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川润股份2026-07-17 00:00

摘要

1川润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7月16日召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会议高票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议案,包括发行条件、预案、募集资金用途、摊薄回报填补措施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9项议案,同意票占比均超99.8%,中小股东支持率约89%。
3本次定增事项获股东大会批准,后续将进入监管审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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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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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进行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6日下午14:30在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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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5人,代表股份117,534,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400%。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15,97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3.9176%。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9人,代表股份 1,563,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3225%。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2.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介机构之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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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64,7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58%; 130,9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114%;38,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93%;反对13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42%;弃权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65%。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结果:117,368,6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91%; 128,2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91%;37,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9,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185%;反对128,200股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7%;弃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8%。

表决结果: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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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117,352,7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456%; 128,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92%;53,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26%;反对1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45%;弃权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30%。

表决结果: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117,361,5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31%; 11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6%;53,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49%;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7%。

表决结果: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117,358,7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07%; 12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33%;5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9,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59%;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72%;弃权5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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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通过。

2.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117,360,7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24%; 119,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5%;54,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137%;反对1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30%;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3%。

表决结果:通过。

2.06限售期

表决结果:117,360,5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22%; 11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6%;54,3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10%;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96%。

表决结果:通过。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117,361,4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30%; 118,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09%;54,2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2,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85%;反对1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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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83%;弃权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3%。

表决结果:通过。

2.0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117,359,5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14%; 122,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38%;52,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371%;反对1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55%;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4%。

表决结果:通过。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117,361,1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27%; 11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6%;53,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393%;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13%。

表决结果:通过。

2.10 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117,349,3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427%; 11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6%;65,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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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0,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853%;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3%。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60,2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20%; 122,6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43%;51,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18%;反对1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39%;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

表决结果:通过。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58,3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03%; 121,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32%;54,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6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604%;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08%;弃权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8%。

表决结果:通过。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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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60,5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22%; 121,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32%;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10%;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08%;弃权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2%。

表决结果: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60,3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20%; 121,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33%;52,5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1,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82%;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72%;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46%。

表决结果:通过。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63,1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44%; 119,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3%;5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3,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671%;反对1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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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02%;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27%。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一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64,7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58%; 118,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05%;51,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5,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93%;反对11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

表决结果:通过。

  1.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7,362,47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538%; 11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016%;52,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3,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24%;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2%。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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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综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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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洞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签章页)

北京中伦(成祥)律师事务所(盖章)

北京中伦(成渝)律师事务所

5107051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彭娇

经办律师: 刘岩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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