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五矿发展2026-07-11 00:00

摘要

1五矿发展董事会发布说明,确认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五矿持有的五矿矿业控股100%股权及鲁中矿业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包括未擅自改变募资用途、财报合规、董监高无重大违法违规等,本次交易符合监管要求。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鲁中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就本次交易,经比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逐项自查并审慎判断,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本次交易符合规则的要求: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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