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金三江2026-07-15 00:00

摘要

1金三江公告,公司股票已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董事会因关联董事回避后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无法形成决议,决定将暂不下修转股价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2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未来6个月内(2026.7.31-2027.1.30)若再次触发条件亦不提出下修方案。
3公司表示此举基于对长期发展信心及维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债券代码:123273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简称:三江转债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4日,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王宪伟先生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即2026年7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如再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7年1月31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698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2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6年7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三江转债”,债券代码“12327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6年6月24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6年12月2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2年6月16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三江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14.43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三江转债”不存在调整转股价格的情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1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向下修正“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国法先生、任振雪女士、王宪伟先生回避表决。因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董事会决定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次一交易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即2026年7月31日至2027年1月30日),如再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7年1月31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三江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是否行使“三江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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