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摘要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 B座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79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根据贵部于2026年6月10日出具的《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3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或“我们”)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2025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 关于营业收入及毛利率。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85亿元,同比下降 23.89%,收入结构存在较大变化。分行业看,核电行业收入增长 77.72%,火电行业收入下滑 38.60%;分产品看,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产品增长 17.79%,除盐水处理产品下滑 69.20%;分地区看,华南、华北地区收入分别增长 135.38%和 36.21%,其他地区大幅下滑。公司大客户变动频繁且近三年毛利率波动较大,核电毛利率由 37.88%下降为 18.83%,火电、工业毛利率分别由 4.99%、5.14%上升为 12.88%、16.17%。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分行业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交易背景、关联关系、合作年限、收入确认及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结合市场环境变动、竞争情况、原材料价格、订单价格变动等因素,说明近三年大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2)补充披露收入的下游行业、产品和地区结构变化的原因。(3)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确认收入前十大项目的业务类型、下游行业、销售模式、客户情况、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具体依据、收入确认金额、期内及期后回款金额。(4)各分行业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成本结转是否完整、及时,是否与行业毛利率水平变化趋势一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并详细说明对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真实性、准确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分行业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交易背景、关联关系、合作年限、收入确认及回款情况、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结合市场环境变动、竞争情况、原材料价格、订单价格变动等因素,说明近三年大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
1、公司报告期内各行业前五大客户情况、交易背景、关联关系、合作年限、收入确认及回款情况、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1)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核电
1
客户1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8
4,111.66
3,982.68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2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3
3,707.08
3,124.25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3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3
1,288.50
946.4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4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8
559.88
513.46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5
招投标
其他产品与服务销售
非关联方
8
51.33
58.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火电
1
客户3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3
1,983.23
1,082.13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6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3
1,625.31
1,640.94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7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9
1,395.58
464.5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8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6
1,374.09
1,086.9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9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0
1,316.81
1,051.1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工业
1
客户10
招投标
水费
非关联方
9
2,801.25
3,165.42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氢燃料电池
1
客户11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2
18.08
19.63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12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3
8.41
9.51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13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2
4.27
4.83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14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1
1.56
1.76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15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
非关联方
1
1.47
1.66
公司无安装或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统销售
调试义务
注:回款情况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2)2024年度
单位:万元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核电
1
客户16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及其他产品与服务销售
非关联方
9
2,115.18
1,916.96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17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智能电站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3
1,234.94
607.69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1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8
1,228.85
1,141.2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18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3
500.88
283.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19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6
384.96
413.25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火电
1
客户20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8
3,892.04
3,648.2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21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4
2,212.14
2,249.75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22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3
1,768.14
1,898.1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23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5
1,700.88
1,922.00
存在安装调试情形,但公司验收后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24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2
1,412.39
677.48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工业
1
客户10
招投标
水费
非关联方
9
2,658.28
3,003.86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25
询价
其他产品与服务销售
非关联方
6
65.70
59.39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氢燃料电池
1
客户11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2
6.91
7.81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26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2
5.91
6.68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27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非关联方
2
3.81
4.31
公司无安装或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销售
调试义务
4
客户28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2
1.27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29
询价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2
1.06
1.12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市政
1
客户30
招投标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6
3,509.56
3,427.49
存在安装调试情形,但公司验收后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31
招投标
引水工程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3
205.75
232.5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注:回款情况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3)2023年度
单位:万元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核电
1
客户32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7
1,125.17
1,027.59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1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
非关联方
18
480.76
191.96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水淡化)系统设备及其他产品与服务销售
3
客户33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及智能电站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2
194.92
213.33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34
询价
智能电站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7
10.97
12.4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4
招投标
智能电站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8
8.85
10.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火电
1
客户35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4
1,638.05
1,851.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36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4
1,582.30
1,582.38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37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5
1,297.35
1,466.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38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5
1,076.99
1,097.3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39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5
821.24
928.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工业
1
客户10
招投标
水费
非关联方
9
2,663.36
3,009.59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40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非关联方
8
1,929.20
1,526.00
公司无安装或

行业
排名
客户名称
交易背景
关联关系
合作年限(年)
收入确认
回款情况(注)
是否存在验收后仍进行安装或调试等情形
业务获取方式
交易
销售
调试义务
3
客户41
招投标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10
331.86
375.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4
客户42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6
56.81
57.78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5
客户43
询价
其他产品与服务销售
非关联方
3
36.57
38.77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氢燃料电池
1
客户44
招投标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销售
非关联方
4
1,353.98
935.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市政
1
客户45
招投标
引水工程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5
5,912.70
5,759.37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2
客户30
招投标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销售
非关联方
6
1,220.17
1,190.00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3
客户46
招投标
其他产品与服务销售
非关联方
5
21.01
21.64
公司无安装或调试义务
注:回款情况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2、公司近三年大客户变动频繁的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核能发电厂、火力发电厂和冶金、化工等工业企业及市政行业的水处理系统设备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主要提供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 (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等产品。
公司近三年客户变动频繁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的系统设备主要用于核电厂、火电厂以及相关企业,而单个火电厂、核电厂等不会重复建设,且公司提供的水处理系统与电厂配套,系其生产经营所需重要设备之一,也为长期使用的耐用性固定资产,无需年年重复连续采购,因此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具有项目制、单个项目金额较大、单个项目客户短时间内复购概率低、具有一定建设周期等特征,进而导致客户年度排名自然波动,具体因素分析如下:
(1)公司业务以项目制为主,客户排名受项目完工和收入确认节奏影响
公司主要从事水处理环保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和销售,客户主要为大型发电集团、大型工业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该类业务通常通过独立招标或询价取得项目,单个项目金额较高、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收入主要按照项目完工验收或履约进度确认。
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呈现阶段性、项目性特征,一般一个火电或核电项目配备有相应水处理设施,但该等设施为固定设备,可以长期使用,不会年年进行复购,因此公司会存在于特定年度因承接大型项目后,随着水处理系统设备的交付,会出现客户采购量自然回落的情况,而同期其他新启动项目的对应客户将进入前五大客户名单,由此形成客户排名的年度轮换。
因此,公司各年度前五大客户构成,本质上取决于当期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分布,而非与客户的合作持续性发生变化。2024年公司收入增长主要系当期完工交付的水处理项目数量增加;2025年收入有所下滑,主要系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类完工项目减少,上述项目完工节奏的变化直接带动了前五大客户名单的变动。
(2)市场环境和下游客户投资节奏变化
公司下游主要集中在电力、工业、市政水处理等领域行业,公司业务覆盖全国,各地区收入及占比波动主要受各地区客户需求释放节奏、项目实施进展、电站建设

及机组改造需求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不同年度项目释放、招标、建设、验收节奏不同,会造成年度大客户结构变化。
综上,上述客户结构变动完全符合公司项目制业务模式及下游行业的运营特征,具备充分的商业合理性。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均非关联方。
二、补充披露收入的下游行业、产品和地区结构变化的原因
1、公司报告期内收入的下游行业、产品和地区结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收入
2024年度收入
2023年度收入
变动(2024-2025)
变动(2023-2024)
下游行业
核电
9,727.22
5,473.41
1,828.58
77.72%
199.33%
火电
15,581.18
25,378.44
11,955.57
-38.60%
112.27%
工业
2,801.25
2,723.98
3,052.58
2.84%
-10.76%
氢燃料电池
38.52
20.03
1,390.55
92.31%
-98.56%
市政
3,715.31
7,153.88
-100.00%
-48.07%
产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23,861.11
20,257.42
8,030.01
17.79%
152.27%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3,802.41
12,343.70
7,987.73
-69.20%
54.53%
智能电站设备
86.19
666.59
117.13
-87.07%
469.10%
其他产品与服务
359.95
308.12
440.87
16.82%
-30.11%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38.52
20.03
1,353.98
92.31%
-98.52%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3,509.56
1,538.75
-100.00%
128.08%
引水工程系统
205.75
5,912.70
-100.00%
-96.52%
地区
华北
7,523.84
5,523.55
11,235.98
36.21%
-50.84%
西北
2,183.60
5,863.61
2,773.62
-62.76%
111.41%
华东
9,579.34
17,744.64
4,560.81
-46.02%
289.07%
西南
998.05
1,636.12
2,451.29
-39.00%
-33.25%
华南
7,842.34
3,331.76
1,954.82
135.38%
70.44%
华中
21.00
525.00
2,343.30
-96.00%
-77.60%
东北
2,686.49
56.02
-100.00%
4695.78%
外销
5.33
-100.00%
2、公司下游行业结构变化的原因

公司主要从事水处理环保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集成和销售,业务以项目制为主,项目金额大、周期长,下游行业结构变化受项目完工和收入确认节奏影响较大。该类业务通常通过独立招标或询价取得项目,单个项目金额较大、实施周期较长,客户短时间内不会复购,收入随项目完工、验收或履约进度确认。因此,每年的下游行业结构往往取决于当年哪些下游行业的项目达到收入确认节点。
下游行业的整体变化虽然对公司的收入变化有一定影响,但两者的变化趋势并非完全一致,主要原因在于下游的整体变化为行业宏观变动,但公司水处理系统设备的收入主要取决于公司中标项目其自身的建设进度。
对于核电,行业在“双碳”目标及能源安全战略背景下,近年来保持积极有序发展,国内核电机组核准、开工及在建规模维持较高水平,核电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公司核电领域收入主要来源于核电项目凝结水精处理、除盐水处理等水处理系统设备,2024年公司核电行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当年核电相关水处理项目完工验收增加所致。
火电行业方面,在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火电新增装机增速及投资节奏受到能源结构调整影响,但火电在电力系统中仍承担基础保障、调峰支撑及电力安全供应功能,近年来仍存在新建、改造及配套水处理系统设备需求。公司火电行业收入主要受具体项目中标、建设周期、交付验收安排影响,收入确认具有较强项目制特征。2024年公司火电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前期承接的火电水处理项目于当年集中完工验收;2025年公司火电收入回落,主要系当期完工验收的火电项目数量及规模减少所致。
氢燃料电池虽属政策支持方向,但仍然处于商业化运行的较早期间,整车订单节奏波动明显,2025及2024年较2023年氢燃料电池收入波动较大。
3、公司产品结构变化的原因
公司业务以项目为核心载体开展,不同项目的定制化需求差异较大,承接项目的类型、规模、配套产品组合随市场订单动态变化。下游电力项目集中落地时,凝结水精处理业务规模扩张;若海水淡化、工业除盐水类项目放量,则对应水处理系统业务占比提升,两类业务营收结构由下游各领域项目交付进度主导。
公司长期以来深耕火电和核电及其他工业领域的水处理项目,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地位,市政类项目系后续拓展的项目类型,公司在该领域的综合

竞争力不及火电和核电等领域,且引水工程、污水处理等业务也与政府基建项目开展相关,因此该类产品业务收入波动较大。氢燃料电池业务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发展方向,但目前整体尚处于商业化早期阶段。受整车厂订单波动、示范应用项目推进节奏及补贴政策落地进度不一等因素影响,公司该业务的收入在2024年及2025年均呈现出较大波动,与2023年相比存在明显差异。
4、公司地区结构变化的原因
公司业务按项目所在地确认,区域收入天然不均衡。公司是项目型业务,而非消费品或标准化设备连续销售,其业务在某一年度某个区域有大型电力、核电、工业水处理项目完工,哪个区域收入就会显著增加。公司业务覆盖全国,各地区收入及占比波动主要受客户需求情况、项目实施进展等因素影响,而非公司区域市场竞争力发生变化。
综上,公司近三年下游行业、产品和地区结构变化,主要符合水处理环保系统设备行业的项目制特征,国家“双碳”、绿色转型、能源安全和节水环保政策,为电力、核电、工业水处理、海水淡化等需求提供长期支撑;但公司收入确认与单个项目的招投标、实施、验收及客户投资节奏有关,因此年度之间会表现为行业、产品、区域收入结构的一定波动。

三、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确认收入前十大项目的业务类型、下游行业、销售模式、客户情况、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具体依据、收入确认金额、期内及期后回款金额
1、公司报告期内前十大项目的业务类型、下游行业、销售模式、客户情况、合同签订时间、验收时间、收入确认具体依据、收入确认金额、期内及期后回款金额情况
(1)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排名
项目名称
客户
业务类型
下游行业
销售模式
签订时间
验收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金额
期内回款金额(注1)
期后回款金额(注1)
1
项目1
客户2
EP
核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5
验收单
3,397.35
2,879.25
2
项目2
客户10
BOOT
工业
建造+运营
2017
不适用(注2)
计量数据确认单
2,801.25
2,994.84
170.57
3
项目3
客户1
EP
核电
设备销售
2019
2025
验收单
2,361.77
1,943.16
133.44
4
项目4
客户1
EP
核电
设备销售
2021
2025
验收单
2,256.11
2,039.52
5
项目5
客户6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5
验收单
1,625.31
1,640.94
6
项目6
客户8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4
2025
验收单
1,374.09
1,086.90

排名
项目名称
客户
业务类型
下游行业
销售模式
签订时间
验收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金额
期内回款金额(注1)
期后回款金额(注1)
7
项目7
客户3
EP
核电
设备销售
2024
2025
验收单
1,288.50
946.40
8
项目8
客户47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2
2025
验收单
1,256.16
1,127.04
9
项目9
客户9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5
验收单
1,232.74
975.10
10
项目10
客户48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5
验收单
1,148.50
1,038.24
注1:期内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期后回款情况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注2:BOOT业务为按月结算除盐水水费,每月按水费计量数据确认收入。
(2)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排名
项目名称
客户
业务类型
下游行业
销售模式
签订时间
验收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金额
期内回款金额(注1)
期后回款金额(注1)
1
项目2
客户10
BOOT
工业
建造+运营
2017
不适用(注2)
计量数据确认单
2,658.28
2,860.50
143.36
2
项目11
客户30
EPC
市政
设备销售+安装
2021
2024
安装调试验收单
2,171.26
1,915.21

排名
项目名称
客户
业务类型
下游行业
销售模式
签订时间
验收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金额
期内回款金额(注1)
期后回款金额(注1)
3
项目12
客户22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4
验收单
1,768.14
199.80
1,698.30
4
项目13
客户16
EP
核电
设备销售
2020
2024
验收单
1,740.00
946.91
626.05
5
项目14
客户23
EPC
火电
设备销售+安装
2021
2024
安装调试验收单
1,700.88
1,153.20
768.80
6
项目15
客户20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4
验收单
1,619.47
1,464.00
183.00
7
项目16
客户24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2
2024
验收单
1,412.39
677.48
8
项目17
客户20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4
验收单
1,371.68
1,085.00
9
项目18
客户21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2
2024
验收单
1,364.35
1,079.20
308.34
10
项目19
客户49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3
2024
验收单
1,352.92
917.28
152.88
注1:期内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后回款情况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注2:BOOT业务为按月结算除盐水水费,每月按水费计量数据确认收入。

(3)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排名
项目名称
客户
业务类型
下游行业
销售模式
签订时间
验收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金额
期内回款金额(注1)
期后回款金额(注1)
1
项目20
客户45
其他
市政
服务+材料销售
2022
2023
验收单
5,912.70
2465.66
3,293.71
2
项目2
客户10
BOOT
工业
建造+运营
2017
不适用(注2)
计量数据确认单
2,663.36
2,720.22
289.38
3
项目21
客户40
EP
工业
设备销售
2022
2023
验收单
1,929.20
1,154.00
372.00
4
项目22
客户35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2
2023
验收单
1,638.05
1,480.80
370.20
5
项目23
客户36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2
2023
验收单
1,582.30
1,251.60
330.78
6
项目24
客户44
其他
氢燃料电池
设备销售
2023
2023
验收单
1,353.98
850.00
85.00
7
项目25
客户37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1
2023
验收单
1,297.35
1,026.20
439.80
8
项目26
客户32
EP
核电
设备销售
2020
2023
验收单
1,125.17
1,027.59

排名
项目名称
客户
业务类型
下游行业
销售模式
签订时间
验收时间
收入确认依据
收入确认金额
期内回款金额(注1)
期后回款金额(注1)
9
项目27
客户38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1
2023
验收单
902.65
710.00
210.00
10
项目28
客户39
EP
火电
设备销售
2022
2023
验收单
821.24
92.80
835.20
注1:期内回款金额统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后回款情况统计截至2026年5月31日;
注2:BOOT业务为按月结算除盐水水费,每月按水费计量数据确认收入。

四、各分行业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成本结转是否完整、及时,是否与行业毛利率水平变化趋势一致
1、公司报告期内各分行业毛利率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核电
9,727.22
7,895.69
18.83%
5,473.41
4,131.41
24.52%
1,828.58
1,135.91
37.88%
火电
15,581.18
13,573.73
12.88%
25,378.44
21,399.61
15.68%
11,955.57
11,358.76
4.99%
工业
2,801.25
2,348.37
16.17%
2,723.98
2,439.58
10.44%
3,052.58
2,895.57
5.14%
氢燃料电池
38.52
161.46
-319.16%
20.03
166.08
-729.16%
1,390.55
932.87
32.91%
市政
3,715.31
3,946.56
-6.22%
7,153.88
7,202.91
-0.69%
合计
28,148.17
23,979.25
14.81%
37,311.17
32,083.24
14.01%
25,381.16
23,526.02
7.31%
2、各分行业毛利率变动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核电业务毛利率整体高于火电业务,主要系核电项目在安全等级、可靠性、技术标准、供应商资质、项目验收周期长等方面要求较高,合格供应商数量相对有限,因此核电项目通常具备相对较高的技术附加值和毛利水平。火电领域水处理系统设备市场发展时间较长,技术路线及采购体系相对成熟,参与主体较核电领域更多,相比核电业务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客户通常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价格竞争相对充分,客户对设备采购成本及交付周期较为敏感,因此火电项目毛利率整体低于核电项目具有合理性。

就火电及核电项目自身而言,由于每个项目均涉及不同的火电和核电项目,因业主方要求、项目地理位置、投标报价、材料采购、建设周期均有所不同,项目制下公司单个项目之间的毛利率会有所差异,继而当年验收项目的毛利率综合计算后会使得历年火电和核电项目的总体毛利率有所波动,具体分析如下:
(1)火电项目毛利率变动情况
2023年度,公司火电项目的毛利率为 4.99% ,相对2024年度的 15.68%和2025年度的 12.88%较低,主要原因在于,2023年度公司火电相关验收项目的整体毛利率均较低,无相对较高毛利率项目,其中,项目25、项目27,项目金额虽相对较大,但毛利率却较低,拉低了2023年度火电业务的整体平均毛利率。
2024年度,公司火电项目虽也有收入较高的较低毛利率的项目,如项目14、项目15。但亦有部分收入较高的高毛利率项目,如项目12、项目16,由此带动火电项目的毛利率上行。
2025年度的情况和2024年度相似,毛利率亦高于2023年的 4.99% ,主要原因在于,虽然当年公司也有收入较高的部分火电项目毛利率较低,如项目8。但也有部分收入金额较高的项目毛利率也较高,如项目5、项目10,由此使得2025年度的火电项目毛利率依然高于2023年度。
(2)核电项目毛利率变动
2023年度,公司核电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核电业务2023年度存在开票税差调整影响收入与毛利金额226.34万元,该部分订单主要由于以前年度验收时合同金额剔除当年度税率(17%、16%)后确认收入,实际在2023年度开票时为 13%税率,由此调整形成收入金额,无相关成本,进而使得2023年度核电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
2024年度,公司核电业务项目的毛利率为 24.52% ,主要系不同项目毛利率有所差异,项目金额较大毛利较高的如项目13、项目29。但项目金额较大毛利较低的如项目30,当年高毛利率和低毛利率项目综合计算后形成核电项目的总体毛利率。

2025年度公司核电业务毛利率较2024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由于部分收入较高的核电项目毛利率较低,如项目4、项目31,使得整体核电毛利率较2024年度有所回落。
(3)其他项目毛利率变动
公司工业行业主要收入来源为BOOT业务收入,其毛利率近三年持续增长的原因详见本题回复中“2.一、报告期内BOOT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及回款情况,毛利率近三年持续增长的原因”。
公司2024年、2025年氢燃料电池业务收入仅为几十万元级别,毛利率为负主要受规模效应不足影响,产线折旧、人员、测试、维护等成本仍需发生,导致单位成本被显著放大,毛利率出现较大负数。氢燃料电池业务处于培育期、订单规模尚未摊薄固定成本,而非产品本身不具备商业价值。随着后续订单增加、产能利用率提升和核心部件降本,毛利率具备改善空间。
3、成本结转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处理环保系统设备,业务具有项目制特点,故按项目进行核算归集并结转成本。对于直接材料,按项目实际领用情况直接归集至各项目成本;对于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月末按项目工时分配至各项目成本;对于项目期间发生的项目直接费用,如差旅费、现场服务费等,按实际发生情况直接归集至对应项目成本。在项目验收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项目成本,公司成本核算方法一贯执行,成本结转完整、及时。
4、同行业毛利率水平变化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力源科技
28,148.17
23,979.25
14.81%
37,311.17
32,083.24
14.01%
25,381.16
23,526.02
7.31%
中电环保
71,635.75
51,566.68
28.02%
83,730.11
61,166.80
26.95%
99,194.69
75,195.07
24.19%
隆华科技
307,286.91
240,149.16
21.85%
271,066.52
208,709.55
23.00%
246,715.39
186,593.89
24.37%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中电环保的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呈现上升趋势,隆华科技则有所下降。2023年,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低,2024年和2025年已持续复苏,毛利率呈现增长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电环保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与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从销售记录中选取样本,对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逐项分析,判断其权利及义务以及对收入核算的影响。
3、从销售记录以及应收账款中选取样本,函证其交易金额和往来款项,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准确性。
4、从销售记录中选取样本,通过实地走访或盘点的方式检查其实际交货情况,在实地走访或盘点的过程中通过询问、观察等方式了解实际交货进度。
5、从本年度销售记录中选取样本,通过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交接清单及客户验收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6、针对劳务服务收入,获取公司与客户日常结算资料、日报表,对公司的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判断公司整体工作量完成情况是否与上述资料存在偏差。
7、执行收入和毛利率分析性程序,判断销售收入变动、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检查,我们认为,公司近三年客户变动频繁、分行业毛利率波动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成本结转完整,与行业毛利率变化趋势未见明显差异。
- 关于业务模式。
年报显示,公司销售模式以EP、BOOT为主,公司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中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账面价值0.42亿元,主要涉及公司2021年度与客户签订的 BOOT项目合同,累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0.24亿元,2025年度未计提减值。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BOOT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及回款情况,毛利率近三年持续增长的原因。(2)结合热法水处理工程相关合同约定、实际运营情况及运营期限等,说明相关减值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报告期内BOOT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及回款情况,毛利率近三年持续增长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BOOT业务收入由海水淡化项目特许经营收入构成,以每个月的产水量为基数结算当期淡化产品水服务费,2025年度确认收入28,012,534.03元,含税金额31,654,163.44元,当期收款31,382,040.74元,回款比例 99.14%,回款情况较好。
近三年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产水量(m3)
收入金额
材料成本
人工成本
特许经营权摊销成本
合计
2025年度
646.14
2,801.25
1,308.06
72.18
967.99
2,348.23
16.17%
2024年度
613.16
2,658.28
1,185.68
71.95
1,127.29
2,384.92
10.28%
2023年度
614.33
2,663.36
1,176.48
73.15
1,285.61
2,535.24
4.81%
2023至2025年度公司BOOT业务收入随着产水量的上升,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成本整体呈下降趋势,进而导致毛利率持续增长。成本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公司热法水处理工程运营权评估减值,项目成本中的特许经营权摊销成本逐年下降,使得项目成本逐年下降。
二、结合热法水处理工程相关合同约定、实际运营情况及运营期限等,说明相关减值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预测期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
特许经营权相关减值参数主要涉及预测期、销售单价、销水量、成本费用、折现率、
2017年12月5日,丰越能源委托力源科技与上海电气承担其丰越能源25,000吨/天热法海水淡化项目BOOT承包工程的建设、经营、拥有、移交等工作,并签订《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000吨/天热法海水淡化项目BOOT承包工程》(以下简称“BOOT协议”)。根据BOOT协议规定,由力源科技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唐山力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泉环保”)实施海水淡化项目,力泉环保成立后承接相应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力泉环保承担项目资金筹措、项目设计、项目建设、项目运营、项目维护和全部债务偿还,项目建设完成后在合同约定的特

许运营期内力泉环保负责运营此项目,承担全部运营成本及费用,将海水淡化完的产品水交付丰越能源,丰越能源在BOOT协议中约定的特许运营期内支付海水淡化产品水费用给力泉环保。力泉环保从海水淡化产品水费用中回收投资、建设、运营等各种成本及费用,特许运营期满前项目的所有权(土地除外)属于力泉环保,所有权为力泉环保在特许运营期内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海水淡化项目并取得海水淡化处理服务费的权利,特许运营期满力泉环保将项目全部无偿移交给丰越能源。
根据BOOT协议约定特许运营期为自正式运营之日起8年,8年后无偿移交至丰越能源,已运营5年,故预测期限为未来3年。
2、销售单价的依据及合理性
合同固定不含税单价4.3354元/吨。
3、销水量的依据及合理性
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于2025年12月19日在北京发布的2026年国内及全球钢材需求预测成果报告显示,2025年中国钢材消费量或为8.08亿吨,同比下降 5.4%;2026年我国钢材需求量或为8亿吨,同比下降 1.0%。2023年和2024年销水量略低主要是由于对方原因导致供热不足,未能达产,2025年销水量略有上升,未来年度结合我国钢材需求量水平,谨慎预测销水量每年逐降 1%。
4、成本费用的依据及合理性
成本费用主要包括电费成本、蒸汽成本、其他辅材、制造费用、压缩空气、职工薪酬、折旧摊销等。其中,耗电量与销水量挂钩,参照历史年度占销水收入的比重进行预测,电费单价为合同固定不含税单价0.5451元/KWh;消耗蒸汽量与设备运作时间相关,根据历史年度消耗蒸汽量进行预测,管网蒸汽单价为合同固定不含税单价42.2018元/吨;压缩空气成本按历史期进行预测;人工费按照基准日人工定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公司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预测;其他辅材、制造费用参照管理层规划进行预测;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服务费及保险费,参考人均支出水平结合人员规模进行预测;折旧与摊销是指固定资产折旧与资产减值测试摊销,预测期按正常折旧摊销预测,具体参数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1月1日-2029年12月25日
电费
数量(万KWh)
1,502.15
1,487.13
1,472.26
1,433.58
单价(元/KWh)
0.5451
0.5451
0.5451
0.5451

项目名称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1月1日-2029年12月25日
成本
总价(万元)
818.87
810.68
802.58
781.49
耗电量与销水量挂钩,参照历史年度占销水收入的比重进行预测,电费单价为合同固定不含税单价0.5451元/KWh。
蒸汽成本
数量(万吨)
5.554
5.554
5.554
5.462
单价(元/吨)
42.2018
42.2018
42.2018
42.2018
总价(万元)
234.37
234.37
234.37
230.52
消耗蒸汽量与设备运作时间相关,根据历史年度消耗蒸汽量进行预测,管网蒸汽单价为合同固定不含税单价42.2018元/吨。
其他成本
其他辅材(万元)
128.79
128.79
128.79
126.67
制造费用(万元)
62.54
63.79
65.07
65.28
压缩空气(万元)
0.54
0.54
0.54
0.53
职工薪酬(万元)
73.63
75.10
76.60
76.85
折旧摊销(万元)
1,464.42
1,464.42
1,464.42
1,285.39
其他辅材、制造费用参照管理层规划进行预测;压缩空气成本按历史期进行预测;人工费按照基准日人工定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公司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预测;折旧与摊销是指固定资产折旧与资产减值测试摊销,预测期按正常折旧摊销预测
营业成本合计(万元)
2,783.15
2,777.69
2,772.36
2,566.73
管理费用
人员工资及保险(万元)
9.90
10.10
10.30
10.33
业务招待费(万元)
7.10
7.10
7.10
6.98
办公费(万元)
7.65
7.65
7.65
7.52
服务费(万元)
0.28
0.28
0.28
0.27
保险费(万元)
0.20
0.20
0.20
0.20
折旧摊销(万元)
0.48
0.48
0.48
0.47
人工费按照基准日人工定员情况,以实际需求的人数及公司规划的人均工资增幅比例预测;业务招待费、办公费、服务费及保险费,参考人均支出水平结合人员规模进行预测;折旧与摊销是指固定资产折旧与资产减值测试摊销,预测期按正常折旧摊销预测。
管理费用合计(万元)
25.61
25.80
26.01
25.78
5、折现率的依据及合理性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5年至2029年12月25日
2026年至2029年12月25日
无风险利率rf
1.42%
1.63%
市场期望报酬率rm
9.24%
9.30%
适用税率
25.00%
25.00%
资产β
0.5483
0.6842
特性风险系数
2.00%
1.50%
权益成本re
7.71%
8.38%
CAPM(折现率)
7.71%
8.38%
综上,特许经营权相关减值参数选取的依据充分且合理,相关减值计提充分。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获取BOOT业务收入相关销售合同,对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逐项分析,判断其权利及义务以及对收入核算的影响。
2、获取本年度销售记录,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性和准确性。
3、从本年度销售记录中选取样本,通过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结算资料、销售发票、客户验收单、检查票据回款及银行流水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核查了公司投资运营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了解公司特许经营项目确认无形资产的情况和依据,分析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评价公司对BOOT相关无形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6、评价公司聘请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获取并查看公司利用估值专家做出的减值测试资料,检查减值测试方法是否适当。
二、核查意见
经检查,我们认为:
1、公司BOOT业务收入真实可靠。

2、公司BOOT相关无形资产减值迹象识别充分、可收回金额测算依据充分、减值计提金额审慎,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相关规定。
3. 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0.85亿元,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 51.52%。公司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0.33亿元,较期初0.86亿元大幅减少。其中,转回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越能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29亿元,计提减少0.17亿元,转销或核销0.06亿元。此外,公司一年以上或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0.53亿元,计提减值准备0.13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5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基本情况、交易背景及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及目前回款情况等。(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的客户情况、项目内容、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催收措施,上述款项是否存在较大回收风险,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减值是否充分。(3)结合丰越能源履约能力、款项支付进度、诉讼执行情况等,说明公司2024年度已对丰越能源应收账款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2025年度又部分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金额的确认依据。(4)结合公司账龄结构、对应客户回款进展等,说明2025年度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0.17亿元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2025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基本情况、交易背景及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及目前回款情况等
2025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基本情况、交易背景及金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及目前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交易方式
交易内容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注)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1
客户3
国企
招投标、询价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智能电站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
1,747.90
1,607.09
0.52
140.30
224.59
2
客户45
国企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
1,200.88
113.58
330.71
756.59
621.24
58.20
3
客户7
国企
招投标、询价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1,155.80
1,112.50
4.70
38.60
0.00
104.58
4
客户1
国企
招投标、询价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672.22
368.62
27.22
113.27
0.00
0.00
163.11
228.91
316.62
5
客户17
国企
招投标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智能电站设备
535.56
2.70
532.86
92.51
合计
5,312.35
3,204.48
560.08
449.19
38.60
896.89
163.11
1,271.82
374.82
注:回款情况统计区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二、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的客户情况、项目内容、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催收措施,上述款项是否存在较大回收风险,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减值是否充分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的客户情况、项目内容、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催收措施
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的余额为144,490,756.97元,其中余额大于200万以上的客户余额合计数为118,886,167.00元,占比 82.28%。

(1) 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且余额大于200万元的主要客户及其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项目内容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1年以上余额
账龄
坏账余额
期后回款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1
客户45
国企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
1,087.30
330.71
756.59
612.19
58.20
2
客户40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955.80
654.00
301.80
484.85
3
客户24
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子公司)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921.38
921.38
159.58
4
客户20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851.60
851.60
147.50
101.80
5
客户1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828.54
247.40
250.49
167.54
163.11
339.42
6
客户17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787.57
787.57
136.41
7
客户30
国企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
760.31
451.46
176.46
0.56
131.83
218.33
8
客户49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611.52
611.52
105.92
152.88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项目内容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1年以上余额
账龄
坏账余额
期后回款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9
客户22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599.40
599.40
103.82
499.50
10
客户44
国企
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
595.00
595.00
166.54
11
客户16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
587.68
473.20
114.48
196.44
12
客户8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
391.91
199.20
8.72
183.99
163.31
99.60
13
客户50
国企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378.18
378.18
65.50
14
客户51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298.80
298.80
51.75
249.00
15
客户3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
284.70
81.89
202.81
162.21
80.71
16
客户18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283.00
283.00
49.02
17
客户52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其他产品与服务
275.74
64.40
211.34
235.69
91.74
18
客户53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267.32
267.32
46.30
200.49
19
客户21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
249.97
249.97
43.30

序号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项目内容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1年以上余额
账龄
坏账余额
期后回款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化)系统设备
20
客户32
国企
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243.86
243.86
68.26
21
客户54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除盐水处理(含海水淡化)系统设备
220.23
131.36
37.24
51.62
126.87
22
客户36
民营企业(非上市)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205.62
205.62
57.55
23
客户55
国企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
203.19
203.19
203.19
10.00
合计
11,888.62
6,620.00
2,546.75
363.86
1,312.46
1,045.54
3,943.94
1,543.92
注:回款情况统计区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的客户情况基本为国有企业、信用风险良好,长期未回款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所处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行业具有项目制的特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力源科技仅为业主方工程的一个环节,在直接客户初步验收后,通常还需业主审查、整体工程审计决算等程序才能支付,整体项目验收周期较长,支付审批流程较长,对应的项目结算周期较长;(2)客户项目整体工程处于调试阶段;(3)项目尚处于质保期中。
其中,公司的质保期一般为: $ \textcircled{1} $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或最后一台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后满一年; $ \textcircled{2} $合同设备从临时验收合格起24个月; $ \textcircled{3} $合同设备最后一批货到场现场36个月或48个月。也即,公司的质保期均超过12个月,有些达到24个月、36个月或48个月不等。因此,公司产品的质保期较长,从而使得部分款项拥有超过1年的账龄。
公司所承接项目绝大部分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国有企业项目,有着更好的信用保障和资金支付能力,存在坏账风险的可能性相对较小,根据历史情况,结算周期较长属于常规现象,而并非存在信用问题或支付能力问题。
(2) 同行业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龄
中电环保(300172)
隆华科技(300263)
行业平均值
力源科技
1年以内
398,887,523.70
1,157,740,204.27
778,313,863.99
107,652,328.84
1年以上
573,706,910.46
906,113,834.17
739,910,372.32
144,490,756.97
一年以上余额占比
58.99%
43.90%
51.45%
57.31%
注:中电环保(300172)、隆华科技(300263)均根据年报披露数据计算所得。
如上表所示,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比较同行业无明显差异,符合行业水平。
(3) 公司目前的催款措施主要为:
$ \textcircled{1} $业务对接人直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客户采购、财务等; $ \textcircled{2} $要求客户书面出具付款时间表; $ \textcircled{3} $发送正式催收函; $ \textcircled{4} $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经律师函沟通及诉讼催收后已明确不可回收部分已经核销处理。

公司项目绝大部分都是通过招投标在市场中公平公开取得,具体的付款方式、结算周期在招标文件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近三年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周期等未发生重大的变化,主要客户的支付能力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已积极采取多项催收措施,目前不存在明确不能收回的大额应收账款,长账龄款项回收风险整体可控,难以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已严格按照坏账政策足额计提对应坏账准备。
2、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的信用政策一致。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按整个存续期的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1) 公司2025年度坏账准备信用政策无变动,按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情况如下:
$ \textcircled{1} $列示年度期末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的账龄
单位:元
年份
按账龄分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2020年
192,574,629.61
133,272,150.03
10,964,742.70
35,308,087.00
12,746,602.70
4,085,381.00

年份
按账龄分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2021年
146,401,196.14
139,261,294.02
82,348,181.48
8,454,008.55
18,241,419.02
13,738,449.70
2022年
95,357,755.91
71,622,671.28
114,140,190.80
75,963,801.01
5,695,535.38
22,629,943.72
2023年
115,810,797.50
23,388,345.03
40,855,861.48
85,004,995.47
59,905,779.00
19,755,027.91
2024年
179,360,261.24
46,333,351.05
10,857,271.72
28,781,523.08
14,013,043.50
57,866,684.39
2025年
107,652,328.84
79,592,512.08
28,787,905.63
6,066,666.19
17,531,350.08
12,512,322.99
$ \textcircled{2} $计算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平均迁徙率
期间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2020年-2021年
72.32%
61.79%
77.10%
51.66%
81.62%
100.00%
2021年-2022年
48.92%
81.96%
92.25%
67.37%
70.76%
100.00%
2022年-2023年
24.53%
57.04%
74.47%
78.86%
69.74%
100.00%
2023年-2024年
40.01%
46.42%
70.45%
16.48%
72.64%
100.00%
2024年-2025年
44.38%
62.13%
55.88%
60.91%
17.41%
100.00%
平均
46.03%
61.87%
74.03%
55.06%
62.44%
100.00%
$ \textcircled{3} $计算预期损失率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平均迁徙率
46.03%
61.87%
74.03%
55.06%
62.44%
100.00%
历史损失率(a)
7.25%
15.74%
25.45%
34.38%
62.44%
100.00%
前瞻性调整(b)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预期损失率(a)*(100.00%+b)
7.97%
17.32%
27.99%
37.81%
68.68%
100.00%
账龄政策
5.00%
10.00%
20.00%
30.00%
50.00%
100.00%
$ \textcircled{4} $组合中按照预期损失率与账龄坏账比例测算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预期损失率
(a)*(100.00%+b)
7.97%
17.32%
27.99%
37.81%
68.68%
100.00%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合计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算的坏账准备
8,579,890.61
13,785,423.09
8,057,734.79
2,293,806.49
12,040,531.23
12,512,322.99
57,269,709.20
计提坏账比例
5.00%
10.00%
20.00%
30.00%
50.00%
100.00%
按照固定账龄计算的坏账准备
5,382,616.44
7,959,251.21
5,757,581.13
1,819,999.86
8,765,675.04
12,512,322.99
42,197,446.66
差异
3,197,274.17
5,826,171.88
2,300,153.66
473,806.63
3,274,856.19
15,072,262.54
经测算,2025年度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坏账金额大于以固定账龄计算的坏账金额。基于谨慎性考虑,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是恰当的,计提方法和计提金额较为合理。2025年预期信用损失率较2024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仅降低 0.42%,变化较小。
(2) 同行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对比如下
账龄
中电环保
(300172)
隆华科技
(300263)
行业平均值
力源科技
1年以内
5.00%
2.70%
3.85%
7.97%
1-2年
10.00%
6.34%
8.17%
17.32%
2-3年
30.00%
9.41%
19.71%
27.99%
3-4年
50.00%
21.66%
35.83%
37.81%
4-5年
80.00%
41.02%
60.51%
68.68%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整体计提比例
18.37%
10.34%
14.35%
22.85%
注:同行业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数据。
由上表可知,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同行业,主要系公司1年以内、1-2年及2-3年账龄段计提比例较高,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1-2年和2-3年,信用风险判断更为谨慎。
综上,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通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保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充分。
三、结合丰越能源履约能力、款项支付进度、诉讼执行情况等,说明公司2024年度已对丰越能源应收账款按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2025年度又部分

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金额的确认依据
1、力源科技与丰越能源起诉背景、丰越能源款项支付进度、单项计提原因
(1)合同执行情况
力源科技、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越能源”)于2017年12月5日和2018年2月25日签订《25000吨/天膜法海水淡化项目EPC承包总协议书》1.07亿和《2X25000吨/天膜法海水淡化项目EPC承包总协议书》2.15亿合同总价3.22亿元,其中力源科技为总承包商,丰越能源为客户。上述2个合同已分别于2018年和2019年完工,力源科技按合同约定金额暂估确认收入。2019年双方签订税率调整补充协议,上述2个合同价格变更为 317,050,879.28元。
(2)款项支付进度及单项计提原因
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7,715,985.58元,账龄为4-5年,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应为 61.64% ,由于丰越能源尚未按结算协议支付款项,公司判断该笔款项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将上述款项调整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未变。2024年5月,公司起诉丰越能源。截至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34,931,864.58元,上述应收丰越能源款项的账龄为5年以上,若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应为 100.00% ,由于丰越能源仍旧未按结算协议支付款项,公司判断该笔款项收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将上述款项调整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组合计提保持一致。
2、诉讼执行情况
2024年5月,公司起诉丰越能源;2024年7月,法院立案;2025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同时双方均提起二审上诉;2025年11月,双方撤诉,法院裁定一审判决为终审。
3、2025年根据诉讼判决转回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金额的确认依据
截至2024年末,力源科技对丰越能源账面应收账款余额为34,931,864.58元并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根据法院判决,应收账款的变动情况如下:
(1) 法院查明2022年的车辆抵款311,600.00元为另一丰越能源项目的抵款,应收账款原值需增加311,600.00元,账面少计提原值,不涉及转回;(2)法院判决计算2019年降税让利税差得出的结果与公司计算增值税额存在差异,根据发票红

冲后进行调整原值-1,028,600.26元,原值与税费调整,不涉及转回;(3)法院确认结算书与合同价差及丰越能源剩余付款合计28,729,708.95元,本期对应结算价款已全部结清并收回剩余款项,以前年度已全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进行转回,该金额已在公司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列示;(4)本期法院判决不认可的应收账款金额6,202,155.63元,该金额系验收后双方结算争议金额,公司以前年度按合同金额暂估确认收入,上述金额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法院的最终判决不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因此本期应收账款原值和坏账准备需同步核销。
综上,2025年度针对丰越能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28,729,708.95元,核销 6,202,155.63元。
四、结合公司账龄结构、对应客户回款进展等,说明2025年度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0.17亿元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情况
2025年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4年末有所减少,这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的主要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1) 按账龄列示如下
单位:元
账龄
2025年年末余额
2024年年末余额
1年以内
60,812,266.07
83,737,878.20
1至2年
21,382,742.22
6,953,280.34
2至3年
6,205,023.93
7,180,584.23
3至4年
3,664,086.80
22,273,343.08
4至5年
14,596,230.08
11,669,554.63
5年以上
11,367,540.23
57,866,684.39
小计
118,027,889.33
189,681,324.87
减:坏账准备
33,399,341.47
85,151,744.34
合计
84,628,547.86
104,529,580.5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元
类别
2025年年末余额
2024年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变动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04,819.11
0.34
404,819.11
100.00
34,931,864.58
18.42
34,931,864.58
100.00
-34,527,045.47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7,623,070.22
99.66
32,994,522.36
28.05
84,628,547.86
154,749,460.29
81.58
50,219,879.76
32.45
104,529,580.53
-17,225,357.40
其中:账龄组合
117,623,070.22
99.66
32,994,522.36
28.05
84,628,547.86
154,749,460.29
81.58
50,219,879.76
32.45
104,529,580.53
-17,225,357.40
合计
118,027,889.33
33,399,341.47
84,628,547.86
189,681,324.87
85,151,744.34
104,529,580.53
-51,752,402.87
(3)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坏账准备
85,151,744.34
-16,536,583.96
-28,729,708.95
6,486,109.96
33,399,341.47

2、应收账款客户回款进展及坏账准备变动分析
公司2025年度坏账准备信用政策无变动,按迁徙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具体计算过程详见本题回复中“3.二、2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减值准备计提政策”。2025年预期信用损失率较2024年预期信用损失率仅降低 0.42%,变化较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变动主要为应收账款原值的减少导致。
公司2025年坏账准备变动额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减少17,225,357.40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减少34,527,045.47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减少主要为公司2025年度加紧催收力度,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原值较上期末余额减少共计37,126,390.07元:其中应收账款收款及合同资产转为应收账款合计变动额36,842,435.74元;核销处理 283,954.33元。导致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减少17,225,357.40元,其中核销导致坏账准备减少数为283,954.33元,计提坏账准备数变化为减少 16,941,403.07元,影响净利润为16,941,403.07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减少主要因为2024年已单项计提的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期转回和核销。根据判决,2025年公司转回 28,729,708.95元,核销处理6,202,155.63元,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34,931,864.58元,影响净利润金额28,729,708.95元。2025年度新增对海盐阿克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4,819.11元,计提坏账准备变化为增加404,819.11元,影响净利润为-404,819.11元。上述两家公司对应坏账准备变动对2025年度净利润影响额为28,324,889.84元。其中河北丰越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转回的28,729,708.95元已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因此影响扣非净利润减少的金额为28,729,708.95元,公司披露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包含该部分金额。
公司2025年度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16,536,583.96元: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941,403.07元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04,819.11元。
综上,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变动额均合理,不存在通过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取得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台账,检查报告期各期开具、取得、背书转让票据的具体情况,检查银行回单并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核查主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2、查看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了解其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是否发生变化。
3、了解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政策是否有显著差异,询问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未收回原因及催款措施。
4、对客户诉讼情况、网络搜索公开风险信息等方式,判断客户的资信情况、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无法支付款项的风险。
5、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明细,查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分析应收账款坏账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检查,我们认为:
1、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的交易内容、信用情况、信用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化,应收账款增长规模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规模匹配。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实际执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充分、合理,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根据法院判决及对方实际回款情况,公司对丰越能源应收账款部分进行转回具有合理性,相关金额的确认依据。
4、公司不存在通过坏账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况。
- 关于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减值。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度对部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可收回金额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进行评估,账面净值0.29亿元,相关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为0.28亿元,本期减值金额为173.15万元。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2024、2025年度仅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0万元、38.5万元。
请公司:(1)结合氢燃料电池业务模式、主要客户、近年毛利率持续为负且收入规模持续较小等情况,说明氢燃料电池业务后续开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2) 补充披露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涉及的资产规模、账面价值、使用情况等,仅对公司持有的部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可回收性进行评估的原因。(3)补充披露仅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原因,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主要测算依据及关键参数,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关键参数的具体过程及依据,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氢燃料电池业务模式、主要客户、近年毛利率持续为负且收入规模持续较小等情况,说明氢燃料电池业务后续开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模式主要以发动机系统为核心,向整车厂商提供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采用“需求对接一技术商务确认一订单生产一交付”的销售模式。同时,公司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自研自产的电堆、膜电极及金属双极板,形成 “发动机系统面向整车厂、核心部件覆盖产业链”的一体化业务体系。主要客户有客户44、客户11,近三年公司氢能业务收入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2025年
38.52
161.46
-122.94
-319.16%
2024年
20.03
166.08
-146.05
-729.16%
2023年
1,390.55
932.87
457.68
32.91%
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近年收入规模较小、毛利率阶段性为负,但该业务后续开展仍具有可持续性,主要原因如下:
(1) 业务贴合现行产业政策。氢能及燃料电池为国家扶持的新兴产业,纳入国家能源体系,也被列入“十五五”重点发展产业,服务低碳转型与能源安全相关规划。
(2) 公司已形成一定技术和产线基础。公司已完成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产线铺设,并具备膜电极、金属双极板、电堆及发动机系统等环节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公司相关产品已通过检测,并已实现多套HYPSR-04型号70kW车载系统交付,已完成产品化和商业化。
(3) 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业务放量具有阶段性特征。公司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计划主要面向整车厂客户,如2023年客户有客户44,而对于该等整车客户,需匹配其具体车型并经过车辆准入、公告、示范推广等流程。因此,该业务

收入不具备连续均匀释放特征,短期收入规模较小主要与整车厂车型推广节奏、终端示范应用进度及订单交付周期有关,并不代表业务失去持续开展基础。
(4) 毛利率为负主要受规模效应不足影响。公司2024年、2025年氢燃料电池业务收入仅为几十万元级别,而产线折旧、人员、测试、维护等成本仍需发生,导致单位成本被显著放大,毛利率出现较大负数。氢燃料电池业务处于培育期、订单规模尚未摊薄固定成本,而非产品本身不具备商业价值。随着后续订单增加、产能利用率提升和核心部件降本,毛利率具备改善空间。
二、补充披露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涉及的资产规模、账面价值、使用情况等,仅对公司持有的部分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设备可回收性进行评估的原因
1、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资产规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使用情况
氢燃料电池业务资产总规模
机器设备
4,305.24
1,392.12
170.20
2,742.93
使用中
电子设备及其他
245.92
216.34
2.95
26.63
使用中
合计
4,551.16
1,608.46
173.15
2,769.56
2、公司评估与未评估氢燃料电池业务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未评估原因
评估部分氢燃料电池业务资产
机器设备
4,305.24
1,392.12
170.20
2,742.93
/
电子设备及其他
74.72
54.10
2.95
17.67
小计
4,379.96
1,446.22
173.15
2,760.60
未评估部分氢燃料电池业务专用资产
机器设备
资产已提足折旧,仅剩资产残值
电子设备及其他
166.11
157.81
8.31
小计
166.11
157.81
8.31
未评估部分氢燃料电池业务非专业资产
机器设备
非专用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他
5.08
4.44
0.65
小计
5.08
4.44
0.65
合计
4,551.15
1,608.47
173.15
2,769.56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氢燃料电池业务相关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2,769.56万元,相关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本期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价值为2,760.60万元,占该业务总资产账面价值的 99.68%。
对于未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 账面价值为8.31万元的资产(占比 0.30%),因相关资产已提足折旧,账面价值仅剩余残值,未对其进行可回收性评估;
(2) 账面价值为0.65万元的资产(占比 0.02%),主要为电脑等非氢燃料电池业务专用设备,故未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三、补充披露仅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原因,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主要测算依据及关键参数,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关键参数的具体过程及依据,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1、仅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原因
基于本次评估目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资产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资产预计可收回现金流量的现值为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现后的金额。
公允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当前氢能产业正处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的关键期,短期市场表现趋于理性。评估设备因订单有限、近年收益较低且不稳定,故公司管理层及评估人员无法准确预测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公司申报范围内的资产及其对资产设定的使用方式,本次选择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作为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主要测算依据及关键参数
A、公允价值的确定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指南》第十八条,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会计核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评估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由于资产评估中的市场价值接近会计中公允价值的概念,故本次以市场价值作为公允价值。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重置成本法三种方法确定公允价值(市场价值)。收益法是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资产的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成本法是指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评估机构根据本次评估资产的特点,对资产组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以资产的特点和当前情况下可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为基础,通过资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修正确定公允价值。设备类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公允价值=市场价×修正系数
1)市场价
评估人员经查询当地设备市场信息、网上近期报价等设备价格资料,并与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座谈,了解近期相同或类似设备的报价或市场成交价;通过向设备制造厂家询价,综合确定被评估设备的市场价。
2) 修正系数包括:交易方式、使用状况、新旧程度、交易情况、使用环境等因素的修正系数,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 $ \times $功能技术修正系数 $ \times $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处置费用的确定
因资产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因此需了解在假设处置资产时所需发生的费用。处置费用为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交易税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1)法律费用

若处置资产,一般按资产出售处理,不会产生相关法律费用,故不考虑相关法律费用。
(2)相关税费
处置费用中的相关税费应包含附加税、印花税,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故本次处置税费不含增值税。
1)附加税
根据相关税务政策,本次处置费用中附加税费率为城市建设税 5%、教育费附加 3%、地方教育费附加 2%。
2)印花税
(3)产权交易费用
根据相关税务政策,本次处置费用中印花税税率为 0.03%。
产权交易费用根据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结合资产规模确定。
(4)其他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其他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如中介费以及咨询费等,根据市场相关收费水平确定。
3、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关键参数的具体过程及依据
根据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经查询当地设备市场信息、网上近期报价等设备价格资料,并与公司有关技术人员座谈,了解近期相同或类似设备的报价或市场成交价;通过向设备制造厂家询价,综合确定被评估设备的市场价。
据了解,评估人员在查询当地设备市场信息、网上近期报价等设备价格资料时,确定设备的规格型号、生产能力、额定参数、材质与配置、出厂标准、含税口径、交货安装范围等关键参数,选取多家经销商/厂家报价,并剔除异常值。通过以上方式确定的设备案例价格,公允、客观,询价参数匹配程度、样本选取数量、参数调整逻辑等具备充分合理性。
综上,公司本次对相关资产组的减值计提方法恰当,测算依据与参数选取依据合理充分,计提相关资产减值金额充分。
会计师意见:
一、会计师核查程序

1、了解氢燃料电池业务模式,了解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了解公司最新业务发展情况。
2、获取公司关于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台账,了解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的构成、入账时间、取得方式、入账金额等。
3、了解与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评价公司对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在减值测试中使用方法的合理性和一致性。
4、评价公司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历史经验、公司使用的其他假设等相符。
5、评价公司聘请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获取并查看公司利用估值专家做出的减值测试资料,检查减值测试方法是否适当。
6、评价与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减值未评估减值部分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检查,我们认为:
1、公司氢能产业尚处于商业化初期的客观阶段,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发展相关业务,具有可持续发展相关技术。
2、公司未计提减值部分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为已折旧期满的固定资产和小额非专用氢能固定资产。公司氢燃料发动机系统固定资产减值迹象识别充分、资产组划分合理、可收回金额测算依据充分、减值计提金额审慎,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相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794号)之签字盖章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朱, 蔡
2026年7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
91110102082881146K
(副 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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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6
中兴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资额 9531万元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乔久华、李尊农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 20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00000794号报告使用
登记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106094449
2026年06月18日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说明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主任会计师: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中兴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1020173669
租、出借、转让。
-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经营场所:北京市丰台区雨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00167
发证机关:北京市财政局
批准执业文号:京财会许可[2013]0066号
北京市财政局
610302167490
= 0 = 一年 八 月 + 七 日
批准执业日期: 2013年10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仅供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794号报告使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黄明 330002110004
批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330002110004



姓名:黄明
证书编号:3300021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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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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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01日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2010年01月01日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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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1月01日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2017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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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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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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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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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CPAs
转出协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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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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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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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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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协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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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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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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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01y201m01d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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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CPAs
转出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同意调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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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
CPAs
转入协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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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协会
转所专用章
仅供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794号报告使用

姓名
Full name
性别
Sex
陈东东
女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1991-02-26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普通合伙)浙工分所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20173689

陈东东 110001670452
证书编号: 110001670452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21 年 04 月 06 日
Date of Issuance /y /m /d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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