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6-037)

*ST京化2026-05-21 00:00

摘要

1南京化纤董事会审议通过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控股股东新工投资集团承诺不参与竞价,接受竞价结果;
3若发行失败或无人认购,将以底价(前20日均价80%与每股净资产较高者)兜底认购不低于1亿元配套资金。
4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获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此举明确了重组配套融资的保底安排,保障交易推进。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召开本次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5月18日以文档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5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公司已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签署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为进一步明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安排,同意公司与新工投资集团签订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约定新工投资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新工投资集团承诺接受竞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过程形成有效的发行价格或无人认购,则新工投资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和截至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作为认购价格,拟认购募集配套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邹克林、王舒民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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