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华鼎股份2026-07-17 00:00

摘要

1华鼎股份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于2026年7月15日新增质押股份合计约1.83亿股。
2本次质押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2.85亿股,占其合计持股比例54.05%,占公司总股本21.03%。
3其中真爱数智质押比例达80%。
4质权人为工商银行义乌分行,资金用途以协议为准。
5公司表示股东资信良好,具备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或影响公司经营。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真爱数智”)、郑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6,921,40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8.91%。
  • 本次质押后,真爱集团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5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41.9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08% ;真爱数智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34,804,192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 80.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95%。
  • 本次质押后,真爱集团及真爱数智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284,804,192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总数比例为 54.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1.03%。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6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办理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质押股数

是否为限售股

是否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是(控股股东)

150,000,000股

是

否

2026年7月15日

2036年5月27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41.97%

11.08%

以协议为准

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32,554,320股

否

否

2026年7月15日

2032年9月29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义乌分行

19.32%

2.40%

以协议为准

2、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用途。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357,377,265股

26.39%

0股

150,000,000股

41.97%

11.08%

150,000,000股

0股

100,000,000股

0股

义乌真爱数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8,505,240股

12.44%

102,249,872股

134,804,192股

80.00%

9.95%

0股

0股

0股

0股

郑扬

1,038,900股

0.08%

0股

0股

0.00%

0.00%

0股

0股

0股

0股

合计

526,921,405股

38.91%

102,249,872股

284,804,192股

54.05%

21.03%

150,000,000股

0股

100,000,000股

0股

注: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 50%但未达到 80% ,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未有到期的质押股份,且前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公司控股股东真爱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真爱数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

(2) 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

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 本次质押不涉及业绩补偿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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