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佩蒂股份2026-07-10 17:22

摘要

1佩蒂股份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向下修正佩蒂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50.81%,其中同意票占有效表决权99.41%,中小股东同意率88.89%。
3该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标志着公司将启动可转债转股价下修程序,旨在促进转债转股,缓解偿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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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的召开和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7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振标先生。

(七)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二、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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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9人,代表股份121,699,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5,506,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2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6,193,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55%。

(二)中小股东 $ ^{1}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4人,代表股份6,437,9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8人,代表股份6,193,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55%。

(三)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对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提案1.00《关于提议向下修正佩蒂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984,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22%;反对 6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22,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94%;反对6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046%;弃权 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Peidi佩蒂

股份总数的 0.3060%。

四、法律意见书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编号:01G20260020-2),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结论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全体董事签署确认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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