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奥瑞德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全票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业绩补偿工作暨审议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业绩补偿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专项公告。
3本次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标志着公司正式启动历史遗留业绩承诺补偿的追偿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朱三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提前召开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45)。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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