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德力股份2026-07-15 00:00

摘要

1德力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2在2026年7月7日至9日期间,锦江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976,800股,占总股本2.55%,其中集中竞价均价10.13元/股,大宗交易均价9.17元/股。
3减持后锦江集团持股比例由10.56%降至8.01%,仍为持股5%以上股东。
4本次减持符合预披露计划,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证券简称:德力股份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持有公司股41,38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56%)的股东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即不超过11,758,521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3,919,507股。

2026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权益变动触及 1%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9),股东锦江集团于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9,97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持股比例降至 10%以下,锦江集团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026年7月13日,公司收到股东锦江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股东锦江集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锦江集团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9日

10.13

2,137,800

0.55

大宗交易

2026年7月9日

9.17

7,839,000

2.00

合计

9,976,800

2.55

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锦江集团

合计持有股份

41,386,450

10.56

31,409,650

8.0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1,386,450

10.56

31,409,650

8.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锦江集团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江集团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接到对方相关减持股份告知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锦江集团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锦江集团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锦江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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