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微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立昂微2026-07-10 00:00

摘要

1立昂微公告,实控人王敏文一致行动人泓祥投资、泓万投资及上海金瑞达因资金需求,拟于2026年8月3日至11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不超过77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2上述股东合计持股7.3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致行动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宁波泓祥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祥投资”)、宁波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万投资”)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王敏文先生控制的企业。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瑞达”)为实际控制人王敏文先生兄弟王明龙先生控制的企业,前述股东为实际控制人王敏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54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7.3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公司持股员工及相关股东具有资金需求,泓祥投资、泓万投资、上海金瑞达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宁波泓祥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___

持股数量

39,958,224股

持股比例

5.1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26,998,8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2,959,424股

股东名称

宁波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

持股数量

12,267,878股

持股比例

1.59%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8,289,107股其他方式取得:3,978,771股

股东名称

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___

持股数量

4,319,358股

持股比例

0.5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前取得:2,918,485股其他方式取得:1,400,873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宁波泓祥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958,224

5.17%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波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267,878

1.59%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319,358

0.56%

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

合计

56,545,460

7.3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宁波泓祥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45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7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450,0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宁波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1,67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22%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670,0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580,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0.0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80,000股

减持期间

2026年8月3日~2026年11月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 \surd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 \surd $是□否

公司股东泓祥投资、泓万投资、上海金瑞达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公司所持股份。
  1. 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应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1.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发行人上市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 \surd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 \surd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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