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摘要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持有公司75,513,5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03%)的股东何清华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7月1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46,172股,即不超过山河智能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何清华
大宗交易增持的股份及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持有的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7月13日
6.82-8.12
7.61
10,746,172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何清华
合计持有股份
75,513,526
7.03
64,767,354
6.0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513,526
7.03
64,767,354
6.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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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的情形。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何清华先生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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