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环保:关于收到2025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永清环保2026-07-10 17:34

摘要

1永清环保公告收到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夫人支付的2025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1000万元。
2因江苏永之清未完成2025年业绩承诺,实控人需补偿总额5243.19万元,目前仅到账约19%,剩余款项及违约金尚未支付。
3控股股东拟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等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履行义务。
4公司表示该事项不影响2026年度损益及控制权,但提示投资者注意履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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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26-046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2025年度江苏永之清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5月,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书面《业绩补偿承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100128号),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之清”)未能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向公司补偿52,431,946.1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共计10,000,000元。经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湖南永清环境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清集团”)多次沟通,其将尽快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5年度业绩补偿后续款项及《业绩补偿承诺》约定的超期违约金支付。

一、本期业绩补偿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2022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向公司出具的书面《业绩补偿承诺》约定,以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100128号),江苏永之清未能完成2025年度业绩承诺。按照《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需向公司补偿52,431,946.11元。

上述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方案《关于江苏永之清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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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江苏永之清202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二、本期业绩补偿事项实施的进展

(一)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业绩补偿款10,000,000元,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先生及其夫人将继续按照《业绩补偿承诺》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本期承诺事项。

(二)后续解决措施

控股股东将尽快通过应收账款回款、资产盘活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逐步完成 2025年度业绩补偿后续款项和利息。

三、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补偿事项的实施,是根据《业绩补偿承诺》等有关约定开展,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未来的进展情况,并且继续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业绩补偿收款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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