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州一轨2026-07-10 00:00

摘要

1九州一轨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四项议案: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地点、变更实施方式及募资用途;
2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
3承接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包暨关联交易;
4选举非独立董事。
5所有议案均获高票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律师见证程序合法有效。
6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中小投资者对关联交易议案同意比例约79.67%。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育仁南路3号院1号楼6层九州一轨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3

普通股股东人数

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3,630,52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3,630,5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414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7.414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董事长邵刚先生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侃先生列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3,557,196

99.8632

60,611

0.1130

12,715

0.0238

2、议案名称:关于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7,815,248

99.8720

60,611

0.1265

648

0.0015

3、议案名称:关于承接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7,815,248

99.8720

60,611

0.1265

648

0.0015

4、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3,557,196

99.8632

60,611

0.1130

12,715

0.0238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施式募资用途的议案

228,037

75.6685

60,611

20.1122

12,715

4.2193

2

关于厂房对外出租暨关联交

240,104

79.6726

60,611

20.1122

648

0.2152

易的议案

3

关于承接金刚石芯片基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40,104

79.6726

60,611

20.1122

648

0.2152

4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8,037

75.6685

60,611

20.1122

12,715

4.219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2、3、4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已对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安琪、项颂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