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及董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慧辰股份2026-07-11 00:00

摘要

1慧辰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琢朴管理及副总经理韩丁、董秘何东炯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减持。
2琢朴管理拟减持不超过106.3万股(占总股本1.399%),韩丁拟减持不超过2.25万股,何东炯拟减持不超过1.25万股。
3减持期间为2026年8月3日至11月2日,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本次减持符合此前承诺,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琢朴管理”)持有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慧辰资讯”)股份4,252,06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5.5961% ,股份来源为公司 IPO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7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textcircled{1}} $

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韩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1184% ,股份来源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持有的6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 ^{ \textcircled{2}} $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东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0658% ,股份来源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中,持有的25,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自身资金需求,琢朴管理拟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63,016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3990%。

2、因自身资金需求,韩丁先生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5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96%。

3、因自身资金需求,何东炯先生拟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超过12,5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65%。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则不得减持。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4,252,065股

持股比例

5.596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4,252,065股

股东名称

韩丁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

持股数量

90,000股

持股比例

0.118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90,000股

股东名称

何东炯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

持股数量

50,000股

持股比例

0.065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5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4,252,065

5.5961%

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何伟。

何伟

100,000

0.1316%

合计

4,352,065

5.7277%

—

注:何伟直接持有的100,000股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高最近一次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1,416,500

1.9071%

2025/2/11~2025/2/14

34.21-34.77

2025/1/8

韩丁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何东炯先生自持有公司股份以来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文昌琢朴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063,016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399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59,823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63,016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韩丁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2,5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296%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2,5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何东炯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2,5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16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2,5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surd $否

(二)大股东及董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surd $是 $ \Box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股份减持及锁定意向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东琢朴管理承诺:

“一、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合伙企业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合伙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合伙企业在所持慧辰资讯股份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合伙企业在其上市之前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 10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减持时慧辰资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合伙企业减持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合伙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

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何伟、余秉轶承诺:

“1、自慧辰资讯首次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上市之前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也不由慧辰资讯回购本人在其上市之前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A股股份。若因慧辰资讯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在慧辰资讯上市后6个月内如慧辰资讯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慧辰资讯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慧辰资讯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慧辰资讯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慧辰资讯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慧辰资讯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所持慧辰资讯股份。

4、本人在持有慧辰资讯股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慧辰资讯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慧辰资讯股票的发行价。本人减持慧辰资讯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以及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本人在慧辰资讯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本人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慧辰资讯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慧辰资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上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承诺,且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8、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慧辰资讯股份,违规减持所得归慧辰资讯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慧辰资讯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慧辰资讯,则慧辰资讯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慧辰资讯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 \Box $是 $ \surd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 \surd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时间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 \surd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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