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神工股份2026-07-14 00:00

摘要

1神工股份第一大股东矽康半导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6年7月13日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57,643股,占总股本2.50%。
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22.39%降至19.89%,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3此外,一致行动人在过去6个月内已通过集中竞价减持约76.58万股。
4股东表示未来12个月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神工股份

股票代码: 68823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1: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或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藏路51号1920室

股份变动性质: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2: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文华路和凤锦路交汇处科创园 4号楼3楼374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2658室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工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神工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矽康半导体

指

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温州晶励

指

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旭捷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矽康半导体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2.39%减少至19.89%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1: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5767855X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藏路51号1920室

法定代表人

袁欣

注册资本

2,040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2年12月20日

营业期限

2012年12月20日至2032年12月19日

经营范围

提供半导体及太阳能材料晶体化加工工艺方案的设计,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2: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E7NY63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文华路和凤锦路交汇处科创园4号楼3楼37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和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田昭东)

注册资本

713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8年02月11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袁欣

99.1585%

李春花

0.4208%

上海和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4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MA2AH7M87R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2658室

法定代表人

袁欣

注册资本

303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8年02月11日

营业期限

2018年02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出资比例

李春花

6.6007%

哲凯

6.6007%

方华

6.6007%

李珍珍

6.6007%

刘晴

6.6007%

金海龙

6.6007%

王芳

6.6007%

徐跃光

6.6007%

戴志辉

6.6007%

潘一鸣

6.6007%

何翠翠

6.6007%

赵宁宁

6.6007%

秦朗

6.6007%

韩刚

6.6007%

孙鹏

6.6007%

袁欣

0.99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1. 矽康半导体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袁欣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女

中国

锦州市

无

2. 温州晶励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田昭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男

中国

长春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矽康半导体、温州晶励、旭捷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2026年7月13日,矽康半导体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4,257,6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本次询价转让后,矽康半导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22.39%减少至 19.89%。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矽康半导体与温州晶励、旭捷投资构成一致行动人,矽康半导体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询价转让

2026年7月13日

人民币普通股

4,257,643

2.5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股份

35,550,301

20.87%

31,292,658

18.3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550,301

20.87%

31,292,658

18.37%

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2,593,675

1.52%

2,593,675

1.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93,675

1.52%

2,593,675

1.5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持有股份

—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38,143,976

22.39%

33,886,333

19.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143,976

22.39%

33,886,333

19.8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存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减少数量(股)

价格区间(元/股)

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1月28日—2026年1月28日

280,058

106.00-108.5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8日

485,701

85.00-108.00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袁欣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田昭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袁欣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省锦州市

股票简称

神工股份

股票代码

688233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藏路51号192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文华路和凤锦路交汇处科创园4号楼3楼374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3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265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有□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矽康半导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143,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9%,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矽康半导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886,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9%,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7月13日方式:询价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否□不适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矽康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袁欣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温州晶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田昭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3(盖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袁欣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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