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先锋新材2026-07-17 19:54

摘要

1先锋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显示,换届选举出现部分议案被否决情形。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林玲、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世兴得票率均低于50%未当选,赵江宁、郎一丁及方建新当选。
3因独董缺位,公司将尽快补选,原独董杨光暂续履职。
4本次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比38.12%,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5董事会换届未完成,治理结构存在短期不确定性。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是否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是。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方可审议通过。子议案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林玲、子议案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世兴得票比例低于 50% ,未当选,其他子议案候选人均当选。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了2名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将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因子议案2.01未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世兴未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补选独立董事。在补选完成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光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2:45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汇士路8号)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人数和持股情况:

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

合计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人数(人)

6

250

256

代表股份数量(股)

8803554

171874049

180677603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1.8573%

36.2603%

38.1176%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熊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含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是否当选

1.01

选举赵江宁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60900

55.5470%

是

1.02

选举郎一丁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799634

51.9155%

是

1.03

选举叶林玲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815851

2.6654%

否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是否当选

的比例(%)

2.01

选举周世兴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467,045

3.0259%

否

2.02

选举方建新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7,147,508

70.3726%

是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得票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1.01

选举赵江宁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229250

3.6672%

1.02

选举郎一丁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6553453

53.6857%

1.03

选举叶林玲女士担任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815851

3.3773%

2.01

选举周世兴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467045

3.8340%

2.02

选举方建新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228954

36.627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方可审议通过。子议案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林玲、子议案2.01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世兴得票比例低于 50% ,未当选,其他子议案候选人均当选。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本次股东会选举产生了2名非独立董事、1名独立董事,将组成新一届董事会。因子议案2.01未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世兴未当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补选独立董事。在补选完成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光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王星洁律师、马喜喜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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