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波重科: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摘要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6年7月17日,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 “海波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海波转债”到期日(即2026年 7月17日至2026年12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85号”文核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5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4,5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波转债”,债券代码“12308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12月1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20.91元/股调整为11.5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1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1.58元/股调整为11.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2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3、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1.53元/股调整为11.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30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4、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1. 50元/股调整为11.4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0月10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5、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1.48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0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6、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海波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1.38元/股调整为11.2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5月29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海波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6年7月1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基于对公司长期健康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海波转债”到期日(即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12月1日)内,如再次触发“海波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海波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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