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14:00
(2)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3栋17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林坤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51人,代表股份179,838,3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4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 164,816,4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9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 15,021,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49人,代表股份15,266,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人,代表
股份244,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340人,代表股份 15,021,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7%。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4,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9%;反对247,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4%;弃权6,6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2,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80%;反对247,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84%;弃权6,6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1%;反对25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0%;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80%;反对25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6%;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77,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1%;反对25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0%;弃权8,7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6,0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31%;反对251,843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96%;弃权8,7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3%。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79,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0%;反对251,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9%;弃权7,3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7,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36%;反对251,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3%;弃权7,3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1%;反对25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0%;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80%;反对25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6%;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0%;反对251,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1%;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3%;反对251,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3%;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0%;反对25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0%;弃权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3%;反对251,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96%;弃权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2.07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1%;反对251,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9%;弃权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80%;反对251,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77%;弃权3,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4%。
2.08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4%;反对25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7%;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16%;反对25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0%;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3%;反对25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8%;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10%;反对25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6%;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0%;反对25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7%;弃权4,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77%;反对25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0%;弃权4,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2.11 本次发行预案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4,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6%;反对25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7%;弃权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2,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49%;反对251,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0%;弃权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上述子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并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3,5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3%;反对25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8%;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1,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310%;反对251,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6%;弃权3,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0,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5%;反对254,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6%;弃权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8,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93%;反对254,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76%;弃权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7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2%;反对255,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8,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61%;反对255,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41%;弃权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783,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3%;反对5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11,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86%;反对5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7%;弃权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79,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62%;反对255,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1%;弃权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08,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061%;反对255,587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41%;弃权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789,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5%;反对4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弃权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17,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66%;反对46,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43%;弃权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588,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2%;反对24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1%;弃权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01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654%;反对246,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55%;弃权2,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未以股东身份出席会议,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79,781,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4%;反对5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4,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9,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1%;反对5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7%;弃权4,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万威世、赖凌云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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