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朱兵、岑燕)

亚玛顿2026-07-10 00:00

摘要

12026年7月10日,亚玛顿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朱兵、岑燕(夫妻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回购注销导致持股被动升至5.07%,后又通过集中竞价增持19.84万股,合计持股比例达5.17%。
3二人承诺未来12个月不排除继续增持。
4值得注意的是,其在触及5%举牌线时未及时披露,已致歉并承诺整改。
5前6个月二人存在频繁买卖操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变动不导致控制权变更。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亚玛顿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623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兵、岑燕(一致行动人)

住所/通讯地址:

朱兵: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岑燕: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6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等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亚玛顿、公司

指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朱兵、岑燕(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朱兵先生、岑燕女士持有亚玛顿股份比例增加至5%以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朱兵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242619********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岑燕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5242619********

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朱兵先生和岑燕女士系夫妻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亚玛顿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变动期间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6年6月11日(被动达到5.07%)

朱兵

股份回购注销

9,440,900

4.74%

9,440,900

4.89%

岑燕

350,300

0.18%

350,300

0.18%

合计持有

9,791,200

4.92%

9,791,200

5.07%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7月7日(达到5.17%)

朱兵

集中竞价交易

9,440,900

4.89%

9,689,600

5.02%

岑燕

350,300

0.18%

300,000

0.16%

合计持有

9,791,200

5.07%

9,989,600

5.17%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6年6月1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业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4.92%被动增加至 5.07%,被动增加变动触及 1%及 5%的整数倍。回购股份注销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变动期间

股东名称

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2026年6月11日

朱兵

9,440,900

4.74%

9,440,900

4.89%

岑燕

350,300

0.18%

350,300

0.18%

合计

9,791,200

4.92%

9,791,200

5.07%

2026年6月12日至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98, 400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989,6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5.07%增加至 5.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期间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2026年6月12日-2026

朱兵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0.62%

集中竞价交易(卖出)

人民币普通股

-951,300

-0.49%

年7月7日

岑燕

集中竞价交易(买入)

人民币普通股

516,286

0.27%

集中竞价交易(卖出)

人民币普通股

-566,586

-0.29%

累计变动情况

人民币普通股

198,400

0.1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六、关于触及 5%时未及时披露的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且未关注到公司总股本减少和未能及时关注并计算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情况,在合计持股比例达到 5%时(2026年6月11日),未按照 《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截至2026年7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已达到 5.17%,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通知上市公司,后续提供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此深表歉意,并承诺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自身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及监管机构的工作,及时履行后续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期间

股票种类

交易方式

价格区间

变动数量(股)

朱兵

2026年1月

人民币普通股(A股)

集中竞价(买入)

18.17元-24.15元

1,287,200

集中竞价(卖出)

18.02元-26.02元

8,490,900

2026年2月

集中竞价(买入)

24.05元-32.35元

4,618,200

集中竞价(卖出)

24.31元-32.30元

3,194,300

2026年3月

集中竞价(买入)

21.61元-27.46元

5,395,053

集中竞价(卖出)

22.54元-27.59元

1,569,653

2026年4月

集中竞价(买入)

20.09元-22.52元

3,524,400

集中竞价(卖出)

20.79元-22.86元

1,435,500

2026年5月

集中竞价(买入)

19.17元-24.21元

2,623,500

集中竞价(卖出)

19.68元-25.08元

2,493,700

2026年6月

集中竞价(买入)

14.90元-19.00元

1,036,300

集中竞价(卖出)

15.08元-19.30元

1,014,700

岑燕

2026年1月

人民币普通股(A股)

集中竞价(买入)

18.12元-18.83元

208,000

集中竞价(卖出)

18.07元-21.95元

608,400

2026年2月

集中竞价(买入)

26.86元-31.88元

299,600

集中竞价(卖出)

27.80元-28.15元

70,000

2026年3月

集中竞价(买入)

22.09元-26.88元

171,500

集中竞价(卖出)

24.15元-24.15元

49,600

2026年4月

集中竞价(买入)

20.82元-21.94元

168,300

集中竞价(卖出)

20.78元-22.051元

169,900

2026年5月

集中竞价(买入)

19.16元-22.92元

546,900

集中竞价(卖出)

19.11元-22.80元

590,500

2026年6月

集中竞价(买入)

15.19元-19.00元

847,186

集中竞价(卖出)

15.10元-18.90元

853,48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第四节之六所述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

朱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

岑燕

签署日期:2026年7月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常州市

股票简称

亚玛顿

股票代码

0026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朱兵、岑燕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注销回购股份导致总股本减少被动增加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姓名

股票种类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朱兵

人民币普通股(A股)

9,440,900

4.74%

岑燕

人民币普通股(A股)

350,300

0.18%

合计持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

9,791,200

4.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姓名

股票种类

变动数量(股)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朱兵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8,700

0.28%

9,689,600

5.02%

岑燕

人民币普通股(A股)

-50,300

-0.02%

300,000

0.16%

合计持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

198,400

0.25%

9,989,600

5.1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方式

时间:2026年6月11日持股被动达到5.07%(回购股份注销)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7日持股比例达到5.17%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具体买卖情况详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第五节)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

朱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___

岑燕

签署日期: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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