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海程邦达2026-07-15 00:00

摘要

1海程邦达公告取得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贷款金额不超过9900万元且不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90%,期限不超过36个月,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
2此前公司已审议通过5500万至1.1亿元的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部分股份将注销减资,部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本次贷款承诺为回购提供资金支持,不代表对回购金额的承诺。

证券简称:海程邦达

公告编号:2026-058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部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 300万股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取得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900万元(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回购金额的 90%)

2、期限:不超过36个月

3、贷款用途: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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