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形股份: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报告编码:
1111020166202601361
合同编号:
中铭评合字[2026]第2146号
报告类型:
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
报告文号:
中铭评报字[2026]第2255号
报告名称: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结论:
722,100,000.00元
评估报告日:
2026年07月05日
评估机构名称: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签名人员:
王荷花(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36160006蔡爱明(资产评估师) 正式会员 编号:36190023
王荷花、蔡爱明已实名认可

(可扫描二维码查询备案业务信息)
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6年07月13日
ICP备案号京ICP备2020034749号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中铭评报字[2026]第2255号 (共壹册 第壹册)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Zhong Ming (Beijing)Assets Appraisal International Co.,Ltd二〇二六年七月五日
目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9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9
二、评估目的...1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22
五、评估基准日...23
六、评估依据...23
七、评估方法...26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31
九、评估假设...32
十、评估结论...33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35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39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4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41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我们在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我们对评估基准日后有关资产价值发生的变化不负责任。
十一、我们对在已实施的评估过程中不能获悉的评估对象和相关当事方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亦不承担责任。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中铭评报字[2026]第2255号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6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经济行为:根据“凤形股份纪字【2026】12号”《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5%股权,因此特委托本公司对白银华鑫股东全部权益以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
二、评估目的:确定白银华鑫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凤形股份拟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白银华鑫股东全部权益。
四、评估范围:白银华鑫全部资产及负债。
五、价值类型: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六、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最终以收益法的测算结果作为资产评估报告最终使用结论。
八、评估结论: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后,得出委估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等的假设前提下的评估结论如下: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42,748.00万元,评估价值72,210.00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29,462.00万元,增值率为 68.92%。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白银华鑫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1,330.83
非流动资产
2
48,991.7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5
34,258.68
在建工程
6
2,175.20
无形资产
7
4,771.86
开发支出
8
-
使用权资产
9
60.78
长期待摊费用
10
1,06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59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
3,544.58
资产总计
13
70,322.57
流动负债
14
15,890.16
非流动负债
15
11,684.41
负债总计
16
27,574.5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7
42,748.00
72,210.00
29,462.00
68.9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收益法评估明细表。
九、特别事项: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下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师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也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四)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28项,其中17项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未办证面积共计 70,630.88 m²。详见下表: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体积(m2/m3)
1
尚未办理
脱硫系统1#脱硫车间
钢
2022/6/28
m2
1,543.08
2
尚未办理
脱硫系统2#脱硫车间
钢
2022/6/25
m2
1,811.52
3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1-6#回转窑厂房加固
钢混
2022/11/15
m2
3,403.12
4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1#原料库
钢/钢混
2022/4/20
m2
6,898.48
5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2#原料库
钢/钢混
2022/5/10
m2
4,608.88
6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煤均化库
钢/钢混
2022/6/20
m2
4,672.48
7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石灰石库
钢/钢混
2023/2/15
m2
1,723.28
8
尚未办理
选矿系统厂房
钢
2022/12/20
m2
8,347.16
9
尚未办理
选矿系统水淬渣库
钢
2023/12/29
m2
936.14
10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西门卫室
钢混
2023/5/26
m2
34.30
11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南门卫室
钢
2023/5/26
m2
28.16
12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10KV配电站
钢混
2023/5/26
m2
533.28
13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食堂
砖混
2023/5/26
m2
614.80
14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化验室
混合
2023/5/26
m2
632.00
15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职工宿舍
彩板
2023/5/26
m2
400.00
16
尚未办理
临时危废库
钢
2024/12/31
m2
18,700.00
17
尚未办理
危废贮存库
钢/钢混
2025/11/1
m2
15,744.20
纳入上述评估范围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提供了关于产权瑕疵事项的说明资料,证明上述无证资产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资产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时结合现场勘查情况,采用面积为企业申报的面积,未经法定机构确认,被评估单位在办理相关权证时,应聘请法定机构对其进行测量。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与本评估报告书所用面积不一致时,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为准。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除上述事项外,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其他产权瑕疵。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序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1
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诉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
288,190.80
(2025)甘0402民初6080号案件一审已判决,双方均未上诉,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腾退所占土地;支付土地占用税费共计288,190.80元;支付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土地占用费(按314.24元/天计算),支付自2025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按488.71元/天计算);本案诉讼费由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除上述事项外,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不涉及其他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账面价值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9-0000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待估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三类,资产总额合计为70,322.57万元、待估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合计为27,574.57万元、净资产总额合计为42,748.00万元。
(七)重大期后事项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八)评估程序受限情形、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情况
评估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对所评估房屋建构筑物的外貌进行了观察,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但并未进行任何结构和材质测试;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等进行判断。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没有其他因资产性能的限制、存放地点的限制、诉讼保全的限制、技术性能的局限、商业或国家机密的局限等,导致实物资产的现场勘查、非实物资产、负债的清查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或者出现其他影响资产核实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的事项。
(九)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1. 贷款事项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
保证人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1000
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
广东华鑫茂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将其拥有的3项专利进行质押担保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000
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18日
将其拥有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2. 租赁事项
(1) 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白银有色动力有限公司位于白银市白银区银山路31号租赁物作为餐饮娱乐使用,租赁面积 $ 6400\mathrm{m}^{2} $ ,租赁期自2025年9月 26日至2028年9月25日止,租金为55,296.00元/年(含税)。
(2) 2025年10月27日,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白银市白银区东环路以东原深部矿业公司仓库作为危废库,租赁面积 22577.8 $ \mathrm{m}^{2} $ ,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止,租金为226,000.00元/年(含税)。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除上述事项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不涉及其他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十)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确定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不会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十二)本次评估中,我们在IFIND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十三)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白银华鑫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据评估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十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之规定“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的期限内有效。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一、资产评估报告日:本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26年7月5日,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中铭评报字[2026]第2255号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26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人为凤形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形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0153422220U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政华
注册资本:10798.870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9日
营业期限:1997年12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 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公司名称: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华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00MA74831D81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中科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05/(23)/020
办公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山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张春发
注册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6日
营业期限:2021年4月6日至209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选矿;矿物洗选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贵金属冶炼;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 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白银华鑫于2021年4月6日成立,由广东华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自然人罗美花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广东华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出资3,750万元,持股 75%;自然人罗美花出资1,250万元,持股 25%。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方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华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3,750.00
3,750.00
75%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投资方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罗美花
1,250.00
1,250.00
25%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
2021年10月15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广东华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广东华鑫金属资源有限公司。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方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华鑫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3,750.00
3,750.00
75%
罗美花
1,250.00
1,250.00
25%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
2025年6月3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2,000万元,其中:广东华鑫金属资源有限公司增资9,000万元,自然人罗美花增资3,000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方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华鑫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2,750.00
12,750.00
75%
罗美花
4,250.00
4,250.00
25%
合计
17,000.00
17,000.00
100%
2025年8月14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自然人罗美花将持有公司 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宁波鑫新共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投资方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华鑫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2,750.00
12,750.00
75%
宁波鑫新共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50.00
4,250.00
25%
合计
17,000.00
17,000.00
100%
截至基准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 拥有资质证书情况
序号
名称
证书号
发证机构
证书有效期
许可内容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GS620402079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8日至2028年10月30日止
收集、贮存、利用
2
排污许可证
91620400MA74831D81001P
白银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5日至2028年5月24日止
铅锌冶炼
4. 主营业务及产品介绍
公司坐落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是资源再生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甘肃省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白银市循环再生绿色产业链链主企业及省级绿色工厂。公司深耕冶炼危废、固废无害化处置与有价金属综合回收利用领域,秉持“变废为宝、吃干榨尽”的经营理念,依托低温焙烧、浮磁重选核心工艺,高效回收锌、银、铁、铅等有价元素,将工业废渣转化为高端冶炼原料,兼顾生态环保与经济效益。
(1)核心业务
公司主要承接HW17、HW23、HW48三类危险废物,以及冶炼铁矾渣、钢厂电炉灰、高炉灰等含锌固废的无害化处置业务。通过回转窑高温煅烧结合浮选、磁选、重选组合工艺,开展有价金属回收、深加工与产品销售,同时提供合规环保处置、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服务。
(2)主要产品
核心产品为次氧化锌,包含布袋灰、管道灰两类,锌含量达 28%-40%,且富含铟、银、铅等多种有价元素;副产品涵盖铁精粉(含银铁粉)、银精粉、铅泥附剂等。二期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延伸产业链,自主生产锌锭、粗铟、镉饼、富铜渣等终端金属产品,完善产业布局。
(3)生产体系与运营模式
公司已建成完整的有色金属固废、危废处理产业链,拥有回转窑系统生产线与选矿工艺系统两大核心生产体系,双系统协同运作,实现废弃物规范化处置与高效资源化利用。
回转窑系统生产线主要处置白银市及周边含锌渣料,通过挥发工艺产出次氧化锌原料,同时回收生产烟气余热,尾气经脱硫处理达标排放,实现环保与资源利用双重效益。选矿工艺系统专门对回转窑窑渣进行深度精加工,精准回收铁、碳、银等残留有价元素,最大限度提升资源利用率,真正实现资源“吃干榨尽”。整体生产模式可全面实现固废、危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是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融合发展的典型示范。
(4)项目布局与建设理念
公司以年处置80万吨特殊固废、危废综合利用项目为核心依托,坚守“资源高效转化、产业延链补链”两大发展思路,采用分批投入、梯次建设的运营模式,以前期项目产品、副产品作为后期项目生产原料,搭建内部资源循环、梯次利用的产业体系。
一期为年处理80万吨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6.65亿元,2022年

6月30日正式投产,目前已全面达产达标;二期项目计划投资4亿元,规划建设年产5万吨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系统,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资源深加工能力。
(5)技术研发与发展规划
公司聚焦绿色低碳冶金技术创新,重点攻关无碳冶金、氢冶金、绿色皂化萃取冶金、全湿法新型固相电解还原冶金等前沿工艺,持续推进高水平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未来致力于打造全国领先的铅锌冶炼渣特殊危废处置项目,打造规模化、智能化、绿色化的资源再生产业标杆。
5. 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料来源稳定,分为两大渠道、各占 50%。其一为与白银有色签订5年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稳定获取铁矾渣,新渣无原料采购成本,仅承担9-17元/吨运装费用,远期可对接300余万吨未开发库存资源;其二为西北周边钢厂采购,涵盖新疆特钢、兰新钢厂等,采购含锌固废品位 18%-33%。
原料定价采用“期货月均价系数计价”与“固定锁价”两种方式,30品位原料计价系数为 60%-63%,含金、银、铜等有价元素物料可上浮系数,兰新钢厂原料统一锁价2200元/吨。采购实行货到验质合格后付款,无赊销账期,不合格原料直接退货;焦粉采购成本稳定在750-800元/吨,工业用电成本优于行业水平。公司依托U8系统实现库存闭环管理,由供销部负责采购、物资部负责入库、存储、出库台账及盘点工作,流程规范可控。
(2)生产模式
公司配置6条 $ 3. 3 \times 5 0 $米回转窑生产线及2条综合回收选矿生产线,实行三班两倒、24小时连续生产,单窑日处理原料约300吨。采用成熟低温焙烧工艺,严控反应带1100-1200 $ ^{\circ} \mathrm{C} $ 、窑尾300-400 $ ^{\circ} \mathrm{C} $工艺温度,保障生产稳定与产品品质。
标准生产流程为:原料预处理 $ \rightarrow $回转窑高温煅烧产出次氧化锌 $ \rightarrow $窑渣送入选矿系统 $ \rightarrow $磁选、浮选分离,产出铁精粉、银精粉等副产品。生产端推行设备预防性维保,每条窑每年2次大修、单次检修10-12天;安环部全程管控环保排放,监测数据按月实时上传国家环保平台。生产排产科学弹性,预留检修与环保管控空间,避免超负荷生产造成设备损耗。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风控严格,执行全款预收、客户自提规则,无赊销、无返利。产品品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位严格达标,存在品质争议时委托第三方仲裁检测结算。定价机制灵活,次氧化锌挂钩锌期货月均价分级定价,铁精粉、银精粉等副产品随行就市、同步金属市场价格波动。
销售以直销为主,直销占比超 90%,长期对接全国大中型冶炼企业,小额订单通过贸易商分销,无专职代理层级。市场以省外为主,覆盖江西、四川、河南、东北等冶炼集中区域,行业需求稳定、无明显淡旺季,产品供不应求、现产现销。
(4)研发模式
公司设立专业技术研发部,组建由本科、研究生技术人员及行业资深返聘专家组成的研发团队,全员持证上岗,通过“师带徒”模式沉淀、传承核心工艺技术。研发聚焦工艺优化、环保提标、高附加值产品提炼、原料适配改良、节能降耗升级五大方向,目前拥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多项专利处于在研、报批阶段。
研发部门与生产、装备工程部门深度联动,依托现场工况实测数据持续迭代优化工艺参数,同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公司核心掌握低温焙烧、多金属协同回收成熟工艺,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可达 90%,适配各类含锌、含铜固废危废处置,工艺通用性强、资源化效率高,具备显著行业差异化优势。
6. 公司组织结构及人员结构
(1)组织结构图

(2)人员结构
截至2026年5月31日,白银华鑫员工总数为346人。
$ \textcircled{1} $按部门分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部门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总经办
2
0.58%
党群部
1
0.29%
综合部
14
4.05%
财务部
5
1.45%
生产管理部
5
1.45%
技术研发部
7
2.02%
安环部
9
2.60%
供销部
9
2.60%
装备工程部
19
5.49%
物资部
36
10.40%
质检部
38
10.98%
综合回收分厂
66
19.08%
氧化锌分厂
135
39.02%
合计
346
100%
$ \textcircled{2} $按学历分
学历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大专及以下
296
85.55%
大学本科(含非统招)
48
13.87%
硕士研究生
2
0.58%
合计
346
100%
$ \textcircled{3} $按年龄分
年龄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20/30岁
75
21.68%
31/40岁
141
40.75%
41/50岁
92
26.59%
50岁以上
38
10.98%
合计
346
100%
- 近年资产、负债及财务经营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70,322.57万元、负债总额为 27,574.57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42,748.00万元。2026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 22,728.86万元,净利润8,614.50万元。公司近两年及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及财务经营情况如下表: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负债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5月31日
流动资产
14,330.28
16,690.29
21,330.83
非流动资产
47,393.56
48,484.21
48,991.74
资产总额
61,723.84
65,174.50
70,322.57
流动负债
15,264.25
18,094.43
15,890.16
非流动负债
20,011.19
13,016.95
11,684.41
负债总额
35,275.43
31,111.38
27,574.57
净资产
26,448.40
34,063.12
42,748.00
财务经营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5月
营业收入
36,632.10
43,827.04
22,728.86
营业成本
24,050.46
29,506.79
11,227.05
营业利润
7,165.22
8,283.13
9,843.72
利润总额
7,152.11
8,141.91
9,846.26
净利润
7,152.11
7,465.22
8,614.50
备注:上表中列示的2024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2026年5月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 “容诚审字[2025]100Z3010号”、“大信审字[2026]第9-0000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8. 会计制度及税制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
(1)会计年度
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税项
$ \textcircled{1} $主要税种、税率
序号
税种
税率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税种
税率
1
增值税
6%、13%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3
教育费附加
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5
企业所得税
12.5%、15%、25%
$ \textcircled{2} $税收优惠
经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批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3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362000580,有效期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白银华鑫按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从公司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2022-2024年公司享受所得税免税政策,2025-2027年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半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第43号文之规定,本公司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第40号文规定,公司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自2022年3月1日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第7号文之规定,本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自2023年1月1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之规定,公司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 \textcircled{1} $确认条件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textcircled{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预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5
9.50/31.67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5
19/31.67
办公设备及家俱
年限平均法
3
5
31.67
(5) 无形资产
$ \textcircled{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 \textcircled{2} $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年
法定使用权
特许权使用费/外购专利
10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除此之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委托人拟收购被评估单位的股权。
二、评估目的
根据“凤形股份纪字【2026】12号”《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5%股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权。本次评估目的为确定白银华鑫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凤形股份拟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白银华鑫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白银华鑫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评估范围以白银华鑫填列的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准,凡列入申报表内并经过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确认的资产、负债项目均在本次评估范围内。各类委估资产、负债在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种类
账面值
占总资产比例
负债种类
账面值
占总负债比例
货币资金
7,445.29
10.59%
短期借款
2,007.06
7.28%
应收账款
352.35
0.50%
应付账款
1,596.57
5.79%
预付款项
6,896.22
9.81%
合同负债
3,885.17
14.09%
其他应收款
629.87
0.90%
应付职工薪酬
328.71
1.19%
存货
5,993.81
8.52%
应交税费
1,583.70
5.74%
其他流动资产
13.29
0.02%
其他应付款
118.17
0.43%
流动资产合计
21,330.83
30.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865.71
21.27%
长期应收款
2,527.00
3.59%
其他流动负债
505.07
1.83%
固定资产
34,258.68
48.72%
流动负债合计
15,890.16
57.63%
在建工程
2,175.20
3.09%
租赁负债
23.68
0.09%
使用权资产
60.78
0.09%
长期应付款
8,633.57
31.31%
无形资产
4,771.86
6.79%
递延收益
3,023.75
10.97%
长期待摊费用
1,060.19
1.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1
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3.43
0.8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684.41
42.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44.58
5.04%
负债合计
27,574.57
1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8,991.74
69.67%
资产总计
70,322.57
100.0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2,748.00
备注:以上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9-0000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二)委估主要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的主要资产为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具体如下:
- 纳入评估范围的存货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和在用周转材料,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59,938,088.37元,减:存货跌价准备0.00元,账面净额 59,938,088.37元。
(1) 原材料共计1004项,账面原值为13,215,858.51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0元,账面净值为13,215,858.51元,主要包括铁矾渣、含锌渣、焦粉、碳捕收剂、石灰石子等,目前存放于公司仓库中。
(2) 产成品共计4项,账面原值为5,862,605.58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0元,账面净值为5,862,605.58元,主要包括公司生产布袋灰(氧化锌)、管道灰(氧化锌)、银精粉和含银铁粉,目前存放于公司仓库中。
(3) 发出商品共计12项,账面原值为39,231,503.32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0元,账面净值为39,231,503.32元,主要为发往青海华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汉中泽晟进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诚动金开金属资源(海南)有限公司、葫芦岛锌冶炼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脱硫石膏、含银铁粉、银精粉、管道灰(氧化锌)等产品。
(4) 在产品共计4项,账面价值为104,714.43元,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窑渣和碳精粉等。
(5) 在用周转材料共计2项,账面价值为1,523,406.53元,主要包括磷酸铝耐磨砖等。
- 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和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合计479,758,956.73元,账面净值合计342,586,845.69元。其中:
房屋建筑物共28项,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139,934,661.97元,账面净值 120,448,730.39元。建筑面积75,659.17 m²,建筑结构主要为钢/钢混,主要为回转窑系统1#原料库、办公楼(白银区兰州路140号-1幢)、临时危废库等,购建于2022年至2025年之间。经现场勘察,除一项房屋资产已拆除外,其他房屋维护保养较好,符合办公、生产及相关功能需要。
构筑物共31项,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68,012,783.78元,账面净值57,769,835.86元。主要为脱硫系统1#脱硫、脱硫系统2#脱硫、公共设施系统室外综合管网、公共设施系统室外厂区道路等,购建于2001年至2026年之间。经现场勘察,构筑物维护保养一般。
机器设备,共计1183台(套、辆等),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269,014,962.02元,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计提减值准备22,889,120.95元,账面净值为163,368,089.68元。机器设备主要0#窑体、 1-6#回转窑、刮板机、表冷器、浓密机、搅拌装置、储罐、储液槽、熔锌炉等。经现场勘查,企业管理制度完备,日常养护较好,除少数设备处于闲置、待报废或已拆除状态外,其他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可满足企业生产需要。
车辆共47辆,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1,468,175.88元,账面净值为515,942.93元,主要为小型普通客车、轻型多用途货车、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均办理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于2021年至2026年之间。经现场勘察,除少数车辆处于闲置或待报废以外,其他车辆均运行情况良好。
电子设备134项,评估基准日账面原值为1,328,373.08元,账面净值为484,246.83元,主要包括KTV音响设备、会议一体机、LED显示屏、空调、电脑以及办公家具等。经现场清查,设备主要置于公司各个部门中,日常对设备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保养制度,管理制度完善,设备档案齐全,除少数设备处于待报废状态外,其余设备现状良好,可满足企业日常使用。
3. 在建工程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主要为零星工程、工业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一标段还原铁粉、0#窑、余热锅炉工程】、含锌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改扩建项目等,评估基准日账面值21,752,047.37元,经现场勘察,在建工程项目均处于施工中。
4. 无形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43,096.56 m²,账面原值合计49,506,950.00元,账面净值47,691,695.24元,使用权类型均为出让,用途均为工业,开发成都均为七通一平,其他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终止日期
面积(m2)
甘(2024)白银市不动产权第0011869号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星路以北、白银鸿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南、铁路专用线以西、西侧支路以东
2024/8/18
2074/8/17
220,738.10
甘(2024)白银市不动产权第0011775号
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侧支路以西,红星路以北
2024/8/18
2074/8/18
22,358.46
(2)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1项发明专利,为公司2023年7月向西北矿冶研究院购买取得,账面原值38,000.00元,账面净值26,916.67元。具体情况如下: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专利申请号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取得日期
1
ZL2017103702461.1
一种含铅锌银冶炼渣的资源化利用方法
2017/5/23
2019/9/20
2023/7/1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
- 截止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具体参见“(二)委估主要资产的分布情况及特点”中描述。
- 截至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账面的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9项实用新型专利、 3项发明专利,其中两项专利处于实质性审查阶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专利申请号
类型
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
申请日期
授权公告日
法律状态
1
ZL202421231779.3
实用新型
一种皮带托辊
2024/05/31
2025/5/2
授权
2
ZL202421231780.6
实用新型
一种引风机高压清洗装置
2024/05/31
2025/3/4
授权
3
ZL202421231777.4
实用新型
一种石灰石粉仓
2024/05/31
2025/3/4
授权
4
ZL202322452482.1
实用新型
一种便于调节的窑头鼓风管
2023/09/11
2023/10/20
授权
5
ZL202322514232.6
实用新型
一种窑尾下料溜管用疏通清理装置
2023/09/15
2023/10/20
授权
6
ZL202322522478.8
实用新型
一种回转窑窑渣远程输送装置
2023/09/18
2023/10/20
授权
7
ZL202322465473.6
实用新型
一种可调节排烟温度的表冷器
2023/09/12
2023/10/20
授权
8
ZL202322509237.X
实用新型
一种回转窑尾气热能回收装置
2023/09/15
2023/10/17
授权
9
ZL202322449745.3
实用新型
一种袋式除尘器
2023/09/11
2023/10/13
授权
10
CN202610075350.7
发明专利
一种氢气还原铜渣回收铁的工艺方法及应用
2026-01-20
2026-05-12
实质性审查
11
CN202512000562.7
发明专利
一种用于铜渣氢还原的复合燃料燃烧器
2025-12-29
2026-01-27
授权
12
CN202411385943.0
发明专利
一种利用锌窑渣提取还原铁粉的方法
2024-09-30
2024-12-27
实质性审查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具体参见“(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中第2点描述。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一)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采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价值类型。
(二)价值类型定义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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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持续经营在本报告中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会按其现状持续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除非特别说明,本报告中的“市场价值”是指评估对象在中国(大陆)关税区内产权(资产)交易市场上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三)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采用市场价值类型的理由是市场价值类型与其他价值类型相比,更能反映交易双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使评估结果能满足本次评估目的之需要。
五、评估基准日
(一)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之规定,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2026年5月31日。
(二)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委托人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总体安排及以下具体情况协商择定的:
- 该评估基准日与会计报表的时间一致,为利用会计信息提供方便。
- 评估基准日与评估日期较接近,减少实物量的调整工作,增加市场价格的询价和资信调查的准确度、透明度。
- 本评估基准日最大程度地达成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的接近,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
(三)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所选定的评估基准日临近期间,国际和国内市场未发生重大波动,各类商品、生产资料和劳务价格基本稳定,人民币对外币的市场汇率在正常波动范围之内,因而,评估基准日的选取不会使评估结果因各类市场价格时点的不同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
-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铭评合字[2026]第2146号);
- “凤形股份纪字【2026】12号”《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例会会议纪要》。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二次修订);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
-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24年12月2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2025年12月25日国务院令第826号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 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准则依据
- 《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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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中评协[2017]35号);
-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 《中评协关于修改评估报告等准则中有关签章条款的通知》(中评协[2011]230号);
-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8号一资产评估中的核查验证》中评协[2019]39号;
-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一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
-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 1月22日发布实施);
-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2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 12月05日发布实施);
- 《资产评估准则术语2020》(中评协[2020]31号);
-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
- 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四)权属依据
-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发明专利证书》;
- 《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 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及其他原始凭证;
- 其他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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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取价依据
-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2023-2025年度及评估基准日的审计报告;
-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2026年5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年财务、经营数据及相关资料;
- 国家宏观、行业统计分析资料;
-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及相关资料;
- 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
- IFIND 数据库;
-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评估信息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质量控制规范暨评估业务管理制度》;
-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 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撰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依法选择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 不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理由: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被评估单位主要业务为危废及含锌固废的无害化处置业务,资产基础法是单项资产简单加总,无法有效识别和评估客户资源、技术储备、人力资源、渠道资源等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资产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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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取收益法评估的理由: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一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在用价值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由于被评估单位经营模式稳定,收益期明确且公司管理层提供了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法。
- 选取市场法评估的理由: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市场法评估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它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方法以市场为导向,评估结果说服力较强;参考企业与目标企业的价值影响因素趋同,影响价值的因素和价值结论之间具有紧密联系,其关系可以运用一定方法获得,相关资料可以搜集等特点。从上述市场法的特点可以看出,确定价值或检验价值最好的方法就是市场。评估目标公司一个基本的途径就是观察公众市场并寻求这样的价格证据:即投资者愿意为类似的公司付出多少价格。由于资本市场上有较多与白银华鑫相同或相似行业的上市公司,其市场定价可以作为白银华鑫市场价值的参考。中国的资本市场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其基本的市场功能是具备的,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是完全可行的,而且在国内外的产权交易市场中,各类投资者更倾向于市场法进行估值,因此本次评估适用市场法。
综合以上分析,针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和资产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此次评估我们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
(二)评估方法的介绍
1. 收益法
根据国家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企业价值》,本次评估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
现金流折现方法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的现金流折算为现值,来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资产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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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在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且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
(1)评估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一非经营性负债一有息负债价值
$ \textcircled{1}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经营性资产价值计算公式为:
式中:P一经营性资产价值
R $ _{i} $ —未来第i年自由现金流
Pn一永续期自由现金流
r一折现率
t一逐年预测期限
i一收益计算年期
$ \textcircled{2} $自由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息前税后利润,自由现金流的计算公式如下:
自由现金流=净利润+税后利息+折旧及摊销一资本性支出一营运资金追加额
$ \textcircled{3} $折现率的确定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协调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则折现率应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为:
式中:E一一权益的市场价值
D一一债务的市场价值
Ke一一权益资本成本
Kd一一债务资本成本
T一一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率
股权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CAPM模型进行求取。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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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Rf+ERP× $ \beta +\alpha $
式中:Rf一一目前的无风险利率
ERP一一超额风险溢价
β一一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α一一企业特定的风险调整系数
本次评估假定现金流于预测期内均匀发生,相应折现时点按期中折现考虑。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时在对企业收入成本结构、资本结构、资本性支出、投资收益和风险水平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影响企业进入稳定期的因素合理确定预测期。
$ \textcircled{4} $预测期限的确定
本次评估将预测的时间分为两个阶段,逐年预测期和永续期,逐年预测期为2026年6月至2030年,2031年后为永续期。
(2)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都可以认为是企业持续运营中并不必需的资产或负债,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资产等与预测企业收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或负债。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负债价值分别以适宜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认定,在收益法计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后,将非经营性(或溢余)资产减非经营性负债的净值予以加回。
(3)有息负债价值的确定
根据基准日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有息负债确定。
2. 市场法
(1)市场法概述
市场法是通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在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交易案例比较法和上市公司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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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近期基本未发生类似行业公司的股权收购交易案例,故不适用交易案例比较法,且在资本市场上能找到与白银华鑫在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与资产配置以及所处的经营阶段、成长性与经营风险等方面具有可比性的可比上市公司,因此可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2)评估思路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一般是根据评估对象所处市场的情况,选取某些价值类指标如:资产类价值比率一市净率(P/B);盈利类价值比率一市盈率(P/E)、EV/EBITDA;收入类价值比率一市销率(P/S)等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通过对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各价值比率相关指标因素的比较,调整指标因素的差异,来得到修正后的市净率(P/B)、市盈率(P/E)、市销率(P/S)、价值-EBITDA比率(EV/EBITDA),据此计算目标公司股权价值。
根据评估对象所处行业特点,由于白银华鑫生产的均为非标金属产品,近年金属产品价格波动较大,对企业利润影响非常大,因此不适合采用市盈率(P/E)、价值-EBITDA比率(EV/EBITDA)等盈利类价值比率估值模型;另由于市销率(P/S)不能反映企业成本的变化,而成本是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和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不适合采用市销率(P/S)比率估值模型。故本次评估主要采用价值市净率(P/B)估值模型来测算白银华鑫于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基本评估思路如下:
1) 确定可比公司。主要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同花顺资讯网查询与被评估企业相似的公司;
2) 对被评估企业以及可比公司历年财务报表采用统一口径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剥离;
3) 确定被评估企业和可比公司的主要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资产及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等,该等指标的计算均建立在剥离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后的财务报表基础上。
4) 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对于可比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根据股价和股份数计算确定。在计算可比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时,考虑扣除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净额。再分析比较可比公司与被评估企业的各类指标差异,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价值乘数进行修正、调整,进而估算出可比公司的修正价值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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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过上述程序,得出可比公司平均修正PB作为本次目标公司PB。
6) 将目标公司PB乘以经营性净资产价值,再加回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得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基本评估公式如下:
目标公司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目标公司 PB×目标公司剥离调整后净资产+C
其中:C一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其中:目标公司 PB=修正后可比公司的加权平均 PB
修正后可比公司的加权平均 PB= $ \Sigma $ (可比公司 PB $ \times $ 可比公司 PB修正系数)
可比公司 PB 修正系数= $ \Pi $影响因素 Ai的调整系数
影响因素Ai的调整系数=目标公司系数/可比公司系数。
注:可比公司PB修正系数根据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资产及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交易日期等方面比较量化之后,计算各指标的调整系数,之后选取各可比公司调整系数的平均值作为各可比公司的修正系数。
(3) 控制权及流动性因素的考虑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本次市场法考虑了可比公司是否拥有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差异对评估结果的影响。同时,由于本次评估的市场法采用的是上市公司比较法,所选取的可比公司包含了流动性因素的影响,而被投资单位属于非上市公司,需要进一步考虑缺乏流动性造成的影响。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主要评估过程如下:
(一)接受委托
与委托人洽谈,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确定项目负责人,组成评估项目组,编制评估计划;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准备评估所需资料。
(二)现场调查及收集评估资料阶段
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评估人员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抽查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

尽职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评定估算阶段
评估人员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果。
根据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编制相关评估说明,在核实确认相关评估说明具体资产项目评估结果准确无误,评估工作没有发生重复和遗漏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各资产评估说明进行资产评估汇总分析,确定最终评估结论,撰写资产评估报告。
(四)编制和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阶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评估报告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与委托人或者其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按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由于企业所处运营环境的变化以及不断变化着影响资产价值的种种因素,必须建立一些假设以便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进行价值判断,充分支持我们所得出的评估结论。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以下前提和假设条件下的:
(一)一般假设
1. 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 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的经营业务合法,并不会出现不可预见的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因素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
(二)特殊假设
- 本次评估以本资产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特定评估目的为基本假设前提;
- 无重大变化假设:是假定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外部经济环境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
- 无不利影响假设:是假定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的待估资产、负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方向一致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不考虑未来可能由于管理层、经营策略调整等情况导致的经营能力变化;
-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假定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并未考虑各项资产各自的最佳利用;
- 政策一致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 数据真实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 现金流稳定假设:是假定被评估单位于预测年度内均匀获得净现金流;
- 本次评估假设可比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基本信息和财务信息真实、可信。
- 本评估假设被评估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至2026年12月12日到期,后续无法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评估范围仅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当出现与前述假设条件不一致的事项发生时,本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一)市场法测算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42,748.00万元,评估价值74,380.00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31,632.00万元,增值率为 74.00%。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1,330.83
非流动资产
2
48,991.7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5
34,258.68
在建工程
6
2,175.20
无形资产
7
4,771.86
开发支出
8
-
使用权资产
9
60.78
长期待摊费用
10
1,06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59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
3,544.58
资产总计
13
70,322.57
流动负债
14
15,890.16
非流动负债
15
11,684.41
负债总计
16
27,574.5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7
42,748.00
74,380.00
31,632.00
74.00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市场法评估明细表。
(二)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42,748.00万元,评估价值72,210.00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29,462.00万元,增值率为 68.92%。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详见收益法评估明细表。
(三)收益法与市场法测算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我们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通过不同途径对委估对象进行评估,市场法的测算结果为74,380.00万元;收益法的测算结果为72,210.00万元,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2,170.00万元,差异率为 2.92%。
市场法是以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参考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从未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经风险折现后的未来收益的现值和作为评估价值,反映的是资产的未来盈利能力。
因此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得到的评估结果之间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且在合理范围内。
(四)最后取定的评估结果
市场法需要在选择可比上市公司的基础上,对比分析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并进行必要的分析调整,市场法采用的可比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财务资料等相对有限,且受影响股票市场价格的隐性因素较多,对价值比率的调整和修正难以涵盖所有影响交易价格的因素,而且市场法基于基准日资本市场的时点进行估值而未考虑市场周期性波动的影响。白银华鑫成立于2021年4月,业务范围涵盖有色金属固废、危废处理等业务,在行业内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和经验,同时业务经营模式日渐成熟,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并可持续,企业具备一定的超额收益能力。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增资扩股的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白银华鑫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白银华鑫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即白银华鑫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72,210.00万元,大写金额为人民币柒亿贰仟贰佰壹拾万元整。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师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也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由于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也未考虑委估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四)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28项,其中17项房屋未办理房产证,未办证面积共计 70,630.88 m²。详见下表: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体积(m2/m3)
1
尚未办理
脱硫系统1#脱硫车间
钢
2022/6/28
m2
1,543.08
2
尚未办理
脱硫系统2#脱硫车间
钢
2022/6/25
m2
1,811.52
3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1-6#回转窑厂房加固
钢混
2022/11/15
m2
3,403.12
4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1#原料库
钢/钢混
2022/4/20
m2
6,898.48
5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2#原料库
钢/钢混
2022/5/10
m2
4,608.88
6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煤均化库
钢/钢混
2022/6/20
m2
4,672.48
7
尚未办理
回转窑系统石灰石库
钢/钢混
2023/2/15
m2
1,723.28
8
尚未办理
选矿系统厂房
钢
2022/12/20
m2
8,347.16
9
尚未办理
选矿系统水淬渣库
钢
2023/12/29
m2
936.14
10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西门卫室
钢混
2023/5/26
m2
34.30
11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南门卫室
钢
2023/5/26
m2
28.16
12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10KV配电站
钢混
2023/5/26
m2
533.28
13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食堂
砖混
2023/5/26
m2
614.80
14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化验室
混合
2023/5/26
m2
632.00
15
尚未办理
公共设施系统职工宿舍
彩板
2023/5/26
m2
400.00
16
尚未办理
临时危废库
钢
2024/12/31
m2
18,700.00
17
尚未办理
危废贮存库
钢/钢混
2025/11/1
m2
15,744.20
纳入上述评估范围的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建筑物,被评估单位提供了关于产权瑕疵事项的说明资料,证明上述无证资产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如果上述资产产权出现问题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时结合现场勘查情况,采用面积为企业申报的面积,未经法定机构确认,被评估单位在办理相关权证时,应聘请法定机构对其进行测量。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与本评估报告书所用面积不一致时,以法定机构测量面积为准。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除上述事项外,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不存在其他产权瑕疵。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序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1
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诉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排
288,190.80
(2025)甘0402民初6080号案件一审已判决,双方均未上诉,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审判决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腾退所占土地;支付土地占用税费共计288,190.80元;支付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序号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元)
诉讼(仲裁)进展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除妨害纠纷案
自2025年8月18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土地占用费(按314.24元/天计算),支付自2025年8月20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止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按488.71元/天计算);本案诉讼费由二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除上述事项外,确定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不涉及其他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账面价值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6]第9-00005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待估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三类,资产总额合计为70,322.57万元、待估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合计为27,574.57万元、净资产总额合计为42,748.00万元。
(七)重大期后事项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八)评估程序受限情形、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情况
评估过程中,评估专业人员对所评估房屋建构筑物的外貌进行了观察,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察看了建筑物内部装修情况和使用情况,但并未进行任何结构和材质测试;在对设备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及部分设备正在运行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等进行判断。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没有其他因资产性能的限制、存放地点的限制、诉讼保全的限制、技术性能的局限、商业或国家机密的局限等,导致实物资产的现场勘查、非实物资产、负债的清查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或者出现其他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
(九)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1. 贷款事项
序号
借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
保证人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
1000
2025年7月29日至2026年7月28日
广东华鑫茂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将其拥有的3项专利进行质押担保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000
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18日
将其拥有的房产进行抵押担保
2. 租赁事项
(1) 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白银有色动力有限公司位于白银市白银区银山路31号租赁物作为餐饮娱乐使用,租赁面积 6400 m $ ^{2} $ ,租赁期自2025年9月 26日至2028年9月25日止,租金为55,296.00元/年(含税)。
(2) 2025年10月27日,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租赁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白银市白银区东环路以东原深部矿业公司仓库作为危废库,租赁面积 22577.8 $ \mathrm{m}^{2} $ ,租赁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月1日止,租金为226,000.00元/年(含税)。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除上述事项外,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不涉及其他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十)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根据白银华鑫承诺,确定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不会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
(十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十二)本次评估中,我们在IFIND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十三)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白银华鑫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管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据评估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十四)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且只能用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未经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经资产评估师签名、评估机构盖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七)本评估结论是在以2026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时,对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发生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八)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之规定“当评估基准日与经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2026年5月31日起至2027年5月30日的期限内有效。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正式提出日期为2026年7月5日,为评估结论形成的日期。
中铝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1101081477111
资产评估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师:
正式执业会员
资质评估师
王奇花
36160006
资产评估师:
武汉执业会
资产评估师
蔡爱明
36190023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经济行为文件;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审计报告(另附);
附件三: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的承诺函复印件;
附件五: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六:资产评估机构《单位会员证书》复印件;
附件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部分截图);
附件八: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公告文件复印件;
附件九:《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原件;
附件十:签名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十一: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
附件十二:收益法和市场法明细表;

凤形股份纪字(2026)12号
签发人:周政华
凤形股份公司总裁办公例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4:00-15:00
会议地点:南昌市商联中心B1北塔19楼凤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线上腾讯会议参会:987-543-1267)
参会人员:周政华、刘婉丽、李结平、刘志祥、袁伟峰
会议主持:周政华
会议记录:袁伟峰
会议内容:
为持续推进公司战略转型,促进公司快速发展,决定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5%股权。为推进公司收购事项,拟以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白银九和进行资产评估,以确定公司收购其 25%股权之公允价值,公司财务部、证券部配合推动此专项工作。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5101030132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153422220U
营业执照

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
名称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零柒佰玖拾捌万捌仟柒佰零陆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 周政华
住 所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三路1888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黑色金属铸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9月2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620400MA74831D81
扫描二维码登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

(副本)
名称 白银华鑫力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壹亿柒仟万元整
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6204010023898
类 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春发
成立日期 2021年04月06日
住 所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中科院白银高技术产业园05-(23)-020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选矿;矿物洗选加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贵金属冶炼;黑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登记机关
2025年08月14日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204010017064
委托人承诺函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因股权转让事宜,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对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公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或已获得批准);
- 不干预评估工作。
- 所提供的相关评估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3801001
委托人(盖章):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华周政
印政
3601030312127
年 月 日
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因股权转让事宜,贵公司接受委托对我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公司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
- 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 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 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资产范围一致,不重复,不遗漏;
-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并对所提供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 填列的资产清查明细表,数量、金额均为我公司经清查核实后的数量、金额,其不良资产已全部向评估机构反映,除此为正常经营的资产;
- 我公司对外抵押、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均已披露;
- 不干预评估工作。
日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5204010023898
被评估单位(盖章):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张春印
年 月 日

羊与原件相符,再次复印无效
使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67820666X7
营业执照

扫描市场主体身份码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体验更多应用服务。
名称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101081471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8年08月06日
法定代表人 刘建平
住 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12层 1211
经营范围 从事各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01060944520
2025年12月12日

单位会员证书
(电子证书)
评估机构代码:11020166
设立备案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设立公函编号:京财协[2001]1429号
设立公函日期:2001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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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7820666X7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办公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 12层1211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06日
资产评估师数:31人
年检信息: 通过(2026年)
有效期: 2027年04月30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1100000136261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及证监会备案截图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
批准文号:财企[2009]2号 证书编号:0100017007
手机号.00003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六甘
中国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01081477111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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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截至2026年1月9日)
日期:2026-01-09 来源:证监会
[字号:大 ≠ 小]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截至2026年1月9日)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录(截至2026年1月9日)
序号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183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9111010267820666X7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12层1211
010-51398652
北京市财政局
变更备案公告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黄世新、刘建平、胡梅根、张晓君、李军、王荣、席想玲、姚澄清、周霁、饶燕、康俊彭、徐烈贞、代大泉、魏冬冬、李彦涛、黄思聪、胡宝兆、王顺航,变更为黄世新、刘建平、胡梅根、张晓君、李军、王荣、席想玲、姚澄清、周霁、饶燕、康俊彭、陈章弟、王东、魏冬冬、李彦涛、黄思聪、张凡、王顺航。
其他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
1100000057794
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我们对贵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以2026年5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非法干预并独立进行。
资产评估师: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王伟花
36160006
资产评估师: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蔡爱明
36190023
二〇二六年七月五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36160006
会员姓名:王荷花
证件号码:362334********8

所在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年检情况:2026年通过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

矿业权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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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印鉴:
正武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王荷花
36160006
签名:
又省光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1100136261
(有效期至2027-04-30日止)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会员编号:36190023
会员姓名:蔡爱明
证件号码:360730********2

所在机构: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
年检情况:2026年通过
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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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印鉴:
正式执业会员
资产评估师
蔡爱明
36190023
签名:
2011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11008136261
有效期至 2027-04-30 日止
(有效期至2027-04-30日止)
凤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参加评估人员名单
王荷花
资产评估师
蔡爱明
资产评估师
黄俊明
设备工程师
吴纪元
房地产工程师
何妍成
评估人员
陈娅丽
评估人员
收益法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1,330.83
非流动资产
2
48,991.74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5
34,258.68
在建工程
6
2,175.20
无形资产
7
4,771.86
开发支出
8
-
使用权资产
9
60.78
长期待摊费用
10
1,06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59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
3,544.58
资产总计
13
70,322.57
流动负债
14
15,890.16
非流动负债
15
11,684.41
负债总计
16
27,574.5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7
42,748.00
72,210.00
29,462.00
68.92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表
评估基准日:2026年5月31日
被评估单位: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表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测期
2026年6-12月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2031年
永续期
一、净利润
3,233.73
5,848.63
5,218.09
5,272.01
5,328.61
5,105.77
5,931.21
加:折旧/摊销
2,255.07
3,631.37
3,598.52
3,584.43
3,593.85
3,590.48
2,645.78
加:固定资产清理
二、毛现金流
5,488.80
9,480.00
8,816.61
8,856.44
8,922.46
8,696.26
8,576.99
加:税后利息
减:资本性支出
-
36.69
25.26
10.01
29.73
57.74
2,338.40
减:营运资金增加(减少)
1,370.30
-503.62
455.46
437.90
295.23
-13.47
三、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4,118.50
9,946.93
8,335.89
8,408.54
8,597.50
8,651.98
6,238.59
折现年限
0.29
0.92
1.92
2.92
3.92
4.92
永续
税后折现率
10.51%
10.51%
10.16%
10.16%
10.16%
10.16%
10.16%
折现系数
0.9713
0.9125
0.8307
0.7541
0.6846
0.6214
6.7382
四、现金流量现值
4,000.30
9,076.58
6,924.62
6,340.88
5,885.85
5,376.34
42,036.82
五、现金流现值和
79,641.39
加: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9,053.25
减:基准日付息债务
16,482.88
六、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72,210.00
市场法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白银华鑫九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净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21,330.83
非流动资产
2
48,991.74
其中: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5
34,258.68
在建工程
6
2,175.20
无形资产
7
4,771.86
开发支出
8
使用权资产
9
60.78
长期待摊费用
10
1,06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
59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
3,544.58
资产总计
13
70,322.57
流动负债
14
15,890.16
非流动负债
15
11,684.41
负债总计
16
27,574.5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7
42,748.00
74,380.00
31,632.00
7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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