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大唐发电2026-07-10 00:00

摘要

1大唐发电董事会审议通过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2大唐集团拟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的20%,认购金额不超过16亿元。
3本次定增发行数量不超过26.67亿股,不超总股本30%。
4因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已持股53.04%,增持后不影响上市地位,符合免于要约收购条件。
5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拟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666,666,666股(含本数),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比例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的 20%,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160,0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发行前,大唐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9,816,330,340股,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53.04%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次发行时,大唐集团继续增加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大唐集团增持公司股份可以免于发出要约。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免于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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