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摘要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高集团)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首次增持的情况:截止2026年5月19日,吉高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1,027,598,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5%;2026年5月20日吉高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吉高集团计划于本公告之日起 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风险提示: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波动、资金筹措到位、监管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吉高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
首次增持前持股数量
1,027,598,219股
首次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54.35%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是☑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否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是□否
增持主体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A股:11,868,915.60元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A股:4,070,000股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0.22%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增持前:
A股持股1,027,598,219股,占比:54.35%
本次增持后:
A股持股1,031,668,219股,占比:54.57%
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及内容
是(吉高集团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安排后续增持)
三、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8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
拟增持股份数量
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拟增持股份价格
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不设定固定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自2026年5月20日起12个月内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吉高集团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且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波动、资金筹措到位、监管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吉高集团将及时告知本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将根据增持股份的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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