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金牛化工2026-07-15 00:00

摘要

1金牛化工全资子公司天玥公司与明阳智能签订承德隆化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合同,金额4.36亿元(含税),采购32台6.25MW机组及塔筒。
2合同约定2026年8月起分批交货,2027年6月前全部交付。
3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对当期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但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43,600万元人民币(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约至全部设备交付并验收完成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对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牛化工”或“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金牛化工全资子公司河北高速天玥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玥公司”)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签订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合同。现将合同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在本次议案审议通过的合同框架、交易金额及业务范围内,全权负责本次重大合同洽谈、文本修订、签署、履约跟进、补充协议签订及相关配套手续办理等全部事宜。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项目名称:承德隆化200兆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

项目内容及规模:采购32台单机容量6.25MW的成套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和伴随服务,总装机容量200MW,包含机舱、叶片、轮毂、塔筒、中央监控系统、振动在线监测系统等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注册资本:227,175.884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等

主要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

三、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标的:32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及其附属设备和服务

合同金额:43,600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结算货币,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按合同约定的履约节点分期支付款项,同时设置履约保函并预留质量保证金作为履约与质量保障

交货期:2026年8月30日前第一批6套机组到货;2027年6月30日前剩余全部机组到货

合同履行地点: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无法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该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由于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履行可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统筹做好项目管理,积极防范应对风险,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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