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慧智微2026-05-28 00:00

摘要

1慧智微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IPO募集资金净额10.28亿元,累计使用9.17亿元,余额约1.23亿元(含现金管理9000万元)。
2报告指出曾存在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597万元的情况,但已全额补足并整改。
3该报告旨在为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供必备文件,表明公司拟启动新一轮再融资。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礼会核字(2026)第011100001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01150404675

二O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page=0,bbox=[31, 2610, 169, 2747])

扫码验证

![](page=0,bbox=[1760, 2591, 1936, 2765])

目 录

项目 起始页码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13

资格证书复印件

![](page=1,bbox=[1759, 2589, 1936, 2765])

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礼会核字(2026)第011100001号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公司)编制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慧智微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慧智微公司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慧智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慧智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page=2,bbox=[1759, 2590, 1936, 2766])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慧智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慧智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慧智微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

安补北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

(特殊普通合伙)

4401150404675

中国·广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國注册會計師

黃鐵仁

450100080684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中國註冊會計師

黃銀仁

450100080684

中國註冊會計師

蔡海麟

440100080140

![](page=3,bbox=[1760, 2590, 1937, 2765])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截至2026年3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2号),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5,430.0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92元,共计募集资金113,596.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0,763.7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2,832.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8日,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2210078801300002219。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该账户终止使用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2023年7月7日,公司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4月2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和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

![](page=4,bbox=[1760, 2590, 1936, 2765])

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上述协议,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5月10日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注1]

2026年3月31日余额

账户状态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15000109898368

49,002.78

814.20

使用中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7293110609

57,000.00

2,479.52

使用中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82210078801300002219

已注销[注2]

尚睿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21148710909

使用中

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5245810906

15.80

使用中

合计

106,002.78

3,309.52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169.89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中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2:注销日期为2023年7月7日。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page=5,bbox=[1760, 2590, 1936, 2765])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说明

2023年6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568.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617.76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565号)。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7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5月1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置换完成日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04.43

20,384.26

20,384.26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6月27日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331.99

2,184.00

2,184.00

2023年7月24日

2023年6月27日

![](page=6,bbox=[1760, 2590, 1936, 2766])

发行名称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5月1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置换完成日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04.43

1,085.32

1,085.32

2025年12月16日

2025年7月10日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331.99

1,308.79

1,308.79

2025年12月16日

2025年7月10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公司综合技术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page=7,bbox=[1760, 2591, 1936, 2765])

2023年6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4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page=8,bbox=[1760, 2590, 1935, 2765])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已出具相应核查意见。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收回的金额为 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签约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银行账号

金额(万元)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大额存单[注]

15000109898368

9,000.00

2023年6月8日

2026年6月8日

3.20%

合计

9,000.00

注:公司购买的上述大额存单可转让,可提前赎回。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13,596.65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0,763.76

二、募集资金净额

102,832.8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90,860.79

本年度使用金额

856.98

暂时补流金额

现金管理金额

9,000.00

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4.27

加:

![](page=9,bbox=[1760, 2590, 1936, 2765])

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198.67

三、2026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3,309.52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2,309.5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09.52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余额为 9,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原因主要系根据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进度尚未使用完毕,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计划有序使用剩余前次募集资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2023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尚睿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借款为无息借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借款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

(二)2023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32.89万元,少于《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50,418.78万元,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类型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金额

芯片测试中心建设

1

芯片测试中心建设

25,782.36

25,782.36

0.00

-25,782.36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

2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04.43

47,304.43

37,000.00

-10,304.43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331.99

27,331.99

20,000.00

-7,331.99

补充流动资金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45,832.89

-4,167.11

合计

150,418.78

150,418.78

102,832.89

-47,585.89

![](page=10,bbox=[1760, 2589, 1936, 2765])

(三)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11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封测行业产能情况和消费电子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业务布局及公司关键战略路径的发展规划,对芯片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取消。

(四)公司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包含“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子项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 6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7,000.00万元,其中,“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7,000.00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4月14日,“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0,087.47万元(包括项目募投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496.17万元),超过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共计2,591.30万元(其中2024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 394.45万元,2025年超计划使用金额为2,196.85万元)。该部分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该项目的员工工资薪酬、材料费等支出,属于以自筹资金支付范围。公司经自查发现后,已于2025年4月14日将该部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按同期1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共计2,597.05万元从自有资金账户向募集资金专户进行补足。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及补足情况进行了审议确认。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除募集资金专户、其他货币资金以外可用于日常经营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在65,000万元以上,远高于2,597.05万元,公司货币资金整体较为充足,不存在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足而挪用募集资金的主观故意。在募集资金使用期间,公司一般账户的资金均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研发投入、员工工资薪酬等,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活动的情况。同时,截至2025年4月14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属募集资金账户尚有余额1,534.58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进度未受到上述超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事项的影响。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将超额使用的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存款利息及时转回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完善募集资金内部审批流程,强化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做到专款专

![](page=11,bbox=[1760, 2590, 1936, 2765])

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五)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子项目“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之间的拟投入募集资金结构,即“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37,000.00万元调整为43,648.99万元;“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 20,000.00万元调整为13,351.01万元。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401120451953

![](page=12,bbox=[1760, 2590, 1935, 2764])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90112045199

募集资金净额

102,832.8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1,717.7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3年度

51,327.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4年度

30,654.92

2025年度

8,878.71

2026年1-3月

856.98

序号

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

芯片测试中心建设

芯片测试中心建设

25,782.36

-

-

25,782.36

-

-

-

不适用

2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04.43

43,648.99

41,732.22

47,304.43

43,648.99

41,732.22

-1,916.77

2026年6月

3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331.99

13,351.01

13,351.01

27,331.99

13,351.01

13,351.01

-

2025年12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5,832.89

36,634.54

50,000.00

45,832.89

36,634.54

-9,198.35

不适用

募集资金合计

150,418.78

102,832.89

91,717.77

150,418.78

102,832.89

91,717.77

-11,115.12

![](page=13,bbox=[1760, 2590, 1936, 2765])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51071053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1-3月

1

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总部基地及广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为公司

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项目效

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

![](page=14,bbox=[1760, 2591, 1935, 2764])

![](page=15,bbox=[115, 1238, 433, 1527])

编号:S1052022022687G(2-1)

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

91440115MAC1EHGG5X

(副 本)

![](page=15,bbox=[496, 461, 715, 683])

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名 称安礼华粤(

出资额 壹仟贰佰捌拾伍万元(人民币)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粤(广东)会计师事务

普通合伙企业

5101150304675

类 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2年10月1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龚勇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3房-1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广州南沙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 01月 27日

![](page=15,bbox=[1758, 2591, 1937, 2767])

![](page=16,bbox=[271, 1868, 586, 2159])

证书序号:0005196

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

名 称: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

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殊普通合伙)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首席合伙人: 龚勇

凭证。

杭州华粤(示)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01150404675

主任会计师: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

经营场所: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3

租、出借、转让。

  1.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

房-1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44010008

批准执业文号:粤财注协[2000]64号

发证机关:广东省财政厅

批准执业日期: 2000年1月12日

二〇二四年 一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财政厅

委托事项专用章

(1)

二月二十二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page=16,bbox=[1761, 2590, 1936, 2764])

THE CAREER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DMINISTRATION

香港司法團體協會

![](page=17,bbox=[288, 982, 458, 1224])

姓名

Full name

性别

Sex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page=17,bbox=[385, 1728, 865, 2215])

年,

fter [

2022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01150404675

证书编号: 450100080684

No. of Certificate

批准注册协会:广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PAs

发证日期: 2001年 12月 31日 Date of Issuance ly /m id

2020年9月揭发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王太(集团)合伙师

(明珠集团合伙)广东华附

特出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out institute of CPAs

2014年 11月 12日

/月 /日 /日

同意词入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中北华集(广系)总讲师

北川羌族自治县会计局

专用章

现求右闭合(2)

特入协会盖章

Stamp of the transfer-in institute of CPAs

2014年11月12日

/y/m/d

![](page=17,bbox=[1760, 2590, 1936, 2765])

证书编号:440100080140

No.ofCertificate

THE CHINES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批准注册协会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Authorized Institute of CIPAs

发证日期: 2025 年02 月19

Date of Issuance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401150404675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page=18,bbox=[249, 1371, 451, 1653])

姓名

Full name 麦海龋

性别 智力

出生日期 1992-02-01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

Date of birth

440681199202012610

Identity card No

Working unit (特殊普通合伙)

年

iy 月

im 日

id

![](page=18,bbox=[1760, 2592, 1935, 2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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