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摘要
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目 录
一、关于经营业绩...第1—9页
二、关于贸易及其他业务...第9—18页
三、关于存货...第18—25页
四、关于长期应收款与土地收储业务...第25—35页
五、关于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第35—48页
六、关于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第48—54页
七、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与存货业务...第54—59页
八、关于在建工程...第59—71页
九、关于非标意见...第71—75页

问询函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6〕916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集团公司或公司)转来的《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 096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9.26亿元,同比大幅下降 29.94%主要系重点客户订单减少,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11亿元,占全年收入的 34.8% ,显著高于2024年的 26.72%。军需品营业收入11.82亿元,同比减少 69.44% ,毛利率 17.86% ,同比增长11.58个百分点;民品营业收入51.51亿元,同比减少 10.71% ,毛利率 9.13% ,同比增长2.68个百分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亿元,连续两年亏损,上年同期为-42.28亿元,同比亏损大幅收窄。
请公司:(1)结合军需品采购政策变化、采购周期、近三年客户订单金额及变动趋势、公司中标率变化、市场份额变动等情况,说明军需品收入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说明该下滑趋势是否会持续;(2)分军需品、民品两大业务板块,说明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但毛利率均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3)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各季度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分季度波动明显的原因,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显著增长的原因,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执行周期与其他季度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4)结合成本费用控制、非经常性损益构成、资产减值计提变化等,说明2025年大幅缩亏的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军需品及民品市场变化、
竞争格局、公司近两年连续亏损、客户拓展及在手订单、产能利用率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改善业绩的具体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一点)
公司回复:
(一)结合军需品采购政策变化、采购周期、近三年客户订单金额及变动趋势、公司中标率变化、市场份额变动等情况,说明军需品收入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并说明该下滑趋势是否会持续
公司的军需品业务集中于军队被装、装备类的生产销售。
从公司近三年中标率及市场份额变化情况来看,2023-2024年度军队通用被装预先采购招标项目可参与的品类中标率及市场份额为 41%;2025年市场份额大幅降至 10%以下。主要原因为军需品采购准入进一步放开,准入门槛下降,直接导致大量新供应商涌入,市场化竞争加剧。
受上述因素影响,2025年度公司军需品营业收入11.82亿元,同比下降 69.44%。
公司军需品营收下滑趋势不会持续,具体分析如下:
一是公司充分契合军队被装采购改革趋势,大力推进区域经营结构重塑、产能提升建设、智能化改造等,持续提升自身生产保障能力、军品被装市场竞标能力。
二是受限企业整改期满将逐步恢复军品被装领域投标资格,同时建强区域公司综合能力,竞标资质持续优化,应标能力逐步加强,双向发力恢复常规军品市场状态。
(二)分军需品、民品两大业务板块,说明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但毛利率均增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26亿元,毛利率13.84%,与去年同期相比,收入同比下降29.94个百分点,毛利率提高6.96个百分点。军需品、民品经营数据(合并抵销后)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同比增减幅度(%)
毛利率同比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业务板块
2025年度
2024年度
收入同比增减幅度(%)
毛利率同比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军需品
11.82
9.71
17.86
38.67
36.24
6.28
-69.44
11.58
民品
48.86
44.13
9.68
52.81
49.12
6.99
-7.47
2.69
公司2025年度军需品业务毛利率 17.86% ,同比增长11.58个百分点,主要系2025年度军需产品收入结构不同变化所致。具体而言,虽然2025年度整体军需品收入大幅下降,但毛利率较高的装具类产品在军需品收入中的比重上升为 34.18% ,较2024年度装具类产品占军需品收入比重的 22.67%提高了11.51个百分点,即高毛利率、高收入占比的产品带动整体军需品毛利率较2024年度实现增长。2025年度民品业务毛利率为 9.68% ,同比增长2.6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如下:一是2024年度公司对因客户需求下降或变更而滞销的鞋材、胶鞋等产品加快盘活并降价销售,导致2024年服装类、鞋靴类产品毛利率低于2025年水平;二是2024年度公司重新整合电商平台与产品谱系,加大集团品牌统筹与建设力度,对部分低附加值、滞销款式及不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实施降价出售,使得2024年其他类产品毛利率低于2025年水平。
与同行业对比来看,2025年纺织服装行业营业收入均值同比下降 7.53%、毛利率均值同比增长 3.90%,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毛利率增长的趋势一致。
单位:亿元
上市公司
2025年
2024年
收入同比增减率(%)
毛利率同比增减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ST际华
69.26
59.67
13.84
98.86
92.06
6.88
-29.94
6.96
森马服饰
150.90
81.64
45.90
146.26
81.13
44.53
3.17
1.37
探路者
13.81
7.18
47.99
15.92
8.32
47.76
-13.25
0.23
报喜鸟
51.69
18.35
64.51
51.53
18.03
65.02
0.31
-0.51
龙头股份
18.29
11.61
36.54
17.70
11.21
36.68
3.33
-0.14
嘉欣丝绸
47.53
41.50
12.69
45.61
39.96
12.40
4.21
0.29
伟星股份
48.00
27.52
42.67
46.74
26.95
42.35
2.70
0.32
上市公司
2025年
2024年
收入同比增减率(%)
毛利率同比增减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罗莱生活
48.39
23.79
50.83
45.59
23.56
48.32
6.14
2.51
太平鸟
63.34
26.83
57.65
68.02
29.92
56.01
-6.88
1.64
雅戈尔
115.82
62.65
45.90
141.88
85.42
39.79
-18.37
6.11
均值
62.70
36.07
42.47
67.81
41.66
38.56
-7.54
3.91
(三)分业务板块补充披露各季度营业收入变动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分季度波动明显的原因,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显著增长的原因,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执行周期与其他季度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公司分业务板块各季度收入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收入类型
2025年一季度
2025年二季度
2025年三季度
前三季度平均值
2025年四季度
2025年收入合计
军品
2.95
3.63
2.85
3.14
2.39
11.82
民品
12.12
10.66
9.26
10.68
16.82
48.86
贸易及其他
1.25
1.47
0.96
1.23
4.90
8.58
营业收入合计
16.32
15.76
13.07
15.05
24.11
69.26
公司2025年度受客户采购招标节奏、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与交付周期等因素影响,收入呈现前低后高、四季度集中确认的分布特征。第一至第三季度收入相对平稳,未出现大额集中交付或项目完成竣工备案并交付的情况;第四季度受多重集中交付因素叠加影响,收入环比大幅提升,导致全年分季度收入波动较为明显。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收入24.11亿元,较前三季度平均收入15.05亿元增长9.07亿元,主要原因:一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及各地消防救援总队于2025年三季度末招标,约定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交货,该订单的生产周期在三个月左右,于第四季度交付确认收入4.13亿元,占四季度收入的 17.12%;二是公司所属企业房地产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房屋,于12月确认收入3.17亿元,占四季度收入的 13.16%;三是部分贸易业务在2025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签订合同,四季度完成订单交付确认收入0.31亿元,占四季度收入的 1.30%。
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及占比,订单执行周期与其他
季度的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第四季度收入
占公司第四季度全部收入比
第四季度收入对应的订单执行周期与其他季度的差异说明
一、军品业务小计
23,880.82
9.90%
四季度收入与前三季度收入基本持平,波动较小
二、四季度主要民品客户小计
46,903.93
19.45%
- 消防类客户
41,293.84
17.12%
2025年9月签订合同,为客户提供消防产品布料,订单执行周期2个半月-3个月
- 央企工装类小计
5,610.09
2.33%
公司收到客户具体号型后安排生产,订单执行周期3个月
三、四季度主要贸易及其他主要客户小计
34,868.76
14.46%
- 际华宸府房地产销售收入
31,734.77
13.16%
12月完成了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完成了5栋楼已售住宅的交房
- 贸易业务小计
3,133.99
1.30%
执行周期2-4个月
合计
105,653.51
43.82%
(四)结合成本费用控制、非经常性损益构成、资产减值计提变化等,说明 2025年大幅缩亏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63亿元,相较2024年度的-43.01亿元减亏40.38亿元,按利润结构来看:2025年度销售毛利额同比增加2.78亿元,期间费用及税金总额同比减少6.19亿元,其他收益、营业外收支等项目同比增加2.47亿元,减值损失同比减亏28.93亿元。
- 2025年度公司销售毛利额为9.59亿元,相较2024年度的6.80亿元,增加2.78亿元。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受重点客户订单减少,2025年度收入同比下降 29.94% ,对毛利额同比量差的影响为-4.09亿元;二是受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2025年度毛利率同比提高 6.96% ,对毛利额同比利差影响为6.87亿元。
- 2025年度公司期间费用及税金(不含计入非经损益的费用)为12.22亿元,相较2024年度的16.41亿元,减少4.19亿元,主要原因系2025年通过优化管辅助人员结构、工效联动、压缩低效无效研发等措施加大期间费用可控管控力度,费用同比下降4.19亿元。
- 2025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1.88亿元,相较2024年度的-2.56亿元,增加4.44亿元。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确认土地污染治理费
用2亿元,2025年度无此事项;二是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因诉讼赔偿确认营业外支出0.64亿元,2025年度无此事项;三是2025年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较2024年度增加0.76亿元。
- 2025年度公司减值损失为-1.72亿元,相较2024年度的-30.65亿元,减亏28.93亿元。主要原因包括:一是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24.96亿元,一方面2024年终止募投项目长春际华园、重庆际华园项目并择机处置,长期资产计提减值18.62亿元,本年度经评估后账面价值与评估值接近,无新增计提;另一方面2024年度受军品标准、客户需求的变化等影响,公司加速产品迭代、重新整合产品谱系,对部分无使用价值的滞销产品、已过保质期的防疫产品根据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亿元,2025年根据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870万元,同比大幅减少 88.92%;二是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3.97亿元,主要系2024年度根据对应收政府方(包括城投公司)与土地相关的欠款、以前年度涉诉或已设定抵押的逾期欠款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信用减值5.10亿元,2025年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信用减值1.13亿元,同比大幅减少 77.79%。
综上:公司2025年刚性削减成本费用,清收应收账款减少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盘活存货及际华园资产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叠加增加非经常性损益,2025年大幅缩亏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五)结合军需品及民品市场变化、竞争格局、公司近两年连续亏损、客户拓展及在手订单、产能利用率等情况,说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改善业绩的具体措施
综合军需与民品市场、行业竞争、连续亏损、订单及产能利用率各项要素,公司不存在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2025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主要系军需品订单降幅较大导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由2024年38.67亿元降低至2025年11.82亿元,降幅 69.44%;民品及其他业务同比降低 4.59%,波动较为平稳。
军需品收入下降原因如一、(一)中所述,主要系部分企业资质受限,且错过 2025年军需品投标窗口期。目前公司所属企业资质正在逐步恢复中,已恢复资质企业在被装物资应急物资保供项目上,履约能力受到客户认可,中标金额约 3.02亿元,承揽份额达 96.54%。
2025年因军需品订单不足,订单零星等原因造成的产能利用率不足问题将于后期有显著改观。随着公司不断加强区域产能建设和智能化升级的完成,公司竞标企业资质持续优化,应标能力不断加强,将在军需品市场走出2025年及2026年上半年的低谷和困境,后期公司加工承揽能力和经营业绩会逐渐向好。同时,公司近年培育的电商、外贸等领域业务也同比增长显著,在品牌代工业务领域,不断拓展,在业务中的占比同比显著增加。
综上,近两年连续亏损由军品见底、民品各细分领域阶段性利空共振造成,属于行业周期性阶段性亏损,无基本面持续恶化问题,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进一步调整经营策略,持续改善业绩,具体措施为:
一是全域开拓民品市场,以增量补缺口、提产能。 $ \textcircled{1} $持续深耕行配存量增量市场,聚焦电网、能源、兵器等核心客户,稳固长期订单,紧盯2026年二、三季度招标窗口,组建专班抢抓集中释放红利。 $ \textcircled{2} $深挖职业装细分赛道,聚焦政企工装、公安消防刚需,迭代产品与服务,扩大市占率,拓宽收入渠道。 $ \textcircled{3} $优化外贸布局,主动收缩受地缘摩擦冲击的传统市场,转向开拓东南亚、中亚、澳洲等新兴市场,发力高端代工,以新订单稳住外贸基本盘。同时联动旗下贸易及品牌公司,做强线上电商,深化与头部品牌ODM合作,建立订单闭环管控,全力盘活闲置产能,稳步提升整体产能利用率。
二是强化研发创新,增厚产品毛利。聚焦尼龙66阻燃等核心材料攻关,加速防护、工装新品转化与专利产业化。推行研销协同,压缩打样周期。落地双模化生产,2026年底模板覆盖率达 11.5%,单工劳效提升 6%以上。贯通数字化系统降本提效,推进晋江研究院建设,以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摆脱低价内卷。
三是统筹品牌塑造,打造稳定盈利增长极。做强自有工装与防护品牌,统一标准,参与行业规则制定,巩固话语权。以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国贸)、际华连锁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锁商务)两大平台为核心,拓展跨境民品防护与高端定制市场;对内打通ODM供应链,对外深化头部品牌代工合作,形成双轮增收模式。同步规范舆情管理,释放经营价值,稳定市场预期。
四是深化精益管理,刚性降本压费。推行蜂巢市场化,以产线为单元实行成本买断与节奖超罚;动态优化劳动定额,淘汰负毛利产品与低效产线。常态化压降两金,督办逾期应收,清理冗余库存。刚性管控期间费用,精简管辅人员,压
缩低效开支;常态化开展“五小”降本技改,双向压降制造与管理成本。
五是加速区域化改革,重塑产销经营体系。加快区域公司组建落地,整合分散生产基地、市场资质、营销团队,统一统筹区域客户与订单分配,实现产能动态灵活调配。持续推进存量产线智能化升级,扩充核心生产基地产能。同步推进低效非经营资产处置,对冲主业阶段性亏损,从组织、产能、资产多维度解决成本高、产能闲置问题。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军需品销售业务相关客户采购政策,采购周期变化情况与背景,并与获取的公司其他信息进行核对,分析军需品销售业务收入大幅下滑的原因,印证其合理性;结合在手订单及行业长期政策,复核收入趋势判断合理性;
(2) 获取公司分产品的营业收入成本明细表,检查收入成本分类是否正确,分析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查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与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波动的合理性;
(3) 获取公司分季度、分产品、分客户收入明细表,分析各季度收入波动原因,抽样核对收入确认单据。其中,针对四季度抽查大额收入对应的销售合同、出库物流单据、客户签收及回执、核查四季度大额收入真实性;
(4) 选取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对回函不符查明原因并相应调整,对未回函部分实施替代测试;
(5) 获取公司2024年、2025年成本费用明细,抽查采购、费用报销凭证,检查成本、费用压降真实性;取得与政府补助、资产处置、诉讼等非经常性损益相关的文件、协议,复核非经常性损益确认依据及列报口径;对比2024年、2025年各科目减值计提明细及会计政策,分析资产减值计提发生变化的原因,分析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6)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相关产品市场及竞争格局变化,公司针对连续亏损采取及拟采取的具体措施;了解管理层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并结合各类工作评价其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访谈公司生产负责人,了解公司目前主要工厂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访谈公司销售负责人,了解公司客户拓展、在手订单情况及2026年度市场波动变化情况;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
了解公司未来一年各类主要预算数据情况及依据的合理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军需品业务收入大幅下滑具有合理性,下滑趋势不会持续;
(2) 公司军需品业务、民品业务本期营业收入同比下滑但毛利率均增长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不存在显著差异;
(3) 受客户采购招标节奏、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与交付周期等因素影响,公司收入呈现前低后高、四季度集中确认的分布特征,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显著增长具有合理性;公司第四季度被装鞋靴类订单执行周期与其他季度不存在显著差异;
(4) 因减值计提减少,成本费用压降及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大幅增加等,本期大幅缩亏具有合理性;
(5)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关于贸易及其他业务
年报显示,2025年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7.8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11.35%,同比大幅增长 73.14%,毛利率为 19.69%,同比增加6.04个百分点;公司贸易销售业务营业收入为1.18亿元。前期,子公司新兴际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国贸)、际华岳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新材料)曾因融资性贸易和代理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年报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披露,子公司际华国贸因贸易业务涉及多起诉讼。
请公司:(1)补充披露贸易业务的具体构成、业务模式、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交易对手方情况;近3年贸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和代理业务;(2)结合具体贸易业务模式,说明各类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3)补充披露子公司际华国贸因贸易业务涉诉的具体情况、原因、目前进展,双方诉讼请求,公司是否存在潜在赔偿金额,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4)补充披露其他业务的具体构成、业务模式、交易对手方情况,近3年收入及毛利率具体变化情况及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2点)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贸易业务的具体构成、业务模式、收入、成本、毛利率情况、交易对手方情况;近3年贸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和代理业务
2025年公司贸易销售业务营业收入为1.18亿元,营业成本0.97亿元,毛利率 18.1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业务模式
主要交易对手方
B端客户线上平台业务
941.98
811.08
13.90
线上商城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粮集团、新兴铸管等大型央企、国企
出口贸易业务
9,755.06
8,826.97
9.51
出口贸易
非洲、东南亚市场客户、境外外贸公司
出口代理业务
999.65
100.00
出口代理
江苏苏豪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厦门睿星行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委托出口的国内供货商
其他
144.95
55.88
61.45
合计
11,841.64
9,693.93
18.14
各项具体业务模式:
- B端客户线上平台业务:公司子公司聚焦于工业防护领域,采取入驻大型央、国企线上商城的销售模式,产品范围包括头部、眼面、听力、手部、足部、身体、呼吸及坠落防护等。具体业务流程及模式为:(1)各大央企发布询价或招标公告,子公司参与报价,中标后可入驻线上商城;(2)子公司基于对客户需求的预判或根据客户明确要求,自主筛选适宜产品进行上架;(3)客户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在商城平台下达订单,客户对产品进行检验签收后,在商城系统确认交易完成。
- 出口贸易业务:公司2023年-2025年主要依托子公司际华国贸开展服装面料类、装具类等产品出口贸易业务。具体业务流程及模式为:(1)公司通过国际展会、国内大使馆拜访、国外拜访、外贸数据平台等渠道获取商机,业务人员获取到客户需求清单及样品,向客户报价并报样检测。公司综合考量产品成本、订单规模、合理的利润水平及产品交期等因素后,与客户就产品类别、数量、金额、交期、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及争议解决等合同关键条款达成一致后签署销售合同。(2)根据报样、报价及产品交期情况,结合公司盈利平衡测算,选择供应
商签署采购合同,若集团内部单位具备相关产品生产能力则优先选择内部供应商。
(3) 业务人员根据产品生产进度及发运安排通知生产工厂发货,货物发运前由公司业务人员或公司聘请的第三方专业人员进行质检,货物发运后相关存货风险转移至公司。业务人员提交报关单证,货物运至海关报关出口后向客户发送货运提单,按合同约定以CIF、FOB或CFR模式确认收入。(4)财务确认货款到账办理结汇,收取业务人员提交的单证资料办理财务结算,并根据相关出口备案单证申报出口退税。该类业务依托公司特有资质,自主开拓并选择交易对手,自主选择产品供应商,为交易过程中的主要责任方,以总额法确认收入。
- 出口代理业务:子公司与委托方签订代理出口服务协议,受托与客户签订出口协议,根据代理协议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代委托企业办理出口手续、办理出口收汇及付款手续。该类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代理佣金收入。
公司近3年贸易业务收入及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B端客户线上平台业务
941.98
13.90
1,082.18
14.90
683.82
13.84
出口贸易业务
9,755.06
9.51
12,133.25
2.22
55,559.90
2.56
出口代理业务
999.65
100.00
886.55
100.00
114.00
100.00
其他
144.95
61.45
2.19
13.24
0.16
18.75
合计
11,841.64
18.14
14,104.17
9.34
56,357.88
2.89
2023-2025年公司加强B端客户线上平台业务客户拓展,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毛利率较为稳定。
2023年出口贸易收入55,561.90万元,2024年出口贸易收入12,133.25万元,2025年出口贸易业务收入9,755.06万元。2024年至2025年期间,受天津威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威鹏)合同纠纷相关诉讼案件影响,子公司际华国贸营运资金阶段性承压,致使自营出口业务出现短期停滞,订单承揽量快速下滑。为应对上述挑战并优化资产质量,公司主动实施海外业务战略转型,逐步退出竞争激烈、价格优势弱化的低效市场,在稳固存量优质订单基本盘的同时,将资源向高附加值、高利润的优质市场倾斜。2024年开始陆续退出东欧、东南亚等竞
争激烈市场,导致出口贸易收入同比降低4.34亿元,同时由于不同国别产品结构及销售渠道不同,订单利润水平不同。2024年、2025年订单承揽量虽较2023年降幅明显,逐步开展市场结构调整,2025年成功开拓非洲市场,成为利润支撑点,公司在传统东欧市场退出后,正逐步构建多元化的市场布局。整体盈利能力逐步提升,服装面料类、装具类产品平均毛利率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公司业务调整符合“稳外贸、提质量”的行业导向,强化与高信用、高粘性客户的合作,提升业务稳定性。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公司子公司的贸易业务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和货物流转,盈利来源于贸易价差或代理佣金,不存在融资性贸易业务。公司开展出口代理业务,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净额法确认代理收入。
(二)结合具体贸易业务模式,说明各类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
线上商城、出口贸易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
项目
B端客户线上平台业务
出口贸易业务
定价模式
公司子公司在与最终客户的合作中,是商品销售价格的主要谈判方和决定方。上架商品的销售价格是基于子公司的市场策略、成本考量及与客户的商务谈判结果确定的,而非被动接受供应商指定或客户指定的固定价格。子公司拥有对商品的实质性定价权,是风险的主要承担者。
根据客户产品需求,组织国内供应商报价,经评比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销售环节,根据货物的成本+其他费用(运费、杂费等)+利润测算销售价格,最终报价给外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购销合同。
自主的供应商与产品选择权
根据客户需求或市场预判,公司子公司完全自主地选择和决定向哪家供应商采购何种品牌、型号、规格的商品。此决策过程不受最终客户或平台方的约束(客户仅有品类需求,无指定供应商权利)。子公司承担了商品选择、供应商评估与管理、采购合约签订等核心商业活动与风险。
公司子公司结合盈利平衡测算,选择恰当的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公司具备采购定价权。
存货控制权及风险转移
为保障服务响应速度,公司子公司会基于需求预测进行主动性备货。在商品交付给客户之前,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如过时、损坏、市场价格下跌)实质上由子公司承担。子公司的业务盈亏取决于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的差额。
采购环节,供应商备齐货物,根据交货方式约定在工厂或者港口(含海运,航空,陆运)完成货物交割(其中,工厂交货方式的国内运输环节由公司子公司负责,港口交货方式的国内运输环节由供应商负责),货物所有权及风险于产品发运后转移至公司子公司。销售环节,由公司子公司委托货物代理公司进行货物报关出口,根据报价方式不同,由
项目
B端客户线上平台业务
出口贸易业务
公司子公司联系或者客户指定货物承运人,货物装船/装机/铁路运输,公司子公司取得货物提(运)单,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约定,在常规FOB、CIF,CFR报价方式下,货物移交承运人,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即转移给买方。
(三)补充披露子公司际华国贸因贸易业务涉诉的具体情况、原因、目前进展,双方诉讼请求,公司是否存在潜在赔偿金额,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际华国贸因贸易业务涉诉案件为:际华国贸与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国际港务公司)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原告);天津威鹏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
- 际华国贸与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海事海商纠纷案件
(1)具体情况及原因
际华国贸从事乙二醇贸易,与长江国际港务公司就乙二醇保管及港口作业合作,前期合作业务开展情况正常。截至2019年8月22日,际华国贸保管于长江国际港务公司的乙二醇货物数量累计为110,608吨,价值金额为人民币 480,528,300元。2019年9月初,际华国贸按惯例正常要求长江国际港务公司提供货权转移入库凭证及要求提货时,长江国际港务公司拒不同意际华国贸的提货要求。际华国贸已就双方港口作业合同纠纷事项作为原告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2) 目前进展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因本案与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正在侦查的刑事案件系同一法律事实,不属于经济纠纷而涉嫌经济犯罪,应将有关材料移送江苏省张家港市公安局。际华国贸不服一审裁定,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3)诉讼请求
子公司际华国贸作为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长江国际)返还原告乙二醇110608吨(价值4.81亿元);如被告无法返还原告乙二醇110608吨,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际华国贸相应的损失4.81亿元;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4)公司是否存在潜在赔偿金额,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子公司作为原告,请求对方返还乙二醇货物或赔偿子公司对应的损失,子公司不存在潜在赔偿金额,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2. 际华国贸与天津威鹏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具体情况及原因
际华国贸与天津威鹏于2019年3月18日签订了《乙二醇贸易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天津威鹏作为供货商长期向际华国贸供应乙二醇货物。天津威鹏与际华国贸签订了总金额为219,963,150元《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天津威鹏向其供应商支付了货款21,288,500元,际华国贸向天津威鹏支付了29,480,000元货款。但因天津威鹏至今未将《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剩余货物按约定交付给际华国贸,因此际华国贸未向天津威鹏支付剩余合同款190,483,150元。故天津威鹏对际华国贸提起诉讼。
(2) 目前进展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际华国贸向天津威鹏赔偿9170万元,驳回天津威鹏的其他诉讼请求。际华国贸和天津威鹏不服一审判决,均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4月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本案判决生效后,天津威鹏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际华国贸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25年12月终结本次执行。
(3)天津威鹏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际华国贸立即支付给天津威鹏货款1.9亿元;判令际华国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633.3万元(暂计2019年11月18日,应计算至实际支付日),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际华国贸承担。以上暂计1.97亿元。
(4)公司是否存在潜在赔偿金额,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际华国贸已于2024年根据终审判决结果,确认对天津威鹏的债务9,635.21万元(包括赔偿款及其利息和申请执行费用)。但因际华国贸无偿付能力,2025年度根据法院判决书,计提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767.87万元。
际华国贸公司结合第三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院判决是对际华国贸与天津威鹏之间乙二醇交易终局性的认定,际华国贸仅须按照法院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不存在潜在赔偿金额。
际华国贸已按照法院判决书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提了延迟履行期间债务
利息,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四)补充披露其他业务的具体构成、业务模式、交易对手方情况,近3年收入及毛利率具体变化情况及原因
第一,其他业务的具体构成、业务模式、交易对手方情况: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贸易及其他业务收入7.86亿元,除上述贸易业务收入1.18亿元外,其他业务收入6.68亿元,抵销内部企业之间开展的业务收入1.77亿元后,其他业务收入4.91亿元,毛利率 27.1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交易对手方
房地产销售业务
31,734.77
25,640.37
19.20
零散购房者
文体类业务
4,170.10
4,743.72
-13.76
团体或零散游客
租赁业务
5,600.46
1,853.19
66.91
企业或个人商户
零售类及其他业务
7,569.04
3,517.95
53.52
企业或个人零散户
合计
49,074.37
35,755.23
27.14
——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4.91亿元具体业务模式:
- 房地产销售业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际华三五三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3536公司)基于老厂区土地资产盘活而开发的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绵阳市绵兴路东段62号,项目业态包括住宅、商业地产。项目于2022年开始建设,至 2025年末全部竣工,部分楼体于2025年12月末办理完成竣工备案并向业主完成交付,本年度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3.17亿元。
- 文体类业务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重庆际华目的地中心实业有限公司、长春目的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开展园区运营服务,以运动中心及游乐项目为主,包括室内跳伞、攀岩、冲浪等极限运动项目,射箭、卡丁车、保龄球等三十余种多样化大众运动项目而形成的收入。
- 租赁业务主要为公司子公司持有的房屋、土地、设备进行出租而形成的收入。
- 零售类及其他业务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通过抖音天猫等电商平台,销售鞋品、服装、头盔、背包、皮带及防护用品等。
近3年收入及毛利率具体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房地产销售业务
31,734.77
19.20
文体类业务
4,170.10
-13.76
4,906.36
-41.04
4,571.77
-46.58
租赁业务
5,600.46
66.91
8,555.51
72.79
8,123.15
67.81
零售类及其他业务
7,569.04
53.52
13,172.07
5.04
18,506.27
17.34
合计
49,074.37
27.14
26,633.94
18.31
31,201.19
21.11
具体变化的原因:
- 房地产销售业务2025年收入3.17亿元,毛利率 19.20%,2024年及2023年不涉及该类业务。
- 文体类业务近三年收入规模较为稳定,毛利率分别为-46.58%、-41.04%和-13.76%,呈逐年减亏趋势。主要原因系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减少,一是2023年重庆际华园计提方舱折旧费300万元,导致2024年该折旧成本同比减少286.75万元;二是重庆际华园、长春际华园2024年分别计提资产减值4.81亿元、13.81亿元,使得2025年际华园项目成本中同比折旧、摊销减少2,149万元,推动毛利率进一步回升。
- 租赁业务近三年毛利率分别为 67.81%、72.79%和 66.91%,整体保持平稳。 2025年实现收入5,600.46万元,较2024年减少2,955万元,降幅较大,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作为转租方管理的原“中御广场”项目于2024年末承租合同到期,子公司承租房产交还产权持有人,导致2025年租赁收入减少约2,800万元。
- 零售业务近三年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优化资源配置,2024年主动关停效益转化较低的邢台电商中心,优化库存结构、回笼资金,对库存商品进行折价清仓处理,产品亏损销售导致毛利率较低。2025年公司加大扶持杭州电商中心,在电商平台的推广投入增加(直播、精准流量投放),有效提升了产品曝光与销售转化,本年度销售的货品主要为新采购或高周转商品,毛利率显著提高。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获取公司贸易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台账、业务分类清单,区分自营贸易、代理贸易业务类型;访谈公司管理层及业务负责人,核实两类业务
运营流程、风险承担、货权归属、定价权限等核心要素,分析判断业务模式划分是否恰当;
(2) 针对重要客户和供应商,通过公开信息检查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同一控制或关联关系;
(3) 获取报告期内主营业务销售清单,对报告期内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对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 结合贸易业务主要客户、销售商品变化情况,对比分析公司贸易业务收入、毛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其变动原因并验证其合理性;
(5) 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法务人员,获取际华国贸全部涉诉法律文书,了解案件详情、争议事由及后续风险;针对际华国贸作为原告的诉讼核查底层交易背景,核对账面债权余额与法律文书信息是否一致;针对际华国贸作为被告的诉讼核查贸易业务原始交易背景,核对账面负债、应付赔款与法院终审判决文件;核查账面债务记录完整性,评估潜在赔付风险,确认是否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6) 查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管理及内控制度、业务台账及相关合同,梳理业务板块构成,核实各类业务经营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并评价不同业务类型的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业务实质;
(7) 获取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明细表,抽样检查合同或(和)销售订单、结算单、发票及回款凭证,复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8) 对其他业务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年度、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9) 选取主要客户进行函证,对回函不符查明原因,对未回函函证实施替代测试;
(10) 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现场勘察。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大幅下滑但毛利率显著提高具有合理性,除正常开展出口贸易代理业务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外,不存在融资性贸易业务;
(2) 公司根据是否为交易过程中的主要责任人,对自营出口业务按照总额法
确认收入,对代理出口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际华国贸因贸易业务涉及的相关诉讼,相关资产、负债、潜在赔偿已于财务报表中确认,不存在其他潜在赔偿,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预计负债。
三、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7.23亿元,存货跌价准备5.41亿元,账面价值21.82亿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19.88%;其中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70.28万元,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54亿元,2024年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31亿元,转回或转销1.1亿元。
请公司:(1)分产品类别补充披露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在手订单覆盖情况;(2)结合开发产品所处区域房地产市场情况、项目状态、去化进度及市场价格,说明开发产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3)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存货类别及金额,转销的存货是否已实际对外销售或耗用;(4)结合各类存货的库龄、周转情况、价格走势、市场需求变化、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025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2024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3点)
公司回复:
(一)分产品类别补充披露存货的具体构成、库龄结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在手订单覆盖情况
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产品品类
2025年末账面原值
库龄(账面原值)
存货跌价准备
在手订单金额
订单覆盖率(%)
备注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2025年末
2025年当年计提
服装
68,621
35,593
7,016
5,076
6,766
2,422
11,748
20,855
2,718
67,419
98.25
纺织
68,953
37,210
7,314
7,541
3,142
940
12,806
14,409
378
48,247
69.97
鞋靴及橡胶制品
52,928
33,082
6,480
3,443
2,967
1,009
5,947
10,161
2,055
43,668
82.5
装备
36,656
19,138
4,185
4,148
2,088
2,270
4,827
8,592
682
25,357
69.18
其他
45,155
41,269
283
6
1,571
4
2,022
120
37
17,297
38.31
主要是房地产业务
合计
272,313
166,292
25,278
20,214
16,534
6,645
37,350
54,137
5,870
201,988
74.17
——
第19页共75页
(二)结合开发产品所处区域房地产市场情况、项目状态、去化进度及市场价格,说明开发产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开发产品涉及际华嘉园项目及际华宸府项目。
1. 际华嘉园项目
公司所属子公司运城市空港开发区华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禹房地产公司)2017年为解决厂区搬迁后职工住宿开发际华嘉园项目,已建成住宅面积96,012.77 m²,账面成本1,827.97元/平米。截止2025年末已建成尚未出售房屋面积9,709.37 m²,开发产品账面价值1,774.84万元。经查询交易网上同小区楼盘情况,2026年1月销售均价3,073元/平米,不含税销售均价2,926元/平米,高于账面价值。
2025年末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际华嘉园项目剩余房地产存货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华禹房地产开发产品预计销售收入2,253.21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及税金82.25万元后,可收回金额为2,170.96万元,较账面价值增值 396.12万元,增值率 22.32% ,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 际华园宸府项目
际华园宸府项目为3536公司基于老厂区土地资产盘活而开发的地产项目,该项目位于绵阳市绵兴路东段62号,紧邻主干道绵兴东路,区位优越、交通便利。项目业态包括住宅、商业地产。项目自2022年开始建设,于2023年11月开盘,产品以高层住宅为主,住宅容积率约2.13,绿化率 32.37%,共计716户。住宅实测总建筑面积84,995.29平方米,商业用房10,474.82平方米。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已全部竣工,住宅已完成销售517套,销售均价为8,689/m²,去化率约 72% ,其中已办理竣工备案并交付业主363套,确认收入3.17亿元。
从片区整体房价水平来看,项目所在高新区及周边石桥铺、普明板块住宅价格整体趋于平稳,无大幅涨跌波动,刚需、刚改住宅产品价格区间集中在 8500-9600元/ $ \mathrm{m}^{2} $ 。对比周边竞品,成熟尾盘项目世茂云锦高层单价8500-8900元/ $ \mathrm{m}^{2} $ 、洋房9600元/ $ \mathrm{m}^{2} $ ,价格与本项目基本持平;2026年新开盘项目凯瑞天序均价8800元/ $ \mathrm{m}^{2} $ ,2025年末开盘的邦泰映悦均价约9000元/ $ \mathrm{m}^{2} $ 。
际华园宸府定价贴合区域市场行情,价格体系合理,适配片区客户消费能力。本项目与区域竞品项目对比如下:
序号
项目
位置
开盘时间
均价
去化度
1
际华园宸府
高新区绵兴东路62号
2023年11月
8500-9600元/m2
去化约72%
2
世茂云锦
普明北路,2km
2021年5月
高层8500-8900元/m2,洋房9600元/m2
尾盘,去化超90%
3
凯瑞天序
石桥铺东路,2.5km
2026年1月
8800元/m2
去化率31%
4
邦泰映悦
石桥铺片区
2025年12月
均价约9000元/m2
去化率38%
项目商业用房位于高新区绵兴东路主干道旁,区位优越,周边居住人口密集。区域同类型周边类似商铺二手价格挂牌价在9400-10000元/ $ \mathrm{m^{2}} $ ,且已有多家商家表达了入驻意向,后续去化预期良好。周边商业成交情况如下表:
序号
位置
类型
总价(万元)
单价(元/m2)
面积(m2)
所在楼层
成交时间
1
绵兴东路
社区底商
80
9,412.00
85
1F
2026年1月
2
火炬北路(火炬实小旁)
社区底商
38.8
9,463.00
41
1F
2026年1月
3
虹苑路(九洲又一城)
社区底商
85
10,000.00
85
1F
2026年1月
项目车位共907个,与住宅配套紧密相关。区域同类型相似品质楼盘车位价格在63000-68000元/个,随着业主陆续装修入住,车位需求将逐步释放,预计不存在去化障碍。周边车位价格情况如下:
序号
所属小区
总价(万元)
单价(元/m2)
面积(m2)
所在楼层
1
温莎国际社区
6.3
1,598.17
39.42
地下
2
福星时代天骄
6.0
2,307.69
26
地下
3
万达天澜
6.8
2,447.80
27.78
地下
平均
——
6.4
——
——
——
2025年末聘请第三方机构对际华园宸府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各业态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对比如下:
序号
名称
面积(平方米)
单位成本(元/m2)
账面价值(万元)
可变现净值(万元)
增值额(万元)
增值率%
1
际华园宸府-住宅
44,999.40
6,499.29
29,246.41
33,392.01
4,145.60
14.17
2
际华园宸府-车位
26,942.22
1,672.70
4,506.63
4,615.96
109.33
2.43
3
际华园宸府-商业
10,474.82
6,564.90
6,876.61
7,295.84
419.23
6.10
合计
——
82,416.44
——
40,629.65
45,303.81
4,674.15
11.50
2026年1-5月累计销售住宅29套,面积3,622.44平方米,总金额3,037万元,平均单价为8,383.04元/平方米。
综上,结合竞品项目的售价、本项目实际去化情况、2026年1-5月的销售情况,2025年末际华园宸府项目的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的具体原因、涉及的存货类别及金额,转销的存货是否已实际对外销售或耗用
公司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转销总额为25,429万元,具体为:一是对外销售转销20,837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转销跌价准备16,588万元,销售处置材料转销跌价准备1,906万元。二是以前年度库龄较长原材料本期因新增订单生产领用转销 966万元。三是对无使用价值且无法对外销售的特定制式产品报废处置转销 3,627万元,转销的存货已实际对外销售或耗用。
(四)结合各类存货的库龄、周转情况、价格走势、市场需求变化、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025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2024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 结合各类存货的库龄、周转情况、价格走势、市场需求变化、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202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一是存货减值测试覆盖全面,方法合规。公司区分“有订单覆盖”和“预先采购生产”两类,分别采用合同价和市场价作为预计售价基础,并完整扣除了至完工时估计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测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规定。二是跌价准备与存货库龄结构高度匹配,计提跌价的存货主要集中在长库龄区间。以计提金额最大的服装品类为例,其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中,3年以上库龄存货账面原值合计达20,429万元,而1年以内为9,075万元。纺织、橡胶及鞋靴、装备等品类亦呈现相同特征一跌价准备主要对应库龄较长、流转较慢的呆滞品。公司已对因市场需求变化、产品迭代而积压的长库龄存货,充分识别了其减值迹象并足额计提了跌价准备。三是计提金额充分覆盖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经测算,公司2025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54,137万元,已完整覆盖所有“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存货的差额部分,不存在应提未提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第23页共75页
产品品类
可变现情况
2025年末账面原值
2025年末可变现净值
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库龄(账面原值)
市场价值/售价
销售预计需发生的费用及税金
为达到销售状态尚需发生的成本
可变现净值
2025年末
2025年当年计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服装
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35,970
20,028
849
4,064
15,115
20,855
2,773
9,074
2,666
3,801
6,490
2,375
11,564
服装
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32,651
47,149
2,406
8,357
36,386
-55
26,519
4,350
1,275
276
47
184
纺织
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31,763
18,429
419
656
17,354
14,409
378
2,690
5,100
7,329
3,030
898
12,716
纺织
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37,190
41,970
665
2,956
38,349
34,520
2,214
212
112
42
90
鞋靴及橡胶制品
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18,892
10,947
636
1,580
8,731
10,161
2,062
3,316
3,948
2,802
2,179
904
5,743
鞋靴及橡胶制品
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34,036
52,830
2,302
9,163
41,365
-7
29,766
2,532
641
788
105
204
装备
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15,377
7,767
393
589
6,785
8,592
684
1,166
1,337
3,884
1,917
2,267
4,806
装备
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21,279
28,793
729
1,352
26,712
-2
17,972
2,848
264
171
3
21
其他
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597
725
43
205
477
120
37
267
283
6
9
4
28
其他
账面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
44,558
55,053
5,491
112
49,450
41,002
1,562
1,994
合计
272,313
283,691
13,933
29,034
240,724
54,137
5,870
166,292
25,278
20,214
16,534
6,645
37,350
2. 2025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2024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5年当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870万元,较2024年减少47,199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军品业务:2024年,公司根据客户对军品标准和需求的变化及军品招标价格下降等影响,进行减值测试,由于相关标准需求的变化,部分存货已无法满足新列装要求,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客观情况,足额计提了跌价准备。
2025年公司对存货重新测试,剩余军品符合现行列装标准,未出现预计售价下滑迹象。本期仅对少量库龄较长的备品备件补充计提1,176万元,属于历史正常波动区间,降幅合理。
二是民品业务。2024年计提较高的原因:首先是技术迭代与需求变化:功能性、防护性等纺织鞋服新技术加速推广,部分传统面料、鞋材产品遭客户以新替旧,预计售价同比显著下跌。公司依据可变现净值测试,对相关存货计提减值,减值金额与技术替代浪潮下的市场实际一致。其次渠道与产品线主动整合:公司对电商平台及产品谱系进行战略收缩,集中降价清理低附加值、款式陈旧的滞销品,按降价后预计售价计提减值。再次,部分防疫产品因超过保质期,已彻底丧失使用价值,公司依据准则对该类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对应实物均已完成报废处置。
2025年公司延续严格的存货管控,通过销售转销、生产领用等方式加速消化长库龄物料,从源头减少了新增跌价计提压力。经减值测试,2025年民品存货计提跌价4,694万元。
综上,公司2025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2024年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核查程序
(1) 了解并测试了有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以确认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 对存货进行实地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并观察其实际情况;获取并且评价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假设和方法,复核可变现净值确认依据,评估其合
理性;
(3) 结合应付账款的审计,确认存货的真实和完整,确认存货的所有权,是否附可退货条款,进而分析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编制的存货库龄表进行抽样测试,复核其准确性;对管理层就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估计的相关假设和参数进行评估,分析其合理性;
(5) 获取并评估影响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数据,复核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已按存货跌价准备方法进行计提;
(6) 针对聘请独立评估机构对开发产品进行评估作为跌价计提依据的情况,了解并评价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查阅并评价评估报告所采用方法、重要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相关性及合理性。
-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开发产品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2) 本期因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本期耗用、售出,公司将对应的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2025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2024年大幅下降具有合理性。
四、关于长期应收款与土地收储业务
年报显示,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9.03亿元,计提坏账准备 1.72亿元,账面价值7.31亿元。其中,对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87亿元、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账面价值为6,557.94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8.9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组合整体计提比例 59.04%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10.38%。公司对武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辰房地产)长期应收款2.06亿元未计提坏账准备,根据2023年年度报告工作函回复情况,星辰房地产相关款项已涉诉,查封资产期限至2026年7月。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主要长期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合同主要条款及回款安排,说明主要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收款具体情况,对应的土地收储收入确认时间、金额及依据,计提减值金额及原因;(3)补充披露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具体业
务内容、交易对手方、收款期限、折现率的选择及依据,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规定;(4)补充披露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计提与组合计提的划分标准,单项计提比例显著低于账龄组合计提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逐项说明单项计提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充分性;(5)补充说明截至目前星辰房地产涉诉抵押资产及查封资产现状及评估情况,诉讼进展及对应款项后期收回可能性,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4点)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主要长期应收款项的形成原因、交易背景、合同主要条款及回款安排,说明主要交易对手方与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关联关系
项目
2025年期末余额(万元)
形成原因
交易背景
合同主要条款
回款计划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古巴政府部门
16,008.83
2019年至今公司子公司向古巴政府部门出口鞋靴产品形成的货款。
公司子公司2003年起开始接触古巴市场,自2010年以来,随着古巴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通过独立的入围、认证,成为了古巴多个政府部门的主要供应商。
公司近年签署的合同全部为古巴军方合作业务,合同标的主要为成品鞋及鞋靴散件,回款通过360天-720天信用证结算,出货方式为海运,CFR到岸价。
公司派遣业务人员常驻古巴催收货款,保持业务密切沟通。2024年已回款3,259.09万元人民币,2025年已回款3,464.86万元人民币(回款计划3000万元),2026年的回款计划为3,000万元人民币。
否
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
22,226.34
2019年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公司子公司位于岳阳市汴河园路旁5宗土地,土地收储款15.61亿元,扣除已回款金额,剩余土地收储款2.22亿元未收回。
因岳阳市对岳阳楼片区进行规划调整,为推进岳州古城开发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岳阳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案》,依法收回公司子公司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收购岳阳市汴河园路旁5宗土地(土地面积293,784㎡),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的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此次土地收储交易价格为15.61亿元。
2026年支付3000万元;2027年支付5000万元;2028年支付5000万元;2029年支付剩余尾款。2025年实际回款648.23万元。因2025年无回款计划,上述回款将导致2025年末债权现值大于2024年末,需冲回减值。但因2025年回款金额较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调整。
否
武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626.84
2017年公司子公司与武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土地的实控人)、万盛
公司子公司2017年度开展青菱渔场工程建设业务,获取工程建设款。
工程名称:白沙洲青菱渔场产业项目合同范围:白沙洲青菱渔场产业项目(居然之家)项目、
2023年开始公司子公司通过诉讼方式追偿该笔应收款项,2025年10月27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并立案。目前计划通过以物抵债、股权
否
项目
2025年期末余额(万元)
形成原因
交易背景
合同主要条款
回款计划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签订了《项目代建协议》,由公司子公司建设青菱渔场项目(建设为商场业态用于对外租赁)而形成的工程建设款。交易金额5.65亿元,已收回3.59亿元,剩余2.06亿元未收回。
白沙洲青菱渔场产业项目(白沙茶城)项目的土方、深基坑支护、桩基、地下室、部分土建项目,钢结构、安装及装饰、消防、电梯、幕墙、钢结构、给排水、强弱电、通风空调及室外市政管网道路等工程。
合同金额:白沙洲青菱渔场产业项目(居然之家)项目2.99亿元;白沙洲青菱渔场产业项目(白沙茶城)项目2.67亿元。
冲抵等方式收回该款项。
天津市永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16,800.00
2014年天津市永信房屋拆迁中心收储公司子公司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万东路118号的工业用地,土地收储款3.93亿元,已收回2.25亿元,尚有1.68亿元未收回。
公司子公司2011年被批准列入天津市第十七批工业战略东移计划;根据天津市工业布局东移规划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司“十二五”规划等,公司老厂区按照工业东移政策经与地块所在地政府沟通由河东区土地整理中心进行收储。
天津市永信房屋拆迁中心(河东区土地整理中心授权单位)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土地收购协议》,收购位于河东区万东路118号的工业用地(土地面积69,415.20㎡)及地上建筑物等)建筑面积34,526.31㎡)。此次土地收储交易价格共计为3.93亿元。
2025年支付100万元;2026年支付100万元;2027年支付200万元;2028年200万元;2029年支付剩余土地款项。
天津市永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还款协议还款,但2025年回款计划中仅回款100万元,考虑到回款金额较小,未调整2025年减值金额。
否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4,000.00
2014年南京江宁高新园管委会委托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收储公司子公司位于南京天元中路18号的土地,收益补偿通过支付7,000
公司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已将其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厂区的经营业务迁至际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内。后经南京江宁高新园管委会与公司协商,确定将公司江宁天元中路厂区所占土地交由南
公司子公司与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南京江宁高新园土地收购储备合同》,经江宁区高新园管委会批准,江宁科学园收购公司坐落于南京天元中路18
2025年因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土地收储款支付义务,公司本期收到其支付的历史年度资金占用利息2,060.28万元。
2029年6月30日之前,交付20,000平方米商办用房(已于2025年开工建设),并完成不动产的登记
否
项目
2025年期末余额(万元)
形成原因
交易背景
合同主要条款
回款计划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万元现金及原地补偿20,000平米商办房屋方式实现,目前尚有20,000平米商办房屋未实现。
京江宁高新园管委会授权机构收储。
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下)建(构)筑物和附着物以及部分设备。该地块范围内土地总面积为44,558.2平方米。此次土地收储交易价格共计为21,000万元,其中:收购价款现金7,000万元和原地补偿的商办房屋20,000平方米(作价1.4亿元)。
工作。
西安长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591.00
2000年公司子公司将土地使用权转让至西安长刚置业有限公司,交易价款共计940万元,剩余591万元未收回。
公司子公司为进一步盘活资产,2000年与西安长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公司部分土地进行转让。
公司子公司将坐落在西安市朱雀路与含光路之间南二环北沿街的原汽车厂家属院(宗地号766,土地面积3,241平方米)转让给西安长刚置业有限公司。双方根据评估结果明确土地转让款640万元;并根据双方约定明确拆迁补偿费150万元,安置费150万元,共计940万元。
2003年公司子公司向法院提起对西安长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因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全额计提减值。
否
合计
90,253.01
——
——
——
——
——
(二)补充披露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应收款具体情况,对应的土地收储收入确认时间、金额及依据,计提减值金额及原因
2019年8月12日,公司子公司岳阳际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置业)与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岳阳收储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协议约定:收购岳阳市汴河园路旁5宗土地,土地面积29378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的商业用地、住宅用地,此次双方确认的土地交易
价格为156,100万元。截至2025年末,扣除回款金额,剩余土地收储款22,226.3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相关规定,企业收到政府给予的搬迁补偿款进行如下会计处理:企业因城镇整体规划、库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等公共利益进行搬迁,收到政府从财政预算直接拨付的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企业收到除上述之外的搬迁补偿款,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6号——无形资产》《第14号——收入》《第16号——政府补助》及《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等准则进行处理。岳阳置业土地收储业务应按照后者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土地收储损益。
岳阳置业2019年12月确认了对应土地收储损益;土地收储确认金额:岳阳置业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一部分为房地产存货,一部分为自用的商业地块无形资产,因此公司对外销售土地确认其他业务收入13.34亿元、销售自用的商业地块确认资产处置收益3,408.45万元。土地收储确认依据:2019年8月20日,岳阳置业与岳阳收储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接单》,将5宗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交付岳阳收储中心;2019年12月12日,岳阳置业与岳阳收储中心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岳阳收储中心同意按照现状接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收储范围内的5宗土地及相关附着物。
公司以前年度对应收政府等高信用单位债权不计提减值,但由于该笔应收款项年限较长,2024年岳阳收储中心出具回款计划,预计后续年度逐步回款,公司根据出具的回款计划按照5年期以上LPR利率折现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提减值3,512.25万元。
(三)补充披露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具体业务内容、交易对手方、收款期限、折现率的选择及依据,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规定
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具体业务为公司子公司向古巴政府部门出口鞋靴产品,交易对手为古巴政府部门,收款期限为360日至720日信用证。公司认为该类交易具有融资成分,基于商业实质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 4.35%~4.75%作为折现率计算未来收款现金流量的现值,以折现后的金额作为收入确认的基准。
古巴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关于重大融资成分的规定,该业务收款期限超过一年,且分期收款总额高于商品现销价格,差额构成客户占用资金的成本,属于重大融资成分,因此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规定。
(四)补充披露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计提与组合计提的划分标准,单项计提比例显著低于账龄组合计提比例的原因及合理性,逐项说明单项计提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充分性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款项分为不同组合。公司结合客户性质及其信用情况,将长期应收款分为三个组合,分别为:组合一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等高信用水平单位应收款项组合;组合二关联方组合;组合三账龄组合。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等高信用水平单位应收款项组合
应收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等高信用水平单位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关联方组合
关联关系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三账龄组合
账龄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期末使用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账面应收款项计提坏账。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1-2年
20
2-3年
50
3-4年
70
4-5年
80
5年以上
100
对组合应收款项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回款较为困难的应收款项,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公司单项计提适用于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或已出现客观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组合计提适用于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以外的应收款项。
公司单项计提比例是基于公司与政府单位、政府城投公司等债务方签订的《还款计划》按照5年期以上LPR利率折现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及抵押查封资产的评估价值等方法确定减值计提的金额;账龄组合计提比例是按照应收款项逾期信用损失率的比例计算的减值金额。因使用单项计提政策的债务方多数为政府单位、政府城投公司,信誉度较高,且《还款计划》预计均为2030年内偿还完毕,按照5年期以上LPR利率折现计算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较高;按照账龄组合计提的长期应收款为公司子公司向古巴政府部门出口鞋靴产品,古巴政府部门以长期信用证进行货款结算而形成的长期应收债权。
公司基于长期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分项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岳阳收储中心与公司子公司2024年底签订《关于土地收储款的回款计划》,计划于2025年至2028年期间分期支付土地收储款,公司预计2030年末能收回款项,公司按照5年期以上LPR利率折现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19,362.32万元,2024年末计提减值准备3,512.25万元。2025年公司子公司收到岳阳收储中心收储款648.23万元,较还款计划差异不大,因此2025年末未调整减值金额。
- 天津市永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子公司2024年底签订《回款计划》,计划于2025年至2028年期间分期支付土地收储款,公司按照5年期以上
LPR利率折现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14,117.44万元,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2,682.56万元。2025年天津市永信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还款协议还款,但2025年回款计划中仅回款100万元,考虑到回款金额较小,未调整 2025年减值金额。
- 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2025年1月签订《补充协议》,计划于2025年至2027年期间分期支付土地收储款,公司按照5年期以上LPR利率折现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13,082.14万元,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917.86万元。2025年因南京江宁科学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土地收储款支付义务,公司收到其支付的历史年度资金占用利息2,060.28万元,剩余14,000万元土地收储款将以其向公司交付20,000平方米商办房屋的形式收回,因相关商办房屋已于2025年开工建设,预计不存在交付障碍,因此未调整2025年末减值计提金额。
- 西安长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与公司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交易价款共计940万元,剩余591万元未收回,西安长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拒不履行协议。2003年公司子公司向法院提起对西安长刚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子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因其无财产可供执行并且西安长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至今未执行到位,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
- 武汉星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与公司子公司开展青菱渔场建设项目而形成的工程款,因公司子公司已享有债务人持有的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58号青菱渔场项目(产业用地)5号楼4层商1号、5层商1号抵押权、查封青菱渔场项目5号楼1-5层及地下车库,且为首封。抵押及查封资产中除1层作为其他方1,480万元优先级债务的抵押资产外,未设置其他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力。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青菱渔场项目(产业用地)5号楼基于2025年12月31日以市场法为基础的评估结果(中瑞评报字[2026]第600459号),上述抵押及查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70亿元,扣除优先级债务抵押资产外,公司可受偿总额为25,500.10万元。公司认为上述抵押及查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债权余额,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五)补充说明截至目前星辰房地产涉诉抵押资产及查封资产现状及评估情况,诉讼进展及对应款项后期收回可能性,未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目前星辰房地产等公司涉诉抵押资产及查封资产现状及评估情况:公司子公司2022年开始享有武汉宸兴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道58号青菱渔场项目(产业用地)5号楼4层商1号、5层商1号抵押权,可就抵押资产依法拍卖、变卖、折价的价款在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2023年8月依法申请查封了青菱渔场项目5号楼1-5层及地下车库,且为首封。抵押及查封资产中除1层作为其他方1,480万元优先级债务的抵押资产外,未设置其他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力。
根据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青菱渔场项目(产业用地)5号楼基于 2025年12月31日以市场法为基础的评估结果(中瑞评报字[2026]第600459号),上述抵押及查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2.70亿元。评估情况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建筑物名称
评估金额
资产状态
抵押权人
查封人
青菱渔场1层
7,922.73
抵押、查封
湖北融易典当有限公司武汉升泰典当有限公司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青菱渔场2层
6,113.66
查封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青菱渔场3层
4,302.54
查封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青菱渔场4层
3,591.49
抵押、查封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青菱渔场5层
3,149.94
抵押、查封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地下车位
1,899.74
查封
际华三五零六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合计
26,980.10
——
——
——
公司子公司已胜诉,当前已推进至强制执行阶段,法院近期拟组织抵押、查封资产的拍卖。
青菱渔场第4层和第5层为公司子公司享有抵押权,优先受偿金额6,741.43万元;青菱渔场第2层、第3层以及地下车位为公司子公司提请的首次查封资产,可受偿金额12,315.94万元;青菱渔场第一层作为公司子公司提请的首次查封资产,扣除外部抵押权人1,480万元后,可受偿金额6,442.73万元,上述三项资产公司子公司可受偿总额为25,500.10万元。根据财政部会计司金融工具准则实
施问答,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不限于合同明确载明的条款所产生的现金流量,还应当包括出售所持担保品获得的现金流量以及属于合同条款组成部分的其他信用增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公司认为上述抵押及查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债权余额,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六)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长期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及交易背景,分析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获取主要长期应收款相关的合同或协议,查阅合同主要条款,判断长期应收款及收入或收益的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公开信息查询重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2) 了解与长期应收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3) 复核管理层对长期应收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特征,相关款项组合划分是否恰当;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4) 获取长期应收款明细表,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计提、单项计提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 结合长期应收款客户访谈、函证以及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 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法务人员,了解星辰房地产涉诉抵押资产及查封资产现状、诉讼进展及管理层的应对措施;获取抵押、查封资产评估报告,了解并评价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查阅并评价评估报告所采用方法、重要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相关性及合理性;根据诉讼进展、管理层后续应对评估相关款项的可收回性,根据评估结果分析判断抵押、查封资产可收回金额是否足够覆盖债权余额。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主要长期应收款的形成具有商业实质,主要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 公司对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规定;
(3) 公司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业务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规定;
(4) 公司按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单项计提减值,单项计提比例显著低于账龄组合计提比例具有合理性,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恰当、充分;
(5) 公司管理层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判断抵押、查封资产可收回金额能够覆盖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未计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五、关于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年报显示,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9.53亿元,同比下降 33.14%计提坏账准备5.37亿元,计提比例 21.57%。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9.4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14.80亿元,计提比例高达 76.05%;前五名欠款方合计余额 9.88亿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0.79%,累计计提坏账准备8.61亿元。年报显示,涉诉往来款期末账面余额4.81亿元;本期坏账准备其他变动合计减少 6,502万元。
请公司:(1)结合信用政策、客户资信、回款周期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并补充披露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包括欠款方名称、交易背景、账龄、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计提依据,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2)补充披露5年以上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前期收入确认的时间、金额及依据,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追偿措施;(3)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具体往来款项性质,是否涉及关联方,公司对关联方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及执行情况;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包括欠款方名称、
款项性质、形成时间、账龄、计提比例及计提依据;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4)补充披露涉诉往来款4.81亿元的具体情况,包括诉讼事由、进展、判决结果及可收回性判断依据;坏账准备其他变动的具体内容以及减少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5点)
公司回复:
(一)结合信用政策、客户资信、回款周期及期后回款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并补充披露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明细,包括欠款方名称、交易背景、账龄、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计提依据,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公司的重点市场在B端市场,客户主要为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央企、国企或大型企业集团等,信用水平高,公司在综合研判客户资信、预算等情况下,通过参与公开招投标方式承揽订单,按合同约定履行。
公司根据客户资信状况、回款情况及未来市场情况,按照单项和组合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将应收账款按照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分为三个组合,分别为:组合一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等高信用水平单位应收款项组合、组合二关联方组合、组合三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期末使用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账面应收款项计提坏账。
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等高信用水平单位应收款项组合
应收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等高信用水平单位款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二关联方组合
关联关系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三账龄组合
账龄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公司组合一核算的客户主要是军方、警方、政府职能部门等,这类应收款项有国家财政资金保障,信用水平高、资信良好,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客户的资信状况、财务来源、历史回款情况结合迁徙率模型计算历史损失率。组合一1年以内近三年平均回款率为 90.57%,回款率较高,1年以上未回款金额主要为军方审价
等原因影响,预期信用损失率较低。组合二核算的客户主要是具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组合,这类应收款项主要为控股股东所属子企业,如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信用水平高、资信良好,公司综合考虑上述客户的资信状况、财务来源、历史回款情况结合迁徙率模型计算历史损失率。组合三核算的客户是除组合一、二外的客户,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于经营状况恶化、资信异常等客户,不论账龄情况,均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回款周期及期后回款情况:军队、行配等重点客户订单批量结算周期在 5-6个月左右;纺织、胶布鞋存在前期铺货、年底集中回款为行业常态,从3月份开始到12月份回款占用9个月。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原值24.89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37亿元,截至2026年5月末,公司期后回款金额10.59亿元,期后回款率 42.56%。
公司结合历史信用损失情况、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通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对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公司
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万元)
2025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万元)
计提坏账比例(%)
ST际华
248,946.52
53,684.77
21.57
雅戈尔
40,439.97
2,728.91
6.75
罗莱生活
29,348.08
7,448.18
25.38
报喜鸟
71,778.42
7,550.66
10.52
太平鸟
60,453.54
5,629.97
9.31
森马服饰
179,300.70
29,399.82
16.40
探路者
28,580.44
10,878.65
38.06
龙头股份
35,338.14
5,886.04
16.66
嘉欣丝绸
64,167.36
13,077.78
20.38
伟星股份
58,665.62
3,099.31
5.28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共计131项,合计金额218,817,124.26元,其中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涉及9项,共计
175,340,636.78元,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的 80.13%,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欠款方名称
交易背景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
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计提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湖南启明鞋业有限公司
2016年至2024年期间销售鞋靴形成的货款
4,003.00
4,003.00
100.00
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减值迹象出现在2024年;2024年公司与债务人后续订单迟未签订,催收约定的欠款,但对方明确无可偿还资金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经走访调查债务人外贸订单萎缩、停工停产,公司聘请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考虑到款项收回可能性极低,故全额计提减值。目前诉讼已胜诉,但对方无可执行财产。
是
恩施山寨皮革有限公司
2015年销售皮革形成货款
3,492.09
3,492.09
100.00
5年以上
减值迹象出现在2017年;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裁定受理恩施山寨皮革有限公司重整申请,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得到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并认为债务公司无偿还能力,全额计提减值。
是
福建裕兴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2020年销售特种纱线形成等货款
2,466.84
2,466.84
100.00
5年以上
减值迹象出现在2024年;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提起诉讼并胜诉,2023年查封对其负有连带责任的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四处房产、土地等资产,资产评估价值高于债权,因此不存在减值迹象。2024年12月法院将上述房产和土地资产挂网拍卖,一拍流拍;二拍暂缓拍卖,基于谨慎性考虑,该资产若二拍流拍,公司预计扣除优先偿还债权后,无剩余资金偿付,因此全额计提减值。目前债务人于2025年8月宣告破产,截至2026年5月28日管理人对不动产各项破产拍卖,现已结束但无人竞价。后续拍卖完成后,公司将持续跟踪督促债务人归还欠款。
是
湖北炳彰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至2024年销售隔热条货款
2,255.13
1,245.16
55.21
1-2年,2-3年
减值迹象出现在2024年;因债务人2024年经营情况下滑,偿债能力明显下降,货款无法及时收回,公司对其抵押设备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为市场价值,
是
第38页共75页
欠款方名称
交易背景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
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计提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单项计提减值。
肃宁卓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至2016年6月期间销售服装形成的货款
2,011.19
2,011.19
100.00
5年以上
减值迹象出现在2017年;2017年公司子公司与肃宁卓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互诉,就双方签订的《关于家居服等系列产品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履行纠纷事宜进行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一案审理,2017年根据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内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单项测试全额计提减值。
是
际华(芜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至2022年销售烘干机形成的货款
1,152.88
1,152.88
100.00
3-4年,4-5年
减值迹象出现在2024年;2024年因债务人承揽订单能力急剧下降,且财务状况进一步恶化,多次大力催收但远不及预期,风险加剧,公司按照单项测试全额计提减值。
是
江苏久德能源有限公司
2015年销售煤炭业务形成的货款
771.20
771.20
100.00
5年以上
公司前期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公司于2015年对债务人提请诉讼,2016年判决胜诉,后提请强制执行,2019年秦淮区人民法院下达终本裁定书,因对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转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并全额计提减值。
是
秦皇岛睿港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2015年销售煤炭业务形成的货款
702.02
702.02
100.00
5年以上
公司前期按照账龄计提减值,公司于2016年对债务人提请诉讼,经过多轮诉讼,公司2019年二审胜诉,2019年转入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因债务公司再次提请诉讼,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剩余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
是
山东中泰金属板材有限公司
2013年销售轧硬料形成的货款
679.71
679.71
100.00
5年以上
2017年以前债务人回款正常,公司按账龄计提减值;后公司提请诉讼,胜诉后提请强制执行,但因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2017年公司按照单项测试全额计提减值。
是
合计
17,534.06
16,524.09
94.24
——
——
——
(二)补充披露5年以上应收账款长期未收回的具体原因、前期收入确认的时间、金额及依据,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公司5年以上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共计1061项,合计金额358,262,137.76元,其中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涉及5项,共计
单位:万元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其中:5年以上应收账款
未收回的具体原因
前期收入确认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EMPRESACOMERCIALIZADORA,IMPORTADOR(EMPRESAIMPORTADORAEXPORTADORALECO)
10,301.89
10,301.89
10,301.89
客户长期受到经济封锁的影响,导致外汇压力较大,应收账款逾期无法收回。
2015年销售政府部门成品鞋及鞋靴散件,累计确认收入38,157.13万元,公司按照约定完成发货、报关后确认收入。
公司子公司派驻专人在当地政府部门督促款项清收。2024年已回款3,259.09万元人民币,2025年已回款3,464.86万元人民币,2026年的回款计划为3,000万元人民币。
湖南启明鞋业有限公司
4,003.00
4,003.00
2,117.93
湖南启明鞋业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萎缩,外贸订单萎缩、停工停产,偿债能力严重下滑。
2016年至2024年期间销售外贸鞋累计确认收入16,243.41万元;公司按照约定发货并取得收货回执后确认收入。
2025年3月公司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2025年12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子公司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收回货款75.75万元,并向法院提交《关于拍卖启明公司设备的申请》,目前法院已选定评估机构,并对设备进行查封,尚未收到评估报告。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评估进展,进行下一步设备拍卖事项。
恩施山寨皮革有限公司
3,492.09
3,492.09
3,492.09
恩施山寨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被判决破产清算,债务人偿债能力较弱,公司几乎无法获得债权受偿款。
2015年销售黄牛蓝湿皮确认收入4,539.44万元;公司按照约定发货并取得收货回执后确认收入。
2019年10月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通过第四次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子公司的债权受偿比例为24.58%;2022年10月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终止恩施山寨皮革有限公司和解协议的执行;二、宣告恩施山寨皮革有限公司破产”。2025年8月债务人资产第六次拍卖已中拍,公司将持续跟踪督促债务人归还欠款。
第40页共75页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其中:5年以上应收账款
未收回的具体原因
前期收入确认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福建裕兴纺织原料有限公司
2,466.84
2,466.84
2,466.84
福建裕兴纺织原料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偿债能力较弱;对其负有连带责任的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目前已处于破产清算阶段,资产拍卖多次流拍。
2020年销售特种纱线确认收入2,138.46万元;公司按照约定发货并取得收货回执后确认收入。
公司子公司于2021年提起诉讼并胜诉,2023年查封对其负有连带责任的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四处房产、土地等资产。2024年申请强制执行,法院2024年12月将上述房产和土地资产挂网拍卖,一拍流拍;2025年8月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宣告破产,2025年10月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目前正泰公司管理人一直在寻找资产购买人,2026年5月28号破产管理人对正泰公司不动产等各项破产财产拍卖,现已结束但无人竞价。后续拍完完成后,公司将持续跟踪督促债务人归还欠款。
肃宁卓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
2,011.19
2,011.19
2,011.19
肃宁卓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偿债能力较弱。
2014年至2016年期间销售服装形成货款,累计确认收入24,315.43万元;公司按照约定发货并取得收货回执后确认收入。
2017年公司子公司与肃宁卓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互诉,就双方签订的《关于家居服等系列产品的合作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履行纠纷事宜进行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一案审理,公司子公司要求肃宁卓尔公司支付货款,并申请对其名下土地及房产进行司法保全。2023年12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债务人应向公司子公司赔偿人民币8,505.71元。2024年8月肃宁卓尔纺织制品有限公司宣告破产清算。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踪督促债务人清算进度,及时归还欠款。
合计
22,275.01
22,275.01
20,389.94
——
——
——
第41页共75页
注:EMPRESACOMERCIALIZADORA,IMPORTADOR(EMPRESAIMPORTADORAEXPORTADORALECO)为古巴政府部门,下同。
(三)补充披露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欠款方具体往来款项性质,是否涉及关联方,公司对关联方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及执行情况;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明细,包括欠款方名称、款项性质、形成时间、账龄、计提比例及计提依据;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往来款款项的性质
是否涉及关联方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48,052.83
35,367.04
11.06万吨乙二醇货值涉诉款
否
际华三五零二资源有限公司
20,818.08
20,818.08
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
否
际华香港威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13,219.63
13,219.63
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
否
际华洁能(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378.66
10,378.66
货款
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内蒙古沙造纸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363.39
6,363.39
货款
否
合计
98,832.59
86,146.80
——
——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关联方往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若关联方往来款信用风险出现显著不同,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际华洁能(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的参股公司,承揽订单能力不足且财务状况恶化,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公司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关联方往来计提坏账准备充分。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账款共计104项,合计金额 1,500,338,348.14元,其中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涉及20项,共计 1,406,981,995.28元,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合计的 93.78% ,具体明细如下: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账龄
款项性质
形成时间
坏账计提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朝阳明鑫铸造有限公司
3,914.22
3,914.22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2年
2013年8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公司子公司胜诉。后因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建昌县天星科技有限公司
4,449.60
2,202.50
49.5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2年
2016年5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债务人位于建昌县河东天星花园小区的5#、6#楼50套房产抵偿公司子公司债务;2017年9月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裁定将债务人建昌县天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建昌新朝阳路一段河东新区天星花园7#、8#楼119套房产抵偿公司子公司债务。公司根据抵偿资产的公允价值,差额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是
灵武市瑞利达工贸有限公司
1,365.97
1,365.97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3年
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并判决胜诉,但因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且债务人经营状态已处于吊销状态,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青铜峡市鑫程物贸有限公司
4,938.33
4,938.33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2年
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并判决胜诉,但因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阿拉善盟义超石头纸业有限公司
6,363.39
6,363.39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2年
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并判决胜诉,但因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际华三五零二资源有限公司
20,818.08
20,818.08
100.00
5年以上
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
2014-2018年
2019年公司子公司破产清算并移交至破产管理人,自2019年末不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2019年3月三五零二资源公司资不抵债,向石家庄市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9年7月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破产时点其货币资金余额为0.02万元,净资产为-3.67亿元。预计无可回收资产,因此全额计提坏账。
是
第43页共75页
第44页共75页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账龄
款项性质
形成时间
坏账计提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宜昌际华仙女服饰有限公司
2,218.45
2,218.45
100.00
1年以内,1-2年,2-3年
经营性往来
2021年5月至今
2024年债务人经营不善出现大额亏损,且已资不抵债,无可执行财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麻城通泰棉业有限公司
1,884.07
1,884.07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20年9月
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并判决胜诉,2024年11月份法院恢复麻城通泰棉业有限公司的强制执行,并对抵押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公司扣除已执行的拍卖价后,按照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虞城县博德鞋业有限公司
3,393.94
3,393.94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9年12月
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并判决胜诉,虞城博德公司以其房屋、土地、设备提供抵押担保,虞城博德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秀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经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无法覆盖其他债权人的优先债权,公司无可收回资金,同时,外部律师核查担保人王秀真亦无其他可执行财产,因此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南京聚德立能源有限公司
4,434.32
4,434.32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9年
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南京聚德立能源有限公司可执行财产完成分配后,其他无可执行财产,因此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宁夏联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1,707.67
1,003.35
58.76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4年
公司子公司与宁夏联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抵账协议,债务人将其自持房产转让给公司子公司抵账债务。公司对应收账款原值和房产评估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
3,100.00
3,100.00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
2012年
执行过程中,张家窝镇政府一直未履约付款,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际华(天津)智能热力有限公司
1,360.32
1,360.32
100.00
1-2年,2-3年,3-4年
往来款-货款
2022-2024年
承揽订单能力不足且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子公司多次大力催收但远不及预期,风险加剧,可回收性较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第45页共75页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账龄
款项性质
形成时间
坏账计提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际华洁能(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378.66
10,378.66
100.00
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20-2023年
承揽订单能力不足且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子公司多次大力催收但远不及预期,风险加剧,可回收性较低,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48,052.83
35,367.04
73.60
3-4年,5年以上
涉诉往来款
2019年
公司子公司际华国贸收取了下游客户的定金12,685.7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下游客户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支付货款,未在约定期限内提货,该部分定金际华国贸公司无需退还给客户。际华国贸公司以其他应收款金额扣除已收取的下游客户定金后的差额全额计提坏账。
是
际华香港威斯塔科技有限公司
13,219.63
13,219.63
100.00
5年以上
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
2013-2018年
2020年公司子公司破产清算并移交至破产管理人,自2020年末不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香港威斯塔公司已资不抵债,香港威斯塔公司的债权人”承达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将“际华香港威斯塔”清盘。我公司下属子公司际华海外有限公司作为威斯塔债权人之一,向法庭做了债权申报。2020年11月11日,法庭颁布清盘令,指定ManivestGroup为破产管理人。破产时点货币资金余额为184万元,净资产为-12,106万元预计无可回收资产,因此全额计提减值。
是
JHCONCERIADELCHIENTIS.P.A
2,546.31
2,546.31
100.00
5年以上
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
2019-2020年
2020年公司注销子公司JHCONCERIADELCHIENTIS.P.A,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全额计提减值。
是
第46页共75页
债务人名称
期末余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计提比例
账龄
款项性质
形成时间
坏账计提依据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
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
2,344.44
2,143.20
91.42
2-3年,3-4年
原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
2011-2023年
2023年公司子公司破产清算并移交至破产管理人,自2023年末不纳入合并范围。具体情况:青海江源公司资不抵债,公司以债务人的身份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23年3月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破产时点其货币资金余额为131.68万元,净资产为-5.96亿元。扣除拍卖资产价值后,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提减值。
是
重庆商社化工有限公司
1,112.56
1,112.56
100.00
5年以上
往来款-货款
2019年
公司子公司提起诉讼并判决胜诉,但因债务人无可执行财产,2022年重庆商社化工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2025年注销,公司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是
岳阳圣华织带厂
3,095.42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往来款
2020年至今
岳阳圣华织带厂为公司子公司厂办大集体,按照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要求,须在2020年底之前完成厂办大集体注销,公司于2020年完成了对织带厂的注销工作,原织带厂员工的保险以及税费,子公司代为支付形成债权,按照此项改革事项的政策以及织带厂对该支付款项的偿付约定(土地收储款5,499.82万元优先用于偿还给公司子公司,并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同时岳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岳阳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与我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书,约定涉及织带厂的土地收储补偿款项直接支付给公司子公司。综合以上情况看,土地收储金额能足额偿还公司子公司其他应收款项,因此未计提减值。
是
合计
140,698.21
121,764.34
86.54
——
——
——
——
——
(四)补充披露涉诉往来款4.81亿元的具体情况,包括诉讼事由、进展、判决结果及可收回性判断依据;坏账准备其他变动的具体内容以及减少的原因
本公司子公司际华国贸诉往来款4.81亿元诉讼事由、进展、判决结果具体详见二、(三)之回复。
本公司子公司际华国贸公司收取了下游客户的定金12,685.79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下游客户未按照合同约定履约支付货款,未在约定期限内提货,该部分定金际华国贸公司无需退还给客户公司。际华国贸公司以其他应收款金额扣除已收取的下游客户定金后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其他变动:其他变动减少65,021,990.12元,一是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进入破产清算并移交管理人接管,不再纳入合并报表,导致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减少80,667,998.96元;二是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外币其他应收款,受汇率变动影响,导致其第三阶段坏账准备增加15,646,008.84元。以上两项相抵后,坏账准备其他变动合计减少65,021,990.12元。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并查阅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政策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计算方式;了解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按账龄组合计提且账龄超5年以上客户的历史合作情况、是否为关联方、回款情况、核查历史收入确认情况,相关客户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2) 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整理各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会计政策、分账龄计提比例、单项减值认定规则及综合坏账计提比例,对比其差异并分析其合理性;
(3) 获取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前五名欠款方名称、了解其形成原因、时间、欠款金额及相关事项的主要内容,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相关欠款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了解公司对关联方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取得关联方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重新计算公司对关联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复核关联方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5) 获取公司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主要其他应收款明细,了解其他应收款形成原因、时间、欠款金额及相关事项主要内容,获取公司提供的主要欠款方的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款项是否可以回收风险的分析说明评价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及时性、充分性;
(6) 访谈公司管理层及法务人员,了解4.81亿元涉诉往来款的形成原因、相关事项主要内容,取得与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书及判决,了解其诉讼进展,取得管理层评估4.81亿元涉诉往来款预期可收回金额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的第三方法律意见书,评价其坏账准备计提的恰当性、充分性;
(7) 获取公司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坏账准备变动情况表,了解坏账准备其他变动的原因并评价其准确性、合理性。
-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时、充分;
(2) 公司5年以上主要应收账款因客户信用风险显著变化长期未收回具有合理性,原收入确认基于真实的商业交易,确认依据充分、恰当;
(3) 除对际华洁能(天津)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外,期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中的其他欠款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对关联方往来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存在显著信用风险关联方往来款,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恰当、充分;公司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及时、充分;
(4) 公司4.81亿元涉诉往来款目前尚处于诉讼过程中,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恰当、充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其他变动金额准确、合理。
六、关于货币资金及有息负债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48.29亿元,同比减少 13.86%利息收入0.96亿元,同比增长 27.36%。公司短期借款2.38亿元,长期借款3.40亿元,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09亿元。
请公司:(1)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利率水平、发生额、日均存款余额等,说明货币资金同比下降但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利息收入和货币
资金规模的匹配性;(2)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资金支出具体安排、存贷款利率水平等,说明在货币资金规模较大情况下存在大额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6点)
公司回复:
(一)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利率水平、发生额、日均存款余额等,说明货币资金同比下降但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2025年货币资金月度余额表如下:
单位:亿元
存放地点
存放类型
存款利率
2025年初
2025年1月末
2025年2月末
2025年3月末
2025年4月末
2025年5月末
2025年6月末
2025年7月末
2025年8月末
2025年9月末
2025年10月末
2025年11月末
2025年12月末
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渤海银行、东营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35%
2.18
2.32
1.24
2.20
1.08
1.95
1.71
2.52
2.24
2.51
1.93
1.84
1.95
民生银行、新兴际华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集团财务公司)、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
协定存款
0.1%-1.35%
48.75
66.06
60.57
39.20
32.24
31.42
31.64
30.36
32.87
28.09
26.53
26.51
32.88
财务公司
通知存款
1.35%-1.55%
3.44
0.44
3.94
17.79
21.83
21.88
19.99
11.74
8.01
12.70
9.73
7.26
6.30
财务公司、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等
定期存款
0.95%-3.16%
1.65
2.68
3.29
6.17
7.89
7.03
6.90
6.91
7.16
7.27
7.30
7.09
7.12
第三方账户或现金
第三方账户或现金
0.04
0.05
0.05
0.05
0.04
0.04
0.03
0.03
0.02
0.03
0.03
0.03
0.04
合计
——
——
56.06
71.55
69.09
65.41
63.08
62.32
60.27
51.56
50.30
50.60
45.52
42.73
48.29
第50页共75页
2024年货币资金月度余额表如下:
单位:亿元
存放地点
存放类型
存款利率
2024年初
2024年1月末
2024年2月末
2024年3月末
2024年4月末
2024年5月末
2024年6月末
2024年7月末
2024年8月末
2024年9月末
2024年10月末
2024年11月末
2024年12月末
浦发银行、农发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东营银行、农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35%
3.67
3.92
3.68
3.19
3.20
3.15
8.60
8.29
3.11
3.83
2.72
5.04
2.18
财务公司、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工商银行
协定存款
0.1%-2.84%
60.05
51.64
50.50
48.69
48.27
44.27
29.78
33.19
37.26
38.26
35.92
35.36
48.75
财务公司
通知存款
1.55%
3.43
3.53
3.43
3.43
3.43
3.43
3.44
3.44
3.44
3.44
3.44
3.44
中国银行、财务公司、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
定期存款
1%-4%
4.03
1.49
1.48
1.45
1.46
1.48
1.52
1.50
1.55
1.56
1.58
1.51
1.65
第三方账户或现金
第三方账户或现金
0.01
0.06
0.03
0.04
0.03
0.02
0.02
0.01
0.02
0.02
0.03
0.02
0.04
合计
——
——
67.76
60.54
59.22
56.80
56.39
52.35
43.35
46.43
45.38
47.11
43.69
45.37
56.06
第51页共75页
2024年度、2025年度利息收入与存款余额如下表: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末/2025年1-12月
2024年末/2024年1-12月
同比%
利息收入
0.96
0.75
27.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0.75
0.75
其他利息收入
0.21
年末货币资金
48.29
56.06
-13.86
月均存款余额
56.68
52.34
8.29
平均利率%
1.32
1.43
-0.11
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余额48.29亿元,同比减少13.86%,而全年利息收入0.96亿元,同比增长27.36%,两者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
一是从资金动态来看,2025年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充裕,月均存款余额56.68亿元,同比增加4.34亿元;同时,下半年公司集中使用富余资金偿还外部借款、主动压降有息负债,导致年末时点存款余额同比减少 13.86% ,形成了“月均存款高、年末存款低”的资金特征。平均存款利率同比略有下降(平均年化利率 1.43%降为 1.32%),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和集团财务公司,存放地点及品种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是子公司2025年确认土地收储补偿资金占用费导致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0.21亿元。因对方未按约定履行土地收储款支付义务,2025年公司与对方签订协议,确认补偿性质资金占用费0.21亿元,并计入利息收入。
综上,公司利息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源于年内月均存款余额增加及一次性资金占用费,与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资金余额下降并不矛盾。
若剔除一次性资金占用费,2025年存款利息收入为0.75亿元,公司月均存款余额为56.68亿元,平均利率 1.32%。2024年存款利息收入0.75亿元,公司月均存款余额52.34亿元,平均利率 1.43%。考虑2025年月均存款余额同比增加,但是存款利率同比降低,综合导致2025年利息收入同比基本持平,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具有较强匹配性。
(二)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资金支出具体安排、存贷款利率水平等,说明在货币资金规模较大情况下存在大额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48.29亿元,虽规模较大,但可动用资金存在结构性错配,与有息负债并存具有合理性:一是从资金结构分析,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8.29亿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10.02亿元,占货币资金总额的 该部分资金须依法专户存储并专项用于募投项目,不得挪用于偿还借款或补充日常经营。二是资金分散不同法人主体,扣除募集资金后的38.27亿元分散于各独立法人子公司,受独立法人治理要求,无法在资金充裕与短缺的子公司之间随意调剂。公司本级及部分子公司因自身经营周转产生刚性融资需求,遂向外部融资 10.87亿元,上述负债均系子公司实际资金缺口及“谁使用、谁融资”原则产生的定向融资。因此,公司整体呈现货币资金规模较大与大额有息负债并存的局面,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款专用、资金分布在不同法人主体以及所属子公司独立融资等原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逻辑与合规要求。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货币资金规模和有息负债规模相比处于中等水平,详见下表:
单位:亿元
公司简称
货币资金
有息负债
有息负债/货币资金
ST际华
48.29
12.93
26.77%
森马服饰
58.37
3.00
5.14%
探路者
5.77
1.36
23.55%
报喜鸟
19.12
5.88
30.74%
龙头股份
4.66
1.80
38.68%
嘉欣丝绸
7.54
6.04
80.15%
伟星股份
12.16
10.23
84.17%
罗莱生活
4.40
4.07
92.63%
太平鸟
7.00
8.28
118.24%
雅戈尔
117.73
202.45
171.96%
数据来源:万德数据,为保持口径可比,货币资金为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有息负债为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与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 取得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及企业信用报告,并与货币资金账面记录及披露情况进行核对;
(3) 对期末银行存款执行函证程序,根据货币资金平均余额匡算本年度利息收入并与账面已确认利息收入进行对比,分析其合理性;
(4) 计算银行存款占资产总额、定期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例,比较本期与前期的数据,检查是否存在异常和重大变化,期末货币资金结存量和暂时闲置资金量是否异常,是否明显超过业务周转所需资金,分析合理性;
(5) 抽查大额货币资金收支、贷款,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有无授权批准、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等项内容。检查是否存在非营业目的的大额货币资金转移,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
(6) 根据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利率测算非活期类存款利息收入,根据活期存款月均余额大致测算活期存款利率,分析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的准确性;
(7) 取得公司长短期借款明细表,了解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及借款利率等信息。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本年末货币资金同比下降但本期利息收入同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存款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相匹配;
(2) 公司在货币资金规模较大情况下存在大额有息负债具有合理性。
七、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与存贷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存在大规模的资金拆借和存贷业务。公司从关联方拆入资金期末余额9.87亿元,其中从母公司新兴际华集团借款3.85亿元,从集团财务公司借款5.62亿元。同时,公司在关联财务公司期末存款余额高达33.59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总额的 69.56%。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与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利率确定方式,对比同期商业银行同类存贷款利率,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2)说明在公司
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仍从控股股东及关联财务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3)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结合大额关联存贷款的背景,说明相关资金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7点)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与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利率确定方式,对比同期商业银行同类存贷款利率,说明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
集团财务公司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监管要求,设定了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存贷款利率。依据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他主要国内商业银行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2025年末财务公司及部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情况见下表。
财务公司及部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情况表:
项目
人民银行存款基准利率
财务公司
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
光大银行
(一)活期存款
0.35%
0.35%
0.05%
0.05%
0.15%
0.15%
(二)定期存款
三个月
1.10%
1.10%
0.65%
0.65%
1.00%
1.00%
半年
1.30%
1.30%
0.85%
0.85%
1.20%
1.20%
一年
1.50%
1.50%
0.95%
0.95%
1.30%
1.30%
二、协定存款
1.15%
1.15%
0.10%
0.10%
0.45%
0.45%
三、通知存款
七天
1.35%
1.35%
0.30%
0.30%
0.75%
0.75%
财务公司及部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情况表:
年限
贷款类型
期限
财务公司
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
光大银行
2025年
信用贷款
1年期
2.11%
2.11%-2.27%
2.11%-2.27%
2.11%-2.27%
2.11%-2.27%
信用贷款
3年期
2.3%
2.34%-2.44%
2.34%-2.44%
2.34%-2.62%
2.34%-2.44%
公司在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高于其他商业银行 0.2%-0.3%,定期存款利率高于其他商业银行 0.1%-0.55%,协定存款利率高于其他商业银行 0.7%-1.05%,通知存款利率高于其他商业银行 0.6%-1.05%。贷款利率较其他商业银行低 0.32%以内,财务公司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因此资金存放财务公司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率,从财务公司贷款有利于压降财务费用,关联存贷款交易定价公允。
(二)说明在公司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仍从控股股东及关联财务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公司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48.29亿元虽规模较大,但实际可动用资金有限且存在结构性错配,与有息负债并存具有合理性。除10.02亿元募集资金用途受限,不得用于偿还借款或补充日常经营,以及资金分散在不同法人主体,公司本级及部分子公司因自身经营周转需要融资外(2025年末际华集团本级财务公司借款4.97亿元,年利率2.3%,控股股东借款3.85亿元,年利率1.9%,除募集资金外货币资金余额5.81亿元;3509公司向财务公司借款6,500万元,年利率 2.3%,货币资金余额1,455.86万元,资金情况较为紧张,需要通过融资保障经营周转需求),控股股东及关联财务公司融资成本较低,利率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公司从控股股东取得的贷款利率1.9%,较同期商业银行利率低0.21%-0.37%,从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利率2.11%,较同期商业银行利率低 0.16%以内),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因此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仍从控股股东及关联财务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
控股股东、财务公司及部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情况表:
年限
贷款类型
期限
新兴际华集团
财务公司
商业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招商银行
光大银行
2025年
信用贷款
1年期
1.9%
2.11%
2.11%-2.27%
2.11%-2.27%
2.11%-2.27%
2.11%-2.27%
信用贷款
3年期
——
2.3%
2.34%-2.44%
2.34%-2.44%
2.34%-2.62%
2.34%-2.44%
公司从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兴际华集团)借款3.85亿元,该笔资金为国家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由于公司不满足上市公司增资条件,因此该笔资金暂以委托贷款形式拨付。
(三)说明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结合大额关联存贷款的背景,说明相关资金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公司存在1个与控股股东控股公司共管账户,不存在货币资金被实际使用情况。2022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3536公司同新兴建新(深圳)开发控股有限公司(现荷原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新兴际华集团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荷原置地公司)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发3536公司老厂区际华园宸府项目的《带资代建协议》。为保障际华园宸府项目资金投入、规范资金用途,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3536公司与荷原置地公司于2023年3月在新兴际华财务有限公司开立共管账户,该账户专项用于归集核算3536公司、荷原置地公司对际华园宸府项目的资金投入、解除监管限制的项目预售房款,账户资金仅用于际华园宸府项目建设及管理,资金支出由荷原置地公司作为代建方提请并先行审批,经3536公司审批及确认后对外支付。2023年3月至2025年末,该账户资金流入30,977.25万元,资金流入构成有:一是收到企业售房款从监管账户提取到共管账户 22,005.71万元,二是荷原置地公司履行带资代建义务在资金不足时投入代建资金7,040万元,三是客户定金及供应商保证金收款1,931.54万元;该账户资金流出29,809.52万元,资金流出构成有:一是支付工程款9,401.44万元,二是归还际华集团前期投入土地出让金借款本金7,000万元,三是归还3536公司前期投入资金3,940万元,四是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预缴土地增值税合计2,059.58
万元,五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荷原置地公司代建服务费及派驻人员薪酬1,524.78万元,六是销售佣金支出1,305.98万元,七是支付大市政配套费977.44万元,其他支出主要为保证金退回及日常费用支出等。不存在借助共管账户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关联交易、关联往来情况已于公司年报中列报、披露,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关于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司通过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批,与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开展相关存贷款业务。截止2025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4.8亿元,负债总额113.52亿元,吸收各项存款余额113.33亿元(新兴际华集团控制的三家上市公司的存款余额80.17亿元,新兴际华集团内部非上市企业存款余额33.16亿元),贷款余额39.22亿元(上市公司贷款12.44亿元,新兴际华集团内部非上市企业贷款26.78亿元)。2025年末,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3.59亿元,贷款余额5.62亿元,存款净额27.97亿元。财务公司存款净额74.11亿元,金额远大于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净额27.97亿元。公司拥有存放资金完全的所有权、支取权,未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四)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核查程序
(1) 了解、评价并测试了管理层与货币资金日常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 检查活期存款、非活期存款相关利率或收益率是否与市场利率存在重大差异,取得贷款合同台账,抽查大额合同并检查相关利率是否与市场利率存在重大差异,分析关联存贷业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3) 取得公司长短期借款明细表,了解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及借款利率等信息;
(4) 获取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开立清单、网银权限资料、账户管理制度,实地抽查银行账户,结合银行函证核查是否存在关联方共管、联合账户;抽查资金流水、支付审批单据,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有无授权批准、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利率与市场利率不存在重大差异,关联存贷业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2) 因实际可动用资金有限且存在结构性错配,以及资金分散在不同法人主体,公司本级及部分子公司因自身经营周转需要融资,公司在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情况下,仍从控股股东及关联财务公司借款并支付利息具有真实的商业实质及合理性;
(3) 公司因业务实际需要存在1个与控股股东控股公司共管账户,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账户、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未发现相关资金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
八、关于在建工程
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2.36亿元,其中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账面余额7.76亿元,累计计提减值7亿元,工程进度长期维持在 99.65% ,2025年度未新增投入,亦未转入固定资产。2025年度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金额为 5.14亿元,但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转入固定资产仅1.29亿元,为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面料基地项目。
请公司:(1)说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长期未完工转固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项目是否已实质停滞或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2)结合公司已决定退出际华园项目并于2025年1月终止相关募投项目的背景,说明对重庆际华园项目和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未来处置计划的具体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3)列表说明公司对重庆际华园项目、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相关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具体参数,并说明与2024年相关参数的差异情况及原因,2024年大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但2025年当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4)列示本期转固的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预算金额、投建时间、累计投入进度、工程进度、主要资产构成、转固金额及依据、前期减值计提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问询函第8点)
公司回复:
(一)说明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长期未完工转固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项目是否己实质停滞或无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项目长期未完工转固具体原因:项目原规划为运动、商业、文旅一体化综合体,前期受宏观经济下行、文旅消费市场萎缩、终端消费需求下滑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整体建设节奏放缓;项目分为运动中心、商业中心两个板块分步实施,运动中心已于2024年完工转固,商业中心因消防验收等部分工程未完成,暂不满足转固条件,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
长春际华园项目确定为“择机处置”项目,公司仅对于必要维护性项目进行投入,在处置之前,公司仍对该项目已建成部分正常运营,因此不存在实质停滞。
资产减值计提充分: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或资产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比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综合考虑项目现状,公司管理层判断相关长春目的地资产组可能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截至2025年末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长春目的地中心长期资产组基于2025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为7,675万元,较账面价值7,575万元高出 100万元,2025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二)结合公司已决定退出际华园项目并于2025年1月终止相关募投项目的背景,说明对重庆际华园项目和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未来处置计划的具体安排,相关资产是否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长春际华园、重庆际华园的持有主体分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目的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重庆际华目的地中心实业有限公司。长春、重庆际华园2025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长春际华园
15,192.14
-83,504.65
485.53
-1,715.10
重庆际华园
60,803.01
-24,063.63
3,772.22
-3,824.82
2024年长春际华园、重庆际华园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其计提减值准备,主要原因是:
一是商业地产形势更加严峻。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 10.6% ,其中商业营业用房同比下降 13.9% ,2024年10-12月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仍在95以下,处于较低景气水平。从区域市场数据,2024年际华园项目所在的西部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下降 8.9% ,东北地区下降高达 21.8%。
二是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剥离非主业资产。公司综合研判商业地产未来发展趋势,在长春际华园和重庆际华园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具备的资源盘活能力基础上,决定终止际华园项目,不再投入相应资源并择机进行处置。
基于公司对际华园项目经营性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前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或资产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比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综合考虑项目上述现状,公司管理层判断相关长春际华园和重庆际华园资产组可能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别对长春际华园和重庆际华园截至2024年末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长春际华园长期资产组基于2024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果,2024年末资产组可收回金额14,941.94万元,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138,097.97万元;重庆际华园2024年末资产组可收回金额59,608.45万元,公司计提减值准备48,135.15万元。
2025年1月公司已明确对际华园项目进行“择机处置”,在处置完成前,公司将利用好现有条件,对际华园进行盘活创效。
公司对际华园项目采取“短期经营盘活+中长期整体转让与合作”的并行策略,通过改善资产运营效益和拓宽出清渠道,加快推进资产处置,防范资产减值风险。具体安排如下:
一是短期经营盘活,分类施策,加快实现资产效益。公司根据各子项目实际状态,采取差异化盘活措施,确保存量资产尽快贡献现金流:首先,推进在建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针对尚未转固的长春际华园商业中心,当前核心工作是加快消防验收进程,全力推动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后续招商运营及价值释放创造前置条件。第二,优化在运营资产效益。针对已开业的长春际华园运动中心及
重庆际华园,一方面通过稳定现有租赁业务、优化租户结构、提升出租率等措施巩固租金收入;另一方面,对物业能耗、运营人工、设施维护等实施全成本精细化管控,严控运营开支。第三,严控资本性支出。公司已明确暂停一切非必要的大额资本性改造投入,将资源集中于保障存量资产在持有期间实现正向经营性现金流,从源头遏制资金持续失血。
二是中长期资产转让与合作,多方对接,明确出清路径。在改善资产自身造血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正加快推进资产出清工作:首先,意向方对接进展。目前已主动对接多家具备产业协同背景或资金实力的外部意向方,并组织完成项目现场考察。第二,多渠道出清安排。公司正围绕引入战略投资者、股权转让、资产整体转让等多种合作模式,与意向方进行商务条件洽谈。后续将根据商业地产市场环境的变化,灵活选择最有利方案,并适时启动公开挂牌程序,以确保资产处置的效率与公允性。第三,处置节奏把控。公司将际华园项目整体出清列为重点工作,在专业化运营维持资产良好状态的同时,积极把握市场窗口,加速推进处置进程。
公司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已基于2025年际华园项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上述盘活、处置计划所能产生的预期收益,对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审慎评估,公司判断际华园项目在当前阶段不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2025年末长春际华园、重庆际华园长期资产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项目
2025年
资产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减值计提时间
长春际华园
在建工程
77,585.36
70,010.37
7,574.99
2024年
固定资产
41,169.14
36,674.17
3,781.95
2024年
无形资产
47,503.73
31,413.43
3,283.00
2024年
小计
166,258.23
138,097.97
14,639.94
——
重庆际华园
在建工程
1,367.75
611.06
756.69
2024年
固定资产
84,985.20
25,787.02
30,646.60
2024年
无形资产
38,264.82
13,064.10
15,678.53
2024年
投资性房地产
23,060.04
8,581.02
10,247.57
2024年
长期待摊
1,146.88
91.95
92.89
2024年
小计
148,824.69
48,135.15
57,422.28
——
(三)列表说明公司对重庆际华园项目、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相关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具体参数,并说明与 2024年相关参数的差异情况及原因,2024年大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但2025年当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2024年、2025年均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资产负债表日重庆际华园项目、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进行评估,以长期资产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回收金额,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具体参数对比如下:
被评估公司名称
资产项目
2024年
2025年
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具体参数
长春际华园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减值测试方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式:
nFt
P=Σ——铺底营运资金+C
t=1(1+i)t
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
n一剩余收益年限
i一折现率
C一资产组中溢余资产的价值
1、减值测试方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式:
nFt
P=Σ——铺底营运资金
t=1(1+i)t
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
n一剩余收益年限
i一折现率
2、关键参数:(1)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未来现金流量基于2024年实际业绩为基础审慎预测。未来第t年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折旧摊销一追加资本
2、关键参数:(1)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未来现金流量基于2025年实际业绩为基础审慎预测。未来第t年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折旧摊销一追加资本
项目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项目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收入
635.66
1,940.51
2,035.25
2,137.49
2,247.93
收入
505.00
2,014.67
2,103.06
2,198.31
2,301.05
净现金流量
-510.08
58.81
197.84
293.29
399.59
净现金流量
-709.78
440.34
269.04
354.57
446.90
项目
2030年-2050年
2051年
2052年
2053年
2054/4/27
项目
2031年-2050年
2051年
2052年
2053年
2054/4/27
收入
……
4,758.90
4,935.75
5,120.23
1,705.58
收入
……
4,603.59
4,766.99
4,937.36
1,659.64
净现金流量
……
2,347.87
2,518.37
2,696.36
38,290.51
净现金流量
……
2,058.22
2,207.30
2,363.05
41,879.32
注:最后一期考虑了固定资产的回收价值。(2)n一剩余收益年限:根据项目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确定29.32年
第64页共75页
被评估公司名称
资产项目
2024年
2025年
(3)i一折现率: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1.68%+5%=6.68%(4)通过未来现金流折现,资产组中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49亿元。(5)C一资产组中溢余资产的价值:由于待开发土地已被政府认定为闲置土地,政府拟无偿收回,可收回金额为0。(6)资产组可收回金额=1.49+0=1.49亿元
(3)i一折现率: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1.85%+5%=6.85%(4)通过未来现金流折现,资产组中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1.48亿元,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48亿元。
重庆际华园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待摊费用
1、减值测试方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式:nFtP=Σ-C铺底营运资金t=1(1+i)t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n一剩余收益年限i一折现率C一资产组中溢余资产的价值
1、减值测试方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式:nFtP=Σ-C铺底营运资金t=1(1+i)t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n一剩余收益年限i一折现率C一资产组中溢余资产的价值
2、关键参数(1)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未来第t年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折旧摊销一追加资本未来现金流量基于2024年实际业绩为基础审慎预测。
2、关键参数(1)Ft一未来第t年资产组预计现金流量:未来第t年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折旧摊销一追加资本未来现金流量基于2025年实际业绩为基础审慎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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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公司名称
资产项目
2024年
2025年
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具体参数
园周边市场行情变动审慎预测。
项目(单位:万元)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项目(单位:万元)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收入
4,487
4,790
5,115
5,462
5,835
收入
4,020
4,342
4,689
5,064
5,469
净现金流量
-107
-1,088
-854
-656
-607
净现金流量
-902
-1,203
-751
-443
-118
项目
2030年-2055年
2056年
2057年-2060年
2061年-2064年
2065年3月31日
项目
2031年-2055年
2056年
2057年-2060年
2061年-2064年
2065年3月
收入
...
7,067
6,851
6,851
1,713
收入
...
6,861
6,861
6,861
1,715
净现金流量
...
171
-44
1,148
8,828
净现金流量
...
492
507
1,909
8,436
注:最后一期考虑了固定资产的回收价值。
(2)n一剩余收益年限:
根据项目土地使用权,体育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9.25年,商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0.25年。
(3)i一折现率:
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
=1.68%+5%=6.68%
(4)通过未来现金流折现,资产组中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0.26亿元。
(5)C一资产组中溢余资产的价值:
采用基准地价对待开发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为5.36亿元。
(6)资产组可收回金额=0.26+5.70=5.96亿元。
注:最后一期考虑了固定资产的回收价值。
(2)n一剩余收益年限:
根据项目土地使用权,体育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9.25年,商业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为30.25年。
(3)i一折现率:
无风险利率+风险报酬率
=1.68%+5%=6.68%
(4)通过未来现金流折现,资产组中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0.26亿元。
(5)C一资产组中溢余资产的价值:
采用基准地价对待开发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为5.36亿元。
(6)资产组可收回金额=0.26+5.70=5.96亿元。
2024年度及2025年度,评估涉及的主要参数对比如下:
被评估公司名称
参数差异情况
参数差异原因说明
2024年大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但2025年当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末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2025年末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长春际华园
预计现金流量、折现率的差异
预计现金流量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分别基于2024年和2025年的实际业绩进行考虑,符合各基准日的情况。折现率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无风险利率的变动。
为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公司自2022年10月委托新兴际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但长春际华园2024年亏损仍继续扩大,公司2024年底综合研判商业地产未来发展趋势、长春际华园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具备的资源盘活能力基础上,以际华园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采用同样的评估方法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2025年长春际华园周边市场行情变动如下:2025年吉林省推进“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长春市进行行政区划微调,原宽城区北部部分街道、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全域整合为新的“长春新区文旅板块”。调整后,新区户籍人口新增约15万,为亲子乐园、研学业务提供更为核心的客群基础。由于2025年的实际业绩及经营方式较2024年未出现较大的差异,故2025年的可回收金额未低于账面价值,因此,2025年当期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1.49亿元
1.48亿元
重庆际华园
预计现金流量、折现率的差异
预计现金流量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分别基于2024年和2025年的实际业绩进行考虑,符合各基准日的情况。折现率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无风险利率的变动。
为加快推进资产盘活,公司自2022年10月委托新兴际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专业化管理,但2024年国内房地产特别是商业地产领域下行明显,际华园项目盘活工作难度增大,公司综合研判商业地产未来发展趋势、重庆际华园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具备的资源盘活能力基础上,2024年以际华园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关的减值损失。2025年以实际业绩为基础并考虑2025年重庆际华园周边市场行情变动审慎预测,并采用同样的评估方法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2025年重庆际华园周边市场行情变动如下:(1)距离重庆际华园4.6公里的龙湖重庆龙兴天街开业短期内会对重庆际华园的餐饮、零售等商铺的物业管理收入及租赁收入造成影响,但同时也会给重庆际华园带来引流效应。评估人员对重庆际华园周边业态调查了解到,龙兴天街填补了龙盛
5.96亿元
5.9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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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估公司名称
参数差异情况
参数差异原因说明
2024年大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但2025年当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末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2025年末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新城大型商业综合体空白,服务周边约30万常住人口,与重庆际华园在地理位置上毗邻,形成“一日游”消费闭环,两者同处两江新区龙盛新城,直线距离约5-8公里(约15-20分钟车程)。可实现“上午际华园运动体验(室内滑雪、风洞等),下午或晚上龙兴天街休闲购物、用餐观影”的连贯行程。(2)两江新区行政区划调整:研学市场基数获得结构性扩大:重庆市在2025年11月6日宣布撤销江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正式设立两江新区。原三区合并后,新两江新区户籍人口近400万,其中小学至高中二年级在校生规模预估超50万。这标志着际华园核心研学业务的潜在客群基数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其中原渝北区公布为22万学生,即三区合并给际华园带来了研学机会较往年增长127%,为门票、餐饮、住宿等衍生消费提供了广阔的理论市场空间。故2025年的可回收金额未低于账面价值,因此,2025年当期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四)列示本期转固的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预算金额、投建时间、累计投入进度、主要资产构成、转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投建时间
累计投入进度占预算比(%)
工程进度(%)
主要资产构成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余额
转固依据
前期减值计提情况
1
新疆华锦生态纺织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面料基地项目
36,176.00
2024年9月
56.69
84.56
污水处理站、数智化织机生产线、印染生产线
12,909.62
7,599.75
织造工序、准备工序等2025年11月安装完成并验收,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转固,织造工序尘推车2025年12月完成验收转固。
未计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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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投建时间
累计投入进度占预算比(%)
工程进度(%)
主要资产构成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余额
转固依据
前期减值计提情况
2
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尼龙66中试线
7,158.00
2024年9月
89.60
100.00
尼龙66车间、尼龙66生产线
6,413.61
尼龙66车间大楼主体2025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转固,尼龙66生产线设备安装和技术调试,于2025年12月验收合格,生产设备转固
未计提减值
3
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研发大楼及实验室
7,739.60
2023年5月
57.78
100.00
研发大楼、研发设备
4,471.64
研发大楼主体2025年7月验收预转固,实验室设备在2025年7-12月陆续完成安装调试转固。
未计提减值
4
际华三五三四制衣有限公司服装智能升级改造
3,240.00
2024年7月
86.30
100.00
三条衬衣智能化生产线
1,782.64
其中1条生产线已于2024年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转固,另外2条生产线及智能化单元于2025年11月份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完成转固。
未计提减值
5
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际华玻纤复合滤料生产线项目
1,000.00
2024年11月
84.20
100.00
玻纤复合滤料生产线
842.01
生产线于2025年12月安装调试验收,完成转固
未计提减值
6
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新区建设项目
9,750.00
2023年7月
65.56
100.00
新区厂房及配套设施等
6,392.23
新区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于2025年12月完成验收转固。
未计提减值
7
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PUTPU30工位圆盘注射机
710.00
2024年1月
87.12
100.00
注射设备
618.58
生产设备安装完成,2025年11月完成调试验收,完成转固。
未计提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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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投建时间
累计投入进度占预算比(%)
工程进度(%)
主要资产构成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本期余额
转固依据
前期减值计提情况
8
际华三五一四制革制鞋SWYS030鞋靴生产集约智能化项目
1,427.75
2024年12月
77.21
100.00
胶粘生产线、智能下载设备
1,102.30
生产设备安装完成,2025年10月完成调试验收,完成转固。
未计提减值
9
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产线改造升级及零购设备
1,271.74
2024年12月
79.99
98.69
胶粘生产设备
1,000.65
16.66
生产设备安装完成,分别在2025年4月、6月和11月完成调试验收,完成转固。
未计提减值
10
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职业装研发中心项目
4,580.00
2023年5月
86.76
100.00
新建研发实验室、购置研发设备
2,211.53
研发实验室装修、设备于本报告期按实际进展及调试验收情况陆续转固。
未计提减值
11
际华三五零二职业装有限公司西服生产线智能改造
5,220.00
2024年7月
96.31
93.28
西服生产线、高级定制生产线、配套设施改造
2,142.28
1,074.81
生产线设备及辅助生产设备于本报告期按实际进展及调试验收情况陆续转固。
未计提减值
12
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汉川梭织基地数智能化机改造项目
3,729.00
2024年10月
81.25
100.00
数智化织机设备
3,029.99
设备改造项目安装完成,于2025年12月完成调试验收,完成转固。
未计提减值
13
际华三五零九纺织有限公司2.83万锭智能纺纱生产线改造项目
4,314.00
2024年10月
84.46
100.00
智能纺纱设备
3,643.80
设备改造项目安装完成,于2025年12月完成调试验收,完成转固。
未计提减值
合计
——
——
——
——
——
46,560.88
8,691.22
——
——
(五)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1) 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与在建工程核算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 检查在建工程余额构成内容,现场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查看未安装设备的实际情况,了解在建工程进度并与账面记录核对;
(3) 检查是否存在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交付使用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4) 检查在建工程发生的原始单据,如合同、支出审批单、发票等,确定在建工程支出是否合理,是否与项目相关;
(5) 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是否应确认减值准备;
(6) 评估计提减值所使用可收回金额方法的合理性。对以市价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评估市价的适当性;对使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复核计算所用假设、参数的合理性;
(7) 针对聘请独立评估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评估作为跌价计提依据的情况,了解并评价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查阅并评价评估报告所采用方法、重要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相关性及合理性。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不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2) 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截至2025年末重庆际华园项目、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已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恰当、充分,不存在进一步减值风险;
(3) 2024年末、2025年末,重庆际华园项目、长春目的地中心项目减值测试过程中使用的具体参数不存在显著差异,2024年大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但 2025年当期未计提减值具有合理性。
九、关于非标意见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审计师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同时,公司因2026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认定存在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虚假记载情形,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请公司:(1)结合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所涉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在贸易业务、子公司管控、收入确认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及具体管控措施,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财务或非财务相关的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2)针对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所涉事项的具体整改措施,整改进展及效果,能否有效防范违规事项的再次发生、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请年审会计师结合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并对上述问题(1)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所采取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及审计结论。(问询函第9点)
公司回复:
(一)结合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所涉事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在贸易业务、子公司管控、收入确认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及具体管控措施,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财务或非财务相关的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在贸易业务、子公司管控、收入确认等方面的内控制度及具体管控措施:
- 贸易业务的内控制度及管控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构建全流程贸易业务内控管控体系,持续夯实合规管理基础。一是制度层面,2025年修订完善贸易风控、合规、资金管理三项核心制度,全面覆盖各类贸易风险,明确业务准入禁入规则,将合规审查嵌入业务全流程,严格规范预付账款管理,杜绝无实质业务、资金拆借等违规情形。二是企业管理层面,严格执行贸易业务名单准入及多层级审批机制,2025年未新增贸易业务经营主体,从源头严控业务风险。三是过程监管层面,依托信息化监督系统实现发票、资金等数据动态比对、异常自动预警,通过多部门联动核查、疑点业务暂停处置的方式实现风险前置管控。同时建立季度全覆盖排查、常态化专项审计机制,重点核查虚假贸易等违规问题,压实各级合规管理责任,贸易业务内控执行规范有效。
2. 子公司管控的内控制度及管控措施
公司从考核导向、穿透管理、审计问责三方面强化垂直管控。一是将会计信息真实性设为经营考核底线,在《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实行违规“一票否决”,并通过任前合规谈话持续传导红线意识。二是成立区域法务中心,统一归集子公司合同审核与合规审查,打破信息壁垒,防止内部人控制;同步推进业财一体化,实现业务活动自动映射为财务凭证,确保源头数据不可篡改且可穿透追溯。三是将会计信息质量纳入日常审计重点,依据《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对信息失真问题既追究经办人责任,也倒查管理责任和分管领导责任,形成闭环威慑。
3. 收入确认的内控制度及管控措施
公司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建立标准化、层级化的收入确认内控机制,有效防范核算不规范、收入虚增等风险。一是统一全集团收入确认核算标准,细化各类业务场景的收入确认时点、条件及凭证要求,严格以控制权转移为核心区分总额法、净额法的适用边界,杜绝主观判断偏差。二是常态化开展管理层合规培训、财务准则专项培训,结合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全员合规核算能力。三是针对非常见业务、易发生歧义和混淆业务,强化管控,与会计师提前充分研讨、引入专家意见。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在贸易业务、子公司管控、收入确认等方面相关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财务或非财务相关的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二)结合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说明相关事项是否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截至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立案调查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立案调查可能涉及部分会计科目的调整,会计师无法确定需要调整的具体金额。立案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直接导致了审计证据的缺失。
根据审计准则,当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认为可能存在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应出具保留意见。因此,我们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发表了保留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我们阅读了告知书所列调查结果,并与管理层就相关事
项调查结果进行了沟通,分析判断了相关违法事实对告知书所列各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对公司报告期财务报表的影响。我们认为,相关违法事实对公司 2018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未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影响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健全、有效,我们在执行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财务或非财务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综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违法事实的调查结果,不影响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 核查程序
(1) 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证监会立案调查所涉事项,查阅与立案事项相关的文件,包括业务原始记录,获取贸易业务、子公司管理、收入确认等全套内控制度;对销售收款、资金管理、对外投资、合同审批等关键流程执行控制测试,抽样检查审批单据、控制留痕、履职记录,评价内控制度设计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
(2) 选取大额、异常及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贸易业务样本,逐笔核对业务合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客户、供应商背景资料、检查业务相关物流单据、货权凭证、验收单、发票及资金流水;复核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判断依据,核查交易实质,排查虚假贸易、空转贸易及资金闭环情形;对主要贸易客户、供应商实施函证;
(3) 检查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对外支付、合同签署、对外担保等审批流程,核查公司委派人员履职、重大事项上报执行情况;抽查子公司内审检查记录,核查是否存在管控缺位、资金违规使用等问题;
(4) 复核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选取大额收入、期末集中确认收入样本执行细节测试,检查收入确认时点、依据的恰当性、准确性;实施收入截止性测试,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收入确认情况;核查关联交易收入的审批、定价、结算资料;
(5) 对照立案调查涉及的违规事项,逐项核查对应整改措施落地情况、整改
资料及后续管控记录;结合内控测试、业务核查结果,识别本期是否新增财务及非财务内控缺陷,评估缺陷性质与影响程度。
(6) 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如下:
1) 贸易业务方面:银行流水、物流单据、出入库记录、关联关系查询报告、客户回函、未回函客户业务结算单及期后回款资料;
2) 子公司管控方面:子公司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事项报备资料、内审工作报告,各子公司财务账套、会计凭证、报表资料等;
3) 收入确认方面: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立案所涉事项的专项整改文件,销售合同及内部审批记录,出库单、发货单、货物运输单据,签收回执、客户回函。
-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报告期内公司在贸易业务、子公司管控、收入确认等方面相关内控健全、有效,不存在财务或非财务相关的内控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2) 根据证监会立案调查结果,相关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专此说明,请予察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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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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