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文电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苏文电能2026-07-17 19:02

摘要

1苏文电能控股股东芦伟琴(持股35.37%)及实际控制人施小波(持股8.35%)自愿承诺自2026年7月17日起30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两人合计持股比例达43.72%,此次延长锁定期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及价值认可,旨在维护投资者权益和市场稳定。
3承诺涵盖因送股、转增等新增股份,董事会将监督履行情况。

![](page=0,bbox=[294, 140, 614, 203])

证券代码:300982

证券简称:苏文电能

公告编号:2026-048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先生及芦伟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基本情况

1、芦伟琴女士

芦伟琴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施小波先生之母,目前未在公司任职。

施小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2、施小波先生

3、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与公司关系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芦伟琴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3,200,000

35.37%

施小波

实际控制人

17,280,000

8.35%

二、本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小波先生、芦伟琴女士承诺:

自2026年7月17日起30个月(即2026年7月17日至2029年1月16日)

![](page=1,bbox=[294, 140, 613, 202])

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内,若因公司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事项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