立华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摘要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昊鸣技术)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触及 1%整数倍。具体公告如下:
-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陵阳镇致远大道铂丰大厦32号楼4-11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7月10日-2026年7月17日
权益变动过程
自2026年7月10日至2026年7月17日,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昊鸣技术减持公司股票8,205,900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56.92%下降至55.95%。
股票简称
立华股份
股票代码
300761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否☑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份变动比例
(减持股数/当时总股本)
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A股)
8,205,900
0.9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不适用
-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最新总股本比例
程立力
249,178,401
29.44%
249,178,401
29.44%
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46,618,600
17.32%
146,618,600
17.32%
林州昊鸣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36,704,605
4.34%
28,498,705
3.37%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5,975,460
1.89%
15,975,460
1.89%
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18,732,080
2.21%
18,732,080
2.21%
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01,003
0.37%
3,101,003
0.37%
沈琴
8,307,180
0.98%
8,307,180
0.98%
沈兆山
3,150,000
0.37%
3,150,000
0.37%
合计持有股份
481,767,329
56.92%
473,561,429
55.9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83,064,368
33.45%
274,858,468
32.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702,961
23.48%
198,702,961
23.48%
-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程立力先生、昊鸣技术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0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2.27%)。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否□
-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否□
-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备查文件
- 本所要求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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