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高科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曹龙、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贺怡帆因涉嫌挪用资金被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
2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该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将持续关注进展及履行信披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安局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曹龙先生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贺怡帆女士个人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挪用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现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成熟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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