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摘要
证券简称:金信诺
证券代码:300252

信号联接技术创新者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50号金信诺1号厂房1楼、19楼)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六年五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黄昌华
廖生兴
余 昕
姚新征
桂宏兵
易劭月
王 诚
李静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305002308
2026年5月27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廖生兴
余昕
黄昌华
姚新征
桂宏兵
易劭月
许立勇
王诚
李静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金运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03050023048
2026年5月27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3050023048
2026年5月27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黄昌华
廖生兴
余 昕
她比我
姚新征
桂宏兵
易劭月
许立勇
王诚
李 静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金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305002308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7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署:
黄昌华
廖生兴
余昕
姚新征
桂宏兵
易劭月
许立勇
王诚
李静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3050023048
2026年5月27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署:
至此
黄昌华
李 静
许立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绵名鑫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03050023048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1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成员签署:
黄昌华
李静
许立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合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3050023048
2026年5月27日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伍婧娉
伍婧娉
辞
李军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403050023048
2026年5月27日
目录
释义...1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1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2
二、本次发行概要...14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23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30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30
二、本次发行前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情况...31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1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3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3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5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6
第六节 备查文件...37
一、备查文件目录...41
二、查询地点...41
三、查询时间...41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金信诺、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4月8日
T日
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购日,即2026年4月10日
《公司章程》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认购协议》
指
发行人与本次认购投资者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股东会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指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5月1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6年4月14日,公司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发行事项。
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6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76号)。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于2026年4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05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俞逸修、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鹏。
2026年5月19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验字(2026)第9985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18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及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277,736,898.21元。
2026年5月19日,中航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6年5月2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验字(2026)第9984号),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19日止,发行人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22,060,1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77,736,898.21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440,914.1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295,984.04元,其中,人民币 22,060,119元计入股本,人民币252,235,865.04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俞逸修、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4月8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9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13.6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本次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2,060,119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六)申购报价机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下,于2026年4月7日(T-3日)至2026年4月10日(T日)申购报价前,共向140名机构(剔除重复)及个人投资者发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
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发送对象包括:截至2026年3月31日收市后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的前20名股东),基金公司21家,证券公司14家,保险公司11家以及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82家。
经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及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通过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申购报价情况
经发行人律师现场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期间,即2026年4月10日上午9:00-12:00,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33份符合《认购邀请书》形式要
求的《申购报价单》。上述33家投资者的申报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报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报价
1
张光伟
11.28
900.00
是
是
11.18
910.00
11.08
920.00
2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80
900.00
是
是
3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80
1,240.00
是
是
4
朴钰
11.60
1,000.00
是
是
11.52
2,000.00
5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50
900.00
是
是
11.30
1,000.00
11.10
1,200.00
6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暖逸欣天宁1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66
900.00
是
是
7
鄂玲玲
11.10
3,000.00
是
是
8
牛安辉
11.30
3,000.00
是
是
9
李道进
11.70
9,000.00
是
否
10
海南顺弘重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8
1,000.00
是
是
11.80
1,000.00
11
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86
900.00
是
是
12
俞逸修
12.88
1,200.00
是
是
13
成鹏
12.99
900.00
是
是
14
董卫国
12.43
1,000.00
是
是
12.03
1,300.00
11.83
1,500.00
15
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资铜爵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15
900.00
是
是
11.58
970.00
16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8
900.00
不适用
是
17
杨岳智
12.25
900.00
是
是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报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报价
11.36
1,500.00
18
丁志刚
13.22
1,000.00
否
否
12.88
1,200.00
11.08
1,500.00
19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25
900.00
是
是
11.08
1,200.00
20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富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66
900.00
是
是
21
袁宇凯
12.00
1,100.00
是
是
2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81
3,200.00
是
是
23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大健康量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20
1,200.00
是
是
24
陈蓓文
12.39
4,200.00
是
是
12.19
4,500.00
12.09
5,000.00
25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元华元丰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12.22
1,200.00
是
是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43
2,440.00
不适用
是
13.01
4,450.00
12.57
7,120.00
2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89
2,640.00
不适用
是
13.29
8,140.00
12.59
13,500.00
28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2.75
2,000.00
是
是
29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聚向日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2.36
900.00
是
是
30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74
2,480.00
是
是
12.45
3,680.00
12.17
4,950.00
31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16
3,000.00
是
是
32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83
2,800.00
不适用
是
3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86
900.00
是
是
序号
投资者名称
申报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报价
金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备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外,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需在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同时缴纳申报保证金,申购保证金为最低档报价对应认购金额的 10%。
经核查,1名投资者未按《认购邀请书》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被认定为无效报价,1名投资者提交了申购报价文件,但未在《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其余31名投资者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均为有效报价。
3、竞价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确定与配售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59元/股,拟发行股数为23,153,292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291,499,946.28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家,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68,069
97,799,988.71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34,551
44,499,997.09
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41,699
31,999,990.41
4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82,843
29,999,993.37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969,817
24,799,996.03
6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588,562
19,999,995.58
7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84,908
12,399,991.72
8
俞逸修
953,137
11,999,994.83
9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14,853
8,999,999.27
10
成鹏
714,853
8,999,999.27
合计
23,153,292
291,499,946.28
4、调减募集资金规模
2026年4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在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1,376.31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 29,150.00万元调减为27,773.69万元,各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和金额进行同比例调减。
5、最终获配情况
募集资金规模调减后,本次发行最终的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01,303
93,182,404.77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7,669
42,398,952.71
6
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421,694
30,489,127.46
6
4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70,338
28,583,555.42
6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76,813
23,629,075.67
6
6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1,513,559
19,055,707.81
6
7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38,406
11,814,531.54
6
8
俞逸修
908,135
11,433,419.65
6
9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81,101
8,575,061.59
6
10
成鹏
681,101
8,575,061.59
6
合计
22,060,119
277,736,898.21
-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2,060,119股,未超过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6、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主体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者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且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2)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
(3)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
了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险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5)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亦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6) 俞逸修、成鹏为自然人,分别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亦不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基金的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7、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保荐人(主承销商)需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D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含风险承受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本次金信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本次发行的10名投资者
适当性核查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4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C5
是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6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
是
7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
是
8
俞逸修
普通投资者C4
是
9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专业投资者
是
10
成鹏
普通投资者C4
是
经核查,上述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8、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均承诺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的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也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七)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公司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5月14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5月18日12:00时止,主承销商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保证金
及认购资金合计277,736,898.21元,获配投资者均已按照《缴款通知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736,898.21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440,914.1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295,984.04元,其中:股本22,060,119.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52,235,865.04元。
三、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2,060,119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本次发行最终发行对象共计10家,不超过35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7,401,30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367,66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421,69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100MA953H6Y7A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企业名称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活动)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2,270,33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E1栋基金大厦A座506号
法定代表人
唐泳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876,81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丽景路95号出版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
毛剑波
注册资本
9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000705529887P
经营范围
出版产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投资咨询与策划;信息的收集与加工;经济信息服务、培训、代理;物业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513,55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与宝安北路交汇处西北侧、梨园路东深业泰富科创大厦8层802A
法定代表人
杨光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9275203N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深圳泽源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泽源多策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938,406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俞逸修
姓名
俞逸修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10101**********
住所
上海市**********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C4
俞逸修本次获配数量为908,13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企业名称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99号海峡明珠广场22层2202-2单元
法定代表人
陈瑞杰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482G66N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厦门丹金恒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金金伯联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获配数量为681,1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成鹏
姓名
成鹏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620102**********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投资者类型
普通投资者C4
成鹏本次获配数量为681,1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1写字楼2404-a
法定代表人:戚侠
保荐代表人:张威然、杨嘉伟
联系电话:010-59562504
传真:010-59562531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B座11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汤海龙、王茂竹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负责人:高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宁、阮喆、刘琼、钱潇
联系电话:010-57961188
传真:010-579611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负责人:高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琼、钱潇
联系电话:010-57961188
传真:010-57961199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限售股份数量(股)
1
黄昌华
137,890,449
20.8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842,322
2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107,687
5.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
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439,280
3.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
郑军
18,663,183
2.8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科新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675,243
1.0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
王志明
4,874,104
0.7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910,300
0.4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803,600
0.4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
路凤兰
2,273,270
0.3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
闫树萌
2,273,200
0.3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合计
232,910,316
35.17%
-
102,842,32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限售股份数量(股)
1
黄昌华
137,890,449
20.1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2,842,322
2
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107,687
4.8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
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439,280
3.1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
郑军
18,663,183
2.7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401,303
1.0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401,303
6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金美好科新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675,243
0.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
王志明
4,874,104
0.7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7,669
0.49%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367,669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恒生A股电网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910,300
0.43%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803,600
0.4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合计
239,132,818
34.95%
-
113,611,29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与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可有效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公司的偿债能力将有所提高,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未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高度契合国家关于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等数字经济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据中心高速互连产品扩产建设项目”主要基于公司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实施扩产,具备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有效把握数据中心等AI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扩张的市场机遇,快速响应下游客户的持续增长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相关产品的业务规模,强化主业规模优势,增强核心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同时优化产品结构及拓展应用领域,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持续巩固并提升行业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则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并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扩大,总资产、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资本实力和资金流动性得到有效增强,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资产负债水平和公司财务状况,提升偿债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提供较好的资金基础。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产能释放需要一定周期,短期内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并逐步实现经济效益,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进而增强公司未来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健康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提供持续动力。
(七)本次发行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及同业竞争。
由于公司主要通过金信诺供应链代为采购主要原材料,因此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预计将新增对金信诺供应链的关联采购交易。金信诺供应链设立目的是通过建立专业化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承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采购业务,进一步优化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上下游供应链管理,提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整体业务运营效率。该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代理采购服务。此外,为加快完成产能建设,有效缩短对客户的服务半径、提升服务效率,以及减少资本性投入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基于公司现有场地情况和租赁场地位置、功能等因素综合考虑,发行人拟租赁关联方拥有的房屋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具有公允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预计每年新增关联租赁金额及占比均较小,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综上,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均为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亦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中航证券作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要求;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1、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依法可以实施。
2、本次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3、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4、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韩萌
韩萌
保荐代表人:
张威然 杨嘉伟
法定代表人:
问
戚侠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609000011318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岑
王丽
经办律师: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北德恒律师事务所
110000003239
2026年5月27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北会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101041008118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高峰
签字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
会计师
刘琼
中国注册
会计师
钱海明
刘琼
钱 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川羌族自治县特殊普通合伙
51074108737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6层
电话:0755-86338291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金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305002348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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