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东嘉)

贵州燃气2026-07-14 00:00

摘要

1贵州燃气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因司法拍卖,所持1.38亿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11.87%)被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8.23亿元竞得。
2过户完成后,北京东嘉持股比例将由17.15%降至5.28%,且未来12个月拟继续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大股东被动大幅减持,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600903.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5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燃气”或“上市公司”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燃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嘉

指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燃气、上市公司、公司

指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且已收到法院裁定书。因执行法院裁定,在办理完成过户登记后,北京东嘉所持有的贵州燃气股份比例将从17.15%减少至5.28%的事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6711267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粱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5层

通讯方式:010-87819860

法定代表人:于冰

注册资本:11,15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营业期限:2003年12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及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东嘉投资未设董事会及监事会,设执行董事兼经理一名,监事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东嘉主要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1

于冰

执行董事、经理

女

中国

中国

否

2

申伟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3

张明

财务负责人

男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贵州燃气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且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执行上述法院裁定,在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后,北京东嘉所持公司权益将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股份199,645,778、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15%;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股份减少至61,50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6月6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626,72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23,253,44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880,16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且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执行上述法院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贵州燃气股份将减少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87%)。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贵州燃气已于2026年6月30日披露《贵州燃气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6月2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资产交易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7%)进行第二次司法拍卖。

第二次司法拍卖已于2026年6月27日竞价结束,本次拍卖的股份 138,141,778股全部竞价成功,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22,930,522.70元,竞拍成交机构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被司法拍卖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成交数量(股)

成交价(元)

买受人

北京东嘉

否

70,000,000

35.06%

6.01%

70,000,000

408,240,000.0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30,000,000

15.03%

2.58%

30,000,000

178,440,000.00

22,141,778

11.09%

1.90%

22,141,778

138,762,522.70

16,000,000

8.01%

1.37%

16,000,000

97,488,000.00

合计

138,141,778

69.19%

11.87%

138,141,778

822,930,522.70

/

北京东嘉近期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因执行上述法院裁定,北京东嘉所持贵州燃气股份将减少138,141,7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1.87%)。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完成过户后,北京东嘉持有贵州燃气股份减少至61,50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28%。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北京东嘉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9,645,778

17.15%

61,504,000

5.2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之外买卖贵州燃气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院裁定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贵州燃气董事会办公室。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010000150799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之于

印冰

2026年7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150799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之于

印冰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6年7月13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贵州省贵阳市

股票简称

贵州燃气

股票代码

6009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瓜乡路10号3号楼一层30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199,645,778股持股比例:17.1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61,504,000股

持股比例:5.28%

变动数量:减少138,141,778股

变动比例:减少11.8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贵州燃气138,141,77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拍卖,且已收到法院裁定书。因执行法院裁定,在办理完成过户登记后,其所持贵州燃气股份比例将从17.15%减少至5.2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

00000150789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之于

印冰

2026年7月13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