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广脉科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问询函专项说明
摘要
目 录
一、关于资产运营服务业务...第1—10页
二、关于算力服务业务...第11—16页
三、关于高铁信息化业务...第16—26页
四、关于募投项目...第26—30页
五、关于应收账款...第30—41页
六、关于长期应收款...第41—45页
七、关于供应商...第45—51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6〕914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由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脉科技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对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资产运营服务业务
请公司:(1)说明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运营商计价规则具体调整情况,结合主要合同签署情况、定价策略、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情况等,量化分析运营商计价规则调整对该项业务毛利率的具体影响;(2)列示平安城市业务到期未及时续签的合同主要客户、合作背景、合同内容、合同履行进度及回款情况,说明合同未及时续签的原因、目前解决进展、是否与客户存在潜在纠纷,列示未续签合同成本结构明细,量化分析对毛利率的具体影响,说明未续签合同相关成本及折旧的结转方式、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说明“专用设备”处置报废原因、涉及资产明细及用途、对应客户及项目、合同金额、合同履行进度、收入确认依据及确认金额,是否存在合同提前终止、回款异常及潜在争议情形,处置报废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4)说明“专用设备”折旧计提方法、计提比率及计提年限的确定依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折旧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资产运营服务业务毛利率、“专用设备”盘点和折旧计提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就毛利率变动合理性、“专用设备”固定资产核算规范性发表意见(问询函第1条)
(一)公司就关于资产运营服务业务相关问题的说明
- 说明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运营商计价规则具体调整情况,结合主要合
同签署情况、定价策略、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情况等,量化分析运营商计价规则调整对该项业务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与运营商签署通信站址资源服务框架合同,框架合同期限通常为1至3年。在框架合同有效期限内,公司根据运营商在具体区域的通信站址资源服务需求,就具体服务站址与运营商签署单站服务合同,单站服务合同期限通常为5至10年。根据单站服务合同约定,公司在指定服务区域自行建设通信站址设施,待站址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交付运营商使用,并在合同服务期内持续提供场地协调、外电引入、设施维护等通信站址资源服务,按照合同约定以年度、半年度或季度分期收取相关服务费用。收入确认方面,公司按照单站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和合同总金额,在服务期内分期确认通信站址资源服务收入;成本主要包括资产折旧、场租摊销、电费及其他运营维护费用,其中资产折旧、场租摊销和电费按照具体项目直接归集,其他运营维护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直接计入相关项目成本。公司将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通信站址专用设备转入固定资产管理,其折旧年限与单站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保持一致,并按期计提折旧,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场地租赁费按照对应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分期摊销并结转成本;运营维护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项目成本。
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的定价依据招投标结果确定,并在框架合同中予以约定,原则上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按照约定价格执行。部分框架合同约定,相关产品价格参照同期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与运营商签订的同类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并依据框架合同约定的单站服务费计算公式及公司投标中选的折扣确定后续合作意向价格。因此,在铁塔公司与运营商对同类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后,运营商通常会与包括公司在内的基站配套社会租赁合作方就服务价格进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新的单站服务合同,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公司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涉及计价规则调整的主要合同签署情况、计价规则调整依据、计价调整情况、对毛利的影响情况等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框架合同名称
服务期限
计价规则调整依据
计价调整原因
计价调整对应的服务期
计价调整营业收入金额
计价调整营业成本金额
计价调整影响毛利金额
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信基站基础资源使用服务框架协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2021-2023年基站配套社会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2023-2025年基站配套社会租赁服务框架协议
10年
框架合同执行期间,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布的上海铁塔标准有下浮调整,则铁塔标准调整后社会租赁新增订单需求(地区系数、场地租金标准、外电引入费标准、杆类站基准造价)按就低原则进行价格下浮调整,存量站址按铁塔协议约定的执行之日起调整相关费用执行标准,调整执行之日起前的费用不进行追溯
铁塔公司降价
2023年3月-2025年12月
-134.58
-72.39
-62.19
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信基站基础资源使用服务协议
5-6年
框架合作协议每年一签,经双方谈判确认,基站的服务费按上海铁塔公司的计算标准执行,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当年最新谈判结果执行
铁塔公司降价
2024年1月-2025年12月
-549.75
-238.17
-311.58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与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铁塔及配套综合服务合同
10年
服务酬金结算标准为浮动标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将根据本地区行业标准实时变更
铁塔公司降价
2023年1月-2025年12月
-36.65
-28.62
-8.03
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分公司
【宜昌分公司2016-2017年塔桅(杭州广脉)】设备租赁合同、【通信塔桅】设备服务合同、【广脉2019年第二批摘牌通信塔桅租赁】服务框架合同、【广脉通信塔桅】设备服务合同、【宜昌移动(广脉)2021-2031年通信塔桅租赁】服务框架合同、【广脉新摘牌站点塔桅租赁】服务框架合同(夷陵童梦小镇旁)
10年
产品服务费基准价格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产品服务费为准,基准价计价体系参照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计价体系为准,后期若上述产品服务费基准价与计价体系发生变化,则以新的产品服务费标准与计价体系执行
铁塔公司降价
2023年1月-2025年12月
-25.22
-4.50
-20.72
合计
-746.20
-343.68
-402.52
公司2025年度资产运营服务业务模拟未计入主要合同计价调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分别为8,709.10万元、6,826.89万元、21.61%,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主要合同计价调整影响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金额分别为-746.20万元、-343.68万元,2025年度资产运营服务业务计入主要合同计价调整后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分别为7,962.90万元、6,483.21万元、18.58%。公司2025年度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主要合同的计价调整对公司资产运营服务业务毛利率的影响为-3.03个百分点。
公司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的计价调整为该类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收入正常调整,公司在各期间已基于当时的最佳估计进行收入确认,运营商的计价调整并非一定发生,且公司难以提前预计,因此公司选择在收到运营商准确的计价调整资料时点对计价调整进行入账,相应收入和成本同步进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公司后续将通过推进站址精细化运营、降低场地及运维成本、拓展站址增值服务、争取合同到期后续签等多种方式将逐步消化阶段性调价影响,推动通信站址资源服务业务毛利水平稳步修复。
- 列示平安城市业务到期未及时续签的合同主要客户、合作背景、合同内容、合同履行进度及回款情况,说明合同未及时续签的原因、目前解决进展、是否与客户存在潜在纠纷,列示未续签合同成本结构明细,量化分析对毛利率的具体影响,说明未续签合同相关成本及折旧的结转方式、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平安城市业务到期未及时续签的合同主要客户、合作背景、合同内容、合同履行进度、回款情况、未及时续签的原因、目前解决进展、是否与客户存在潜在纠纷、未续签合同成本结构等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作背景
合同内容
合同期限
合同履行进度
累计回款比例
折旧期限
成本构成(设备折旧及维护费)
毛利影响金额
未能及时续签原因
是否存在纠纷
目前解决进展[注]
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2023年文汇学校标准化考场项目
招投标开始合作
标准化考场保障服务:提供监控服务、身份证识别服务等
1年
100%
-
5年
4.26
4.26
客户人员变动导致回款与合同签署流程滞后
否
原合同服务费已开票结算,期后已回款8.16万元且已完成合同续签
2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杭州考试院模改数屏蔽仪项目
招投标开始合作
标准化考场保障服务:提供屏蔽服务
3-7年
97%
90%
6年
78.90
78.90
客户人员变动导致部分合同签署流程滞后
否
目前各考点的合同正陆续在续签,期后已续签合同107.43万元,已续签的考点数量占比为68.18%
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
杭州考试院模改数项目
招投标开始合作
标准化考场保障服务:提供监控服务
4-7年
96%
89%
5年
80.60
80.60
客户人员变动导致部分合同签署滞后
否
4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雪亮工程区域感知系统-省府核心圈
招投标开始合作
视频图像采集服务、访客人像采集服务、人脸视频图像采集服务以及感知信息采集服务等多种信息采集服务
5年
100%
100%
5年
-
313.53
合同2024年已履行完毕
否
二期合作正陆续推进,期后已签订合同1,272.54万元
合计
-
-
-
163.76
477.29
-
-
-
[注]期后合同续签及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6年6月30日
公司平安城市业务分为标准化考场服务和公共安全智能化安防运营服务两类项目。标准化考场服务为公司与运营商合作,向最终用户教育考试院提供中高考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标准化考场综合技术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考场视频监控巡查、无线信号屏蔽防控、考生身份识别核验等服务模块;该类项目总预算来源于教育考试院年度批复专项保障资金预算,资金下拨至各考点学校后,由各学校与运营商签署正式服务采购合同,公司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方与运营商签署相应的技术服务协议。各考点服务期限为1-7年不等,项目到期后续签的可能性较大。公司结合项目服务期限与对应监控、屏蔽、身份核验类等设备的预计使用寿命,分类确定相关资产折旧年限为5-6年。受校方及运营商经办人员岗位调整、工作交接衔接不畅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的合同签署进度滞后。对于尚未完成合同续签的项目,公司将当期对应的资产折旧及日常运维护费用仍正常计入营业成本,对应服务收入因合同暂时未续签而无法确认,导致该业务2025年毛利率下降。相关中高考现场技术服务已按约定标准如期履约完成,相关服务交付记录及相关资料齐全,且客户对应专项预算资金已落实,不存在无法续签合同或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仅为合同签署流程的阶段性滞后,待各方内部流程办结后即可正常办理合同签署和项目结算。公共安全智能化安防运营服务为公司与运营商合作,共同服务于公安安全保障服务需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视频图像采集服务、访客人像采集服务、人脸视频图像采集服务以及感知信息采集服务等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期限为5年,公司于2019年中标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雪亮工程区域感知系统采购服务项目,合同总额3,250万元,服务期限自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目前该合同已执行完毕,对应款项已全部收回,该项目因单体规模较大且毛利率处于较高水平,而2025年度公司暂无同等规模的其他项目落地,受该项目到期而正在洽谈的二期项目尚未签署影响,导致该业务2025年毛利率下降。
公司2025年资产运营服务业务收入7,962.90万元,因主要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等原因导致平安城市业务毛利下降477.29万元,对公司2025年资产运营服务业务的毛利率的影响为-6.00个百分点。
公司资产运营服务业务资产的所有权一直归属于公司,资产作为一个整体来提供服务给客户,且资产使用年限一般为5-6年,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而非合同履约成本的定义,因此公司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日常核算。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贯性原则,公司对于资产运营服务业务的固定资产按折旧政策计提折旧,不因是否
存在合同收入而变化。对于尚未完成合同续签的项目,公司将当期对应的资产折旧及日常运维护费用计入营业成本,基于谨慎性原则而未确认当期相应服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 说明“专用设备”处置报废原因、涉及资产明细及用途、对应客户及项目、合同金额、合同履行进度、收入确认依据及确认金额,是否存在合同提前终止、回款异常及潜在争议情形,处置报废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025年度“专用设备”处置报废涉及固定资产原值2,051.10万元,涉及固定资产处置报废前的净值8.03万元。2025年度“专用设备”处置报废所对应的大部分项目合同均已正常履行完毕,少数项目因政府规划拆迁、民扰投诉等提前终止,其中因政府规划拆迁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公司依据合同约定取得客户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专用设备”处置报废涉及资产明细及用途、对应客户及项目、合同金额、合同履行进度、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依据、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合同提前终止、提前终止原因等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资产明细及用途
固定资产原值
处置报废前固定资产净值
合同金额
收入确认金额(含税)
收入确认依据
合同履约进度
回款比例
合同是否提前终止
提前终止原因
1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雪亮工程区域感知系统-省府核心圈
公安监控及其配套设备
1,408.20
-
3,250.00
3,250.00
合同、验收单
100%
100%
否
-
2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双浦美丽乡村公安监控二期
公安监控及其配套设备
592.38
-
1,328.00
1,328.00
合同、验收单
100%
90%
否
-
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广脉浦高环
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
9.88
-
34.32
34.32
合同、验收单
100%
100%
否
-
4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广脉浦高环新增平台
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
1.66
-
0.67
0.67
合同、验收单
100%
100%
否
-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嘉广福祥
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
14.37
2.71
49.66
35.81
合同、验收单
72%
100%
是
市政规划拆迁,给予一次性补偿
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嘉广福祥(扩容)
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
1.67
0.76
3.47
1.55
合同、验收单
45%
100%
是
市政规划拆迁,给予一次性补偿
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嘉广江祥
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
14.69
2.77
49.66
35.81
合同、验收单
72%
100%
是
市政规划拆迁,给予一次性补偿
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静广南洋
通信基站及其配套设施
8.24
1.79
64.18
17.29
合同、验收单
27%
100%
是
业主民扰投诉
合计
2,051.10
8.03
4,779.96
4,703.45
-
-
-
-
-
上述专用设备处置报废均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大部分项目已履行完毕并完成结算,且处置资产已达使用年限,几乎无残值,难以复用或复用的移机成本高于资产复用的价值;少部分项目因政府拆迁、民扰投诉等客观因素提前终止,但涉及金额较小,不存在因公司履约不当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形。上述项目整体回款情况正常,不存在重大异常逾期款项,也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或潜在争议。
公司报废资产处置按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严格审批,相应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4. 说明“专用设备”折旧计提方法、计提比率及计提年限的确定依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折旧计提是否合理、充分
公司“专用设备”折旧计提方法、计提比率及计提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
披露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公司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0.00
三维通信(002115)
铁塔、室分及配套设备(项目类)
年限平均法
10-20
5.00
中贝通信(60322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公司“专用设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零,折旧年限为3-10年,主要依据对应业务框架合同服务期限及预计使用寿命确定。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三维通信、中贝通信相比,折旧方法相同,折旧年限及残值率更为谨慎。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此类设备的折旧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折旧政策更为谨慎,具备合理性。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审计证据及结论、核查意见
- 核查过程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情况,确认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执行控制测试;
(2) 选取公司资产运营项目,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定价策略及计价规则调整等,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项目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
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公司资产运营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验收单、对账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了解平安城市业务到期未及时续签的合同主要客户、合作背景、合同内容、合同履行进度及回款情况,并分析合理性;
(7) 对当期处置报废的专用设备执行细节测试,并了解其处置报废原因、对应客户及项目情况、合同当前执行情况,关注是否存在合同提前终止、回款异常等情形,分析处置报废的合理性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8) 了解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方法、计提比率、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的估计及依据,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比较;
(9) 对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在监盘过程中抽盘部分固定资产。
2.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我们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如下:
(1) 固定资产循环、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资料;
(2) 公司资产运营项目主要销售合同,主要合同条款、定价策略及计价规则调整等了解情况;
(3) 部分资产运营项目的收入确认资料,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验收单、对账单等;
(4) 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函证资料,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和营业收入回函可确认比例分别为 88.89%和 88.13%;
(5) 平安城市业务到期未及时续签的合同主要客户、合作背景、合同内容、合同履行进度及回款情况资料;
(6) 当期处置报废的专用设备的相关资料;
(7) 对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盘及抽盘资料,抽盘比例为 79.99%。
我们认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未见异常。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资产运营服务业务毛利率合理;“专用设备”固定资产核算规范。
二、关于算力服务业务
请公司:(1)说明公司向广州联通提供算力服务的具体业务模式、主要参与方及履约安排、“算力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费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收入确认依据、各期确认金额及成本核算情况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说明2025年末广州联通相关算力资产的具体明细、供应商情况、采购成本、入账价值、折旧年限及确认依据、折旧计提过程、可收回金额确认依据及核算过程,说明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充分;(3)说明向点动科技出售算力资产的具体明细、账面价值、定价依据,是否存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情形,点动科技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你公司与终端客户、点动科技是否约定其他合作安排;(4)说明在建工程中“算力服务业务”本期增加、转固对应主要资产类别、明细、使用状态、主要合同及对手方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转固金额、时点及判断依据是否准确、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针对算力服务业务收入成本核算及商业实质、在建工程入账、转固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就在建工程核算规范性发表意见。(问询函第2条)
(一)公司就关于算力服务业务相关问题的说明
- 说明公司向广州联通提供算力服务的具体业务模式、主要参与方及履约安排、“算力服务”的具体内容、服务费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收入确认依据、各期确认金额及成本核算情况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1) 公司向广州联通提供算力服务的具体业务模式、主要参与方及履约安排、“算力服务”具体内容、服务费定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2024年,公司通过商务洽谈获得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联通公司)签订合同。此项目按《算力服务清单》确认资源使用量,服务期为36个月,合同金额为8,812.80万元(含税)。合同约定按月度计算服务费,自计算力服务费之日起,每月结算金额244.80万元(含税)。
公司将设备以及服务等进行重大整合,利用整合产出的系统提供相应的算力服务给客户,客户每个月支付固定的服务费244.80万元,设备由公司自行采购,
并非指定采购或代理采购。
考虑到若广州联通公司发生违约情形且公司无法找到后续的消纳客户时公司将遭受损失,为防范该风险情况,公司在与广州联通公司签订算力服务合同的同时,公司与广州点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动科技公司)签订相应协议,约定点动科技公司愿意在广州联通公司提前解约的情况下以约定的价格购买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相关的资产设备,能基本保证公司在广州联通公司违约情况下项目不发生亏损。
(2) 收入确认依据、各期确认金额及成本核算情况
公司将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作为资产运营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该项目对应资产于2024年9月转为固定资产(验收通过时间为2024年9月),并按照合同约定每月确认服务费收入,同时按36个月的折旧期按月计提相应折旧成本。2024年度至2026年度,公司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确认的收入金额分别为708.23万元、2,771.32万元和537.22万元。
本项目中,客户要求公司提供算力服务,并非多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公司需提供重大的整合服务将设备以及服务等整合成系统,利用系统提供相应的算力服务给客户,即最终提供给客户的是算力服务(设备等硬件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公司),整个合同的履约义务仅为提供算力服务,应将整个合同作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在项目过程中,公司为主要责任人,因此按总额法确认服务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 相关业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综上,广州联通算力服务业务真实且具备商业实质。
2. 说明2025年末广州联通相关算力资产的具体明细、供应商情况、采购成本、入账价值、折旧年限及确认依据、折旧计提过程、可收回金额确认依据及核算过程,说明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充分
(1) 说明2025年末广州联通相关算力资产的具体明细、供应商情况、采购成本、入账价值、折旧年限及确认依据、折旧计提过程
公司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资产的具体明细主要为64台高性能HPC/AI算力服务器(SDY-820G)、32台高性能HPC/AI算力服务器(SDY-LT400)以及配套网络阵列组件,设备供应商为广州元界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固定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采购成本类别
入账价值(万元)
折旧年限
广州联通算力服务
设备类成本
5,849.06
3年
服务类成本
571.70
合计
6,420.76
该项目固定资产对应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的服务期为36个月,且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的使用期限不低于3年,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确定折旧期限为3年,并按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计提相应折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
(2) 说明广州联通算力资产可收回金额确认依据及核算过程,说明减值计提金额是否准确、充分
2026年3月,因广州联通公司的终端客户佛山市网信国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网信公司)业务需求变化向广州联通公司提出提前解约,经广脉科技公司、广州联通公司与佛山网信公司三方友好协商,就解除各方间相关合同事宜达成一致,签署了《三方解约协议》,解约协议约定服务期计算至2026年 2月11日。
同时,公司于2026年3月与点动科技公司签订协议,出售上述相关资产,合同金额为3,120.00万元(含税)。
该项目资产在2025年末的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截至2025年末账面原值
截至2025年末累计折旧
截至2025年末账面净值
因资产处置可少支付金额[注]
扣除后的资产成本
项目资产
64,207,600.60
26,753,380.95
37,454,219.65
3,811,320.75
33,642,898.90
[注]该项目资产转固时,按总的服务期暂估了需向广州谦益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维保等服务费;公司与广州联通公司提前解约后,与广州谦益科技有限公司同步进行了解约(无赔偿责任),解约后原暂估的未执行期间服务费3,811,320.75元无需再支付
期后因此项目1月及2月部分期间仍计算服务期,公司尚可自广州联通公司结算不含税收入5,372,183.29元;期后项目资产销售给点动科技公司,公司按合同约定可结算不含税金额27,610,619.47元。该项目资产期后可收回金额合计 32,982,802.76元,低于前述资产处置成本33,642,898.90元,因此公司按差额
660,096.14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综上,公司对于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资产的减值计提准确、充分。
- 说明向点动科技出售算力资产的具体明细、账面价值、定价依据,是否存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情形,点动科技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你公司与终端客户、点动科技是否约定其他合作安排
(1) 说明向点动科技出售算力资产的具体明细、账面价值、定价依据,是否存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情形
该算力资产出售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
公司在2026年与点动科技公司洽谈设备销售价格期间,同时有向北京亚博威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启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纳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经营服务器回收的公司发出设备回收询价,询价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出售资产明细
处置时点账面价值
点动科技公司购买价格
询价1(北京亚博威科技有限公司)
询价2(宁波启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询价3(上海纳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高性能HPC/AI算力服务器(SDY-820G)64台、高性能HPC/AI算力服务器(SDY-LT400)32台等
2,904.39
3,120.00
3,026.56
3,168.00
3,136.00
由上表可知,公司销售给点动科技公司的价格与市场询价价格接近,不存在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情形,具备公允性。
(2) 说明点动科技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你公司与终端客户、点动科技是否约定其他合作安排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管等与点动科技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与终端客户不存在其他合作安排。
公司为避免在广州联通公司违约的情况下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发生亏损,与点动科技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点动科技公司在广州联通算力服务项目提前解约的情况下以约定的价格购买该项目相关的资产设备。除此项合作安排外,公司与点动科技公司不存在其他合作安排。公司与点动科技公司签署上述协议是一项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在合同正常履约情况下不会发生,未构成重大事项。公司履行了内部的合同评审审批程序。
- 说明在建工程中“算力服务业务”本期增加、转固对应主要资产类别、明细、使用状态、主要合同及对手方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转固金额、时点及判断依据是否准确、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情形
公司在建工程中“算力服务业务”本期增加、转固对应主要资产类别、明细、使用状态、主要合同及对手方情况具体如下:
算力服务项目名称
对应主要资产类别明细
本期增加金额(元)
使用状态
对应合同
交易对手方
2024年浙江联通智算云一期智算服务
专用设备
5,279.25
2025年9月经客户验收后转固
2024年浙江联通智算云一期智算服务租赁合同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教学服务平台(高校版)
专用设备
51,316,227.11
2026年3月经客户验收后转固
【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教学服务平台(高校版)】项目技术开发及服务合同
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浙江联通智算云一期智算服务项目、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教学服务平台(高校版)分别于2025年9月和2026年3月转固,转固金额分别为4,713,243.85元和51,414,731.83元。
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运营资产以通过客户验收的时点作为转固时点,通过客户验收表明客户确认相关资产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转固时点准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转固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审计证据及结论、核查意见
- 核查过程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固定资产循环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情况,评价控制设计的有效性,确认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执行控制测试;
(2) 了解公司固定资产的转固时点、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的估计,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固定资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比较。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方法,复核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及结果;
(3) 获取算力服务业务的销售合同并进行检查,了解各算力服务合同对于业
务模式、主要参与方及履约安排、具体内容、定价情况、结算方式、验收条款等内容的约定情况,并与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核对,识别异常情形;
(4) 对公司算力服务项目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异常毛利率项目并进一步分析;
(5) 对算力服务项目资产的采购成本实施细节测试,检查采购合同、付款回单、发票、入库单、结算单等原始凭证,核查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6) 对期后重大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关注及核查,对涉及交易的各方实施访谈程序;对期后重大资产处置价格进行关注,检查处置价格的公允性;检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管等是否与点动科技公司、佛山网信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 对公司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实施监盘程序,并抽取项目进行抽盘。
2.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我们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如下:
(1) 固定资产循环内部控制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资料;
(2) 公司固定资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资料。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资料;
(3) 算力服务业务的销售合同及收入确认资料,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验收单、对账单等;
(4) 算力服务项目资产的采购成本资料,包括采购合同、订单、采购发票、入库单、结算单等;
(5) 期后重大资产处置事项相关资料;
(6) 公司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监盘及抽盘底稿,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抽盘比例分别为 97.03%和 79.99%。
我们认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未见异常。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建工程核算准确、规范。
三、关于高铁信息化业务
请公司:(1)结合高铁信息化业务业务模式、主要合同客户名称、客户类别、合同金额及主要内容、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情况等说明高铁信息化业务毛
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列示未结转成本的高铁信息化业务主要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交易对手方、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履行进度、已投入设备材料及服务明细、未结转原因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及结转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项目延期交付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高铁信息化业务相关合同履约成本归集核算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问询函第3条)
(一)公司就关于高铁信息化业务相关问题的说明
1. 结合高铁信息化业务业务模式、主要合同客户名称、客户类别、合同金额及主要内容、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情况等说明高铁信息化业务毛利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主要涵盖高铁公网、高铁专网及信息化产品三个板块,其中以高铁公网业务为主。高铁公网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高铁(尤其是隧道区域)公众移动网络的新建、改造及维护等信息通信技术服务和施工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高铁红线范围内的通信管线、动力配套、网络设备及传输光缆的建设与维护。在保障铁路专用无线通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不影响铁路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实现高铁沿线特别是隧道区域公众移动通信网络的有效覆盖,满足旅客在高铁运行过程中语音通信及数据通信等业务需求。公司高铁公网业务的客户主要为中国通号、中国中铁、中国铁建等具有铁路相关资质的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方)以及通信运营商。高铁专网业务主要为总包方提供铁路内部专用通信网络的改造等服务,主要应用于铁路行车指挥、运输调度、运营维护等铁路专用通信场景。高铁信息化产品主要面向铁路客户提供用于铁路内部安全管理、智能运维等场景的相关信息化设备及产品。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比选等方式获取合同订单,并根据客户需求开展项目勘测、方案设计、工程实施、系统调试等工作。高铁公网项目所需的主要设备通常由客户提供,公司仅负责部分项目中辅材的采购。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高铁信息化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646.83万元、12,503.89万元和12,937.45万元,毛利率分别为 38.18%、34.79%和 38.45%。上述各年度高铁信息化业务收入前五大项目客户名称及客户类别、合同金额及主要内容、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客户类别
合同金额
合同主要内容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毛利率
2025年度
1
中国移动武广高铁(漏缆)5G改造公网项目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国企
1,703.77
广东移动2024-2025年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漏缆光电缆路由构建、洞室标准化整治、消防设施部署、公网设备更新与部署等
937.63
412.46
56.01%
2
广西铁路红线内隧道5G网络升级改造工程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国企
1,290.82
柳南、南广高铁沿线隧道公网信号覆盖,无线及土建工程实施、电力配套部署、电信主设备与传输部署、移动主设备与传输部署等
903.50
596.91
33.93%
3
广西云桂衡柳沿海铁路红线内隧道5G网络升级改造工程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国企
994.43
云桂、衡柳、沿海铁路公网5G升级,无线及土建工程实施、电力配套部署、电信主设备与传输部署、移动主设备与传输部署等
865.89
631.76
27.04%
4
国家骨干通信网工程(上海局管段)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国企
1,039.00
国家骨干通信网工程(上海局管段)及铁路专用通信光缆工程,光缆路由构建、机房设备部署、链路性能测试与优化等
709.96
524.76
26.09%
5
杭衢高铁公网覆盖项目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国企
770.19
杭州段胡家2号隧道-天池山隧隧道洞室设备部署与调试,建德南站设备部署,及施工范围内的漏缆光电缆敷设与成端、系统调试与开通
691.63
348.69
49.59%
2025年收入前五大项目合计
4,108.61
2,514.58
38.80%
2024年度
1
兰张铁路(甘肃段)公网覆盖项目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国企
1,845.68
兰张三四线公网覆盖工程,场坪及洞室设备与箱体集成部署、漏缆路由构建、区间及车站电力电缆与光缆线路建设、链路性能测试与优化等
1,757.07
1,188.98
32.33%
2
中国移动武广高铁5G改造公网项目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国企
1,950.91
武广高铁广东段红线内5G频段公网信号覆盖工程,漏缆电缆路由构建、公网设备更新改造、电力系统改造等
1,400.84
848.51
39.43%
3
杭温高铁公网覆盖项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国企
1,033.28
杭温铁路公网无线覆盖工程,光电缆及漏缆敷设工程、天线及通信设备集成部署等
1,003.18
685.44
31.67%
4
杭温铁路(金华、温州)项目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国企
831.30
杭温铁路公网无线覆盖工程,光电缆及漏缆敷设工程、天线及通信设备集成部署等
807.09
466.61
42.19%
5
四川铁塔成兰铁路成川段公网覆盖项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国企
1,367.55
成兰铁路成川段公网通信覆盖工程,设备与配电设施部署、线缆及漏缆建设、电力及传输系统配套部署等
637.96
419.65
34.22%
2024年收入前五大项目合计
5,606.14
3,609.19
35.62%
1
广东电信广汕汕高铁干线传输项目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国企
1,290.78
广汕和汕汕高铁光缆传输工程,光缆线路建设、设备供电、系统调测等
1,182.68
609.83
48.44%
2
广东电信广汕高铁公网项目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国企
747.75
广汕高铁隧道和车站无线主设备和传输施工建设工程,光缆线路建设与性能测试,主设备、光交箱及天线部署与调试开通优化等
686.01
349.25
49.09%
3
广东铁塔广汕高铁公网项目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国企
696.25
广汕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场坪、光缆线路建设,设备部署调试优化等
638.76
363.51
43.09%
4
郑万高铁恩施段通信公网红线内覆盖(铁塔部分)项目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国企
680.46
郑万高铁(湖北段)无线及配套工程,隧道漏缆建设、电力电缆路由构建、设备部署及调试等
622.04
435.53
29.98%
5
甬金铁路项目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国企
796.42
金甬铁路公网无线覆盖工程,光缆线路建设,光电缆敷设与成端、系统调试、设备施部署
600.65
333.27
44.52%
2023年收入前五大项目合计
3,730.14
2,091.39
43.93%
公司高铁公网项目的个体项目毛利率差异较大,属于行业普遍现象,主要原因如下:
(1) 收入端因素:不同项目的招投标竞争环境、客户采购方式及商务谈判情况存在差异,公司会结合市场竞争情况、项目特点等因素制定差异化报价策略,导致项目收入水平存在差异;
(2) 成本端因素:项目实施成本受线路所处地理环境、施工条件、季节性因素、新建线路或既有线路施工要求等因素影响较大,不同项目之间成本投入存在差异;
(3) 项目管理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变更及索赔情况、不同铁路局安全防护措施差异、铁路联调联试期间的抢工安排等因素,均可能对项目成本及最终毛利率产生影响。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高铁信息化业务收入前五大项目的合计收入分别为3,730.14万元、5,606.14万元和4,108.61万元,分别占当年高铁信息化业务总收入的 43.14%、44.84%和 31.76% ,前五大项目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 43.93%、35.62%和 38.80%。
公司2025年度高铁信息化业务毛利率 38.45%,与2023年度高铁业务毛利率基本持平,较2024年度高铁业务毛利率增加3.66个百分点,主要系2024年度高铁业务受下述三个收入较大项目的影响。兰张铁路(甘肃段)公网覆盖项目主要因线路途经区域自然环境复杂、地形地貌特殊,同时铁路通信系统技术要求较高,项目实施难度较大,导致项目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杭温高铁公网覆盖项目因实施过程中发生需求变更,部分工程需进行整改,增加了项目实施成本,导致毛利率较低;四川铁塔成兰铁路成川段公网覆盖项目主要因项目途径低山峡谷及高原地区,受复杂地理环境及气候条件影响,施工组织难度较大,导致项目成本较高,毛利率较低。2024年度收入前五大项目中剩余两个项目的毛利率水平,接近2023年度和2025年度的毛利率水平。
综上,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2025年度毛利率较2024年度增长具有合理性。
- 列示未结转成本的高铁信息化业务主要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交易对手方、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履行进度、已投入设备材料及服务明细、未结转原因及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及结转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项目延期交付情形
(1) 列示未结转成本的高铁信息化业务主要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交易对手方、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履行进度、已投入设备材料及服务明细、未结转原因及期后结转情况
公司2025年高铁信息化业务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为5,004.21万元,其中高铁信息化业务中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在100万以上的项目合计3,471.17万元,占比 69.36%。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在100万以上项目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交易对手方、收入确认情况、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履行进度、已投入设备材料及服务明细、未结转原因及期后结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交易对手方
项目建设周期
项目履行进度
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
投入明细
未结转原因
期后是否有结转
劳务及服务
设备及材料
直接人工
1
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四电及相关工程设备项目
1,841.00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至今
50%
969.10
-
969.10
-
项目实施中
否
2
中兰铁路(甘肃段)公网覆盖工程
733.65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2年10月-2023年2月
100%
614.10
394.51
76.34
143.25
尚未验收
是
3
国家骨干通信网工程(济南局管段)
1,588.28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25年2月至今
5%
382.70
285.80
19.78
77.12
项目实施中
是
4
兰新高铁5G改造工程
1,187.94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至今
30%
256.41
197.43
20.70
38.28
项目实施中
是
5
宝兰高铁5G改造工程
2,047.33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至今
5%
214.73
203.89
4.97
5.87
项目实施中
否
6
宁杭高铁公网干线光缆搭建工程项目
272.39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年12月至今
10%
200.66
155.59
13.46
31.61
项目实施中
是
7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2025-2026年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工程
-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5年12月至今
3%
196.60
192.44
-
4.16
项目实施中
否
8
湖北2024年沿江高铁(汉宜段)、郑万高铁宜兴联络线(红线内)公网覆盖施工
1,531.23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至今
30%
193.94
151.61
18.22
24.11
项目实施中
是
9
东站月台5G改造项目
511.77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3年9月至今
95%
172.95
150.09
8.30
14.56
项目实施中
否
10
上海南站公众移动网络信号覆盖改造工程
1,554.7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9月至今
95%
140.29
124.88
-
15.41
项目实施中
是
11
广西云桂衡柳沿海铁路红线内隧道5G网络升级改造工程
1,682.54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24年12月至今
20%
129.69
90.83
18.82
20.04
项目实施中
否
合计
-
-
-
-
3,471.17
1,947.07
1,149.69
374.41
-
-
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主要投入内容为劳务及服务、设备材料以及直接人工。其中劳务及服务内容主要为光缆接续测试、光纤线路衰耗测试、驻波比测试、天线口路径损耗测试、互调抑制测试等,主要支付对象为浙江禾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文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首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劳务及服务供应商;设备材料主要为镀锌钢管、走线架、铜鼻子、金属软管、防火桥架、防火横担、防火变径三通等,主要支付对象为杭州恒精物资有限公司、南京华霸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辅材供应商。
(2)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及结转是否准确
公司项目成本核算以单个项目为核算对象,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归集,并在项目取得验收且客户取得相关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并结转对应成本。
1)成本归集实行核验机制
对于设备材料、劳务及服务等直接成本,公司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单或结算单核验机制,相关单据齐备后方可办理成本入账,确保成本发生真实、依据充分。直接人工成本按照实际发生额,根据各项目预算成本及当月完工进度计算人工成本分配率,并分配至具体项目,确保成本归集对象准确、归属合理。
2)成本结转执行与收入确认同步原则
公司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时点结转成本。仅在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并取得客户签署的验收证明或验工计价单等能够证明客户取得控制权的依据后,确认收入并同步将对应项目已归集的合同履约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确保收入与成本相匹配。
3)建立定期对账及复核机制
公司商务部、财务部每月与各办事处开展项目对账,对合同履约成本、存货、项目进度及应收账款等情况进行核对,持续跟踪项目实施及回款进度,并结合存货周转及项目账龄分析,对成本归集及结转的合理性进行复核。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公司及时核查并整改,确保成本核算准确完整。
综上,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履约成本归集、结转及复核机制,成本归集依据充分、归属准确,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时点保持一致,项目收入确认与成本结转一一对应,合同履约成本归集及结转准确。
(3)说明是否存在项目延期交付情形
公司建立了项目全生命周期进度管理体系,利用PMS项目管理系统进行项目
全流程预警监控。商务部定期召开工期周例会,持续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对于存在延期风险的项目提前预警,并通过优化施工组织、合理调配资源、调整施工计划等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交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结转成本的高铁信息化项目均按合同约定有序推进,不存在项目延期交付情形。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审计证据及结论、核查意见
1. 核查过程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情况,评价控制设计的有效性,确认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执行控制测试;
(2) 选取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项目,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项目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选取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项目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验收单、对账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 了解并检查高铁信息化业务合同履约成本的归集及结转过程。检查高铁信息化业务项目的入账成本相应的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结算单等资料;检查已确认收入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结转金额的完整性,对尚未结转的大额合同履约成本余额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进行关注。
2.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我们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如下:
(1) 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与仓储循环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资料;
(2) 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项目主要销售合同及收入确认资料,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验收单、对账单等;
(3) 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函证资料,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和营业收入回函可确认比例分别为 88.89%和 88.13%;
(4) 高铁信息化业务合同履约成本的归集及结转资料;
(5) 高铁信息化业务项目主要入账成本相应的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结算单等资料。
我们认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未见异常。
-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相关合同履约成本归集核算准确。
四、关于募投项目
请公司:(1)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使用状态、竣工验收情况说明转固是否及时,转固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非募投项目成本费用混同情形,转入时点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说明募投项目相关借款性质、金额、期限、利率、资产抵质押及偿还安排,结合各期利息费用化/资本化金额、起止时点、依据及计算过程等,说明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是否准确;(3)说明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相关税费明细及会计核算情况,量化分析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对2025年、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募投项目会计核算准确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问询函第4条)
(一)公司就关于募投项目相关问题的说明
- 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使用状态、竣工验收情况、转固标准及依据等,说明转固是否及时,转固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非募投项目成本费用混同情形,转固时点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 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使用状态、竣工验收情况、转固标准及依据等,说明转固是否及时,转固时点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6月将募投项目信息通信服务运营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广脉大厦)转固,并于7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公司对于广脉大厦转固时点依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进行确定,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综合判断2025年6月作为转固时点的恰当性:(1)广脉大厦在2025年1-6月仍处于持续建设中,2025年1-6月持续发生各项支出共2,447.59万元;(2)公司在2025年6月完成网络通信等基础办公设施,开始具备办公条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5年6月开始逐步搬迁至广脉大厦;(3)公司原办公租赁地租赁到2025年7月初终止。
公司转固时点依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进行确定,相关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 转固金额是否准确、是否存在非募投项目成本费用混同情形
公司对于广脉大厦的建设成本在在建工程中单独归集、单独核算,归集的成本均有采购合同、发票、付款回单、入库单或结算单等原始凭证对应,转固金额准确且不存在非募投项目成本费用混同情形。
2. 说明募投项目相关借款性质、金额、期限、利率、资产抵质押及偿还安排,结合各期利息费用化/资本化金额、起止时点、依据及计算过程等,说明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是否准确
广脉大厦专项借款性质、金额、期限、利率、资产抵质押及偿还安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起始日
部分到期的还款日
已还款金额
借款利率[注]
借款性质
抵押物
偿还安排
招商银行
500,000.00
2023-4-28
2025-10-24
22,730.00
3.9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2,561,798.40
2023-9-13
2025-10-24
571,00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313,482.00
2023-9-21
2025-10-24
59,71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92,494.58
2023-10-23
2025-10-24
4,205.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4,540,636.00
2023-11-22
2025-10-24
206,40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369,136.00
2023-12-4
2025-10-24
107,69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4,988,747.00
2023-12-19
2025-10-24
226,77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070,892.83
2023-12-21
2025-10-24
48,68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114,579.00
2023-12-26
2025-10-24
50,67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8,215,893.02
2024-1-18
2025-10-24
373,45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036,962.21
2024-2-2
2025-10-24
92,590.00
3.8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839,837.00
2024-3-28
2025-10-24
129,100.00
3.6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363,122.63
2024-4-24
2025-10-24
107,420.00
3.6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909,429.35
2024-5-20
2025-10-24
86,800.00
3.6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589,391.51
2024-6-19
2025-10-24
117,700.00
3.6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795,708.71
2024-7-11
2025-10-24
81,630.00
3.6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107,124.00
2024-7-24
2025-10-24
95,780.00
3.5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183,203.00
2024-9-5
2025-10-24
53,790.00
3.5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1,323,435.00
2024-10-18
2025-10-24
60,160.00
3.54%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965,757.00
2024-11-11
2025-10-24
134,810.00
3.2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5,988,067.94
2024-12-11
2025-10-24
272,190.00
3.2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7,531,325.41
2025-1-10
2025-10-24
342,340.00
3.2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5,050,107.20
2025-1-23
2025-10-24
229,560.00
3.2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2,928,068.63
2025-3-19
2025-10-24
133,100.00
3.2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招商银行
4,347,583.40
2025-4-21
2025-10-24
197,620.00
3.29%
保证、抵押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
正常还款
[注]因长期借款利率均为浮动利率,表格仅列示各笔借款借入时的利率
上述专项借款各期利息费用化/资本化金额、起止时点、依据及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当期利息总额
当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注]
当期利息费用化金额
资本化起止时点
资本化判断依据
2023年度
214,027.56
214,027.56
2023-04至2023-12
专项借款均用于广脉大厦建设,借款日广脉大厦已开工且在持续建设中,因此专项借款利息支出全部资本化
2024年度
1,840,488.40
1,840,138.25
2024-01至2024-12
专项借款均用于广脉大厦建设,且本期广脉大厦已开工且在持续建设中,因此专项借款利息支出全部资本化
2025年度
2,730,133.97
1,346,271.98
1,383,732.96
2025-01至2025-06
专项借款本期1-6月均用于广脉大厦建设,且本期广脉大厦已开工且在持续建设中,6月末转固,因此本期1-6月专项借款利息支出全部资本化
[注]当期利息资本化金额及费用化金额之和可能小于当期利息总额,系利息
资本化金额会扣除专项借款产生的利息类收入
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在专项借款账户归集,资本化期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中对借款利息资本化的三项条件,公司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确认准确。
3. 说明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相关税费明细及会计核算情况,量化分析募投项目投入使用对2025年、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广脉大厦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税费主要为房产税,产生的成本费用主要为折旧费及利息费用。房产税按归属期间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折旧金额按受益对象每月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利息费用按归属期间计入财务费用。
量化分析广脉大厦投入使用后对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
当期房产税
利息费用
广脉大厦当期折旧
合计金额
影响净利润
计入销售费用
计入管理费用
计入研发费用
计入成本
2025年度
154.58
138.37
0.51
238.46
6.98
14.86
553.76
470.70
2026年一季度
47.62
64.00
0.25
114.50
3.44
10.39
240.21
204.18
由上表可知,广脉大厦的投入使用减少公司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金额分别为470.70万元和204.18万元,减少金额占2025年度和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27.41%和 51.36%,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审计证据及结论、核查意见
- 核查过程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公司固定资产循环内部控制的设计情况,评价控制设计的有效性,确认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并执行控制测试;
(2) 各期末对募投项目进行现场监盘,检查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使用状态;
(3) 检查募投项目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等资料,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公司搬迁情况等,对公司转固时点、转固依据及相关会计处理进行复核;
(4) 对募投项目的归集成本实施细节测试,检查采购合同、付款回单、发票、
入库单、结算单等原始凭证,核查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5) 获取公司募投项目专项借款合同,结合借款收入及归还情况、抵质押情况,复核该项目资本化期间、资本化依据及计算过程;
(6) 对募投项目转固后的各项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情况进行复核。
2.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我们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如下:
(1) 固定资产循环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资料;
(2) 各期末对募投项目的监盘资料;
(3) 募投项目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公司搬迁情况等资料;
(4) 募投项目归集成本的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结算单等资料;
(5) 募投项目专项借款合同、借款收入及归还、抵质押情况等资料,以及募投项目资本化期间、资本化依据及计算过程等资料;
(6) 募投项目转固后的各项成本费用入账资料。
我们认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未见异常。
-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相关的会计处理准确。
五、关于应收账款
请公司:(1)列示2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账龄、形成时间、账面余额、减值计提及账面金额变动过程、合同回款约定与实际回款进度差异情况、已逾期金额、逾期原因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款风险,你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2)列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评估、组合划分的合理性、预计信用损失最佳估计的依据及对应的坏账政策,说明在长账龄应收账款增长的情况下,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充分,坏账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应收账款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就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发表意见。(问询函第5条)
(一)公司就关于应收账款相关问题的说明
- 列示2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账龄、形成时间、账面余额、减值
计提及账面金额变动过程、合同回款约定与实际回款进度差异情况、已逾期金额、逾期原因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款风险,你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
(1) 列示2年以上应收账款主要欠款方、账龄、形成时间、账面余额、减值计提及账面金额变动过程、合同回款约定与实际回款进度差异情况、已逾期金额、逾期原因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8,661.95万元,其中账龄2年以上余额 2,461.12万元,占比 6.37%。按欠款方进行归集,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前十名合计2,160.28万元,占账龄2年以上余额的比重为 87.78%。
公司账龄2年以上的前十大应收账款余额客户、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形成时间、减值计提、账面价值、合同回款约定、实际回款比例、逾期金额、逾期原因、期后回款及逾期款项预计回收时间等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欠款方名称
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业务分类
应收账款最早形成时间
坏账准备计提金额
账面价值
合同回款约定
实际回款比例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回款金额[注]
逾期款项预计回收时间
2-3年
3-4年
4-5年
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979.78
979.78
-
-
高铁信息化业务
2022年
293.94
685.84
进度款按实际进度验工计价支付,完工结算付至97%,质保期满支付剩余3%
80%
940.60
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对应中兰高铁甘肃段公网覆盖项目,该项目公司承接的工作内容已完成验收开通并移交,因最终客户在内部交接环节存在场租、电费等纠纷问题,致使项目款尚未能全额收回
333.15
预计于2026年内收回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314.64
314.64
-
-
高铁信息化业务
2023年
94.39
220.25
甲方在收到建设方工程结算款与乙方提交协议价的应付款额的凭证和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工程费支付乙方
38%
314.64
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对应甬金铁路项目1,公司负责1个车站及正线工程,因其他单位负责的3个车站施工进度滞后,根据业主结算安排,需在项目整体交付完成后统一支付进度款,导致回款较慢
-
预计于2026年内收回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39.03
-
79.43
159.60
高铁信息化业务
2021年
167.39
71.64
进度款按实际验工计价支付,结算扣除质保金以及其他应扣款项后支付剩余尾款,竣工验收后1年支付质保金5%
74%
239.03
逾期应收账款主要对应广州枢纽外绕线项目,因最终客户尚未结算,导致款项支付延迟。目前最终客户的付款流程已启动,预计款项可于2026年第四季度收回
-
预计于2026年第四季度收回
杭州伟湖建筑有限公司
146.17
146.17
-
-
ICT行业应用业务
2023年
43.85
102.32
首付款:合同签订完成后1周之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首付款;进度款:项目开工后2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30%;验收款:项目验收完成,出具验收报告并收到供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98.5%;尾款:验收通过之日起满二年,收到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供方合同尾款
67%
146.17
逾期应收账款对应铁路杭州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彩虹快速路工程(青年路-市心路)无线通信及智能化两个项目,因该项目后续签订增补合同,增补合同与原合同需一并审计,导致审计工作排期延后,进而造成回款延迟
3.00
预计于2026年第三、四季度分别收回无线通信及智能化两个项目款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河庄
143.71
-
143.71
-
ICT行业应用业务
2022年
71.85
71.86
合同签订具备实施条件后预付合同价40%;安装完成一个月内初验,初验后试运满3
40%
95.81
逾期应收账款对应东沙湖未来社区项目,因街道相关经办人员多次
95.81
已于2026年6月收回
街道办事处
个月后终验,终验后支付至合同价80%;硬件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价90%;硬件质保期满后支付余款
发生岗位更替,公司向客户移交的部分项目资料出现遗失,影响回款进程,目前缺失资料已全部补齐,该笔逾期款已于期后收回,剩余款项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通信分公司
90.84
-
-
90.84
高铁信息化业务
2021年
72.67
18.17
69%
90.84
逾期应收账款对应佛莞城际铁路红线内公网覆盖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6月完成验收开通及移交工作,佛莞城际铁路于2024年5月正式通车,因客户尚未收到最终客户(运营商)的全额款项,故未对公司进行全额支付,目前已走通运营商尾款请款流程,预计逾期款项可于2026年内收回
-
预计于2026年内收回
杭州海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2.04
7.01
65.03
-
ICT行业应用业务
2022年
72.04
-
1、设备费(1)第一笔付款:设备到货签收,支付设备总价的60%,计897600
58%
72.04
海川信息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应收账款72.04万元存
-
预计无法收回,已全额计
(以下简称海川信息公司)
元;(2)第二笔付款:项目初验通过,支付设备总价的20%,计299200元;(3)第三笔付款:项目终验通过,支付设备总价的20%,计299200元。
2、施工费
(1)第一笔付款:项目终验通过,支付施工总价的100%,计163800元。
3、维护费
以年为单位分为2期付款,逐期分别按50%的比例进行付款
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并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坏账并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69.63
-
69.63
-
5G新建业务
2022年
34.81
34.82
60%
69.63
逾期应收账款对应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TD-LTE覆盖延伸及综合接入工程,该5G新基建项目为业主出资,信源设备由运营商向业主方提供,因业主与运营商就信源的电费协议尚未签署,希望公司协调双方完成协议签订,导致延迟对公司付款,目前
-
预计于2026年第三季度收回
业主与运营商的电费协议已在签订过程中,签订后将对公司进行付款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54.44
54.44
-
-
高铁信息化业务
2023年
16.33
38.11
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到结算价款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72%
44.79
逾期应收账款对应广东铁塔广汕高铁公网项目-04,目前该项目回款正处于客户集团公司向分公司拨付的流程审批中
-
预计于2026年内收回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化工程分公司
50.00
19.87
0.52
29.61
高铁信息化业务
2021年
29.91
20.09
预付款不高于合同总价的30%。本合同按职工计价进行结算与支付。结算时,甲方依据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质量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编制《工程结算单》,并扣除相关费用后签字确认,最后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支付
93%
50.00
尾款结算涉及最终客户运营商履约保证金退还等流程,耗时较长,导致回款滞后
-
预计于2026年第三季度收回
合计
2,160.28
1,521.91
358.32
280.05
-
-
897.18
1,263.10
-
-
2,063.55
-
431.96
-
[注]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
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账龄2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中,有六家客户的应收账款来源于高铁信息化业务。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的客户主要为通信运营商、中国通号、中国铁建、中国中铁等大型央国企的分、子公司,整体综合实力较强,在业务合作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此类客户内部付款审批流程涉及层级及部门较多、审批周期较长,且需进行多环节数据核对;同时,此类客户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众多,业务通常由各项目部具体实施,资金拨付需先由集团向各分、子公司逐级拨付,再分配至具体项目部,整体资金拨付链条较长,导致付款周期相对延后。此外,公司高铁信息化业务在其整体铁路业务体系中占比较小,属于非核心细分业务,因此在付款审批与资金安排中通常需排队等待,进一步延长了回款周期。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实践、历史数据及行业经验,公司对逾期应收账款的认定标准如下:对于5G新基建、ICT行业应用及资产运营服务业务,逾期应收账款定义为超过合同约定付款节点12个月仍未收回的款项;对于高铁信息化业务,结合行业结算特点及回款周期,将逾期应收账款定义为超过合同约定付款节点24个月仍未收回的款项。
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在行业内具有垄断或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整体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履约支付能力较强,信用状况良好,历史上基本未出现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形。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大客户中,仅海川信息公司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相关应收账款72.04万元存在无法收回风险,公司已对该款项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已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除海川信息公司外,其余客户的逾期应收账款目前均处于正常结算中,公司由项目业务人员持续跟进催收,预计可于2026年内陆续收回。综上,公司账龄 2年以上应收账款整体可回收性较高,不存在重大坏账风险。
(2)公司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效果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应收账款全过程管理机制,通过周度、月度及季度多层级跟踪与复盘,强化回款闭环管理。具体包括:每周由各业务部门反馈应收账款回款进展及下周收款计划;每月财务部门向各业务部门下发应收账款明细,各业务部门在例会上统筹讨论回收安排并更新预计回款进度;商务部每月组织召开清欠例会,对逾期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季度经营分析会上,由财务部门汇总实际回款与预计回款的差异情况,各业务部门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并指制定针对性回款措施。
此外,公司将应收账款回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在年度考核中对各业务部门、业务线及管理部门(包括商务部、财务部)均设置了应收账款回收的“三重考核指标”:一是总回款金额考核指标:各业务部门及业务线对相应回款目标负责,商务部对公司整体回款目标承担统筹管理责任;二是应收账款增长率相较收入增长率下降的考核指标:各业务部门及业务线对相应指标负责,财务部对公司整体指标承担管理与监控责任;三是长期应收账款转化率的考核指标:各业务部门及业务线对相应指标负责,商务部及财务部对公司整体指标承担协同管理责任。上述考核结果与员工年度绩效及奖金直接挂钩。
通过上述措施,公司进一步强化了应收账款的过程管控与结果导向,将回款管理与绩效激励机制相结合,有效提升应收账款回收的执行力度与及时性。
- 列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评估、组合划分的合理性、预计信用损失最佳估计的依据及对应的坏账政策,说明在长账龄应收账款增长的情况下,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是否充分,坏账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异
(1) 公司坏账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对比
公司坏账政策及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司
纵横通信(603602)
中贝通信(603220)
1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5.00
1-2年
10.00
1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0.00
3-4年
50.00
80.00
40.00
4-5年
80.00
100.00
6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3年以内、5年以上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同。公司3-5年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高于中贝通信,低于纵横通信,处于居中水平,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2) 管理层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评估、组合划分的合理性、预计信用损失最佳估计的依据,说明在长账龄应收账款增长的情况下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充分性
公司主要客户为三大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以及中国通号、中国铁建、中国中铁等行业内具有重要地位的央国企及其分、子公司。上述客户审计、结算及付款流程相对复杂、周期较长,公司应收账款由多笔金额较小的项目构成,各项目验收、审计、结算及资金拨付流程涉及多级审批环节,导致部分项目在验收完成后仍需经历较长时间的结算与付款周期,并非客户信用状况恶化所致。
公司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评估具体如下:
1)长账龄形成原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信用违约实质
公司相关长账龄应收账款对应项目均已完成验收并确认收入,公司履约不存在争议或瑕疵。账龄延长主要系行业普遍存在的造价评审、审计结算及资金拨付流程周期较长所致,未出现客户拒付、拖欠或无力支付等信用违约情形。
2)客户信用资质优良,坏账风险整体较低
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对应客户主要为大型央国企及地方政府相关单位,整体信用等级较高,资金来源稳定,主要依托财政预算及国有资本投入,历史回款记录良好,发生实质性信用损失的风险较低。
3)回款进展持续推进,可回收性较有保障
截至目前,公司相关长账龄项目的结算与回款障碍已逐步改善,后续审批及资金拨付流程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于2026年度内可实现大部分回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公司对于上述正常长账龄类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客户存在经营风险、预计款项存在收回风险的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具备合理性。
公司预计信用损失最佳估计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预计信用损失率、公司历史损失情况进行确定。
公司结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对信用减值损失进行计提,计提过程充分识别了存在特殊风险的应收账款并按单项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充分。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审计证据及结论、核查意见
1. 核查过程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了解其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以及实际执行情况,选取项目检查销售合同,关注项目的收款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匹配;
(3) 检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主要构成以及对应收入确认时点,检查各项目的销售合同、发票、收款、验收报告等,并复核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4) 检查公司长账龄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了解逾期原因及合理性,并对期后回款情况进行关注;
(5) 检查应收账款长账龄客户的经营情况,关注存在经营风险的客户,并复核公司在计提坏账准备的过程中是否关注并考虑了此类风险;
(6) 复核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过程是否准确;
(7)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对主要客户营业收入实施函证程序;
(8) 查阅应收账款客户的工商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了解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包含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历史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等,判断公司主要客户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及结论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如下:
(1)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资料;
(2) 主要项目销售合同,以及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等资料;
(3) 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算资料,主要项目的收入确认资料;
(4) 长账龄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逾期原因分析等资料;
(5) 应收账款长账龄客户的分析资料;
(6) 应收账款函证、营业收入的函证资料,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和营业收入回函可确认比例分别为 88.89%和 88.13%;
(7)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资料。
我们认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未见异常。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六、关于长期应收款
请你公司:(1)说明形成长期应收款的主要项目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项目金额、主要合同条款、项目周期及项目开展情况、折现率确认依据,说明相关款项逾期原因、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及期后回款情况;(2)说明分期收款销售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公司长期应收款会计核算规范性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问询函第6条)
(一)公司就关于长期应收款相关问题的说明
- 说明形成长期应收款的主要项目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项目金额、主要合同条款、项目周期及项目开展情况、折现率确认依据,说明相关款项逾期原因、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及期后回款情况
(1) 说明形成长期应收款的主要项目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项目金额、主要合同条款、项目周期及项目开展情况、折现率确认依据
截至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前五大项目交易背景、交易对手方、项目金额、主要合同条款、项目周期及项目开展情况、折现率确认依据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交易背景
交易对手方
项目金额(万元)
主要合同条款
项目周期
项目开展情况
折现率确认依据
杭州市钱塘雪亮信息化项目
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取得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574.77
设备费:平均分12次支付,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满3、6、9、12、15、18、21、24、27、30、33、36个月时支付设备费的1/12;施工费:平均分12次支付,在项目终验合格满3、6、9、12、15、18、21、24、27、30、33、36个月时根据考核结果总价最高支付施工费的1/12;集成费:平均分12次支付,在项目终验合格满3、6、9、12、15、18、21、24、27、30、33、36个月时根据考核结果最高支付集成费的1/12;安装费,平均分12次支付,在项目终验合格满3、6、9、12、15、18、21、24、27、30、33、36个月时根据考核结果最高支付集成(安装服务)费的1/12;技术服务费:平均分12次支付,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满3、6、9、12、15、18、21、24、27、30、33、36个月时根据考核结果最高支付软件开发费
验收后3年
2025年度已验收
5年期以上LPR
的1/12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感知类数据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375.30
软件开发费:项目终验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1/6,每年支付2次,共支付6次;维护费:平均分3年支付,每年维护期满后支付当期维护费
验收后3年
2025年度已验收
5年期以上LPR
杭州西湖新基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2024-2027年视频监控改造租赁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308.00
软件开发费:项目终验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1/6,每年支付2次,共支付6次;维护费:平均分3年支付,每年维护期满后支付当期维护费
验收后3年
2025年度已验收
5年期以上LPR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天网赁项目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1,016.54
该部分费用在项目整体终验合格后以半年为单位分6期付款
验收后3年
2023年度已验收
1-5年期(含5年)贷款基准利率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1年度到期改造监控(租赁)服务项目(440路)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取得
浙江移动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841.74
该部分费用在项目整体终验合格后以半年为单位分6期付款,前五期分别按16.67%的比例进行付款,第六期按16.65%的比例进行付款。由甲方在每半年期满后30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
验收后3年
2023年度已验收
1-5年期(含5年)贷款基准利率
(2) 说明相关款项逾期原因
截至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逾期原因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长期应收款余额
逾期长期应收款金额
逾期占比(/)
逾期原因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天网赁项目
6,776,900.02
3,388,449.98
50.00%
受客户预算管理和资金安排影响逾期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2021年度到期改造监控(租赁)服务项目(440路)
2,805,504.08
1,404,014.68
50.05%
受客户预算管理和资金安排影响逾期
宝山区学校无线网络覆盖设备采购项目
1,472,733.93
490,911.31
33.33%
受客户预算管理和资金安排影响逾期
临平实验学校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新校区)
661,860.00
110,310.00
16.67%
受客户预算管理和资金安排影响逾期,截至2026年6月22日逾期款项已收回
2022年宝山区学校无线网络覆盖项目综合布线及软件系统集成服务项目
612,523.00
306,261.51
50.00%
受客户预算管理和资金安排影响逾期
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社区人像识别系统项目
604,288.78
604,288.78
100.00%
受客户预算管理和资金安排影响逾期
合计
12,933,809.81
6,304,236.26
48.74%
(3)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及期后回款情况
1) 长期应收款的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
5.00
逾期1年以内(含,下同)
10.00
逾期1-2年
30.00
逾期2-3年
50.00
逾期3-4年
80.00
逾期4年以上
100.00
2) 公司长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未逾期
28,037,573.55
1,401,878.68
5.00
逾期1年以内
6,269,794.15
626,979.42
10.00
逾期1-2年
34,442.11
10,332.63
30.00
小计
34,341,809.81
2,039,190.73
5.94
由上表可知,公司长期应收款逾期金额较小,长期应收款主要客户为通信运营商,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在通信建设行业中运营商因处于垄断地位,较为强势,因其资金安排问题一般回款时间较长,但运营商客户规模大,信誉佳,不存在信用或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形,逾期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在考虑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基础上参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坏账计提坏账具备充分性。
3) 报告期公司长期应收账款余额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末
长期应收账款截至2026年6月末已到期金额
10,259,134.96
期后回款金额
4,321,326.81
期后回款金额占已到期金额比例
42.12%
长期应收账款逾期金额
6,304,236.26
逾期款项期后回款金额
3,953,053.81
逾期款项期后回款比例
62.70%
注:期后回款金额截至2026年6月30日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应收款已到期金额期后回款比例为 42.12%。期后回款比例正常,公司项目的收款周期相对较长。公司长期应收款逾期款项期后收回比例为 62.70% ,公司在持续催收中。
2. 说明分期收款销售下的收入确认政策、具体时点及依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对于上述分期收款销售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按照应收合同价款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按照应收协议价款确认长期应收款,差额部分计入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协议约定期间内长期应收款按央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或合同约定利率折现,并采用摊余成本计量,按期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利率在长期应收款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公司上述分期销售项目均属于ICT行业应用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收入确认时点为验收日,收入确认依据为验收报告。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审计证据及结论、核查意见
- 核查过程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了解其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以及实际执行情况,选取项目检查销售合同,关注项目的收款进度与合同约定是否匹配;
(3) 关注公司业务模式、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了解并评价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以及主要客户变动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确认政策进行对比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 检查公司长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主要构成以及对应收入确认时点,检查各项目的销售合同、发票、收款、验收报告等,并复核公司相关会计处理;
(5) 访谈长期应收款项目主要客户的项目负责人,确认相关合同及交易情况;
(7)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对主要长期应收款项目客户营业收入实施函证程序,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和营业收入回函可确认比例分别为 88.89%和 88.13%;
(8) 查阅长期应收款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了解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包含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历史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等,判断
公司主要客户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我们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如下:
(1)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资料;
(2) 分期销售项目销售合同,以及客户的信用政策、结算方式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等资料;
(3) 长期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主要构成以及收入确认资料等资料;
(4) 对长期应收款项目主要客户的项目负责人的访谈资料;
(5) 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函证资料,应收账款(含长期应收款)和营业收入回函可确认比例分别为 88.89%和 88.13%;
(6) 长期应收款主要客户工商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资料。
我们认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未见异常。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长期应收款会计核算规范。
七、关于供应商
请公司说明与前五大供应商的合作背景、合同金额、采购内容、付款安排、采购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公司采购金额占相关供应商年度销售金额的比例,公司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经营规模、业务范围是否匹配,前五大供应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针对公司采购真实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问询函第7条)
(一)公司就关于供应商相关问题的说明
- 说明与前五大供应商的合作背景、合同金额、采购内容、付款安排、公司采购金额占相关供应商年度销售金额的比例
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关联关系、合作背景、合同金额、采购内容、付款安排、采购金额占相关供应商年度销售金额的比例等情况,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开始合作时间
合同金额
2025年采购金额(不含税)
采购内容
2025年付款金额
公司采购金额占相关供应商年度销售金额的比例
1
浙江威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合信息公司)
1,000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信设备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建设工程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否
2020年
框架协议,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4,905.83
安装基站主设备、安装室内外天线RRU一体化设备等;光缆测试、运维服务等
4,346.02
14.37%
2
上海纳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海信息公司)
2,000
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产品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
否
2025年
5,302.22
4,692.70
算力服务器设备;售后维护等
5,293.50
7.91%
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
浙江中征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征通信公司)
1,000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5G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通信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卫星通信服务;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否
2019年
框架协议,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2,455.18
安装基站主设备、安装室内外天线RRU一体化设备等;驻波测试、管道工程施工测量等;机柜、普通阻燃馈线等材料
1,620.61
47.94%
4
浙江禾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源科技公司)
2,000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税务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装卸搬运;家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文艺创作;档案整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营业性演出;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否
2019年
框架协议,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1,724.13
系统驻波比测试、天线口路径损耗测试等
1,773.48
5.06%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
浙江文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锦信息公司)
5,010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地板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测绘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劳务分包;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否
2019年
框架协议,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1,451.79
安装基站主设备、安装室内外天线RRU一体化设备等;光纤线路衰耗测试、天线口路径损耗测试等
1,953.23
0.39%
合计
-
-
-
-
15,229.63
-
14,986.84
-
- 说明与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公司采购金额与供应商经营规模、业务范围是否匹配,前五大供应商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中小规模企业,主要向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及设备等,相关交易均属于其正常经营范围。除纳海信息公司外,其余四家供应商自2019年、2020年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向威合信息公司、中征通信公司、禾源科技公司、文锦信息公司采购的金额及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供应商名称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采购额
占比
采购额
占比
采购额
占比
威合信息公司
4,905.83
11.85%
3,056.87
8.55%
2,483.01
8.20%
中征通信公司
2,455.18
5.93%
1,633.92
4.57%
0.00[注]
0.00%
禾源科技公司
1,724.13
4.17%
1,344.74
3.76%
871.42
2.88%
文锦信息公司
1,451.79
3.51%
1,462.16
4.09%
1,698.55
5.61%
[注]公司自2019年与中征通信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但采购额较小,2020年、 2022年及2023年采购额均为零元
公司构建涵盖供应商准入、多部门联合评审及年度动态考核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主要通过同行业推荐及商务谈判的方式挑选劳务及服务供应商,综合考虑其行业经验、资质条件、服务质量、响应速度及履约稳定性等因素,并通过多供应商比价机制确定合作。与上述四家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后,公司与其签订框架协议,明确劳务单价,并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大额预付或逾期拖欠等情形。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与上述四家供应商的交易金额呈逐年增长或保持相对稳定趋势,符合正常商业逻辑。
纳海信息公司为2025年度新增供应商,主要向公司提供算力相关配套设备及服务。公司自2024年起开展算力相关业务,因此与该供应商的合作起步较晚。因算力服务器等配套设备单价较高,公司2025年对纳海信息公司的采购金额相应较高。公司通过同行业介绍并经商务谈判方式与纳海信息公司开展合作,相关
交易价格通过多供应商比价机制确定。公司采取分批到货、分批付款的结算方式,不存在大额预付款情形,对采购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公司与纳海信息公司的合作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及合理商业基础。
经核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管等与公司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会计师核查过程、审计证据及结论、核查意见
1. 核查过程
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 了解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评价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了解其执行情况,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了解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期、结算方式以及实际执行情况;
(3) 对主要采购项目执行采购测试,检查相应的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结算单等资料;
(4) 结合应付账款函证,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实施函证程序,应付账款和采购额回函可确认的比例分别为 87.61%和 85.20%;
(5) 查阅主要供应商工商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了解主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包含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历史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情况等,判断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管与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 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1)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资料;
(2) 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期、结算方式以及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3) 主要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发票、入库单、结算单等资料;
(4) 主要供应商应付账款、采购金额的函证资料,应付账款和采购额回函可确认的比例分别为 87.61%和 85.20%;
(5) 主要供应商工商信息及其他公开信息资料。
我们认为: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充分且适当,未见异常之处。
3.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采购真实。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杭州
33010210059709
TH-HZ-2600914-04A54A5E
中国注册会计师: 撰于 东蒋印晓
东蒋印晓
涛胡印旭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旭涛涛胡印旭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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