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丽尚国潮2026-07-15 00:00

摘要

1丽尚国潮股东红楼集团(持股12.27%)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6年8月5日起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16,076,400股(占总股本2.11%)。
2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76,400股(0.14%),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00股(1.97%)。
3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9.16%,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4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存在实施不确定性。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3,388,908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3,345,598股,限售股43,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7%。红楼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5,892,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6%,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503,5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26年8月5日起的3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16,076,4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 2.1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若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红楼集团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无

持股数量

93,388,908股

持股比例

12.2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取得:93,345,598股其他方式取得:43,31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红楼集团

93,388,908

12.27%

非公开发行

洪一丹

31,380,075

4.12%

非公开发行

朱宝良

10,378,093

1.36%

非公开发行

朱家辉

537,809

0.07%

非公开发行

朱洪莹

10,000,000

1.31%

朱洪莹女士为洪一丹女士之女,洪一丹和朱洪莹为一致行动人

郭德明

207,562

0.027%

非公开发行

合计

145,892,447

19.16%

—

注:2020年6月24日,红楼集团与浙江元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明控股”)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红楼集团将所持有的公司77,269,10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为元明控股行使;红楼集团将永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2,503,539股,占总股本的 6.9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红楼集团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076,4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1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76,4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5,000,000股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5日~2026年11月4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非公开发行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Box $是 $ \surd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红楼集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 \surd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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