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埃夫特2026-07-11 00:00

摘要

1埃夫特控股股东芜湖远宏及其一致行动人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于2026年7月10日自动解除。
2本次变动不涉及股份数量增减,仅导致控股股东方合并持股比例由38.57%降至28.71%。
3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芜湖远宏,实控人仍为芜湖市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4各方未来12个月暂无明确增减持计划。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埃夫特

股票代码:68816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002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1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002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10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4F40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芜湖远宏与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1、芜湖远宏

指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远大创投

指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3、睿博投资

指

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4、芜湖嘉植

指

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控股股东与其部分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本报告书

指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指

2026年7月10日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信息

名称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002室

法定代表人

伍运飞

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2THCG39E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2015-09-25至2065-09-24

经营范围

机器人项目投资;工业机器人、智能机器人以及机器人零部件生产、研发与销售;机电生产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销售;实业投资;金融产业投资;贸易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5%

2

美的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伍运飞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基本信息

名称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002室

法定代表人

高韚

注册资本

8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688121619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2009-04-23至2029-04-23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主要股东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高韚

男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1、基本信息

名称

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4F40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芜湖进玮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额

8,131.6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325452857L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4-12-15至2044-12-14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芜湖进玮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0.0246%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15.9903%

3

其他

83.9851%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许礼进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中国

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4

1、基本信息

名称

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芜湖可为大愿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出资额

6,14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7MADD0XMR3Q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24-02-29至2034-02-2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比例

1

芜湖可为大愿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0.0163%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51.1318%

3

南京嘉植长青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48.852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游玮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合格上市届满三年之日止。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

以上各方于2023年7月1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前30天如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有效期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24年3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下有关睿博投资的各项约定均适用于芜湖嘉植,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2024年7月,因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延至2025年7月。为维持公司的股权和控制结构的稳定性,2025年7月到期后,各方同意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上述协议主要约定了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同意无条件支持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的决定,在行使提案权以及在董事会和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均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保持一致。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睿博投资、芜湖嘉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鉴于《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且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芜湖远宏与远大创投同受芜湖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仍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自2025年7月16日变更为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361.SZ,以下简称“神剑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神剑股份7,920.00万股,占神剑股份总股本比例 8.33%,拥有可支配表决权占神剑股份总股本比例 20.9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持股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控股股东芜湖远宏与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合格上市届满三年之日止。在该《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以上各方于2023年7月14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前30天如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则有效期自动续延十二个月。2024年3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下有关睿博投资的各项约定均适用于芜湖嘉植,补充协议的有效期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2024年7月,因有效期届满前30天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协议有效期自动续延至2025年7月。为维持公司的股权和控制结构的稳定性,2025年7月到期后,各方同意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一年。

近日,睿博投资、芜湖嘉植分别出具了《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告知函》,鉴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于2025年7月续签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即将到期,睿博投资、芜湖嘉植拟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与芜湖远宏、远大创投的一致行动关系自《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睿博投资、芜湖嘉植确认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信息披露义务人进一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睿博投资、芜湖嘉植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芜湖远宏的一致行动人,其持有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芜湖远宏

84,000,000

16.10

84,000,000

16.10

远大创投

65,818,276

12.61

65,818,276

12.61

睿博投资

45,922,050

8.80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未变化

芜湖嘉植

5,533,982

1.06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情况未变化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合计

201,274,308

38.57

149,818,276

28.7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芜湖远宏,实际控制人均为芜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 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股票简称

埃夫特

股票代码

68816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002室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1#楼1002室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电子产业园综合楼4F4012室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96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控股股东与部分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84,000,000股,持股比例16.10%信息披露义务人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65,818,276股,持股比例12.61%信息披露义务人3: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45,922,050股,持股比例8.80%信息披露义务人4: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5,533,982股,持股比例1.06%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持股数量:201,274,308股,合并计算持股比例:38.5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1: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84,000,000股,持股比例16.10%

信息披露义务人2: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数量65,818,276股,持股比例12.61%

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企业控制,仍为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持股数量:149,818,276股,合并计算持股比例:28.71%

信息披露义务人3: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45,922,050股,持股比例8.80%

信息披露义务人4: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5,533,982股,持股比例1.06%

本次权益变动后,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分别单独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述各方实际持股数量及比例的增减。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7月10日

方式: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且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宏工业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睿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芜湖嘉植可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___

签署日期: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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