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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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永信至诚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占比50.30%。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同意票比例均超99.8%,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率约95%。
3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律师见证程序合法有效。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正式获批进入实施阶段。

文本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1

普通股股东人数

5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5,567,31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5,567,31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29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0.2969

注:公司表决权数量不含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的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晶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0,182

99.8185

97,987

0.1296

39,150

0.0519

2、议案名称:《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0,182

99.8185

97,987

0.1296

39,150

0.0519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5,436,546

99.8269

91,623

0.1212

39,150

0.051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644,999

95.0708

97,987

3.5220

39,150

1.4072

2

《关于<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644,999

95.0708

97,987

3.5220

39,150

1.4072

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651,363

95.2995

91,623

3.2933

39,150

1.4072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济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肖、修昕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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