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认为该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定价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3此次审核意见为后续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决策程序的前置合规环节。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4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舒伯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交易目的合理正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出售资产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舒伯阳
程爵浩

王小宁
金祥慧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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