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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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恒润股份5%以上股东承立新因司法拍卖被动减持16,932,872股(占总股本3.84%),持股比例由8.75%降至4.91%,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
2钟革、顾斌、张寿春三人竞得上述股份并已完成过户。
3承立新剩余21,663,215股中仍有6,663,215股被司法冻结,未来存在继续被动减持风险。
4本次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不涉及要约收购,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无主动增减持计划。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恒润股份

股票代码:603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立新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恒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恒润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润股份16,932,872股股票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其中钟革竞得3,432,872股、顾斌竞得5,000,000股、张寿春竞得8,500,000股,并均已完成过户登记,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润股份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份额引起的权益变动。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 7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 8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2

二、备查地点 ... 12

附表: ... 1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公司、恒润股份

指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承立新

本报告书

指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润股份16,932,872股股票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其中钟革竞得3,432,872股、顾斌竞得5,000,000股、张寿春竞得8,500,000股,并均已完成过户登记,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恒润股份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份额引起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姓名

承立新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1919********

住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通讯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任职情况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38,596,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7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下降至 21,663,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 4.9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无主动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因涉及经济纠纷等,存在股份被司法拍卖产生被动减持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涉及经济纠纷,持有的6,663,215股公司股票被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承立新先生持有恒润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38,596,087股,占恒润股份总股本的 8.75%。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执行法院裁定导致的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涉及的股份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16,932,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

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16日披露了《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2026-029),江阴法院于2026年6月13日开始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承立新先生持有的16,932,872股公司股票进行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结果为流拍。

江阴法院于2026年7月4日10时至2026年7月5日10时(延时除外)通过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第二次拍卖、变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立新先生所持有的16,932,872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026年7月5日,第二次网络拍卖阶段已结束,参与本次司法拍卖用户姓名钟革、顾斌、张寿春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其中买受人钟革以5,861.0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3,432,872股公司股票;顾斌以8,493.0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 5,000,000股公司股票;张寿春以14,438.0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8,500,000股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披露的《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2026年7月10日,买受人顾斌完成5,000,000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2026年7月13日,买受人钟革完成3,432,872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2026年7月13日,买受人张寿春完成8,500,000股公司股票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承立新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8,596,087

8.75%

21,663,215

4.9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恒润股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40%;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6,663,2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1%。

四、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亦未以其他方式交易上市公司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承立新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

承立新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

股票简称

恒润股份

股票代码

6039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承立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址

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周庄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8,596,087股

持股比例:8.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6,932,872股

变动比例:3.84%

变动后数量:21,663,215股

变动后比例:4.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

承立新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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