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核建公告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就房地产业务自查事项作出承诺。
2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自查,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土地闲置、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
3相关责任人承诺若因未披露违规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
4此举旨在满足再融资监管要求,推进定增进程。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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