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7,534,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40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5,970,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76%。
(2)网络投票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63,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5%。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565,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8%。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4,7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13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5,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93%;反对13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642%;弃权3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65%。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8,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1%;反对12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9,4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185%;反对12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7%;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52,7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6%;反对12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2%;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3,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4026%;反对128,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45%;弃权5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3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1,5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1%;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2,3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49%;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5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58,7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7%;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3%;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59%;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72%;弃权5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6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0,7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4%;反对11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1,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137%;反对11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30%;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0,5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2%;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1,3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10%;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9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1,4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0%;反对11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9%;
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2,2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585%;反对11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783%;弃权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59,5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14%;反对1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8%;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0,3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371%;反对12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55%;弃权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674%。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1,1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1,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393%;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1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49,3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8427%;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0,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853%;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6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5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0,2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0%;反对12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4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1,0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18%;反对12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339%;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58,3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03%;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89,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604%;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08%;弃权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88%。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0,5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2%;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弃权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1,3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010%;反对121,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08%;弃权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2%。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0,3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0%;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3%;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1,1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82%;反对121,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72%;弃权5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4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3,1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44%;反对11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3%;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9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671%;反对11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02%;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2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4,7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8%;反对11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5%;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5,5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93%;反对11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63%;弃权5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43%。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7,362,4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8%;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弃权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93,20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24%;反对119,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294%;弃权5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4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娇、刘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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