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地矿集团拟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合并。
2本次合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仍为新疆国资委,且预计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该事项尚需上级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4此次合并属于新疆国资体系内部资源整合,虽短期不改变基本面,但长期或带来资源协同预期。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10日,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新疆地矿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地矿集团”)的通知,控股股东新疆地矿集团拟与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合并,上述整体合并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整体合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整体合并尚需上级部门的正式批准,该事项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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