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林平发展2026-07-11 00:00

摘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一是调整IPO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将原两条30万吨生产线调整为一条8600柔性生产线,总产能及募资投入不变,但项目总投资减少;
2二是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维美德购买造纸机核心设备,合同金额合计约3.80亿元,以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3保荐机构对募投调整无异议。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7月1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原建设内容为: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瓦楞纸的6600生产线和一条年产30万吨箱板纸的6600生产线。公司拟将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为建设一条年产60万吨的8600柔性生产线(可根据实际需求切换生产瓦楞纸或箱板纸),在拟投产产品总产能、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相应减少项目投资总额。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战略规划落地,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司竞争力,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

2、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暨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IPO募投项目“年产60万吨生物基纤维绿色智能制造新材料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拟向维美德(中国)有限公司及维美德技术有限公司购买造纸机生产线(纸机核心设备),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次交易采取“国内合同+涉外合同”的双合同模式,合计金额预估折合人民币 37,998.0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按各期付款当日汇率折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再授权人士全权负责与供应商洽谈、敲定合同全部细节,签署采购合同及后续补充协议,同步办理外汇登记、技术进口备案、设备报关、款项支付、设备验收、质保对接等全部履约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购买资产暨签署设备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特此公告。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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