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摘要
公告编号:2026-06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之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马股份”)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0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中提到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主营和贸易业务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5.80亿元,同比下滑 9.94%,其中,贸易业务收入为11.63亿元,同比下滑 44.12%,主要为销售已二酸、锦纶切片,公司未披露以前年度贸易业务有关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额为84.66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 73.24%;销售额为21.49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17.08%。
请公司:(1)列示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中所有供应商与客户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重合的情形,结合业务开展背景、交易内容、具体业务模式、收入与成本确认金额等,说明出现相关情形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确认的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
【公司回复】
1-1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中关联方采购情况(列示金额1,000万元以上)
公司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运输服务等
379,485.95
材料、设备、运输服务等
500,852.99
材料、设备、运输服务、商标使用费等
346,596.77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电费、燃料、动力等
177,248.19
材料、电力、燃料、动力等
228,693.14
材料、电力、燃料、动力等
300,780.03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电费
57,763.18
电费
52,085.49
电费
53,812.64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切片
11,245.37
锦纶6切片等
119,103.87
锦纶6切片等
42,393.36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煤、油料等
70.75
油料
1,754.54
原煤
21,316.31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煤气、电力、蒸汽等燃料
21,080.42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修理费等
33,200.07
工程、设备、修理费等
30,656.04
工程、设备、修理等
17,709.83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己二胺
11,651.19
平顶山尼龙城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
8,047.25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切片(色母粒)、己二酸等
4,435.38
切片(色母粒)、己二酸等
13,459.10
切片(色母粒)、己二酸等
7,680.55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2,063.17
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3,037.48
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
7,568.73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运费服务等
2,027.82
材料、运费服务等
429.31
材料、运费服务等
4,409.06
平顶山尼龙城电力有限公司
电费
4,368.61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液氯、盐酸
10,649.06
液氯、盐酸
6,164.23
液氯、盐酸
4,030.98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氢气
26,739.86
氢气
6,180.03
氢气
3,185.77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服务
356.38
人力资源服务费、职工教育经费
1,172.13
人力资源服务、职工教育
2,694.24
公司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包装物
5.77
己二酸
4,446.27
己二胺及尼龙66切片
1,915.16
河南京宝新奥新能源有限公司
液化气
166.82
液化气
1,698.58
平顶山市东南热能有限责任公司
电费、蒸汽、高纯水
1,527.04
热力费
277.49
热力
1,563.16
平顶山市尼龙城旭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电费
695.04
电力
1,499.68
平顶山尼龙城水务有限公司
工业水及自来水
1,475.74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润滑母粒
2,368.75
润滑母粒
1,348.96
润滑母粒
1,147.22
河南神马减碳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使用费
2,904.10
化学品、设备、技术服务、电力等
703.72
博列麦纤维有限公司
材料、设备
1,473.40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电力
4,419.11
合计
——
710,826.96
——
977,679.32
——
867,329.00
1-2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中关联方销售情况(列示金额1,000万元以上)
公司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包装物等
35,355.46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包装物等
93,221.07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包装物等
77,217.83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气囊丝
42,042.69
气囊丝、特品丝
46,198.61
气囊丝、特品丝
50,357.08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精己二酸、切片等
53,013.48
精己二酸、切片等
31,140.37
精己二酸、切片等
24,800.02
平煤神马欧洲公司
工业丝、切片
11,971.28
工业丝、切片
10,840.76
工业丝、切片
13,502.99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己二酸、66盐等
10,697.65
尼龙66盐、己二酸
10,441.88
尼龙66盐、己二酸
10,109.02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己二腈
8,719.69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环己烷、蒸汽等
6,125.52
蒸汽、氮气等
10,556.94
蒸汽、氮气等
6,426.57
公司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己二酸、己二胺等
2,788.08
己二胺
105.93
精己二酸
5,833.65
平煤神马韩国有限公司
改性切片
5,523.99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笑气
2,745.88
笑气
2,663.56
笑气
2,928.37
PingmeiShenmaAmerica(Canada)Inc.
帘子布、切片
1,797.65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己二酸废液
666.51
己二酸废液
744.47
己二酸废液
1,280.52
中平贸易株式会社
切片、特种尼龙
6,588.22
切片、特种尼龙
1,112.66
切片、特种尼龙
1,181.58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压蒸汽、氮气等
663.56
中压蒸汽、氮气、设备
2,604.03
中压蒸汽、氮气、设备
1,170.16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能源、材料销售
3,452.77
阀门、管件、仪表等
110.62
阀门、管件、仪表等
637.11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切片等
30,882.81
平煤神马美国有限公司
帘子布、切片
4,331.91
帘子布、切片
3,889.73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PC、切片等
2,843.19
改性切片
5.97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费
2,366.76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己二酸
2,306.84
福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
己二酸
1,001.87
合计
——
219,844.48
——
213,636.60
——
211,486.23
1-3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中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列示采购或销售金额1,000万元以上)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材料、设备、运输服务等
379,485.95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
35,355.46
材料、设备、运输服务等
500,852.99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包装物
93,221.07
材料、设备、运输服务、商
346,596.77
咨询费、环己烷、环己醇、包装物
77,217.83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包装物等
等
标使用费等
等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联营企业
材料、电费、燃力动力等
177,248.19
环己烷、纯苯等
6,125.52
材料、电力、燃料、动力等
228,693.14
环己烷、纯苯等
10,556.94
材料、电力、燃料、动力等
300,780.03
环己烷、纯苯等
6,426.57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工程、设备、修理费等
33,200.07
阀门、管件、仪表等
3,452.77
工程、设备、修理费等
30,656.04
阀门、管件、仪表等
110.62
工程、设备、修理等
17,709.83
阀门、管件、仪表等
637.11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联营企业
己二胺
11,651.19
己二腈
8,719.69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切片、胶料
4,435.38
己二酸、66盐等
10,697.65
切片、胶料
13,459.10
尼龙66盐、己二酸
10,441.88
切片、胶料
7,680.55
尼龙66盐、己二酸
10,109.02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2,063.17
精己二酸、切片等
53,013.48
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费
3,037.48
精己二酸、切片等
31,140.37
材料、设备、工程款、技术转让
7,568.73
精己二酸、切片等
24,800.02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液氯、盐酸
10,649.06
中压蒸汽、氮气等
663.56
液氯、盐酸
6,164.23
中压蒸汽、氮气、设备
2,604.03
液氯、盐酸
4,030.98
中压蒸汽、氮气、设备
1,170.16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包装物
5.77
己二酸、己二胺等
2,788.08
己二酸
4,446.27
己二胺
105.93
己二胺及尼龙66切片
1,915.16
己二酸
5,833.65
河南神马隆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联营企业
润滑母粒
2,368.75
切片、己二酸等
714.39
润滑母粒
1,348.96
改性切片
497.79
润滑母粒
1,147.22
改性切片
100.63
平煤神马韩国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代理费
25.72
改性切片
5,523.99
河南平煤神马尼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工程
207.55
技术转让与服务
1,000.00
技术服务
18.87
技术转让与服务收入
1.10
深圳市神马化工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子公司
冷冻机油
1.35
切片等
30,882.81
上海神马帘子布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加工服务
465.66
己二酸
2,306.84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三氯化钌
16,451.17
受托加工加氢催化剂
584.07
慈溪洁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腈
21,413.14
中低旦工业丝
6.29
己二腈
24,956.63
己二胺
1,014.08
己二胺
13,447.90
中低旦工业丝
23.46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材料、运费服务等
2,027.82
己二酸废液
666.51
材料、运费服务等
429.31
己二酸废液
744.47
材料、运费服务等
4,409.06
己二酸废液
1,280.52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短切纤维
1,609.37
改性切片
1.99
短切纤维
1,615.40
改性切片
1.38
东明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原生尼龙PA6切片
1,222.17
水合催化剂(吨)
545.31
原生尼龙PA6切片
839.79
水合催化剂
95.04
河北铁科翼辰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原生尼龙切片
45.4
改性增强增韧尼龙66切片
6,380.62
河南隆腾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外购尼龙66切片
14.28
改性切片
1,019.24
原生尼龙66切片
0.14
改性切片
885.14
常熟涤纶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外购尼龙66切片
0.43
改性切片
3,354.84
丰田通商(上海)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外购尼龙66切片
691.99
改性切片
3,108.24
改性切片
1.8
改性增韧尼龙66切片
904.77
江苏康贝瑞芯塑化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PC粒子
45.82
改性切片
6,121.82
江苏尚华塑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玻纤
4.56
尼龙新材切片
1,360.97
宁波悦创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玻纤
442.92
改性切片
1,928.42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采购金额(万元)
交易内容
销售金额(万元)
上海池安实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PA66原生切片
0.26
改性切片
12,651.42
东莞市志炜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聚碳酸酯
1.83
PC(合格)
3,786.44
福建迪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胺
1,933.52
PA66原生切片
1,556.07
合计
——
636,381.49
——
177,220.30
——
817,203.47
——
157,229.77
——
735,933.91
——
149,790.00
注:关联关系中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指和公司同受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1-4 关联方采购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关联方采购主要通过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采购产品
25年采购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结算安排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精苯(外采)
108,043.48
根据中石化、中石化等公开市场价格
先款后货
己内酰胺(外采)
15,237.24
根据市场价格
先款后货
己内酰胺
66,671.98
依据华瑞网华东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按货物需求的三分之一支付货款,其余月底结算
原煤
58,964.06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碘化钾
13,190.44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己内酰胺
136,791.65
依据华瑞网华东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按货物需求的三分之一支付货款,其余月底结算
己二酸
72,275.23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公司名称
采购产品
25年采购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结算安排
氨基己腈
42,356.83
货到付款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电
53,812.64
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
先款后货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尼龙6切片
41,643.06
按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
货到付款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原煤
21,316.31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煤气、电力、蒸汽等燃料
21,080.42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设备、修理等
17,709.83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己二胺
11,651.19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平顶山尼龙城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
8,047.25
物价主管部门指导定价
先款后货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切片(色母粒)、己二酸等
7,680.55
根据市场价格
先款后货
注:表中列示了采购量较大且采购频繁的产品。
上表中列示的产品,公司同时向非关联方采购的是碘化钾、己二酸、己二胺、电、燃气等产品,关联方采购和非关联方采购前述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产品
关联方采购
非关联方采购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价格
定价依据
结算安排
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价格
定价依据
结算安排
碘化钾
13,190.44
43.67万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43.81
43.81万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己二酸
72,275.23
6,808.24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884.96
7,277.60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8,636.74
6,617.18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先款后货
8,160.57
5,955.75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先款后货
己二胺
11,651.19
16,623.81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货到付款
18,756.01
14,882.82元/吨
根据市场价格
先款后货
电
53,812.64
0.71元/度
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
先款后货
16,567.87
0.71元/度
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
先款后货
燃气
8,047.25
2.75元/立方米
物价主管部门指导定价
先款后货
5,986.13
3.89元/立方米
物价主管部门指导定价
先款后货
注1:公司报告期内同时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设备和建筑工程服务,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结算安排等详见问题二中第(1)和(3)项的回复。
注2:己二酸和己二胺2025年市场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己二酸2025年整体价格趋势为“先扬后抑、整体下行”,价格区间为6,500元/吨至8,000元/吨(含税);己二胺2025年整体价格趋势为“高位回落、低位企稳、年末局部反弹”,价格区间为17,000元/吨至20,000元/吨(含税)。因此,不同时段采购的己二酸和己二胺的价格具有较大差别,导致公司2025年向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采购的己二酸和己二胺价格差别较大。如先款后货方式下,公司向非关联方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己二酸,采购时间集中于2025年11月和12月,导致2025年向非关联方采购己二酸的价格低于向关联方采购的价格。
A.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集团”或“集团”)采购的主要内容为精苯、己内酰胺、原煤和碘化钾等原材料。公司控股股东为平煤神马集团,为整合分散采购资源,发挥规模采购优势,增强采购方的市场话语权,保障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采购频次和供求对接成本,避免同类产品重复采购,平煤神马集团成立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团招采中心”)进行统一采购,发挥规模集采优势,降低采购成本。
B.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龙科技”)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己二酸、己内酰胺、氨基己腈等原材料,其中:采购己二酸业务是为规避同业竞争(详见第(2)项问题回复);采购己内酰胺和氨基己腈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己内酰胺和氨基己腈是生产尼龙6和尼龙66产品的关键原材料,公司通过管道运输采购上述产品,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C.公司向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电力”)采购电力,天通电力是集团的专业供售电公司,一直负责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的电力供应。
D.公司向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永通”)采购尼龙6切片,主要是规避同业竞争(详见第(2)项问题回复)。
E.公司向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煤业”)采购原煤,天安煤业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公司子公司所处的生产厂区临近天安煤业的主要煤矿产区,运输距离短,公司向天安煤业采购原煤有利于节约采购成本。
F.公司向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鑫焦化”)采购煤气、电力、蒸汽等能源,东鑫焦化主营业务为煤炭加工、焦化及其他化工衍生品生产,生产厂区位于平顶山石龙区,临近公司子公司河南神马龙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安化
工”)的生产厂区。龙安化工成立的目的为对东鑫焦化生产的煤气、蒸汽等进行深加工,两者是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龙安化工向东鑫焦化采购煤气、电力、蒸汽等能源产品,运输距离短,有利于节约采购成本。
G.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神马建工”)为集团内部工程总承包施工平台,平煤神马建工能够使公司的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且能保质保量,达到了公司发挥规模集采优势的目的。
H.公司向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神新材”)采购己二胺,华神新材是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万华化学”)和公司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成立的合资公司,拥有年产18万吨的己二胺生产线,华神新材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为万华化学的HDI(六亚甲基二异氰酸酯)产品和尼龙化工的尼龙66盐产品提供己二胺,是双方稳定原料供应的合营项目。
- 公司向平顶山尼龙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城燃气公司”)、平顶山尼龙城电力有限公司和平顶山尼龙城水务有限公司采购燃气、电力和自来水,是由于燃气、电力和自来水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上述公司是公司所在尼龙产业园的燃气、电力、自来水等市政公用产品的配套供应商。
J.公司主要向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跃茂”)采购切片(色母粒)和己二酸,上海跃茂是平煤神马集团下属的贸易公司平台,采购过程中实际发挥代理采购的作用。公司采购切片(色母粒)的原因为国产色母粒存在色牢度差、色彩单一、染色不均等问题,制约产品品质,公司采购切片(色母粒)的目的是对标国际先进工艺,进行产品攻关;采购己二酸是公司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神马江苏”)向上海跃茂进行采购,中平神马江苏的己二酸主要采购自公司内部,因中平神马江苏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距公司主要的己二酸生产基地河南平顶山市较远,当公司内部生产的己二酸销售价格高于中平神马江苏当地的己二酸销售价格或公司自身己二酸产能不足时,中平神马江苏通过上海跃茂进行采购,己二酸的最终供应商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鲁”)等外部供应商。
中平神马江苏对己二酸的采购需求受价格和公司内部自身产能的双重影响,呈现出“批次多,每批次采购需求小”的特点,因此中平神马江苏借助上海跃茂贸易平台的角色向其采购己二酸,可以灵活匹配自身零散的采购需求,减少零散采购带来的沟通、物流等额外成本,保障生产原料供应的稳定性,不会因为临时的产能缺口或价格波动影响正常生产节奏。
综上所述,上述关联交易皆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采购的主要目的是出于成本考虑,即依托平煤神马集团以煤焦、尼龙化工、新能源、新材料为核心的完整产业体系以及较强的区位优势和配套生产优势,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降低成本;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潜在利益输送。
1-5关联方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关联销售主要通过集团公司、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列麦(上海)”)等公司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销售产品
25年销售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结算安排
关联方自用/转手
资金是否经过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液氨
53,893.38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货到验收合格,次月开票结算
自用
是
环己烷
17,869.90
自用
是
博列麦神马气囊丝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气囊丝、特品丝
50,357.08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通常为货物发出后,次月结算
转手销售
是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精己二酸、切片等
24,800.02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收到终端客户货款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
转手出口销售
是
平煤神马欧洲公司
工业丝、切片
13,502.99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收到终端客户货款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
转手出口销售
是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尼龙66盐、己二酸
10,109.02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信用额度2,000万元,年底结清
转手销售
是
华神新材料(宁波)有限公司
己二腈
8,719.69
市场采购价格+资金成本等费用
与应付华神新材的己二胺款进行磨账
自用
是
公司名称
销售产品
25年销售金额(万元)
定价依据
结算安排
关联方自用/转手
资金是否经过关联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蒸汽、氮气等
6,426.57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货到验收合格(双方无争议),次月开票结算
自用
是
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精己二酸
5,833.65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信用额度2,000万元
转手销售
是
平煤神马韩国有限公司
改性切片
5,523.99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收到终端客户货款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
转手出口销售
是
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笑气
2,928.37
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
货到验收合格,次月开票结算
自用
是
注1:表中列示了销售量较大且销售频繁的产品。
注2:关联方转手销售和转手出口销售的客户是平煤神马集团体系外的公司。
A.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销售液氨、环己烷等产品,产品为尼龙化工中间体产品,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集中于煤焦化工行业,上述产品是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材料或能源;同时,部分产品通过管道运输降低了运输储存成本。因此,集团招采中心采购公司的产品并转手向集团体系内公司销售,可以发挥产业链一体化的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降低交易成本。
B. 公司向博列麦(上海)销售气囊丝、特品丝等产品,是由于公司设立之初即约定公司子公司神马博列麦(平顶山)气囊丝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通过该公司销售。
C.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国际贸易公司”)、平煤神马欧洲公司和平煤神马韩国有限公司销售精己二酸、切片等产品,主要是利用上述公司在国际贸易方面的渠道优势,开拓国际市场并进行出口贸易。
D. 公司向上海跃茂销售尼龙66盐、己二酸等,上海跃茂为平煤神马集团旗下的贸易平台公司,依托集团在煤焦、尼龙化工等领域的长期积累,在行业拥有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公司向上海跃茂销售的主要目的是利用该贸易平台的客户资源,拓宽销售渠道。
E.公司向华神新材销售己二腈,华神新材为公司的合营企业,产品主要为己二胺。己二腈是合成己二胺的核心原材料,公司与己二腈的主要供应商英威达是长期合作关系,采购己二腈的价格是长协价格,公司统一采购己二腈后向华神新材销售,有利于降低华神
新材己二腈的采购成本。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己二腈销售收入,具体依据如下:
条件
业务描述
结论
原材料的性质是否为公司的产品所特有
己二腈是通用化工产品,非公司子公司尼龙化工所特有。华神新材向尼龙化工提供的己二胺可以用尼龙化工提供的己二腈生产,也可以自主采购己二腈生产,两者无对应关系。
己二腈非公司的产品特有
华神新材是否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原材料
华神新材采购尼龙化工己二腈后加工产出己二胺,华神新材可以对己二胺按市场化原则进行销售。
华神新材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原材料
是否承担除因其保管不善之外的原因导致的该原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
双方约定卖方依据当月交付的数量,当月提供增值税专业发票,华神新材应于次月15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全部货款,其付款责任不因后续己二腈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风险而减少。
华神新材承担除因其保管不善之外的原因导致的该原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
是否承担该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公司销售给华神新材的己二腈,按照成本加成的方式定价;华神新材销售给公司的己二胺,亦按照成本加成的方式定价。原因在于己二酸和己二胺产品市场价格的高度公开透明,采取采购成本与销售收入紧密挂钩方式确定相关产品价格,符合行业惯例。
市场价格的高度公开透明,采取采购成本与销售收入紧密挂钩方式确定相关产品价格,符合行业惯例
是否能够取得与该原材料所有权有关的报酬
根据公司与华神新材签订的合同,公司对华神新材生产的己二胺在出资比例的范围内具有优先购买权,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况下,华神新材向其余股东出售,其余股东放弃的,华神新材按按市场化原则进行销售。因此,公司可选择采购华神新材生产的己二胺,亦可不选择采购华神生产的己二胺,公司具有己二胺自主采购权。
能够取得与该原材料所有权有关的报酬
F.公司向尼龙科技销售蒸汽、氮气等,蒸汽、氮气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依赖管道运输。公司在自用之余按市场价格向尼龙科技进行销售。
G.公司向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神马福建”)销售精己二酸,中平神马福建另一股东为福建铭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铭宏”持有中平神马福建 40%股份),福建铭宏的主营业务之一是化工与塑料产品的代理与销售,中平神马福建依托股东在福建当地较为丰富的客户资源进行己二酸贸易业务。
H.公司向平顶山市金宏普恩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笑气,笑气是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依赖管道运输。公司在自用之余
按市场价格向外销售。
综上所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集中于煤焦化工等行业,公司的产品是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材料或能源。公司通过关联方销售的主要目一是利用公司与关联方处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关系,通过关联方销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公司依托平煤神马集团的销售网络拓展市场、提升市场竞争力。上述关联交易皆为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并根据市场化原则来运作,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潜在利益输送。
1-6 主营业务中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
1-6-1 主营业务中关联方和非关联方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基本情况
从上表中可知,公司主营业务中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分为关联方和非关联方,其中2023年至2025年主营业务中关联方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金额分别为148,372.80万元、149,757.93万元和142,384.92万元(销售金额口径),占比分别为 83%、95%和 92%; 2023年至2025年主营业务中非关联方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金额分别为31,182.31万元、7,826.83万元和11,681.91万元(销售金额口径),占比分别为 17%、5%和 8%。
1-6-2关联方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业务中关联方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形,主要为集团招采中心、尼龙科技、平煤神马建工、华神新材、上海跃茂和平煤国际贸易等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A.集团招采中心:集团招采中心是平煤神马集团为整合分散的采购资源,发挥规模采购的优势而成立。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主要采购精苯、己内酰胺、原煤、碘化钾等原材料,目的在于整合分散采购资源,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销售液氨、环己烷等尼龙化工中间体产品,目的是利用上述产品向关联方销售时通过管道运输或运输距离较短,降低交易成本。
B. 尼龙科技:尼龙科技是公司联营企业,公司向其采购己二酸、己内酰胺、氨基己腈等原材料,其中采购己二酸业务采购目的是
规避同业竞争,采购己内酰胺和氨基己腈是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尼龙科技销售蒸汽、氮气等生产过程中副产品,目的是利用管道运输,降低交易成本,同时使副产品得到充分利用。
C.平煤神马建工:平煤神马建工是平煤神马集团内部工程总承包施工平台,公司向其采购建筑工程、设备、修理等服务,目的是发挥规模集采优势,降低采购价格;向其销售阀门、管件、仪表等材料,目的一是甲供材销售,二是通过集团内部调剂工程物资,降低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D.华神新材:华神新材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向其采购己二胺,目的是稳定原料供应;向其销售己二腈,己二腈是公司统一采购并向华神新材销售,主要目的是降低华神新材己二腈的采购成本,提高合营企业的经济效益。
E.上海跃茂:上海跃茂为平煤神马集团旗下的贸易平台公司,依托平煤神马集团在煤焦、尼龙化工等领域的长期积累,在行业拥有较为丰富的客户和供应商资源。公司利用上海跃茂丰富的客户和供应商资源,主要向其采购切片(色母粒)、己二酸等材料,其中己二酸采购金额4,004.89万元,切片(色母粒)等产品采购金额3,675.66万元;向其销售尼龙66盐、己二酸等产品,其中己二酸销售金额7,562.53万元,尼龙66盐金额2,345.50万元。公司向上海跃茂采购己二酸,主要是公司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于己二酸市场价格较低或公司内部自身己二酸产能不足时,借助上海跃茂贸易平台公司的角色,向山东华鲁等外部供应商采购;公司向上海跃茂销售己二酸,则是公司借助其客户资源拓宽销售渠道,上海跃茂采购公司生产的己二酸后,向外部客商销售。
F.平煤国际贸易:平煤国际贸易公司是平煤神马集团下属进行国际贸易的平台公司,承担集团内部相关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业务。公司利用平煤国际贸易公司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和国际客户、供应商资源,在国际市场采购原材料及进口设备,同时销售其产品。
1-6-3非关联方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业务中非关联方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主要为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慈溪洁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申远”)采购三氯化钌,三氯化钌是一种重要的钌化合物,主要作为催化剂前驱体或催化材料使用,是公司子公司河南神马催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催化科技”)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催化科技主营业务为化工行业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和回收利用,报告期内向福建申远提供受托加工加氢催化剂服务,相关收入为加工费收入。
公司向慈溪洁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洁达”)采购己二胺等化工原材料,慈溪洁达是英威达己二胺业务在中国区的代理商。己二胺是公司尼龙66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在自身产能不足时,向慈溪洁达进行现货采购;公司向慈溪洁达销售中低旦工业丝,销售金额较小,为慈溪洁达偶发性采购。
平顶山市普恩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装卸搬运、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业务,公司主要向其采购装卸、运输等服务,向其销售己二酸废液等化学废品。
综上所述,主营业务中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业务模式为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苯、原煤、己内酰胺等原材料和能源,通过对原材料进行化学聚合反应,向客户销售经加工后的尼龙6盐、尼龙66盐产品及其中间体,对同一家供应商/客户采购和销售的产品不同,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符合行业特征和企业经营模式。
1-7 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关联方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公司通过关联方对外销售产品,分为公司直接发货运送至终端客户或买方上门自提两种方式,对于发货运送至终端客户的,公司取得在终端客户验收/签收时,控制权转移至买方,确认收入;对于买方上门自提的,于自提完成时,控制权转移至买方,确认营业收入实现。公司销售给关联方自用产品的收入,其中,液氨、环己烷等通过管道进行输送销售的产品,依据每月末管道的流量读表数据与对方进行结算确认收入,确认时点为产品流入客户流量表时,控制权发生转移,确认销售收入;环己醇等采用货运方式销售的产品,依据每月交付第一承运人货物数量双方结算,确认销售收入。因此,关联销售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
针对主营业务中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从业务独立的角度,公司的采购与销售行为均为独立的商业行为,先签订采购合同,再签订销售合同,且业务开展过程中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独立的购销合同;从商业合理角度,重叠系基于实际业务需求,采购的均为生产所必需的原材料,销售的均为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从商品的控制权角度,公司在业务环节中处于主要责任人的角色,通过对采购的原材料进行化学聚合反应加工,能够主导产品的使用并享有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拥有自主定价权,销售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独立确定。因此,针对业务中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及对关联方销售业务,公司对相关销售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 补充披露近三年贸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开展背景、具体贸易产品及其对应的营业收入、毛利率、收入确认方法,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及关联关系,往来款余额等,说明是否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如是,说明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2-1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
业务开展背景
贸易产品
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成本(万元)
毛利率
收入确认办法
2023年
规避同业竞争
己二酸
121,047.47
119,880.63
0.96%
总额法
2023年
规避同业竞争
锦纶切片
11,252.37
11,245.37
0.06%
总额法
2024年
规避同业竞争
己二酸
96,720.87
96,081.67
0.66%
总额法
2024年
规避同业竞争
锦纶切片
111,316.80
111,235.75
0.07%
总额法
2025年
规避同业竞争
己二酸
74,658.47
74,016.40
0.86%
总额法
2025年
规避同业竞争
锦纶切片
41,595.52
41,566.41
0.07%
总额法
2-2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中锦纶切片业务的前五大客户
年度
业务类型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往来科目
往来余额(万元)
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
2023年
销售业务
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50.54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福建锦程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209.38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江苏文凤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0.02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15.60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福建锦程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103.18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海安市中山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35.47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福建万鸿纺织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139.40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江苏文凤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35.42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江阴和锦特种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340.22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福建锦程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塑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江阴和锦特种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117.35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海安市中山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3.71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浙江方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70.02
否
2-3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中锦纶切片业务的前五大供应商
年度
业务类型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往来科目
往来余额(万元)
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
2023年
采购业务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应付账款
否
2024年
采购业务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应付账款
否
2025年
采购业务
江苏永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应付账款
421.52
否
2-4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中己二酸业务的前五大客户
年度
业务类型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往来科目
往来余额(万元)
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
2023年
销售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16,805.70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2,508.99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河南恒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532.50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保定邦泰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467.68
否
2023年
销售业务
佛山市华博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3,556.78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保定邦泰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13.86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福建汇得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26.84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33.28
否
2024年
销售业务
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3,579.67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英威达尼龙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3,694.63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河南恒泰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13.82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6,104.01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
合同负债
43.22
否
2025年
销售业务
美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
应收账款
否
2-5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中己二酸业务的前五大供应商
年度
业务类型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往来科目
往来余额(万元)
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
2023年
采购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联营企业
应付账款
4,085.31
否
2024年
采购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联营企业
应付账款
8,927.39
否
2025年
采购业务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神马股份联营企业
应付账款
5,622.31
否
从上述列表可知,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为解决关联方同业竞争,由公司采购关联方江苏永通和尼龙科技生产的锦纶切片及己二酸
并统一对外销售,不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形。
(3) 补充披露近三年公司贸易业务的采购和销售模式、定价政策、仓储物流情况、信用和结算政策等,说明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及其具体依据,以及相关收入确认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3-1公司近三年贸易业务的模式如下
类型
情况说明
备注
交易背景
- 锦纶切片:神马股份子公司神马普利生产锦纶切片并对外销售,而关联方江苏永通的主要产品也是锦纶切片,为避免同业竞争,由神马普利采购江苏永通锦纶切片后统一对外销售。
- 己二酸:公司子公司尼龙化工和关联方尼龙科技均生产己二酸,己二酸可继续加工为尼龙66盐生产公司主要产品帘子布、工业丝。
公司、尼龙科技、江苏永通等贸易业务涉及的公司同属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控制的企业,属关联方;生产相同产品,构成同业竞争。
商业目的
交易核心目的源于集团对同业竞争风险化解和产业链协同优化的战略考量,通过关联采购+统一销售模式,将业务归口至上市公司神马股份体系,明确权责边界,符合分业经营的合规要求。
在确保上市主体与非上市主体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前提下,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
合同签订
公司与江苏永通和尼龙科技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买断商品,产品销售时,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
合同分别与供应商、客户签订
采购模式及采购价格
- 为解决同业竞争,由公司买断关联方江苏永通和尼龙科技生产的锦纶切片及己二酸并统一对外销售。
- 采购价格:己二酸采购价格:当月销售的己二酸含税销售额/销售净重量,减去70元;锦纶切片采购价格:销售总金额*(1-万分之6)-销量*1元。
由于产品市场价格的高度公开透明,为避免上市主体与非上市主体之间的利益输送,采取采购成本与销售收入紧密挂钩方式确定采购价格。
销售模式及销售定价政策
- 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面对客户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国内外不同市场情况组织成立专业化的销售团队,市场部门根据市场行情、生产计划及客户实际需求,与客户协商产品销售价格和订单量等内容,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产品买卖合同。
上述产品为大宗化工原材料,价格以中石化外销纯苯挂牌价为基础进行定价。江苏永通和尼龙科技参与价格决策委员会专业小组,主要是借助生产厂家的专业能力为定价提供技术支撑。
类型
情况说明
备注
- 锦纶切片和己二酸的销售价格,由神马股份价格决策会决策,决策委会会每月根据己二酸和锦纶切片在公开市场的挂牌价,结合市场供销形势,进行销售定价。价格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机制为:各专业小组拟定产品销售价格→价格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核销售价格→价格决策委员会主任审批后执行;价格决策委员会专业小组主要由公司销售部门人员组成,江苏永通和尼龙科技参与;价格决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价格决策委员会主任,由神马股份的领导任职。
仓储物流
锦纶切片: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以系统或微信的方式通知江苏永通发货,货物直接从江苏永通的仓库发出。交货方式为客户自提或公路运输,公路运输2025年占比46%,由江苏永通承担运费;自提由客户自身承担费用,2025年占比54%。己二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方式,以系统或微信的方式通知尼龙科技发货,货物直接从尼龙科技的仓库发出。货物运输方式分为公路运输和铁路运输,其中公路运输的运费由尼龙科技承担,2025年业务占比95%;铁路运输由公司承担运费,并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2025年业务占比5%。
公司向下游客户交付前存货风险由上市公司承担
售后风险
对于客户投诉的产品不合格情况,由公司牵头确定产品责任,若为产品质量原因,公司先行承担责任,随后再向尼龙科技和江苏永通追偿。
公司承担售后风险
应收款信用风险和结算政策
神马股份向客户开具发票并收款,承担信用风险。己二酸:出口销售及销售给三资企业有15天至60天账期,其余客户无账期;尼龙6切片:根据客户类别分为有账期客户和无账期客户,有账期客户账期为45天至60天。采购结算过程中,神马股份分别向尼龙科技、江苏永通进行结算。己二酸:公司根据发货量,月底与尼龙科技进行结算;尼龙6切片:根据货物发货量,月底结算
公司承担应收款的信用风险
从上表可知,总体而言公司贸易业务核心背景源于集团对同业竞争风险化解和产业链协同优化的战略考量,通过关联采购+统一销售模式,将业务归口至神马股份体系;对外销售定价过程中,锦纶切片和己二酸产品为大宗化工原材料,价格以中石化外销纯苯挂牌
价为基础,结合市场供销形势进行定价,市场价格高度透明,以成本加成方式定价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分别与客户、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承担向下游客户交付前存货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交付后的售后风险,为主要责任人,因此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神马股份贸易业务和主营业务中供应商或客户为关联方、或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我们了解了相关业务的开展背景、交易内容、具体业务模式、定价政策等信息,查验交易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入库单、发票、收付款银行单据及审批手续等资料,审核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和依据。经核查,我们认为神马股份贸易业务和主营业务中供应商或客户为关联方、或供应商与客户重叠的情形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进行化学聚合反应生产出产品出售给客户,或出于同业竞争风险化解和产业链协同优化的战略考量,业务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相关收入确认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关于预付款项
定期报告显示,2025年一至四季度,公司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5.30亿元、5.48亿元、6.47亿元和1.98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4.51亿元、5.96亿元、7.23亿元和2.57亿元,其中大部分为预付设备款和预付工程款;各季度末公司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变动较大。2025年末,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形成预付账款1.50亿元和其他非流动资产1.27亿元,占比分别为 75.76%和 49.42%。
请公司:(1)补充披露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发生额前十名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付对象名称及关联关系、采购产品的金额和数量、交易背景、预付比例及账期、合同履约进度、相关资产交付的时间或尚未发货的原因、资金最终流向等;
【公司回复】
1-1预付账款发生额前十名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万元,不含税)
数量(吨/万立方米/万度)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含税)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1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己内酰胺
136,791.65
184,169.69
用于生产经营
150,375.98
每月6日、16日、26日按货物需求的三分之一支付货款,其余月底结算
已交货
货到付款
尼龙科技
2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
母公司
精苯(外采)
108,043.48
191,460.77
89,734.51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通过采购平台转付至最终供应商
己内酰胺(外采)
15,237.24
19,682.14
先款后货
已交货
先款后货
3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电
53,812.64
76,215.69
用于生产经营
57,871.46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电力服务
预付,先款后提供电力服务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万元,不含税)
数量(吨/万立方米/万度)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含税)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4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腈
42,656.41
31,428.92
49,613.99
预付95%,剩余5%货到付款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己二胺
3,832.90
2,489.18
用于生产经营
5
慈溪洁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胺
14,923.11
10,113.28
用于生产经营
15,194.58
预付95%,剩余5%货到付款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慈溪洁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6
平顶山尼龙城燃气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联营企业控股子公司
燃气
8,047.25
2,930.33
用于生产经营
9,223.52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平顶山尼龙城燃气有限公司
7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切片(色母粒)
3,675.66
2,490.00
用于生产经营
8,530.40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通过采购平台转付至最终供应商
己二酸(外采)
4,004.89
6,286.00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酸
7,240.04
12,172.00
用于生产经营
8,271.12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金额(万元,不含税)
数量(吨/万立方米/万度)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含税)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9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燃气
5,986.13
1,537.67
用于生产经营
6,283.37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己二酸(外采)
4,631.85
6,766.00
用于生产经营
4,268.76
先款后货
根据款项支付进度安排货物发出
先款后货
通过采购平台转付至最终供应商
小计
408,883.25
——
——
399,367.69
——
——
——
——
注:公司子公司神马普利与尼龙科技签订的《年度销售协议》约定:神马普利向尼龙科技采购己内酰胺,每月6日、16日、26日预计货物需求计划三分之一数量对应的货款支付给尼龙科技,每月月底结清当月全部己内酰胺货款。神马普利向尼龙科技采购己内酰胺的业务全部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未通过应付账款核算),账面预付款项核算支付给尼龙科技的己内酰胺货款时,未区分需求计划三分之一数量对应的预付款和月底的结算款。因此,上表中公司2025年预付给尼龙科技己内酰胺的预付发生额,包含按需求计划三分之一数量对应的预付款和月底支付给尼龙科技的结算款。
1-2 预付设备款发生额前十名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1
南京合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设备工程总包
用于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项目
27,217.81
30%,后续根据进度支付
47.46%
设备尚未安装调试完成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
BARMAGZweigniederlassungderSaurerGmbH&Co.KG
非关联方
FDY高速纺丝卷绕机
用于7000吨/年尼龙66民用丝项目
2,584.17
15%,后续根据进度支付
30%
设备未制作完成,预计2026年到货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
SSMITALYS.R.L
非关联方
空气变形丝机
用于7000吨/年尼龙66民用丝项目
1,053.11
15%,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30%
设备未制作完成,预计2026年到货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4
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FDY高速纺丝卷绕机
用于7000吨/年尼龙66民用丝项目
768.78
15%,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30%
设备未制作完成,预计2026年到货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螺杆挤压机设备
用于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
96.60
30%,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11月
5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米其林树脂生产系统设备款,1套
用于生产经营
413.17
先款后货
已完成
2025年12月
通过采购平台转付至最终供应商
牵伸辊备件,一批
110.00
先款后货
未完成
设备未制作完成,预计2026年到货
重型剑杆织机
61.00
20%,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6月
6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
母公司
线绳浸胶机VOC废气治理成套装置,1套
用于生产经营
107.17
30%,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12月
通过采购平台转付至最终供应商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失重下料秤、双螺杆挤出机及其配套设施,8套
78.05
30%,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9月
包装机等设备,4套
76.05
30%,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12月
配料干混成套系统,1套
49.86
30%,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10月
其余小额设备合计
181.86
不同的采购合同预付比例不同,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不同合同履约进度不同
不同合同资产交付时间不同
7
郑州中远干燥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物检室/化验室设备,1套
用于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
63.05
30%,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12月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固相聚合装置,1套
382.77
2025年11月
8
OerlikonBarmagZweigniederlassungderOerlikonTextileGmbH&Co.KG
非关联方
巴马格螺杆挤压机,4套
346.32
30%,后续按进度付款
已完成
2025年8月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9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
母公司
商务用车,1辆
用于生产经营
21.30
先款后货
已完成
2025年3月
通过采购平台转付至最终供应商
电动叉车,3辆
60.00
2025年12月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仓储配送中心
新能源电动牵引货车,1辆
72.50
2025年8月
电动叉车,5辆
90.00
2025年11月
轿车,1辆
10.00
2025年12月
10
HUACHENGENGINEERINGCO.,LTD.
非关联方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款,1套
用于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
154.84
30%,后续根据设备完工和安装进度支付设备款
80%
设备已于2025年安装完成,尚未验收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小计
33,998.41
——
——
——
——
1-3 预付工程款发生额前十名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1
南京合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土建工程总包
用于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项目
14,079.23
10%,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逐月抵扣,后续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47.46%
土建工程尚未完成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
MCTCONSTRUCTIONCO.,LT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用于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
2,156.65
预付1000万泰铢,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逐月抵扣;后续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20.00%
土建工程尚未完成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
母公司
化工二厂2#已二酸
用于生产经营
429.90
20%,后续根据进度
已完成
2025年12月
通过集团招采中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
装置干燥工序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
支付
心平台转付至最终供应商
纺丝成套设备工程建设
449.41
30%,后续根据进度支付
已完成
2025年6月
公司及各子公司升级改造工程
1,133.80
不同的采购合同预付比例不同,后续根据进度付款
不同合同履约进度不同
不同合同资产交付时间不同
4
ZhongtianOverseasEngineering(Thailand)Co.,Lt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安装工程
用于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
1,969.31
预付500万泰铢,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逐月抵扣;后续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20.00%
安装工程尚未完成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5
CHEC(THAI)COMPANYLIMITE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用于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
905.21
预付1520万泰铢,根据工程形象进度逐月抵扣;后续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20.00%
土建工程尚未完成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6
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年产6万吨特品尼龙66切片项目(一期2万吨)补充协议
年产6万吨特品尼龙66切片项目
850.00
预付50万元,后续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已完成
2025年4月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交易背景
2025年发生额(万元)
预付比例及账期
合同履约进度
资产交付时间/尚未发货的原因
资金流向
7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高温尼龙6T树脂改造项目
用于生产经营
840.00
20%,后续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65.00%
改造工程尚未完成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8
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氢氰酸反应器铂网加工采购
用于生产经营
455.24
50%,后续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已完成
2025年12月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9
HUACHENGENGINEERINGCO.,LT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高压电力系统
用于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建设
296.02
30%,后续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80.00%
电力系统工程尚未完成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10
西安同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KA油装置水合催化剂过滤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用于生产经营
278.70
30%,后续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已完成
2025年12月
直接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小计
23,843.47
——
——
——
——
(2) 结合(1)和相关采购交易进展情况,说明各季度末预付账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相关采购产品是否已实际交付并投入使用;
【公司回复】
2-1 各季度变动整体情况
预付款项:二季度较一季度增加0.18亿元,三季度较二季度增加0.99亿元,四季度较三季度减少4.49亿元。一季度至三季度微幅
上升,第四季度大幅下降。
其他非流动资产:二季度较一季度增加1.51亿元,三季度较二季度增加1.20亿元,四季度较三季度减少4.66亿元。一季度至三季度微幅上升,第四季度大幅下降。
2-2预付款项变动情况
1. 二季度较一季度增加0.18亿元、三季度较二季度增加0.99亿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子公司神马普利自2024年第四季度通过管道运输方式向关联方尼龙科技采购己内酰胺,采购结算模式为神马普利与尼龙科技双方月末根据管道读表量进行结算;2025年6月,尼龙科技发生“6.8”一般容器爆炸事故,产能受到影响,无法正常供货。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神马普利2025年第二、三季度通过集团招采中心对外采购部分己内酰胺,结算模式为先款后货。因该事项,导致预付款项2025年第二、三季度分别增加2,328.61万元、3,678.06万元。
2025年度,纯苯市场价格整体呈现“高开低走、震荡下行”的态势,公司尼龙6和尼龙66切片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纯苯。2025年第三季度,纯苯市场价格处于低位振荡期,公司预计纯苯价格有增长趋势,加大了原材料采购备货量,导致预付集团招采中心原材料款第三季度较第二季度增加7,553.81万元。
2. 四季度较三季度减少4.49亿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预付款项较三季度减少4.49亿元,其中预付非关联方款项较三季度末减少1.29亿元,预付关联方款项较三季度末减少3.20亿元。
预付非关联方款项较三季度末较少原因:2025年末,公司对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的三氯化钌材料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1,829.98万元,对ANGLOPLATINUMMARKETINGLIMITEDSINGAPOREBRANCH的钌材料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1,705.0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公司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预付款减少。公司对慈溪洁达材料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7,557.82万元,对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辰齐翔”)的己二腈材料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1,785.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末公司与供应商进行结算,预付款减少;二是公司于 2025年第三季度加大了己二腈、己二胺等原材料的备货量,第四季度采购量减少,导致预付款减少。
预付关联方款项较三季度末减少原因:2025年末,公司预付关联方款项较三季度末减少3.20亿元,主要为公司对集团招采中心、平煤国际贸易公司和尼龙科技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集团招采中心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25,351.47万元,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公司于2025年第三季度加大了精苯等原材料的备货量,第四季度采购量减少,导致预付款减少3,573.19万元;二是前期预付款随着货物到货验收进行核销,导致预付款减少1,856.87万元;三是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集团招采中心进行了对账工作,梳理了不同公司对集团招采中心的预付、应付挂账,减少了预付款2,500.00万元;四是年末公司及各子公司与集团招采中心进行结算,预付款减少17,421.41万元。
另2025年末,公司对平煤国际贸易公司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1,841.20万元,原因一是前期预付款随着货物到货验收进行核销,导致预付款减少820.19万元;二是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平煤国际贸易公司进行了对账工作,梳理了不同公司对平煤国际贸易公司的预付、应付挂账,减少了预付款1,021.01万元。公司对尼龙科技预付款较三季度末减少966.58万元,原因年末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尼龙科技进行结算,预付款减少。
2-3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情况
1. 二季度较一季度增加1.51亿元、三季度较二季度增加1.20亿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
公司子公司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纶科技”)的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2025年前三季度处于建设高峰期,锦纶科技2025年前三季度向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总承包方南京合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合创”)支付设备款的金额分别为3,504.64万元、15,646.33万元和19,325.11万元,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设备安装进度和工程形象进度计量原因,锦纶科技将尚未完成设备安装和工程形象进度计量对应的工程款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2025年前三季度因该业务导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
为0.00万元、18,874.30万元和29,162.96万元。因该事项,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第二、三季度分别增加18,874.30万元和10,288.66万元。
2. 四季度较三季度减少4.66亿元变动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
定期存款到期转回:2025年前三季度末,公司定期存款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2025年第四季度,随着定期存款到期转回至货币资金用于支付各类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第三季度末减少16,144.86万元。
2025年末,随着锦纶科技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设备安装进度的推进和期末工程形象进度计量完成,锦纶科技向南京合创支付的工程款于设备安装和工程形象进度完成后于在建工程列报,导致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较第三季度末减少21,821.33万元。
(3) 结合相关资产的采购价格、定价政策、供应商选取标准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付和结算政策等,说明相关预付安排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进一步论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大额采购相关产品的定价公允性和大额预付的必要性,相关资产采购是否存在未履行招投标流程直接指定采购的情形,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并说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回复】
3-1预付款项前十名采购价格、定价政策等情况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均价(元)
定价政策
供应商选取标准
1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己内酰胺
7,427.48
依据华瑞网华东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协同采购
2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
母公司
精苯
5,643.11
根据市场价格
协同采购
己内酰胺
7,741.66
依据华瑞网华东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电
0.71元/度
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
协同采购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均价(元)
定价政策
供应商选取标准
4
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腈
13,572.34
根据市场价格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己二胺
15,398.23
根据市场价格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5
慈溪洁达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胺
14,755.96
根据市场价格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6
平顶山尼龙城燃气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联营企业控股子公司
燃气
2.75元/立方米
物价主管部门指导定价
协同采购
7
上海跃茂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切片(色母粒)
14,761.69
根据市场价格
协同采购
己二酸
6,371.13
根据市场价格
8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己二酸
5,948.11
根据市场价格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9
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燃气
3.89元/立方米
物价主管部门指导定价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10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己二酸
6,845.77
根据市场价格
外贸,协同采购
3-2预付设备款前十名采购价格、定价政策等情况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价格
定价政策
供应商选取标准
1
南京合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设备工程总包
暂定价62,101.59万元(含设备部分)
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2
BARMAGZweigniederlassungderSaurerGmbH&Co.KG
非关联方
FDY高速纺丝卷绕机
1,083.8万欧元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价格
定价政策
供应商选取标准
3
SSMITALYS.R.L
非关联方
空气变形丝机
482.42万欧元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4
欧瑞康纺织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FDY高速纺丝卷绕机
2,552.6万元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螺杆挤压机设备
138.00万元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5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米其林树脂生产系统设备,1套
413.17万元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
协同采购
牵伸辊备件,一批
110.00万元
重型剑杆织机
310万元
6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
母公司
线绳浸胶机VOC废气治理成套装置,1套
126.0万元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
协同采购
失重下料秤、双螺杆挤出机及其配套设施,8套
130.09万元
包装机等设备,4套
95.07万元
配料干混成套系统,1套
83.05万元
7
郑州中远干燥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物检室/化验室设备,1套
66.37万元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固相聚合装置,1套
735.45万元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8
OerlikonBarmagZweigniederlassungd
非关联方
巴马格螺杆挤压机,4套
63.5万欧元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采购产品
采购价格
定价政策
供应商选取标准
erOerlikonTextileGmbH&Co.KG
素综合考虑
9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仓储配送中心
母公司
商务用车,1辆
21.3万元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
协同采购
电动叉车,3辆
60万元
新能源电动牵引货车,1辆
72.5万元
电动叉车,5辆
90万元
轿车,1辆
10万元
10
HUACHENGENGINEERINGCO.,LTD.
非关联方
低压电气成套设备款,1套
880万泰铢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3-3预付工程款前十名采购价格、定价政策等情况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产品
采购价格
定价政策
供应商选取标准
1
南京合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尼龙6民用丝二期工程土建工程总包
暂定价62,101.59万元(含工程部分)
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2
MCTCONSTRUCTIONCO.,LT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暂定10,600.00万泰铢
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3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神马分部
母公司
化工二厂2#已二酸装置干燥工序优化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工程
2,149.50万元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
协同采购
纺丝成套设备工程建设
449.41万元
4
ZhongtianOverseasEngineering(Thailand)Co.,Lt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安装工程
11,879.30万元
固定总价合同,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序号
预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产品
采购价格
定价政策
供应商选取标准
5
CHEC(THAI)COMPANYLIMITE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15,200.00万泰铢
固定包干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6
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年产6万吨特品尼龙66切片项目(一期2万吨)
暂定9,856.13万元
工程量乘以综合单价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7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高温尼龙6T树脂改造项目
2,100.00万元
固定总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8
西安同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KA油装置水合催化剂过滤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
929.00万元
固定总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9
太原华盛丰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氢氰酸反应器铂网加工采购
5.0035元/克
依据市场价格确定,5.0035元/克*实际重量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10
HUACHENGENGINEERINGCO.,LTD
非关联方
2万吨/年尼龙66差异化纤维泰国项目(一期)高压电力系统
1,705.00万泰铢
固定总价,依据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价格、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因素综合考虑
3-4 同行业可比公司预付和结算政策
经核实,未在公开信息渠道查询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付比例和结算政策等信息,我们查询到了同行业上游公司销售精苯、己内酰胺等原材料销售结算,从另一方面印证公司预付符合行业惯例。如维远股份(股票代码:600955)和山东钢铁(股票代码:600022)销售纯苯时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销售模式;天辰耀隆(中国化学(股票代码:601117)旗下天辰齐翔的关联公司)销售己内酰胺时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销售模式。
3-5预付安排符合行业惯例的说明
3-5-1非关联方的预付安排
从上表中可知,公司对非关联方采取预付方式采购原材料、采购设备和接受建设工程服务,预付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天辰齐翔采购己二腈,己二腈是生产尼龙66产品的关键原材料,市场供应受制于美欧国家,天辰齐翔是国内突破己二腈生产技术的少数厂家之一。公司己二腈主要采购自国际化工巨头英威达,基于和英威达长期合作关系,公司采购英威达的己二腈价格是长协价格,结算方式是货到付款。公司于英威达己二腈供应量不足时,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向天辰齐翔进行现货采购,该采购需求为临时性、偶发性需求,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采购。
公司向天辰齐翔、慈溪洁达和山东华鲁采购己二胺和己二酸等大宗化工原材料,主要用于工业丝、帘子布及切片的生产。公司同时生产己二胺、己二酸等化工原材料,在自身产能不足时,向上述供应商进行现货采购,该采购需求为临时性需求,且采购量与公司自身产能相关,非固定采购需求,采取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行采购。
公司向平顶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燃气,燃气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公司采用预付款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向非关联方南京合创、BARMAGZweigniederlassungderSaurerGmbH&Co.KG、MCTCONSTRUCTIONCO.,LTD.采购设备和建筑工程服务,按照合同金额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用于设备生产启动和工程开工,符合行业惯例。
3-5-2关联方预付安排
从上表可知,公司从关联方预付采购原材料、采购设备和接受建设工程服务,预付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采购尼龙科技的己内酰胺是管道运输,在月底结算前,每月6日、16日、26日按货物需求的三分之一支付货款,月底根据管道读表量进行结算,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采购精苯和己内酰胺等原材料,集团招采中心承担贸易平台的职能,实际发挥代理采购的作用,最终供应商
为中石化、中石油等。根据公司子公司尼龙化工与集团招采中心签订的《危化品购销框架协议》,尼龙化工向集团招采中心采购纯苯(石油苯),条件为先款后货;公司2022年以前直接向中石化、中石油等公司采购的纯苯也是预付款形式,符合行业惯例。2025年6月,因尼龙科技发生“6.8”一般容器爆炸事故,产能受到影响。为满足正常的生产需求,公司子公司神马普利2025年第二、三季度通过集团招采中心对外采购部分己内酰胺,结算模式为先款后货,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采购天通电力和尼龙城燃气公司的电力及燃气,因天通电力和尼龙城燃气公司是公司所在厂区的电力和燃气等市政公用产品的配套供应商,采取预付款方式采购燃气,月底根据燃气读表量进行结算,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向上海跃茂采购切片(色母粒),上海跃茂是平煤神马集团下属的贸易公司平台,公司采购上海跃茂的切片(色母粒)最终供应商是英威达,上海跃茂发挥代理采购作用。因国产色母粒存在色牢度差、色彩单一、染色不均等问题,制约产品品质,公司采购切片(色母粒)的目的是对标国际先进工艺,进行产品攻关。该采购需求为临时性、偶发性需求,且采购的切片(色母粒)的载体属于高端切片,采取预付款的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向上海跃茂和平煤国际贸易公司采购己二酸,是公司子公司中平神马江苏向其进行采购,中平神马江苏的己二酸主要采购来源为公司内部生产,因中平神马江苏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距公司主要的己二酸生产基地河南平顶山市较远,当公司内部生产的己二酸销售价格高于中平神马江苏当地的己二酸销售价格时,中平神马江苏通过上海跃茂和平煤国际贸易公司进行采购,上海跃茂和平煤国际贸易公司在该采购中发挥代理采购的作用,该采购需求为临时性、偶发性需求,采取预付款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向采购平煤国际贸易公司采购的米其林树脂生产系统设备和牵伸辊备件,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原因是上述设备是进口设备,平煤国际贸易公司是代理采购,设备的最终供应商分别为法国-米其林公司和埃德曼公司,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
公司向平煤神马集团物资仓储配送中心采购的车辆,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符合车辆采购行业惯例。公司向其余关联方采购设备和工程,按照合同金额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用于设备生产启动和工程开工,符合行业惯例。
综上所述,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基于产品的供需形势和公司自身的采购需求,进行预付安排,设备和建筑工程服务方面,按照合同金额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用于设备生产启动和工程开工,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预付安排多为代理采购,采购的产品主要是大宗化工原材料,根据最终供应商的结算条件进行预付,和非关联方采购的预付安排不存在明显差异。
3-6 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大额采购相关产品的定价公允性和大额预付的必要性
3-6-1定价公允性
存在公开市场价格的:公司作为集团内核心尼龙产业链企业,原材料采购量大且连续性强,通过集团招采中心采购精苯、己内酰胺、己二腈等大宗化工原料,价格遵循“随行就市、月度定价”原则,与市场价差异合理。
政府定价的产品:向关联方天通电力和尼龙城燃气公司采购电力和燃气,其价格由物价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
3-6-2预付的必要性
公司向尼龙科技采购已内酰胺,每月6日、16日、26日根据当月货物需求计划三分之一数量支付货款,月底根据管道读表量进行结算,该预付安排是根据公司采购量进行付款,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向集团招采中心采购精苯,是集团招采中心进行代理采购,最终供应商是中石油、中石化等供应商,公司2022年以前直接向中石化、中石油等公司采购的纯苯是预付款形式,通过集团招采中心进行采购后,采取预付款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通过集团招采中心、上海跃茂、国际贸易公司等采购平台代理采购己内酰胺、己二酸、己二胺等大宗化工原材料,采购需求为临时性、偶发性需求,采购量不稳定,且采购的皆为现货,采取预付款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向天通电力和尼龙城燃气采购电力和燃气,因产品属于市政公共产品,且电力和燃气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采取预付款方式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从关联方采购设备和建筑工程服务,按照合同金额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用于设备生产启动和工程开工,符合行业惯例。
3-6-3关联方采购与销售的结算政策是否匹配
关联方采购:除向关联方采购燃气、电力等市政公共产品以及向尼龙科技采购己内酰胺产品外,其余关联方采购的预付安排多为代理采购,采购的产品主要是大宗化工原材料,根据最终供应商的结算条件进行预付,和非关联方采购的预付安排不存在明显差异;预付安排根据采购需求,产品的供需情况等情况进行确认。
关联方销售:从第一项第(1)小项回复可知,公司对关联方销售的定价根据市场价格,随行就市,结算安排根据销售产品的种类,产品的市场供需情况,客户的信用资质和历史回款情况等综合确定,依据市场化原则进行运作。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向关联方销售的结算政策不存在不匹配的情形。
3-7 是否存在未履行招投标流程直接指定采购的情形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3-7-1 是否存在未履行招投标流程直接指定采购的情形
集团招采中心、上海跃茂和平煤国际贸易公司是贸易平台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实际发挥代理采购的作用。公司向关联方集团招采中心、上海跃茂和平煤国际贸易公司的采购原材料、设备和建筑工程服务,是由集团招采中心、上海跃茂和平煤国际贸易公司履行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流程。
公司向尼龙城燃气等公司采购燃气、电力和自来水等市政公共产品,由于燃气、电力和自来水等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相关供应商是所在地区市政公用产品的配套供应商,因此履行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流程。
公司其他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设备和建筑工程服务,履行公开招投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流程。
综上,不存在未履行招投标流程直接指定采购的情形。
3-7-2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集团招采中心各季度末预付款项的余额分别为12,050.34万元、25,007.11万元、36,542.18万元和11,190.71万元,应付账款的
余额分别为53,920.22万元、55,964.93万元、60,665.09万元和45,297.87万元,从预付款项和应付账款各季度末的分别情况来看,公司对集团招采中心各季度末预付款项余额较大,但同时存在较大的应付账款,且应付账款金额大于预付款项。
综上,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神马股份2025年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各季度末的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形,我们了解预付对象名称、采购产品的金额和数量、交易背景、定价政策等信息,查验预付相关的采购合同、资产入库单、发票、付款银行单据及审批手续等资料,审核预付对象的关联关系和预付业务的资金流向。经核查,我们认为神马股份2025年预付款项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各季度末的变动情况具有合理性,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无重大不一致;相关预付安排符合行业惯例,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预付款项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经营及投资活动现金流。
年报显示,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4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2.83亿元,主要系代扣代缴及往来款项同比增长2.48亿元;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6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07亿元,主要系收到融资租赁款同比增长14.12亿元至18.64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公司支付代扣代缴及往来款项的具体情况,包括发生原因、支付时间、金额、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等,并说明相关现金支出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回复】
3-1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代扣代缴及往来款项按类别分类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付收购神马普利股权款
13741.41
保证金
5998.00
退款重新支付
3968.51
抵押金
1190.72
代扣代缴
238.11
合计
25136.75
其中付收购神马普利款项明细
发生原因
支付时间
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是否为关联方
付收购神马普利45.13%股权款
2025年12月
13,741.41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是
合计
13,741.41
——
——
注:2025年12月,公司拟收购尼龙科技持有的神马普利 45.13%股权,于2025年12月31日经公司董事会决策后向尼龙科技支付股权款13,741.41万元;因该股权交易停止,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当天收回支付的股权款13,741.41万元。因该交易未完成,年末将该款项的支付与收回相关现金流列示于经营活动。
其中退款重新支付明细
发生原因
支付时间
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是否为关联方
重付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款项
2025年12月
2,000.00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否
重付连云港阳森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货款
2025年5月
1,000.00
连云港阳森化工贸易有限公司
否
重付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2025年3月
968.51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是
合计
3,968.51
——
——
其中保证金前十大
发生原因
支付时间
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是否为关联方
付土地保证金
2025年3月
1,728.00
叶县国土资源局
否
付供销公司韩某经办退榆林市庆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6月
300.00
榆林市庆腾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否
付供销公司韩某经办退神木西赋隆集运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6月
300.00
神木西赋隆集运有限公司
否
退榆林市金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9月
300.00
榆林市金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否
退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12月
300.00
山东淄矿物产有限公司
否
退陕西中天合创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9月
300.00
陕西中天合创物流有限公司
否
退河南明珠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义马分公司招投标保证金
2025年11月
300.00
河南明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义马分公司
否
退榆林市金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11月
300.00
榆林市金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否
付供销公司刘某经办退郑州金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2月
300.00
郑州金牛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否
付供销公司韩某经办退陕西铁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保证金
2025年6月
300.00
陕西铁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合计
4,428.00
——
——
从上表可知,公司2025年度支付代扣代缴及往来款项相较上期大幅增长的原因:一是2025年12月支付尼龙科技股权转让款13,741.41万元,二是2025年退款重新支付的款项和支付各类保证金、抵押金相较于上期大幅增长。公司向尼龙科技支付股权转让款,原因在于公司拟收购尼龙科技持有的神马普利 45.13%股权,该交易被叫停后,公司于支付当天收回该款项。公司向供应商支付各类保证金、抵押金和退款重新支付款项,是业务开展中的正常需要。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支付代扣代缴及往来款项较上期大幅增长是公司各类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正常需要,不存在资金实际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 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模式、本金规模、到期和还款情况、利率情况等,结合业务规模变化,说明公司本期回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前期逾期回款的情形;
【公司回复】
3-2融资租赁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企业
关联关系
本金规模(万元)
起租日
到期日
年化利率
期初本金余额(万元)
本期新增投放金额(万元)
本期回款(本金+利息,万元)
期末本金余额(万元)
是否存在前期逾期回款的情况
备注
1
汝州市丰阳热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218.21
2025/3/25
2027/12/23
5.50%
4,218.21
1,500.00
3,011.40
是
展期
2
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0,000.00
2016/11/3
2023/6/20
7.00%
17,393.36
14,339.18
是
租赁设备拍卖处置
3
河南平煤神马天泰盐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8,500.00
2022/10/19
2025/10/23
4.50%
4,821.08
4,967.23
否
4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500.00
2023/4/27
2026/4/23
4.50%
2,500.00
1,350.98
1,263.98
否
5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12,000.00
2023/8/31
2026/8/23
4.50%
12,000.00
570.00
12,000.00
否
6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母公司
50,000.00
2023/9/27
2028/9/23
4.50%
50,000.00
27,250.00
25,000.00
否
其中本期收到融资租赁项目转让款2.5亿元
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0
2023/9/27
2026/9/23
3.85%
25,785.63
17,868.41
17,361.03
否
8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0,000.00
2023/9/26
2026/9/23
4.50%
20,000.00
5,851.41
15,083.59
否
序号
承租企业
关联关系
本金规模(万元)
起租日
到期日
年化利率
期初本金余额(万元)
本期新增投放金额(万元)
本期回款(本金+利息,万元)
期末本金余额(万元)
是否存在前期逾期回款的情况
备注
9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0
2023/10/25
2028/10/23
4.50%
50,000.00
51,990.64
否
提前归还项目款本金5亿元
10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0,000.00
2023/10/26
2026/10/23
4.50%
20,000.00
935.00
20,000.00
否
11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0,000.00
2024/1/31
2027/2/23
4.50%
10,000.00
930.26
10,000.00
否
12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2024/3/28
2027/3/23
4.50%
3,820.77
1,797.19
2,170.82
否
13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2024/4/11
2027/4/23
4.50%
4,216.06
1,795.18
2,587.09
否
14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2024/5/10
2027/6/23
4.50%
4,216.06
1,795.18
2,587.09
否
15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0,000.00
2024/4/11
2028/4/23
4.50%
30,000.00
1,395.00
30,000.00
否
16
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2024/4/15
2027/4/23
4.50%
4,216.06
1,796.36
2,587.09
否
17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0,000.00
2024/7/23
2027/6/23
4.50%
8,425.15
2,686.56
5,167.74
否
18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0,000.00
2024/11/21
2028/11/23
4.27%
30,000.00
1,280.00
30,000.00
否
序号
承租企业
关联关系
本金规模(万元)
起租日
到期日
年化利率
期初本金余额(万元)
本期新增投放金额(万元)
本期回款(本金+利息,万元)
期末本金余额(万元)
是否存在前期逾期回款的情况
备注
19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0,000.00
2025/1/8
2028/2/23
4.50%
10,000.00
2,742.81
7,624.41
否
20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0,000.00
2025/2/27
2030/2/23
4.12%
10,000.00
398.81
10,000.00
否
21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8,000.00
2025/4/23
2030/4/23
4.33%
8,000.00
213.20
8,000.00
否
22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2025/4/29
2028/4/23
4.50%
5,000.00
444.64
4,212.58
否
23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0,000.00
2025/5/14
2029/5/23
3.80%
30,000.00
4,094.80
26,493.46
否
24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0,000.00
2025/6/25
2028/6/23
4.00%
10,000.00
2,672.50
8,415.14
否
25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0,000.00
2025/6/25
2028/6/23
4.00%
30,000.00
5,330.93
25,245.42
否
26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0,000.00
2025/6/26
2028/6/23
3.80%
20,000.00
3,542.73
16,822.24
否
27
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8,000.00
2025/7/9
2030/7/23
4.00%
8,000.00
93.33
8,000.00
否
28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8,000.00
2025/7/9
2030/7/23
4.00%
18,000.00
210.00
18,000.00
否
29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2025/8/5
2028/8/5
4.00%
5,000.00
50.00
5,000.00
否
序号
承租企业
关联关系
本金规模(万元)
起租日
到期日
年化利率
期初本金余额(万元)
本期新增投放金额(万元)
本期回款(本金+利息,万元)
期末本金余额(万元)
是否存在前期逾期回款的情况
备注
30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0,000.00
2025/8/19
2028/8/23
4.00%
10,000.00
105.56
10,000.00
否
31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5,000.00
2025/9/22
2030/9/23
3.85%
25,000.00
1,378.68
23,859.08
否
32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5,000.00
2025/12/11
2028/12/23
3.90%
15,000.00
15,000.00
否
33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2025/11/18
2029/11/23
4.00%
5,000.00
5,000.00
否
34
平煤神马光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000.00
2025/11/7
2028/11/23
3.80%
2,000.00
2,000.00
否
35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5,000.00
2025/12/18
2029/12/23
4.00%
15,000.00
15,000.00
否
36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5,000.00
2025/11/20
2028/11/23
4.00%
15,000.00
15,000.00
否
合计
578,218.21
——
——
——
301,612.38
241,000.00
161,376.57
402,492.16
——
——
注:为盘活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子公司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平煤神马集团五期铁路线及附属设备售后回租项目(以下简称“五期铁路线项目”)对外转让。融资租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中航国际公司支付的五期铁路线项目转让款25,000.00万元,后续因双方就本次交易相关条款需进一步磋商完善,融资租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向中航国际公司退回该款项。融资租赁公司收到上述款项时,计入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向中航国际公司退回款项时,计入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因此,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本期收到186,376.57万元,与上表中披露的本期回款金额161,376.57万元的差额是25,000.00万元,差异原因是上表中未包含公司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2025年9月22日收到的五期铁路线项目转让款25,000.00万元。
2025年12月,融资租赁公司与中航国际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转让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将持有的五期铁路线项目以原价5亿元转让予中航国际公司,于2025年12
月收到五期铁路线转让款2.5亿元(剩余2.5亿元于2026年1月收到)。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业务模式皆为售后回租模式,融资租赁标的为机器设备。
公司2025年融资租赁业务本期回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如下:一是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逾期风险项目完成全部处置,化解了逾期风险的同时大幅补充了本期回款1.43亿元;二是五期铁路线项目完成出售,2025年12月收到首笔转让款2.5亿元;三是2025年9月收到中航国际公司支付的五期铁路线项目转让款2.5亿元(2025年9月22日退回);四是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提前收回项目本金5亿元;五是当年新增租赁投放项目数量较多,新增业务按期产生租金回款以及当期存续租赁项目部分进入还本周期,导致本期回款金额相较于上期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本期回款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存在前期逾期回款的情形,一是2025年完成宝丰县翔隆不锈钢有限公司逾期风险项目融资租赁设备拍卖处置,回款14,339.18万元;二是汝州市丰阳热能有限公司项目前期逾期未回款的融资租赁款 5,455.45万元(其中本金4,218.21万元,利息1,237.23万元)展期至2027年12月,本期按约定收回融资租赁款1,500.00万元。
(3) 报告期内新增的融资租赁投放明细,包括对手方及关联关系、租赁物、本金金额、投放时间、租赁期限、利率、资金流向等,说明是否存在融资租赁项目对手方到期本金未归还即借新续旧的情形,或者无实质租赁标的物的情形,是否存在潜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变相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回复】
3-3公司2025年新增的融资租赁投放明细
序号
对手方全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金规模(万元)
租赁物是否具有实质
投放时间
到期时间
年化利率
资金流向(收款账户性质/最终用途)
是否为借新还旧
原到期项目是否已归还
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资金占用
1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
受同一集团公
10,000.00
是
2025/1/8
2028/2/23
4.50%
生产经营、补充
否
新增
否
序号
对手方全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金规模(万元)
租赁物是否具有实质
投放时间
到期时间
年化利率
资金流向(收款账户性质/最终用途)
是否为借新还旧
原到期项目是否已归还
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资金占用
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控制
现金流
2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0,000.00
是
2025/2/27
2030/2/23
4.12%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3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8,000.00
是
2025/4/23
2030/4/23
4.33%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4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是
2025/4/29
2028/4/23
4.5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5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0,000.00
是
2025/5/14
2029/5/23
3.8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6
河南首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10,000.00
是
2025/6/25
2028/6/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7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30,000.00
是
2025/6/25
2028/6/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8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20,000.00
是
2025/6/26
2028/6/23
3.8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9
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8,000.00
是
2025/7/9
2030/7/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0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8,000.00
是
2025/7/9
2030/7/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1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是
2025/8/5
2028/8/5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序号
对手方全称
与公司关联关系
本金规模(万元)
租赁物是否具有实质
投放时间
到期时间
年化利率
资金流向(收款账户性质/最终用途)
是否为借新还旧
原到期项目是否已归还
是否存在变相财务资助/资金占用
12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0,000.00
是
2025/8/19
2028/8/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3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5,000.00
是
2025/9/22
2030/9/23
3.85%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4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5,000.00
是
2025/12/11
2028/12/23
3.9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5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5,000.00
是
2025/11/18
2029/11/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6
平煤神马光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2,000.00
是
2025/11/7
2028/11/23
3.8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7
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5,000.00
是
2025/12/18
2029/12/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18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受同一集团公司控制
15,000.00
是
2025/11/20
2028/11/23
4.00%
生产经营、补充现金流
否
新增
否
合计
241,000.00
——
——
——
——
——
——
——
——
注1:2023年9月26日,融资租赁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煤业”)签订合同编号为CIBFL2023-260-ZR的《转让协议》。协议约定,融资租赁公司将其出租给天安煤业的租赁资产,向兴业金融租赁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公司及天安煤业作为共同承租人;自转让之日起,融资租赁公司和天安煤业连带负有向兴业金融租赁公司支付《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天安煤业在每期租金支付前10个工作日将当期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划转至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账户,融资租赁公司收到后向兴业金融租赁公司支付。融资租赁公司收到天安煤业支付的租金时,计入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向兴业金融租赁公司支付款项时,计入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融资租赁公司将前述融资租赁业务转让至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核心考量是实现资金的快速回收,盘活项目存量资金;另该融资租赁项目完成转让前,融资租赁公司已向天安煤业足额收取220万元手续费,提前锁定收益,有效保障了自身经营利益。
注2:2025年,融资租赁公司向平煤神马集团支付前期欠付的综合服务费2,003.40万元。该款项系公司收购融资租赁公司前形成,是平煤神马集团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综合服务,按照融资租赁公司计费当年的上年末资产总额 1%收取。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该款项时计入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注3: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本期收到286,365.19万元,与上表中披露的本期新增投放融资租赁款金额241,000.00万元的差额是45,365.19万元,差异原因一是如三、(2)项回复所述,公司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于2025年9月退回收到的五期铁路线项目转让款25,000.00万元;二是如本项注1所述,融资租赁公司本期收到天安煤业划转的租金 17,868.41万元并向兴业金融租赁公司支付;三是如本项注2所述,融资租赁公司本期向平煤神马集团支付前期欠付的综合服务费2,003.40万元;四是融资租赁公司本期因开展融资业务,支付的咨询服务类费用493.38万元。
从上表可知,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主要集中于平煤神马集团的尼龙板块以及新能源新材料板块,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的为设备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形式以售后回租为主,租赁物均为生产经营所需的生产线设备,依据市场利率进行定价,且该交易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融资租赁项目对手方到期本金未归还即借新续旧或者无实质租赁标的物的情形,不存在潜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变相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神马股份2025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大幅增长的情形,我们了解了业务的发生原因、业务对象等信息,查验融资租赁业务合同,审核关联租赁业务的公允性和业务的资金流向。经核查,我们认为神马股份2025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具有合理性,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无重大不一致;未发现潜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或变相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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