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鸿智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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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鸿智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湛江市官渡光明电器有限公司及湛江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分别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8万股,各占总股本0.9959%,合计减持比例约1.99%。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且符合相关承诺及法规要求。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湛江市官渡光明电器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

12,702,000

14.375%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权益分派取得

湛江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员工持股平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12,702,000

14.375%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权益分派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湛江市官渡光明电器有限公司

880,000

0.9959%

集中竞价、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根据市场价格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股东自身资金

大宗交易

易日后的3个月内

确定

权益分派取得

需求

湛江广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80,000

0.9959%

集中竞价

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权益分派取得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上述减持股东作出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本次减持计划中,减持主体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备查文件

1、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广东鸿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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