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金房能源2026-05-28 00:00

摘要

1金房能源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57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
2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
3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19亿股。
4控股股东减持承诺底价相应调整为10.66元/股。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1.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4月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6,812,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203,169.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62,725,07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19,537,74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1. 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1.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1.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812,6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156,812,676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219,537,74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转股份于2026年6月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 5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转增股本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

61,512,754

39.23%

24,605,101

86,117,855

39.23%

无限售条件股

95,299,922

60.77%

38,119,969

133,419,891

60.77%

总股本

156,812,676

100.00%

62,725,070

219,537,746

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转股实施后,按新股本219,537,746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1元。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建勋及其一致行动人魏澄、付英、丁琦对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8.01元/股。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28.01元/股调整为27.46元/股。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27.46元/股调整为22.43元/股。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22.43元/股调整为18.65元/股。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18.65元/股调整为18.55元/股。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18.55元/股调整为15.38元/股。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15.38元/股调整为15.18元/股。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在承诺期内的最低减持价格由15.18元/股调整为10.66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8层908A

咨询联系人:付英

咨询电话:010-67711118

传真电话:010-67716606

十、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1.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7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