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摘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天北网”)
22,750万元
0万元
不适用:本次为新增担保预计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146,6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3.08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丰科技”)全资孙公
司北网新能(二连浩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有国天北网 35%股权,国天北网拟投资建设国天能源二连浩特市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国天北网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本金为人民币6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国天北网各股东以其各自持有的全部国天北网股权为上述融资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其中北网新能(二连浩特)预计给国天北网提供不超过22,750万元的股权质押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担保属于关联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副总经理华亮亮女士任国天北网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天北网构成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预计有效期
是否关联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
一、对合营、联营企业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北网新能(二连浩特)
国天北网
35%
24.06%
0
22,750
11.34%
自股东会通过此议案之日起一年
是
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其他(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二连浩特市国天北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国天(内蒙古)新能源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北网新能(二连浩特)持股35%;内蒙古新远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
法定代表人
米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2501MAK7BUU450
成立时间
2026年03月12日
注册地
内蒙古自治区二连浩特市口岸区乌珠穆沁街北、伊林大道东紫苑豪庭小区7号楼1单元601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蓄电池租赁;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6月30日/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1.68
-
负债总额
31.68
-
资产净额
100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本事项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国天北网为储能项目的项目公司,本次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其持有 35%股权的国天北网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是为满足其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同时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条件的股权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股权质押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降低参股公司融资成本,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为人民币 146,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3.08%。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4,6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新增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新增预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其各项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晨丰科技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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