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创环保2026-07-14 18:12

摘要

1中创环保公告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德桐源提供1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子公司苏州德桐源为其全资子公司苏州辉盛新材料提供650万元担保。
2被担保方苏州德桐源资产负债率高达218.44%,净资产为负且持续亏损;
3苏州辉盛新材料净资产亦为负。
4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1.38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达158.45%。
5本次担保在已审议授权额度内,旨在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创环保”)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定期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担保。(公告编号:2026-041)。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曲支行(以下简称“太仓农商行”)签署《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苏州德桐源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苏州德桐源与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娄江小贷”)签署《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辉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辉盛新材料”)向娄江小贷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金额为人民币650万元。本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会授权额度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苏州德桐源和苏州辉盛新材料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中创环保

苏州德桐源

48.8%

218.44%

5,990

1,000

11.44%

否

苏州德桐源

苏州辉盛新材料

100%

114.03%

0

650

7.43%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为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608270199R
  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1. 法定代表人:张上港
  1. 注册资本:1101.5625万美元
  1.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1. 营业期限:自1993年12月28日至2043年12月27日
  1. 住所:太仓市沙溪镇岳王区
  1. 经营范围:可再生有色金属的整理、加工及其制品和发动机火芯塞的生产;处置、利用环氧树脂粉末[HW13(265-101-13、900-451-13)],表面处理废物(HW17)(包括表面处理及其金属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含重金属的槽渣、污泥等),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含氰镀金废液[HW33(336-104-33、900-028-33、900-029-33)],含铜镍的无氰电镀废液(HW17),处理废电路板及边角料[HW49(900-045-49)](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复合材料标准砖、多孔砖和砌块及混凝土多孔砖、空心砖的生产,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及银、铟、铂、钯、铑、钌、铱、钴等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纸浆、金属制品、橡胶制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page=2,bbox=[123, 580, 1832, 1247])

  1.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1,717,809.82

139,122,014.11

负债总额

309,567,902.49

297,470,382.8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900,000.00

49,9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06,580,600.22

294,429,451.61

归母净资产

-81,910,845.22

-77,274,003.96

营业收入

6,636,364.89

24,942,573.07

利润总额

-9,555,352.90

-54,785,998.33

归母净利润

-4,636,841.26

-26,587,971.87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9,315,739.39

-50,389,527.83

  1. 经查,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合同情况

公司与太仓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苏州德桐源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太仓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曲支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有权要求任何一个或多个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间关于担保份额或比例的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4、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5、保证范围:

(1) 保证人所保证的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全部债权:

自2026年07月01日至2027年07月01日期间发生的(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纳入本合同保证范围的协议或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包括但不限于)等表外业务风险敞口以及之后该风险敞口转成的表内垫款,以该表外业务对应票、证、函等出具或开立之日作为债权发生时间。

(2) 全部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合同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返还财产、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债务。

(3) 依据本条第二款所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其中保证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挂牌的同种外币的卖出价折算;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包括但不限于)等表外业务,按扣除保证金后的风险敞口计算。

6、保证期间:

(1)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 若发生法律或法规规定、主合同或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苏州德桐源为苏州辉盛新材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苏州辉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5MABMMJ3G9D
  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 法定代表人:张上港
  1. 注册资本:500万元
  1. 成立日期:2022年4月28日
  1. 营业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至2072年4月27日
  1. 住所:苏州市太仓市沙溪镇新建村1幢
  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金属矿石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 股权架构图:

![](page=4,bbox=[157, 2268, 1693, 2579])

  1.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情况指标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346,424.80

11,430,033.87

负债总额

16,358,878.77

13,316,630.8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6,358,878.77

13,316,630.87

归母净资产

-2,012,453.97

-1,886,597.00

营业收入

0.00

9,096,437.24

利润总额

-125,856.97

-1,779,045.80

归母净利润

-125,856.97

-1,779,045.80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353.41

-1,909,668.03

  1. 经查,苏州辉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情况

1、苏州德桐源为苏州辉盛新材提供担保,苏州德桐源与娄江小贷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辉盛新材料的借款(5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2、保证人(甲方):苏州德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乙方):太仓市娄江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人民币650万元整(如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担保义务的,该最高额按履行的金额相应递减。)

6、保证范围: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主合同签订在债权确定

期间,但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展期、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3,845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58.4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公司向苏州德桐源提供担保及德桐源向苏州辉盛新材料提供担保,苏州德桐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苏州辉盛新材料为苏州德桐源控股子公司,以上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是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正常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

五、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1. 《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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