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股份关于制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管理制度的公告

四方股份2026-05-23 00:00

摘要

1四方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五项管理制度草案,包括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其中前四项自H股上市日起生效,关联交易办法需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3此举旨在满足港股上市合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后续H股发行上市奠定制度基础。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为满足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拟制订的《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1.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上述第1项至第4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自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上述第5项制度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自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在此之前,除另有制订外,公司现行相应的公司治理制度将继续有效。

《关联(关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制订后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管理制度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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