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大: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ST龙大2026-07-11 00:00

摘要

1ST龙大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持有的66,833,141股股份(占总股本5.08%)将于2026年8月13日至14日被司法拍卖。
2若此次及前次拍卖全部成交,蓝润发展持股比例将由21.34%降至14.22%,但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3此外,蓝润发展另有不超过827万股因融资融券违约将被强制卖出。
4本次拍卖股份过户后6个月内不可交易。
5公司称经营正常,该事项不影响生产经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ST龙大

公告编号:2026-11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标的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 66,833,141股股份。截至2026年7月9日,公司总股本为1,314,749,167股,蓝润发展持股数量为280,547,362股,本次被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占蓝润发展当前所持股份比例为 23.82%,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08%。

2、本次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司法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所持公司26,777,062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以下简称“前次司法拍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次司法拍卖尚未开始。

近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所持公司股份另有66,833,141股将被司法拍卖(以下简称“本次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拍卖时间

拍卖人

拍卖平台

蓝润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6,833,141

23.82%

5.08%

否

2026年08月13日18时至2026年08月14日18时止(延时的除外)

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淘宝网

注:1、本次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股份为前期已冻结的股份;

2、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07月13日)。

二、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蓝润发展持有公司280,547,362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21.34%。若前次司法拍卖的26,777,062股股份及本次被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股份全部成交并过户登记,蓝润发展持有公司的股份将由280,547,362股减少至186,937,15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将由 21.34%降至 14.22%。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蓝润发展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116,317,8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8.85%。若前次司法拍卖的26,777,062股股份及本次被司法拍卖的66,833,141股股份全部成交并过户登记,蓝润发展累计冻结股份数量将由116,317,816股减少至22,707,61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 8.85%降至 1.73%。

3、蓝润发展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对蓝润发展融资融券账户不超过8,276,644股股份进行处置卖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16)。本公告中所计算的比例均以2026年7月9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因2026年7月10日是“龙大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公司总股本将随“龙大转债”转股而变化。故蓝润发展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随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置情况及总股本的变化而变化。

4、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在过户后的6个月内不可交易,竞买人6个月内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该股份。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拍卖通知书【(2026)川71执1555号】;

2、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川71执1555号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