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
摘要
公司代码:688353
公司简称: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JIANGSU HSC NEW ENERGY MATERIALS CO., LTD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公司已于本报告中详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 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华盛锂电
688353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黄振东
陆海媛
电话
0512-58782831
0512-58782831
办公地址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
电子信箱
bod@sinohsc.com
bod@sinohs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4,259,413,751.96
4,290,085,764.97
-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32,534,191.62
3,467,733,474.55
-3.9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349,852,789.28
203,380,818.52
72.02
利润总额
-82,597,662.90
-92,086,556.63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406,481.05
-72,523,260.94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8,510,049.20
-89,665,893.55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292,007.81
-51,635,127.82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6
-1.97
-0.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5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65
9.37
减少2.72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0,82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包含转融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张家港金农联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76
23,539,518
23,539,518
23,539,518
无
0
沈锦良
境内自然人
10.91
17,395,726
17,370,855
17,370,855
无
0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7.35
11,724,039
11,724,039
11,724,039
无
0
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敦行价值三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7.31
11,652,172
11,652,172
11,652,172
无
0
苏州汇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4.29
6,838,635
0
0
无
0
沈鸣
境内自然人
3.68
5,871,228
5,849,228
5,849,228
无
0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二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51
5,597,000
5,597,000
5,597,000
无
0
苏州敦行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24
5,171,715
5,171,715
5,171,715
无
0
张家港东金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
2.24
3,567,000
3,567,000
3,567,000
无
0
张家港保税区华赢三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95
3,103,000
3,103,000
3,103,00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上述“前十名股东”中,沈鸣为沈锦良儿子,沈鸣为华赢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华赢二号62.1762%的份额;沈锦良为华赢二号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锦良、沈鸣、华赢二号、华赢三号为一致行动关系。2、金农联实业和东金实业控股股东均为张家港市杨舍镇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二者系一致行动关系3、敦行二号、敦行三号和敦行创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马阳光为苏州敦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并通过苏州敦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85%,三者系一致行动关系。4、金农联相关企业与敦行相关企业构成《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83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 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 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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