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苏州龙杰2026-07-14 00:00

摘要

1苏州龙杰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董事会,决定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撤回申请文件。
2该定增事项自2024年7月启动,曾于2025年9月获受理并回复问询,但因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求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经审慎分析后决定终止。
3公司表示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事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将视情况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工具。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7月1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0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07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5年0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0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

2025年09月19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 275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5年09月26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 288号),上交所审核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2025年10月1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文件。

2026年04月1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与财务数据更新,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 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5年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等相关文件。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公司结合自身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公司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申请撤回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后续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合理运用多种资本市场工具,助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终止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0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申请撤回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0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申请撤回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战略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文件系公司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0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申请撤回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根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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